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177号文核准,公司于2000年12月11日至12月22日以1999年12月31日股份总数28,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3股,配股价格为9元/股。此次配股实际配售股份的数量为2,550万股。扣除发行费用866万元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22,084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00年12月27日全部到位,并经吉林建元会计师事务所吉建元会验字(2000)第3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配股说明书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
    (一)根据公司披露的《配股说明书》,公司拟投资建设的项目如下:
    1、贴面刨花板项目
    公司在北京通州区张家湾工业园新建年产600万平方米贴面刨花板生产线。项目总投资4,897万元,项目建设期1年,投资回收期5.6年,全部由配股募集资金解决。
    2、人造板饰面材料项目
    公司在北京通州区张家湾工业园新建年产3,000万平方米人造板饰面材料项目。项目总投资4,893万元。项目建设期1年,投资回收期5.2年。全部由配股募集资金解决。
    3、均质刨花板项目
    收购三岔子刨花板厂并引进设备,改建成年产5万立方米均质刨花板生产线。项目总投资10,523万元,由本公司和吉林省三岔子林业局共同投资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公司用配股资金投入9,083万元,三岔子林业局以自有资金投入1.440万元。项目建设期1.5年,投资回收期5.3年。
    4、参鹿营养制品项目
    在临江建设参鹿绿色保健食品项目。项目总投资3,663.7万元。建设期1年,投资回收期5.4年。全部用配股募集资金解决。
    以上项目共需资金22,536.7万元,配股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方式的说明
    1、鉴于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以及项目建成后公司管理方式和销售体系建设的要求,经充分论证,并与三岔子林业局协商,董事会决定调整该项目投资方式,原定由三岔子林业局投入的1,440万元不再投入,改由公司用自有资金投入。
    上述项目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刊登在2001年2月28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2、为了加快项目建设,公司更改参鹿营养制品项目投资方式,由原定公司出资3,663.7万元,改由公司和吉林省临江林业局共同出资,合资组建吉林森工健今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为3,880万元,其中公司以配股募集资金投入3,21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2.8%。通过收购和技术改造,形成年产165万盒参鹿绿色保健食品的生产能力。
    上述项目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0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刊登在2001年11月17日和12月18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02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额 完工 2001年度 2002年度 2000年 2001年 合计 程度% 收益情况 收益情况 1 贴面刨花板 4,076 821 4,897 100 443 1,340.03 2 人造板饰面材料 3,345 1,548 4,893 100 73 565.67 3 均质刨花板 4,122 4,961 9,083 100 793 2,341.15 4 参鹿营养制品 3,211 3,211 100 463.67 合计 11,543 10,541 22,084 1,309 4,710.52
    公司实际投入募集资金22,084万元,比计划少投入452万元,系公司配股实际募集资金22,084万元,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解决。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情况
    1、贴面刨花板项目
    根据公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建设期为1年,达产期为3年。达产比例为投产第一年50%,第二年80%,第三年为100%。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21,600万元,销售利润1,679万元,投资利润率32.1%。该项目于2000年6月开工建设,2001年竣工投产。配股资金到位前公司用自有资金先行投入4,076万元,配股资金到位后即按计划以募集资金投入。投产当年实现销售收入1,658万元,实现销售利润443万元,投资利润率为9.04%。2002年实现销售收入9,370.77万元,实现销售利润1,340.03万元,投资利润率27.36%。
    2、人造板饰面材料项目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建设期为1.5年,达产期为2年。投产第一年达产比例为80%,第二年为100%。达产后预计可实现销售收入13,500万元,销售利润1,112万元,投资利润率27.1%。该项目于2000年6月开工建设,2001年7月提前竣工投产。配股资金到位前公司用自有资金先行投入3,345万元,配股资金到位后按计划以募集资金投入。投产当年实现销售收入318万元,实现销售利润73万元,投资利润率1.49%。2002年实现销售收入2,144.53万元,实现销售利润565.67万元,投资利润率11.56%。
    3、均质刨花板项目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计划建设期为1.5年,达产期为2年。投产第一年达到生产能力80%,第二年为100%。达产后预计可实现销售收入8,184万元,销售利润1,323万元,投资利润率11.9%,该项目于2000年4月开工建设,2001年7月提前竣工投产。配股资金到位前公司以三岔子林业局借款4,122万元先行投入,配股资金到位后,即按工程所需资金分次划拨。投产当年实现销售收入2,811万元,实现销售利润793万元,投资利润率8.73%。投产第二年实现销售收入7,503.39万元,实现销售利润2,341.15万元,投资利润率25.78%。
    4、参鹿营养制品项目
    公司与临江林业局于2001年11月14日在长春签订了《组建吉林森工健今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协议》,成立吉林森工健今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880万元,其中公司以募集资金投入3,21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2.8%,临江林业局投放现金66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7.2%。合资公司成立后,通过收购和技术改造,达产期为2年,第一年达产80%,第二年达产100%,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2,334万元,实现销售利润979万元,投资利润率为17.9%,该项目2002年已实现销售收入657.97万元,销售利润463.67万元,投资利润率为14.44%。
    综上所述,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按配股说明书的承诺使用完毕,投资方式的变更均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募集资金使用效果良好。
