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评报字(2002)第095号
    中商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的委托,根据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拟对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投资所涉及的部分资产进行了评估,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02年6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公允反映。
    在本次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对所涉及的资产进行了必要的勘察核实,对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提供的产权证明文件、财务资料和其他相关评估资料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审核,采用重置成本法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在评估基准日2002年6月30日,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委估资产评估值为891.09元。
    本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2002年6月30日起计算,至2003年6月29日止。超过2003年6月29日,需聘请评估机构对委估资产重新评估。
    本报告专为委托方及本评估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以及报送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而作。评估报告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本评估报告书。除依据法律需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名称 帐面净值 调整后净值 评估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 D=C-B E=D/B*100
设备总计 1003.74 1003.74 819.09 -184.65 -18.40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王加春    评估报告负责人:孙晓丽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评估项目复核人:王加春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中商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0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