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有事项:
(一)未决仲裁事项:
2004年4月,本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提交了仲裁申请书,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蓝带国际育乐事业有限公司支付上海温莎堡海霸王餐饮娱乐有限公司
2003年度和2004年1-3月的“合作利润分配”人民币6,906,227元、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2,927,198元、终止双方中外合作经营合同等,立案案号为(2004)中国贸仲沪字第19
36号。截止审计报告出具日,此案仍在审理中,本公司尚未收到上述款项,帐面相关应
收款余额人民币521.97万元。
(二)截止2004年12月31日公司为关联方及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单位 担保金额 债务到期日
关联方:上海申一毛条有限公司 3,500.00 2005年10月
上海友谊企业有限公司 480.00 2007年6月
上海华宇毛麻进出口有限公司 2,292.55 2005年9月
太仓三蕾毛纺实业有限公司(注1) 300.00 2004年12月
合计 6,572.55
被担保单位 对本公司的财务影响
关联方:上海申一毛条有限公司 无不利影响
上海友谊企业有限公司 无不利影响
上海华宇毛麻进出口有限公司 无不利影响
太仓三蕾毛纺实业有限公司(注1) 已逾期,但暂无不利影响
合计
被担保单位 担保金额 债务到期日
非关联方:中泰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5,400.00 2006年1月
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注2) 1,135.00 2005年10月
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注3) 5,000.00 2005年9月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2005年9月
合计 16,535.00
被担保单位 对本公司的财务影响
非关联方:中泰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无不利影响
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注2) 无不利影响
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注3) 无不利影响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无不利影响
合计
注1:太仓三蕾毛纺实业有限公司已于2004年8月将其所占有的房屋和机器设备转让
给本公司,本公司尚有转让余款人民币288万元未支付,详见附注七(三)。
注2: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04年5月与本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用其下
属控股子公司上海中纺机无梭织机制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的股权作为本
公司担保行为的反担保。
注3: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04年7月与本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将其拥有的
上海博胜佳益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元)40%股权质押给本公司,作为本公
司担保行为的反担保,质押期至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止。
`审计报告
信长会师报字(2005)第10958号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
00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的资产负债表、2004年度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合
并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以及2004年度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的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
的编制是贵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会计报
表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合理确信会计报表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证
据,评价管理当局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
会计报表的整体反映。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0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4年度的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
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孟荣芳 庄继宁
中国 上海 二OO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其他事项说明:
(一)2003年12月25日,为配合杨浦区工业“三废”治理和城区规划改造,上海纺
织控股(集团)公司委托本公司就整体转让本公司下属三毛纺织分公司生产场地—许昌
路1150号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及其所有附属设施一事,与上海市杨
浦区土地发展中心签订“上海市杨浦区工业系统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截止200
3年12月29日,本公司已收到上海市杨浦区土地发展中心支付的全部补偿费人民币10,2
35.16万元,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与本公司约定其中的人民币9,990万元作为对本
公司因地块转让发生的搬迁、安置等各类费用的补偿,同时应付上海纺织控股(集团)
公司代收款人民币245.16万元。本公司因地块转让而发生的费用损失包括:1、估算设
备搬迁费用人民币500万元;2、估算停工损失人民币302万元;3、估算还需支付员工解
除劳动合同补偿费人民币1,448万元;4、估算部分设备处置损失人民币50万元。
截止2004年12月31日,上述估算费用的实际使用情况为:1、已经实际支付搬迁费
用人民币3,370,335.79元,因相关费用尚未支付完毕,设备搬迁余额人民币1,629,664
.21元仍挂账其他应付款;2、停工损失人民币302万元已经全部冲减当期成本费用,余
额为0;3、因为与解约员工尚未谈妥补偿费具体金额,解约手续尚未办理,此项解约补
偿费人民币1,448万元仍挂账其他应付款;4、因设备尚在处置过程中,此项处置损失尚
未发生,仍挂账其他应付款。
