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2 年6月26日下午在南钢宾馆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8名。独立董事杨国祥先生 因事未能到会,书面委托独立董事何次琴女士行使表决权。 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肖 同友董事长主持,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查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议案。
    会议接受秦勇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请求。根据赵永和总经理的提名, 会议 决定聘任王经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王经民先生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杨国祥先生、何次琴女士对上述人员变更表示同意。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王经民先生简历
    王经民男,1949年6月出生,江苏南京人,中共党员,中专文化。1969年7月毕业于 南京钢铁厂冶金学校炼钢专业,同年进厂工作,历任二炼钢车间工人、工段长、党支 部书记,炼钢分厂副厂长,炼钢分厂党委副书记、书记,炼钢分厂厂长,南京钢铁厂厂 长助理,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高级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