    附: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三月十九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利安达审字 〖2003〗 第1012-2号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02年12月31日止的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为专项审核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会计师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等,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董事会提供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发表审核意见。我们的专项审核是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的。在审核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
    经审核,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入的有关情况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经中国证监会长春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长春证监发〖2000〗50号文同意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177号文核准,于2000年12月11日至2000年12月22日实施了以1999年末总股本28,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3股,每股配股价为9.00元的配股方案。其中:国有法人股东承诺放弃配股权,共向社会公众股东配售2,550万股。本次配股共募集资金22,950万元,扣除配股发行及相关费用866万元后,实际募集货币资金22,084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00年12月27日全部到位,并经吉林建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吉建元会师验字〖2000〗第33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截至2002年12月31日止,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按实际投资项目分别列示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额 完工程度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合计 1 贴面刨花板项目 4,076 821 0 4,897 100% 2 人造板饰面材料项目 3,345 1,548 0 4,893 100% 3 均质刨花板项目 4,122 4,961 0 9,083 100% 4 参鹿营养制品项目 3,211 0 3,211 100% 合 计 11,543 10,541 0 22,084 序号 实际投资项目 2001年度 2002年度 收益情况 收益情况 销售利润 销售利润 1 贴面刨花板项目 443 1340 2 人造板饰面材料项目 73 566 3 均质刨花板项目 793 2341 4 参鹿营养制品项目 464 合 计 1,309 4711
    注: 2000年度,配股资金到位前,贵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投入上述前三个项目,配股资金到位后,贵公司以募集资金按计划分期投入。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配股说明书承诺内容对照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配股说明书承诺 实际投资项目 配股说明书 实际投资金额 投资项目 承诺以募集资 金投资金额 1 贴面刨花板项目 与承诺投资项目一致 4,897.00 4,897.00 2 人造板饰面材料项目 与承诺投资项目一致 4,893.00 4,893.00 3 均质刨花板项目 与承诺投资项目一致 9,083.00 9,083.00 4 参鹿营养制品项目 与承诺投资项目一致 3,663.70 3,211.00 合 计 22,536.70 22,084.00 序号 配股说明书承诺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与承诺投 投资项目 资金额差异 1 贴面刨花板项目 与承诺投资项目一致 2 人造板饰面材料项目 与承诺投资项目一致 3 均质刨花板项目 与承诺投资项目一致 4 参鹿营养制品项目 与承诺投资项目一致 -452.70 合 计 -452.70
    注:
    1、均质刨花板项目: 贵公司在《配股说明书》中承诺,该项目由贵公司和三岔子林业局共同投资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523万元,其中由贵公司以募集资金投入9,083万元,三岔子林业局以自有资金投入1,440万元。2001年2月25日,贵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项目投资方式的议案》,调整后三岔子林业局原定投入的1,440万元不再投入,改由贵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原承诺的以募集投入的金额不变。贵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刊登在2001年2月28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2、参鹿营养制品项目:截止2002年12月31日贵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金额比《配股说明书》承诺的投资金额少452.70万元,原因是:为加快项目建设,经贵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并经公司200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更改参鹿营养制品项目投资方式,该项目原计划全部由贵公司出资,出资总额3,663万元,现改为由贵公司和吉林省临江林业局共同出资,成立吉林森工健今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总额为3,880万元。其中贵公司以配股募集资金投入3,21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2.76%,临江林业局投入现金66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7.24%。贵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和200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分别刊登在2001年11月17日、2001年12月18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年度(中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有关内容的比较说明
序号 投资项目 信息披露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额 差异 1 贴面刨花板项目 4,897.00 4,897.00 - 2 人造板饰面材料项目 4,893.00 4,893.00 - 3 均质刨花板项目 9,083.00 9,083.00 - 4 参鹿营养制品项目 3,211.00 3,211.00 - 合 计 22,084.00 22,084.00 -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的内容对照
    经逐项对照,二者无差异。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贵公司此次发行新股申报材料中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及有关信息披露文件中关于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披露基本相符。
    四、特别声明: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本次发行新股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会计师事务所同意将本专项报告作为贵公司申请发行新股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并对本专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于蕾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孟庆凯
    中国 北京
    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