本公司已承诺于200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搬迁撤离工作,按合同要求准时腾房交
地,并已于2003年12月31日之前根据合同约定将收到的全部补偿费中的人民币4,094.1
0万元返还上海市杨浦区土地发展中心,作为本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和“腾房交地”的保
证金。本公司已于2004年7月收回其中的人民币2,558.80万元,并于2005年2月收回剩余
的人民币1,535.30万元。
(二)2000年11月13日,本公司与上海中福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过《联合建设
开发斜土路1274号地块协议》,并已支付联建款项人民币2,003.42万元。2003年11月1
7日,本公司与上海中福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斜土路1274号地块联建权益转
让的《补充协议》,本公司不再参加该联建项目,上海中福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同意受
让本公司的全部联建权益,转让金额为人民币3,874万元(含已支付的联建款项人民币
2,003.42万元、已支付的定金人民币100万元)。
截止2004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收到上海中福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支付的余款人民
币1,770.58万元,并已作为转让联建权益的收益,计入当年营业外收入人民币1,770.5
8万元。同时,本公司因地块转让而发生的费用损失包括:(1)因为地块处置,在原址
经营的本公司分公司三翔毛纺针织厂无法继续经营,预计需支付员工解约费人民币2,3
34,435.00元;(2)本公司分公司三翔毛纺针织厂协保人员一次性支付的协保费用摊余
额人民币1,353,494.81元;(3)计提营业税人民币885,290.00元。扣除费用及税金后
,本公司确认收益金额为人民币13,132,580.19元。
截止2004年12月31日,斜土路1274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已交给上海中福房地产
发展有限公司。
(三)2003年3月13日,本公司就上海温莎堡海霸王餐饮娱乐有限公司合作收益分
配等争议,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提交了以蓝带国际育乐事业有限公
司为被申请人的书面仲裁申请。2004年1月20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
会出具了(2004)中国贸仲沪裁字第011号裁决书,裁决被申请人蓝带国际育乐事业有
限公司向本公司支付“合作利润分配”人民币3,110,243.00元、支付逾期违约金人民币
1,866,146.00元、承担部分仲裁费人民币92,217.60元,被申请人应于裁决生效之日起
20日内支付上述款项,共计人民币5,068,606.60元,逾期不付,应按同期人民币贷款利
率加付利息。由于蓝带国际育乐事业有限公司未履行该生效裁决,本公司已于2004年2
月13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案号为(2004)沪一中执第128号。
2004年7月5日,蓝带国际育乐事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提
交了以本公司为反请求反被申请人的仲裁反请求申请书。2004年6月15日,上海市第二
中级人民法院以(2004)沪二中民五(商)初字第6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蓝带国际
育乐事业有限公司要求撤销前述仲裁裁决的申请。2004年10月11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
民法院以(2004)沪一中执恢复字第191号“决定恢复执行通知书”通知本公司恢复执
行前述仲裁案,同时通知上海温莎堡海霸王餐饮娱乐有限公司,决定冻结蓝带国际育乐
事业有限公司在该公司的500万美元股权,将依法评估、拍卖此项股权。截止本审计报
告出具日,本公司尚未收到上述款项,帐面相关应收款余额人民币135万元。
2004年4月,本公司又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提交了仲裁申请书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蓝带国际育乐事业有限公司支付上海温莎堡海霸王餐饮娱乐有限公
司2003年度和2004年1-3月的“合作利润分配”人民币6,906,227元、支付违约金人民
币2,927,198元、终止双方中外合作经营合同等,立案案号为(2004)中国贸仲沪字第
1936号。截止本审计报告出具日,此案仍在审理中,本公司尚未收到上述款项,帐面相
关应收款余额人民币521.97万元。
截止2004年12月31日,本公司帐面应收蓝带国际育乐事业有限公司款项为人民币6
56.97万元,已经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69.94万元。
(四)2003年12月29日,上海三毛进出口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800万元,投资深圳
市泰乐得商贸有限公司。2004年1月6日,深圳法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法威验字〔200
4〕第011号验资报告,验证深圳市泰乐得商贸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其中上海三毛进出口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800万元。深圳市泰乐得商贸有限公司变更
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万元,上海三毛进出口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53.33%。200
4年1月9日,深圳市泰乐得商贸有限公司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企业名称变更
登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为深圳市宇华泰乐得商贸有限公司,并已取得了变更后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2112051,法定代表人张文卿。根据增资扩股协议书
,本次增资扩股前的债权债务由新老股东共同承担。
2004年5月17日,上海三毛进出口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通过决议,将持有的深圳
市宇华泰乐得商贸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分别转让给自然人黄革、钟涛。2004年5月18日,
深圳市宇华泰乐得商贸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上海三毛进出口有限公司
将其拥有的26.74%股权转让给自然人黄革,将其拥有的26.6%股权转让给自然人钟涛
,股权转让前后的公司债权债务由新股东按投资比例享有和承担。2004年5月18日,上
海三毛进出口有限公司分别与自然人黄革和钟涛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分别为人
