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1年3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上的“河南 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暨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的公 告”中,存在两处失误,现予更正并致歉。
    1、在董事会会议第四项决议《2000年年度财务决算、利润分配预案及2001 年 度利润分配政策预计》中有关2000年年度财务决算、利润分配预案有误,“1、 经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0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79014230.11元。根据《公司章 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7778666.76元,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8889333 .38元,加上上年度转入本年度的调整后可分配利润192611805.05元, 至此年末可 供分配利润为344958035.02元。目前公司正在进行较大规模的技术改造和新项目投 资,为保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以 上利润分配预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应更改为“1、 经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2000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71820687.55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 10%的法定公积金17059312.50元,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8529656.25元,加上上年度 转入本年度的调整后可分配利润 192611805. 05 元, 至此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338843523.85元。目前公司正在进行较大规模的技术改造和新项目投资,为保持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 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董事会会议第九项“关于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的决议中, 在会 议议程“(5)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中, 有关对原公司章程第二章 第十三条的修改内容有误,其内容“公司经营范围是:味精和调味品的生产及销售; 热力、电力的生产及销售;牛胚胎移植等生物工程的科研与开发;环保产品、氨基 酸、饲料的生产及销售”应更改为“公司经营范围是:味精和调味品的生产及销售; 热力、电力的生产及销售;生物工程的科研与开发;环保产品、氨基酸、饲料的生 产及销售”。
    特此公告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