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2年4月25 日在河南 省项城市莲花大道18号莲花宾馆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9名,独立董事陈 淮委托李怀清董事长行使表决权,董事高军委托杨立董事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 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怀清先生主持, 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建设年加工200万吨小麦及其综合利用示范工程(二期)〉 抵押担保借款的议案》;
    为加快实施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战略,公司提出建设年加工200万吨小麦及其综 合利用示范工程(二期),该项目已获得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产业2002312号 文件批准, 并将该项目列入国家农副产品深加工食品工业工程粮油加工专项项目。 国家开发银行承诺为该项目提供专项贷款30,000万元, 并与公司签定了《贷款意向 协议》。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的要求,公司拟用发酵一厂、发酵二厂、成品一厂、 成 品二厂、成品三厂等分厂的固定资产(净值45,000万元)为上述贷款的担保抵押物, 并需要按照国家开发银行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该议案需提请2002年5月18日的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非独立董事津贴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调动公司非独立董事参与公司决策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决策水平,促进 企业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并体现风险与收益对称的原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 研究决定对公司内部非独立董事实施董事津贴制度。从第二届董事会成立之日起实 施,公司内部非独立董事每月发放董事津贴一万元。
    该议案需提请2002年5月18日的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