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转增3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每股转增0.3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
    ●每10股现金红利0.45元(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5元(税后)
    ●股权登记日:2006年5月23日
    ●除权(除息)日:2006年5月24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6年5月2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5月30日
    本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6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6年4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现将2005年度分红派息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2005年12月31日总股本9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0.45元),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3股的比例转增股本。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现在的9500万股变更为12350万股,其中:非流通股8450万股,流通股3900万股。
    二、股权登记日、除权日(除息日)和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红
    利发放日)
    股权登记日:2006年5月23日
    除权除息日:2005年5月24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2006年5月2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5月30日
    三、分红派息、转增对象
    截止2006年5月2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非流通股股东的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2、流通股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其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转增股份于2006年5月24日直接记入股东的证券账户。
    五、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前后,股份变动情况(单位:股)
数量 本次增减变动 本次变动后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65000000 19500000 84500000 68.42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8263243 2478973 10742216 8.70
3、其他内资持股 56736757 17021027 73757784 59.72
4、外资持股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30000000 9000000 39000000 31.58
1、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0 9000000 39000000 31.58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95000000 28500000 123500000 100.00
    六、实施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按新股本12350万股摊薄计算的2005年度每股收益为0.17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3-5847423
    传真:0553-5847423
    八、备查文件
    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