民币400万元。2004年5月27日,深圳市公证处对此两份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出具了(200
4)深证内叁字第9154、9155号公证书予以公证。
2004年6月3日,上海三毛进出口有限公司与自然人黄革、黄有含签订抵押合同,自
然人黄革、黄有含将其所有的深圳市海王大厦13B、13C房产(房地产证:深房地字第4
000084018号、第4000062101号)抵押给上海三毛进出口有限公司,抵押房产建筑面积
分别为130.32M2和121.2 M2,抵押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130万元,抵押期限为3年。200
4年7月12日,上海三毛进出口有限公司与自然人黄革签订抵押合同,自然人黄革将其所
有的深圳市长乐花园A栋27E房产(房地产证:深房地字第3000266980号)抵押给上海三
毛进出口有限公司,抵押房产建筑面积为157.08M2,抵押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130万元
。上述抵押担保事项均已向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办理抵押登记。
截止2004年12月31日,上海三毛进出口有限公司已经收到股权转让款人民币408万
元。对于尚未收回的股权转让款人民币392万元,除已经取得抵押房产人民币260万元外
,余款人民币132万元亦已要求自然人黄革和钟涛提供房产抵押,相关抵押手续和工商
变更手续尚未办妥。
(五)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友谊毛纺厂至2003年12月31日联营期已满,股东均同
意终止联营,企业已进入清算期。2004年10月28日,本公司与另两方股东上海市南汇县
康桥镇集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康桥公司)、上海周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周
浦公司)签订了《关于上海友谊毛纺厂终止联营的协议书》,协议由康桥公司和周浦公
司负责制订和进行友谊毛纺厂的清算及职工安置等方案,本公司放弃对友谊毛纺厂65%
的股权和余额资产及权利的主张,在对友谊毛纺厂的债权、债务及或有债务的处理和对
企业职工安置过程中,所缺口的资金,由康桥公司和周浦公司负责弥补和承担,本公司
不再承担。
(六)2000年2月18日,本公司曾与上海二毛纺织有限公司就受让上海高雅服装有
限公司40%股权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于2000年9月29日以人民币414.39万元的价格
办理了产权交割。由于上海二毛纺织有限公司的债务纠纷,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
具(2000)沪一中经初字第61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上海高雅服装有限公司冻结上
海二毛纺织有限公司所占有的40%股权,停止办理该股权的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停止派
发相关红利。
2004年11月2日,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出具沪外资委协字(2004)第1824号
《关于同意修改上海高雅服装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批复》,同意撤销上海二毛纺织
有限公司将40%股权转让给本公司的申请。
上海二毛纺织有限公司系上海华宇毛麻(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2004年12月
1日,本公司与上海华宇毛麻(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撤销2000年2月18日签订的股
权转让协议书。双方协商同意: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上海高雅服装有限公司的资产、经
营、管理等权属划归上海华宇毛麻(集团)有限公司;自2000年1月1日起到协议签订之
日止,本公司从企业所应分得的利润同因股权受让所支付的所有费用和利息互不追溯;
等等。
原收购上海高雅服装有限公司股权为公司募股资金投向行为,本次解除收购股权属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项目,退出后收回资金的使用待董事会确定新的投资项目后报有关部
门审核同意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截止2004年12月31日,根据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批复,本公司已经将应收回
的投资金额人民币414.39万元抵入应付上海华宇毛麻(集团)有限公司的房屋转让款之
中。
(七)2001年11月,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杉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杉和公司
)存于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西藏南路证券营业部的资金人民币8,807,861.77元被
该证券营业部划走,对此,杉和公司于2002年6月诉至法院。2003年3月20日,上海市第
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02)沪二中民三(商)初字第24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西北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西藏南路证券营业部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杉和公司人民
币8,807,861.77元。2003年10月1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03)沪高民二(商
)终字第1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03年12月3日,上海市第二
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03)沪二中执字第75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划拨西北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西藏南路证券营业部银行存款人民币8,807,861.77元及相应利息损
失、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并承担执行期间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银行存款
不足之数,查封、扣押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西藏南路证券营业部相应价值的财产
。2003年1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冻结该证券营业部全部佣金收入,不得
擅自动用,必须开支须经法院同意。
