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股票价格于2007 年6 月14 日、6 月15 日、6 月18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股票价格属于异常波动。
    经核查,截止公告日,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报纸、网站披露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00 七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