`或有事项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贷款单位 借款单位 担保金额
工行永安市支行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717万元
兴业永安市支行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0万元
农行永安市支行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0万元
工行延平支行 福建省南平铝业有限公司 24700万元
贷款单位 担保方式 承担责任
工行永安市支行 担保 连带责任
兴业永安市支行 担保 连带责任
农行永安市支行 担保 连带责任
工行延平支行 担保 连带责任
(1)对外担保产生的原因及预计产生的影响:
①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注册资本16723.26万元,公
司经二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与其就银行借款进行互保,互保最高限额19000万元,截
止2002年12月31日,公司为其短期银行借款12717万元提供担保(其为公司长期银行借
款19000万元提供担保)。截止2002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81069.06万元,净资产30604
.11万元。该公司资产、财务状况良好、企业信誉优良,公司为其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对公司财务状况不会产生影响。
②福建省南平铝业有限公司是国有大型铝冶炼、铝加工联合企业,国家确定的520
户国家重点企业之一,注册资本85387.51万元。公司经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其
就银行借款进行互保,互保最高限额28000万元,截止2002年12月31日,公司为其短期
银行借款24700万元提供担保(其为公司银行借款26810万元提供担保)。截止2002年12
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71815万元,净资产86315万元。该企业信誉良好,公司为其向银
行借款提供担保,对公司财务状况不会产生影响。
(2)报告期末与期初相比,公司对外担保单位减少的有:
①福建省延潭造纸营林有限公司。截止2001年12月31日,公司曾为其银行借款担保
350万元。报告期该公司已按期归还了银行借款,公司的担保相应解除。
②福建纺织化纤集团有限公司。截止2001年12月31日,公司曾为其银行借款担保人
民币15400万元、美元150万元。报告期公司与其签订了《关于解除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
公司为福建纺织化纤集团有限公司全部借款合同保证责任的协议书》,中国工商银行永
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三明市分行分别出具了《关于同意解除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为福建纺织化纤集团有限公司全部借款合同保证责任的函》。至此,公司为福建纺织化
纤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借款担保已全部解除。
③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01年12月31日,公司曾为其银行借款担保
22390万元。报告期中国工商银行沙县支行、福建兴业银行沙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福
建省沙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沙县支行、中国银行沙县支行分别出具了《关于同意解除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为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全部借款合同保证责任的函》
。至此,公司为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借款担保已全部解除。
`审计报告
闽华兴所(2003)审字C-017号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200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02
年度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2002年度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
表。这些会计报表由贵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
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
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200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02年度经营成果及
现金流量情况,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童益恭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 蓁
中国·福州 二OO三年三月十八日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情况:
为更真实地反映公司应收款项可收回性,合理地计提坏账准备,公司根据财政部财
会[2002]18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分
别经二届十一次董事会和二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修改了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和坏账
准备计提方法,公司对上述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由于上述变更,减少了公司2002年度
合并报表利润总额5,294,853.70元。
报告期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和财政部财会
[2002]18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对未
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由原不计提折旧改为计提折旧,对报告期初及以前年度已计提固
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以其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为基础计提折旧,并对计提折旧后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账面净值进行减值测试,
调整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增期初累计折旧47,1
72,842.56元,调减期初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4,944,559.00元,调减期初盈余公积金1,83
4,242.54元,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10,394,041.02元。
`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公司从稳健性和谨慎性原则出发,经公司二届十一次董事会研究决定,将1999年度
原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的承包费600万元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
限公司的投资成本,追溯调减1999年度利润600万元、盈余公积90万元、未分配利润510
万元,由于该项调整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600万元,自2000年度起分十年摊销,每
年分别调增利润总额60万元。报告期公司调减期初长期股权投资480万元,调减期初盈
余公积金72万元,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408万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法定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经济性质
代表人
福建省轻纺(控股) 国家授权投资 国有 梁 模
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
福建南平市南方工贸 生产材料批发 有限责任公司 陈守勤
有限公司 零售
福州紫光贸易有限公司 区内进口贸易 有限责任公司 曾开锋
国内贸易
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 工业纸 有限责任公司 陈守勤
有限公司 瓦楞纸
福建省南平星光大厦 住宿、餐饮 有限责任公司 林兵霞
有限公司 文化娱乐
企业名称 与本公司 投资比例 注册地址
关系 (%)
福建省轻纺(控股) 本公司 70.26 福州市省府路1号
有限责任公司 发起人
福建南平市南方工贸 子公司 88.24 南平市滨江北路177号
有限公司
福州紫光贸易有限公司 子公司 85 福州保税区
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 子公司 90 深圳市龙岗区
有限公司
福建省南平星光大厦 子公司 90 南平市滨江北路177号
有限公司
(2)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期初数 增加数 减少数 期末数
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60000 60000
福建南平市南方工贸有限公司 150 20 170
福州紫光贸易有限公司 2300 2300
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 92 92
福建省南平星光大厦有限公司 300 300
(3)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期初数 增加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1494.664 70.26
福建南平市南方工贸有限公司 150 100
福州紫光贸易有限公司 1955 85
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 92 100
福建省南平星光大厦有限公司 270 90
企业名称 减少数 期末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1494.664 70.26
福建南平市南方工贸有限公司 150 88.24
福州紫光贸易有限公司 1955 85