2004年5月14日,杉和公司收到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西藏南路证券营业部划
入的款项人民币920万元,同时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年5月10日
出具的(2004)银民商初字第4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杉和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920
万元。截止审计报告出具日,此项银行存款人民币920万元尚未解除冻结。
2005年1月,杉和公司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年12月23日出
具的(2004)银民商初字第4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杉和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
给付宁夏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本金人民币8,807,861.77元和自2004年4月6日起至实际清偿
之日止的利息损失。杉和公司不服判决,已于2005年2月3日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
法院提起上诉。截止审计报告出具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尚未开庭审理。
(八)2004年2月26日,上海仲裁委员会出具2003沪裁(经)字第0070号裁决书,
对本公司合营企业上海博华基因芯片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博华公司)与上海博星基因芯
片有限责任公司技术转让合同违约纠纷作出如下裁决:上海博星基因芯片有限责任公司
应向博华公司返还技术转让费用人民币2,000万元、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万元、承担仲
裁费用人民币15.48万元,上述款项合计人民币2,115.48万元,应于裁决作出之日起15
日内一次性支付给博华公司,此为终局裁决。2004年3月16日,博华公司已向上海市第
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截止审计报告出具日,博华公司尚未收到返还款,帐面应收
款余额为人民币1,950万元,已提坏账准备人民币585万元。
(九)2003年5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出具了(2003)浦民一(民)初字第
5068号民事调解书,本公司与上海海运学院就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达成协议,
上海海运学院应于2004年12月31日前归还本公司人民币2,034,619.00元。截至2004年1
2月31日止,上海海运学院已实际归还人民币2,034,619.00元。
(十)2004年8月24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出具(2004)静民二(商)初字第
423号民事调解书,本公司与上海春竹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就红利支付纠纷达成协议,被
告上海春竹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应于2005年2月15日之前支付本公司红利人民币40万元。
截止2004年12月31日,本公司还有应收红利人民币12万元。截止审计报告出具日,本公
司已经全部收到上述红利。
(十一)2003年4月,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杉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杉和
公司)起诉北京圣美永业保健食品有限公司上海销售分公司未还款,上海市卢湾区人民
法院出具(2003)卢民二(商)初字第215号民事调解书,双方协议:北京圣美永业保
健食品有限公司返还本公司人民币800,000.00元、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3,010.00元、财
产保全费人民币4,520.00元,应于2003年5月30日前支付给杉和公司人民币117,530.00
元,2003年6月至12月每月30日前各支付人民币100,000.00元。由于杉和公司一直未能
收到返还款,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已于2004年1月14日出具(2003)卢执字第820号“
协助执行通知书”,请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协助执行,查封北京市西坝河西里
28号A座3单元1206室房产期权(购房人臧力)。本年度,法院对北京圣美永业保健食品
有限公司上海销售分公司被执行财产进行拍卖后,本公司已经收回人民币229,181.84元
。截止2004年12月31日,尚余人民币561,318.16元未能收回。
(十二)2004年12月15日,浙江省奉化市人民法院出具(2004)奉民二初字第62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奉化华源步云西裤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偿付本公司
货款人民币1,074,344.63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以人民币
1,074,344.63元为基数从2003年9月1日起至货款清偿日止)。截止2004年12月31日,本
公司帐面应收该公司货款为人民币1,058,099.76元。截止审计报告出具日,本公司尚未
收回此笔货款。
`外币会计报表的折算方法
按照财政部财会字(1995)11号《关于印发<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通知》,除
所有者权益类项目(不含未分配利润项目)以发生时的市场汇价(中间价)折算为人民
币外,资产、负债、损益类项目均以合并会计报表决算日的市场汇价(中间价)折算为
人民币。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情况: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1)控制本公司的关联方: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股份比例
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 虹桥路1488号 36.11%
1.67%
企业名称 股权性质
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 国家股
国有法人股
(2)受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详见附注四。
2、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 司 名 称 年 初 数 本年增加
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 642,914 ---
上海申一毛条有限公司 5,500 ---
上海迪伊毛纺织有限公司 4,000 ---
上海友谊企业有限公司 1,000 ---
上海三翔纺织有限公司 800 ---
