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澳柯玛
    股票代码:60033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3层
    签署日期:2007年1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澳柯玛、澳柯玛股份、上市公司 指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澳柯玛集团 指 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
    拍卖公司 指 青岛益亨拍卖行有限公司
    本次竞买 指 在青岛益亨拍卖行有限公司2007年1月23日组织的对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持有的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27623544股股份的拍卖中,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加并最终竞买到该部分股权的事项
    本报告书 指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298,15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1000001001830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证券(含境内上市外资股)的代理买卖;代理证券还本付息、分红派息;证券代保管、鉴证;代理登记开户;证券自营买卖;证券(含境内上市外资股)承销(含主承销);客户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咨询(含财务顾问)。
    经营期限:永久存续
    税务登记证号码:国税深字440301101781440
    深地税登字440303101781440
    主要股东:持有本公司5%股份以上的股东有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电话号码:010-84588903
    传真号码:010-8458815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姓名 在本公司职务 性别 国籍 常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在其它公司兼职情况 王东明 董事长 男 中国 北京 否 兼任中国中信集团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董事、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董事、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居伟民 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否 中国中信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总监 张极井 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否 中国中信集团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战略与计划部主任 黎晓宏 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否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张佑君 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否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张懿宸 董事 男 中国香港 香港 否 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行政总裁 笪新亚 董事、副总经理 男 中国 北京 否 无 李如成 董事 男 中国 宁波 否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幼光 董事 男 中国 宁波 否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部经理 周一敏 董事 男 中国 南京 否 无 邬小蕙 董事 女 中国 北京 否 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边俊江 独立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否 中地海外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杜兰库 独立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否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总会计师 冯祖新 独立董事 男 中国 上海 否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兼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永新彩色显像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健 独立董事 女 中国 北京 否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金融学系主任。兼任教育部高职高专经济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中国金融学会理事 李扬 独立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否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金融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万寿义 独立董事 男 中国 大连 否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 王彩俊 独立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否 无 张宏久 独立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加拿大 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兼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WTO专门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全国工商联并购公会理事、英国皇家御准仲裁员协会特准仲裁员 程博明 常务副总经理 男 中国 北京 否 无 德地立人 副总经理 男 日本 北京 中国 无 黄卫东 副总经理 男 中国 北京 否 无 吴玉明 副总经理 男 中国 北京 否 无 倪军 总会计师 女 中国 北京 否 无 谭宁 董事会秘书 男 中国 北京 否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二节 持股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澳柯玛股份的目的
    本公司通过拍卖方式取得澳柯玛8.1%的股份,是本公司的自主投资行为,目的在于通过投资获得投资回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对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
    本公司将依据自身判断,根据未来实际情况的变化,自主做出增持或减持澳柯玛股份的决定。本公司在未来12月内有增持或减持澳柯玛股份的可能,但没有具体计划。
    无论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本公司都将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公司在本次竞买前不持有澳柯玛的股份,本次竞买获得的澳柯玛股份为27,623,544股,占澳柯玛已发行股份的8.1%。在本报告书签署时,该部分股份尚未办理过户手续。
    二、竞买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青岛益亨拍卖行有限公司就本次竞买达成的竞买合同基本内容如下:
    1、协议当事人
    甲方:青岛益亨拍卖行有限公司
    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竞买股份的数量、比例、股份性质
    本公司竞买的为澳柯玛集团持有的澳柯玛股份27,623,544股股份,占澳柯玛股份总股本的8.1%,其中25,666,402股为限售流通股;另外1,957,142股为流通股(该部分股权尚处于限售状态,但已经可以不再受股权分置改革分步锁定的限制,只需股东向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即可流通)。
    3、拍卖价款及支付方式
    本次竞买股权款为82,870,632元,本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
    4、付款安排
    本公司计划将在2007年1月29日前,将本次竞买的股权款(扣除已支付的竞买保证金部分)和拍卖佣金一次性支付给拍卖公司。
    5、协议签订时间
    竞买合同的签署时间为2007年1月19日。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本公司尚未取得竞买确认书。
    三、本次竞买获得的股份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本次竞买获得的澳柯玛股份中有1,957,142股为流通股,该部分股权尚处于限售状态,但已经可以不再受股权分置改革分步锁定的限制,只需股东向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即可流通;有25,666,402股为限售流通股,到2007年12月12日后可流通2,279,957股,余下部分到2008年12月12日后可全部流通。
    第四节 前6个月买卖澳柯玛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澳柯玛股份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本公司不存在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
    二、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2007年1月26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中信证券的营业执照;
    二、中信证券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中信证券前六个月买卖澳柯玛股票的自查报告;
    四、中信证券与拍卖公司签署的《竞买合同》;
    五、关于《竞买确认书》的情况说明。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
    股票简称 澳柯玛 股票代码 60033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 0 持股比例: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 27,623,544股 变动比例: 8.1%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 否 √□
    (本公司有增持的可能,但没有具体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 否 √□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二〇〇七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