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 92 90
福建省南平星光大厦有限公司 270 90
(4)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交易情况
报告期公司与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无交易事项,与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在
合并报表中抵销。
(5)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经济性质
福建星光造纸集团公司 纸浆、纸制品 国有全资企业
福建纺织化纤集团 聚乙烯醇、醋酸乙烯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福建省盐业公司 食盐、工业用盐等产品的批 国有全资企业
发、零售
福建省金皇贸易公司 针、纺织品、纺织原料等 国有全资企业
福建省制糖工业公司 对外贸易、糖、甘蔗渣及糖 国有全资企业
料加工副产品销售
福建省造纸工业公司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 国有全资企业
进出口业务
福建省轻工业公司 工业生产资料批发、零售 国有全资企业
钢材、生铁、铜、铝、化工
福建省轻工业供销公司 原料、塑料制品供应批发 国有全资企业
福建省包装印刷 马口铁、铁及包装印刷工业 国有全资企业
工业公司 生产用料供应批发
福建省食品工业公司 食品、粮油等批发 国有全资企业
福建省陶瓷工业公司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 国有全资企业
进出口业务
福建省轻工业安装公司 工业建设项目设备、电器、 国有全资企业
仪表及生产装置的安装
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 轻工建筑设计 国有全资企业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 纸袋纸、牛卡纸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福建延金纸业有限公司 脱墨浆 中外合资
深圳环兴纸品有限公司 纸箱、印刷 中外合资
福建南平星光汽车 汽车运输、维修 有限责任公司
运输有限公司
福建南平星光物业 物业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法定
企业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代表人
福建星光造纸集团公司 陈金水 同一母公司
福建纺织化纤集团 王学鼎 同一母公司
有限公司
福建省盐业公司 郑元奇 同一母公司
福建省金皇贸易公司 张文海 同一母公司
福建省制糖工业公司 陆宝明 同一母公司
福建省造纸工业公司 李谦逊 同一母公司
福建省轻工业公司 罗义平 同一母公司
福建省轻工业供销公司 邓宝廉 同一母公司
福建省包装印刷 黄东升 同一母公司
工业公司
福建省食品工业公司 吴经奋 同一母公司
福建省陶瓷工业公司 骆巴顿 同一母公司
福建省轻工业安装公司 吴 杰 同一母公司
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 戴国荣 同一母公司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 刘天金 公司为其第二大股东
有限公司
福建星光造纸集团公司的控股
福建延金纸业有限公司 陈金水
子公司
公司的子公司深圳市龙岗闽环
深圳环兴纸品有限公司 吕俊泰
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40%的股份
福建南平星光汽车 福建星光造纸集团公司的控股
赖大华
运输有限公司 子公司
福建南平星光物业 福建星光造纸集团公司的控股
陈金水
有限公司 子公司
(6)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交易
①关联交易
A、关联方:福建星光造纸集团公司
公司根据与其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报告期公司支付其土地租金316.15万元、
消防费用34万元、治安保卫费用102万元。
经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决定,公司与福建星光造纸集团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书》,出资278.21万元收购了福建星光造纸集团公司持有的福建省南平星光大厦有限公
司90%的股权,转让价格以福建省南平星光大厦有限公司2002年6月30日的账面净资产为
基础,按福建省中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的经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确认
、并报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备案的净资产总额309.12万元的90%作为转让总价款
。
B、关联方: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02年6月11日,公司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互保关系已全部解除,
报告期公司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无其它交易事项。
C、关联方:福建南平星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公司根据与其签订的《运输委托合同》,报告期支付废纸过段费474.44万元,支付
运费等415.86万元,支付汽车维修费72.42万元,向其购买油料127.10万元,向其销售
材料4.24万元,结算价格为市场价,支付方式为现金结算。
D、关联方:福建南平星光物业有限公司
报告期公司根据与其签订的《水、电、汽供销合同》,向其收取水、电、汽款321.
53万元。
E、关联方:福建纺织化纤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02年3月29日,公司为福建纺织化纤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银行借款担保已全
部解除,报告期公司与福建纺织化纤集团有限公司无其它交易事项。
②关联方往来
关联方单位 科目 期末金额 占该科目余额(%)
福建星光造纸集团公司 其他应付款 109,479.60 0.92
福建延金纸业有限公司 应付账款 34,577.89 0.06
福建南平星光物业有限公司 其他应付款 29,627.67 0.25
`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方法:
按财政部财会字(1995)11号《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及财政部财会字(1996)
2号补充规定编制,以公司本部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会计报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为依据,合并时将公司内部投资、交易、债权、债务等均互相抵销。
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对被投资单位有控制、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投资股权
比例占5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进行合并会计报表。
`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对所发生的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时当月一日的市场汇率折合人民币记账,期末外
币账户余额按期末市场汇率折合成人民币,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属于筹
建期间的,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属于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按照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进行处理。
`记账基础
公司的记账基础按权责发生制。
`记账本位币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持有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化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计价原则
计价原则遵循历史成本原则。
`会计制度
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法定 注册资本
代表人 (万元)
福建南平市南方工贸有限公司 南平市滨江北路177号 陈守勤 170
福州紫光贸易有限公司 福州保税区 曾开锋 2300
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岗区 陈守勤 92
福建省南平星光大厦有限公司 南平市滨江北路177号 林兵霞 300
占投资 是否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比例(%) 合并
福建南平市南方工贸有限公司 生产材料批发、零售 88.24 是
福州紫光贸易有限公司 区内进口贸易、国内贸易 85 是
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 工业纸、瓦楞纸 90 是
福建省南平星光大厦有限公司 住宿、餐饮及文化娱乐 90 是
报告期公司对原全资子公司福建南平南方工贸公司按《公司法》的要求进行规范,
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6月将该公司注册资本由150万元增至170万元,其中公司
占88.24%。受此变更影响,公司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的
投资比例由100%变更为90%。
2002年8月2日,经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决定,公司以自有资金278.21万元收购了福
建省南平星光大厦有限公司90%的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公司
自2002年9月起按持有福建省南平星光大厦有限公司90%的权益比例对其进行合并报表,
合并期福建省南平星光大厦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56.95万元。
`会计年度
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承诺事项
截止报告日,公司无重大需要披露的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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