上海二毛爱斯纺织实业有限公司 300 ---
上海三毛进出口有限公司 5,000 1,800
上海华丰寰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0 ---
上海华宇毛麻进出口有限公司 2,000 ---
上海申茂房地产有限公司 500 ---
上海鑫洲房地产有限公司 1,000 ---
上海新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0 ---
上海杉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00 ---
上海纯新羊毛原料有限公司 500 ---
上海友谊毛纺厂 1,186 ---
上海伊条纺织有限公司 450 ---
上海怡欣工贸公司 100 ---
上海三毛物流有限公司 993.25 ---
上海三毛房地产有限公司 2,000 ---
上海三毛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500 ---
上海紫晶毛纺有限公司 50 ---
上海杰伊进出口有限公司 300 ---
上海茂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0 ---
公 司 名 称 本年减少 年 末 数
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 --- 642,914
上海申一毛条有限公司 --- 5,500
上海迪伊毛纺织有限公司 --- 4,000
上海友谊企业有限公司 --- 1,000
上海三翔纺织有限公司 --- 800
上海二毛爱斯纺织实业有限公司 --- 300
上海三毛进出口有限公司 --- 6,800
上海华丰寰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1,000
上海华宇毛麻进出口有限公司 --- 2,000
上海申茂房地产有限公司 --- 500
上海鑫洲房地产有限公司 --- 1,000
上海新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00
上海杉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000
上海纯新羊毛原料有限公司 --- 500
上海友谊毛纺厂 --- 1,186
上海伊条纺织有限公司 --- 450
上海怡欣工贸公司 --- 100
上海三毛物流有限公司 --- 993.25
上海三毛房地产有限公司 --- 2,000
上海三毛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 500
上海紫晶毛纺有限公司 --- 50
上海杰伊进出口有限公司 --- 300
上海茂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50
3、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及其变化(单位:人民币万元)
企业名称 年初数
金额 比例
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 7,593 37.78%
上海申一毛条有限公司 4,950 90%
上海迪伊毛纺织有限公司 1,680 42%
上海友谊企业有限公司 600 60%
上海三翔纺织有限公司 720 90%
上海二毛爱斯纺织实业有限公司 1,260 42%
上海三毛进出口有限公司 4,500 90%
上海华丰寰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650 65%
上海华宇毛麻进出口有限公司 1,800 90%
上海申茂房地产有限公司 300 60%
上海鑫洲房地产有限公司 500 50%
上海新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80 90%
上海杉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700 90%
上海纯新羊毛原料有限公司 450 90%
上海友谊毛纺厂 770.9 65%
上海伊条纺织有限公司 405 90%
上海怡欣工贸公司 100 100%
上海三毛物流有限公司 496.6 50%
上海三毛房地产有限公司 1,800 90%
上海三毛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注) --- ---
上海紫晶毛纺有限公司(注) --- ---
上海杰伊进出口有限公司(注) --- ---
上海茂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注) --- ---
企业名称 本年增加数
金额 比例
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 --- ---
上海申一毛条有限公司 --- ---
上海迪伊毛纺织有限公司 --- ---
上海友谊企业有限公司 --- ---
上海三翔纺织有限公司 --- ---
上海二毛爱斯纺织实业有限公司 --- ---
上海三毛进出口有限公司 1,620 90%
上海华丰寰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
上海华宇毛麻进出口有限公司 --- ---
上海申茂房地产有限公司 --- ---
上海鑫洲房地产有限公司 --- ---
上海新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上海杉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上海纯新羊毛原料有限公司 --- ---
上海友谊毛纺厂 --- ---
上海伊条纺织有限公司 --- ---
上海怡欣工贸公司 --- ---
上海三毛物流有限公司 --- ---
上海三毛房地产有限公司 --- ---
上海三毛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注) --- ---
上海紫晶毛纺有限公司(注) --- ---
上海杰伊进出口有限公司(注) --- ---
上海茂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注) --- ---
企业名称 本年减少
金 额 比例
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 --- ---
上海申一毛条有限公司 --- ---
上海迪伊毛纺织有限公司 --- ---
上海友谊企业有限公司 --- ---
上海三翔纺织有限公司 --- ---
上海二毛爱斯纺织实业有限公司 --- ---
上海三毛进出口有限公司 --- ---
上海华丰寰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
上海华宇毛麻进出口有限公司 1,560 78%
上海申茂房地产有限公司 --- ---
上海鑫洲房地产有限公司 --- ---
上海新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上海杉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上海纯新羊毛原料有限公司 --- ---
上海友谊毛纺厂 --- ---
上海伊条纺织有限公司 --- ---
上海怡欣工贸公司 --- ---
上海三毛物流有限公司 --- ---
上海三毛房地产有限公司 --- ---
上海三毛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注) --- ---
上海紫晶毛纺有限公司(注) --- ---
上海杰伊进出口有限公司(注) --- ---
上海茂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注) --- ---
企业名称 年 末 数
金 额 比例
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 7,593 37.78%
上海申一毛条有限公司 4,950 90%
上海迪伊毛纺织有限公司 1,680 42%
上海友谊企业有限公司 600 60%
上海三翔纺织有限公司 720 90%
上海二毛爱斯纺织实业有限公司 1,260 42%
上海三毛进出口有限公司 6,120 90%
上海华丰寰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650 65%
上海华宇毛麻进出口有限公司 240 12%
上海申茂房地产有限公司 300 60%
上海鑫洲房地产有限公司 500 50%
上海新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80 90%
上海杉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700 90%
上海纯新羊毛原料有限公司 450 90%
上海友谊毛纺厂 770.9 65%
上海伊条纺织有限公司 405 90%
上海怡欣工贸公司 100 100%
上海三毛物流有限公司 496.6 50%
上海三毛房地产有限公司 1,800 90%
上海三毛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注) --- ---
上海紫晶毛纺有限公司(注) --- ---
上海杰伊进出口有限公司(注) --- ---
上海茂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注) --- ---
注:本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对其拥有实际控制权。
(二)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情况:
企 业 名 称 与本企业的关系
上海二毛纺织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上海华宇毛麻(集团)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太仓三蕾毛纺实业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上海高雅服装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上海申泉服装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上海寅丰服装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上海三联纺织印染公司 合营企业
天津大维股份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泰州友谊企业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上海协丰精梳毛条厂 联营企业
上海博华基因芯片技术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三)关联方交易:
1、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母
子公司交易已作抵销。
2、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单位:人民币元):
(1)交易规模:
企 业 名 称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上海三联纺织印染公司 1,135,456.72 ---
上海二毛爱斯纺织实业有限公司 9,822,319.15 ---
上海申泉服装有限公司 62,002,842.49 ---
上海友谊毛纺厂 5,563,368.98 ---
上海寅丰服装有限公司 280,220.03 ---
上海伊条纺织有限公司 --- 80,379.04
泰州友谊企业有限公司 --- 52,450.93
(2)采购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公司参照市场价格确定采购价格,并与上述关联方签订购销合同(协议)。
3、向关联方销售货物(单位:人民币元):
(1)交易规模:
企 业 名 称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上海三联纺织印染公司 2,896,010.86 1,477,868.81
上海二毛爱斯纺织实业有限公司 8,504,290.18 ---
上海二毛纺织有限公司 --- 151,515.72
上海友谊毛纺厂 2,504,482.03 12,896,687.72
泰州友谊企业有限公司 --- 724,934.38
上海寅丰服装有限公司 12,115,191.21 17,497,600.01
上海迪伊毛纺织有限公司 2,246,862.62 ---
(2)关联方交易价格的确定依据及交易差价的处理。
本公司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并与上述关联方签订购销合同(协议),如产
生需计入资本公积的关联交易差价,按照财政部财会〖2001〗64号文《关联方之间出售
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处理。
4、与关联方有关的其他收入、支出(单位:人民币元):
(1)本年度向关联方支付租赁费等:
企 业 名 称 金 额
上海伊条纺织有限公司 1,001,705.43
(2)本年度向关联方收取劳务费:
企 业 名 称 金 额
上海协丰精梳毛条厂 95,162.64
(3)本年度向关联方收取咨询费:
企 业 名 称 金 额
上海申泉服装有限公司 130,000.00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年末金额 上年末金额
应收账款
上海二毛纺织有限公司 --- 2,281,577.11
上海二毛爱斯纺织实业有限公司 345,590.64 ---
上海高雅服装有限公司 3,672.56 6,792.56
太仓三蕾毛纺实业有限公司 --- 3,712.50
天津大维股份有限公司 1,334,901.20 2,034,901.20
上海寅丰服装有限公司 2,517,717.75 2,593,868.46
其他应收款
上海二毛爱斯纺织实业有限公司 47,465,336.18 20,227,410.28
上海二毛纺织有限公司 --- 2,500,000.00
上海三联纺织印染公司 8,312,848.56 8,012,848.56
上海高雅服装有限公司 150,251.41 158,605.91
上海迪伊毛纺织有限公司 35,557,887.55 32,693,728.57
上海伊条纺织有限公司 7,661,297.77 9,303,338.92
上海协丰精梳毛条厂 1,086.35 11,781.70
太仓三蕾毛纺实业有限公司 --- 8,185,437.42
上海寅丰服装有限公司 --- 305,120.00
上海博华基因芯片技术有限公司 975,097.98 695,097.98
上海申泉服装有限公司 67,857.40 43,598.40
预付账款
上海二毛纺织有限公司 --- 8,375,680.21
上海三联纺织印染公司 78,546.15 ---
上海寅丰服装有限公司 29,522.50 ---
应付账款
上海三联纺织印染公司 --- 201,378.15
上海二毛纺织有限公司 --- 3,539,170.99
上海高雅服装有限公司 --- 3,120.00
泰州友谊企业有限公司 --- 5,036.00
上海申泉服装有限公司 --- 6,325,361.58
上海寅丰服装有限公司 --- 67,102.13
太仓三蕾毛纺实业有限公司 448,267.73 858,794.92
上海友谊毛纺厂 1,450,000.00 ---
其他应付款
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 2,451,600.00 10,451,600.00
上海华宇毛麻(集团)有限公司 10,172,300.00 200,000.00
上海怡欣工贸公司 415,353.75 415,353.75
上海二毛纺织有限公司 --- 2,503.60
上海伊条纺织有限公司 --- 1,400,630.00
泰州友谊企业有限公司 171,838.51 522,354.53
上海申泉服装有限公司 492,053.46 1,126,186.61
太仓三蕾毛纺实业有限公司 2,888,393.98 ---
上海寅丰服装有限公司 218,291.56 ---
上海高雅服装有限公司 43,449.81 ---
6、关联方交易事项:
(1)2004年5月31日,本公司与太仓三蕾毛纺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太仓三蕾公司)
签订了资产转让合同,本公司同意收购太仓三蕾公司依法拥有的现有全部厂房以及帐面
全部专用、通用设备,转让价格约人民币1,400万元。2004年8月30日,此项转让已经上
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产权转让交割,转让总价人民币1,407万元。截止2004年12月31
日,本公司尚有余款人民币288万元未支付,此项转让涉及的太仓市归庄镇玄恭街3号房
屋(房屋所有权证:太房权证归庄镇字第00000041号)尚未办妥房屋所有权人变更手续
。
2005年3月30日,本公司与太仓市沙溪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意
向协议书”,太仓市沙溪镇人民政府将位于太仓市沙溪镇陈泾村的总面积为27,808.8M
2(约41.71亩)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本公司使用,土地用途为工业,出让年限50年,
出让地价约人民币417.10万元,在土地使用期限内,每年向土地部门支付每平方米人民
币0.3元的土地权属管理费(即土地使用金)。
(2)2004年2月6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出具(2004)黄执字第65号民事裁定
书,将该院查封的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迪伊毛纺织有限公司座落于上海祁连山路380
号1-6#房屋及其他财产予以拍卖或变卖。2004年8月25日,本公司从上海黄浦拍卖行拍
得上述房产,房产建筑面积16,475.3平方米、占地面积20,59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
用地,成交价人民币4,221万元。截止2004年12月31日,上述房产已经办妥所有权人变
更手续。
(3)本年度,本公司从子公司上海二毛爱斯纺织实业有限公司购入一批生产用设
备,购买价人民币5,066,641.45元。
(4)本年度,本公司从联营企业上海寅丰服装有限公司购入一辆奥迪轿车,购买
价人民币218,291.56元。
(5)2003年4月,就本公司诉上海华宇毛麻(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毛麻纺织有限
公司偿还欠款人民币9,711,060.00元,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依法查封了上海毛麻纺织
有限公司名下座落于上海市斜土路791号1-4号楼、7-10号楼房屋(建筑面积约1,632平方
米及相应土地使用权)。2004年2月10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出具(2004)黄执恢字
第1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上述查封房屋予以拍卖或变卖。2004年2月24日,本公司已
从上海黄浦拍卖行拍得上述查封房屋,拍卖成交价人民币1,450万元。据此,上海市黄
浦区人民法院于2004年10月出具(2004)黄执恢字第1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座落于上
海市斜土路791号1-4号楼、7-10号楼房屋产权过户至本公司名下。截止本审计报告出
具日,本公司帐面已经支付该房屋拍卖成交款及佣金人民币1,464.50万元,上述房屋尚
未过户给本公司。
`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会计报表按照《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以母公司和纳入合
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个别会计报表以及其他资料为依据进行编制。但对行业特殊及子公司
规模较小,符合财政部财会二字(1996)2号《关于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请示的复函
》文件的规定,则不予合并。合并时对内部权益性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内部投资
收益与子公司利润分配、内部交易事项、内部债权债务进行抵销,对合并盈余公积进行
调整。对纳入合并范围的合营企业,采用比例合并法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2、母公司与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无重大差异。
`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当月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市场汇价中间价作为折算
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期末外币账户余额按期末市场中间汇价折合成人民币金额进
行调整。外币专门借款账户期末折算差额,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
特定时间段内,按规定予以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其余的外币账户折算差额均计
入财务费用。不同货币兑换形成的折算差额,均计入财务费用。
`记账基础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到期)、流动性强
、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计价原则
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本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列示如下
(收益+,损失-):
项 目 金额(人民币元)
(一)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 -683,986.68
长期资产产生的收益
(二)各种形式的政府补贴 2,995,578.90
(三)短期投资损益,但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有经营的金额 166,416.61
机构获得的短期投资损益除外
(四)扣除公司日常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后 -3,711,972.90
的其他各项营业外收入、支出
(五)减:所得税影响额 -250,538.14
合 计 -983,425.93
注:上列数据已扣除少数股东收益因素。
`会计制度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其有关的补充规定。
`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
(一)公司所控制的所有子公司、合营企业情况及其合并范围:
1、公司所控制的所有子公司情况及其合并范围(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投资单位全称 注册资本 母公司实 母公司
际投资额 控股比例
上海三毛进出口有限公司(注1) 6,800 4,500 90%
上海华丰寰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注2) 1,000 650 65%
上海华宇毛麻进出口有限公司(注3) 2,000 240 12%
上海申茂房地产有限公司 500 400 80%
上海鑫洲房地产有限公司(注4) 1,000 500 50%
上海申一毛条有限公司(注5) 5,500 4,950 90%
上海三翔纺织有限公司 800 720 90%
上海杉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00 2,700 90%
上海新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注6) 200 20 10%
上海纯新羊毛原料有限公司(注7) 500 450 90%
上海友谊企业有限公司 1,000 600 60%
上海友谊毛纺厂 1,186 770.9 65%
上海二毛爱斯纺织实业有限公司 3,000 1,260 42%
上海迪伊毛纺织有限公司 4,000 1,680 42%
上海伊条纺织有限公司 450 405 90%
上海怡欣工贸公司 100 100 100%
上海三毛物流有限公司(注8) 美元120万 496.6 50%
上海三毛房地产有限公司(注9) 2,000 1,800 90%
上海三毛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注10) 500 0 0
上海紫晶毛纺有限公司(注11) 50 0 0
上海杰伊进出口有限公司(注12) 300 0 0
上海茂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注13) 50 0 0
被投资单位全称 合并范围内
控股比例
上海三毛进出口有限公司(注1) 99.9%
上海华丰寰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注2) 69.95%
上海华宇毛麻进出口有限公司(注3) 99.912%
上海申茂房地产有限公司 80%
上海鑫洲房地产有限公司(注4) 89.996%
上海申一毛条有限公司(注5) 99%
上海三翔纺织有限公司 90%
上海杉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0%
上海新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注6) 64%
上海纯新羊毛原料有限公司(注7) 99%
上海友谊企业有限公司 60%
上海友谊毛纺厂 65%
上海二毛爱斯纺织实业有限公司 42%
上海迪伊毛纺织有限公司 42%
上海伊条纺织有限公司 90%
上海怡欣工贸公司 100%
上海三毛物流有限公司(注8) 59.9%
上海三毛房地产有限公司(注9) 99.99%
上海三毛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注10) 99.81%
上海紫晶毛纺有限公司(注11) 99.8%
上海杰伊进出口有限公司(注12) 98.92%
上海茂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注13) 88%
被投资单位全称 主要经营范围
上海三毛进出口有限公司(注1) 自营、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上海华丰寰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注2)绒线、针织品、编织服饰生产、加工及销售,
经销毛纺织制品等
上海华宇毛麻进出口有限公司(注3) 自营、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上海申茂房地产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经营、咨询、服务、中介等
上海鑫洲房地产有限公司(注4) 房地产开发、经营
上海申一毛条有限公司(注5) 毛条、毛线、针织绒
上海三翔纺织有限公司 针织、梭织服装、服饰生产加工
上海杉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实业投资,管理咨询
上海新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注6) 服装、服饰的生产、加工及销售,自营、代理
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上海纯新羊毛原料有限公司(注7) 经销纺织原料及产品等
上海友谊企业有限公司 针织、梭织服装、服饰生产加工
上海友谊毛纺厂 毛线、化纤绒线、毛线针织品等
上海二毛爱斯纺织实业有限公司 精粗纺呢绒
上海迪伊毛纺织有限公司 精粗纺呢绒
上海伊条纺织有限公司 纺织产品,纺织原料,辅料,染化料,纺织机
械及配件
上海怡欣工贸公司 毛麻设备及配件,纺织原料等
上海三毛物流有限公司(注8) 集装箱修理、清理,空箱堆存、仓储等
上海三毛房地产有限公司(注9) 房地产开发经营
上海三毛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注10) 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
代理业务
上海紫晶毛纺有限公司(注11) 毛线、化纤绒线、针织品、纺织原料等
上海杰伊进出口有限公司(注12) 自营、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上海茂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注13) 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服务、劳动服务
被投资单位全称 是否合
并报表
上海三毛进出口有限公司(注1) 是
上海华丰寰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注2) 是
上海华宇毛麻进出口有限公司(注3) 是
上海申茂房地产有限公司 是
上海鑫洲房地产有限公司(注4) 是
上海申一毛条有限公司(注5) 是
上海三翔纺织有限公司 是
上海杉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是
上海新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注6) 是
上海纯新羊毛原料有限公司(注7) 是
上海友谊企业有限公司 是
上海友谊毛纺厂 否
上海二毛爱斯纺织实业有限公司 否
上海迪伊毛纺织有限公司 否
上海伊条纺织有限公司 否
上海怡欣工贸公司 否
上海三毛物流有限公司(注8) 是
上海三毛房地产有限公司(注9) 是
上海三毛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注10) 是
上海紫晶毛纺有限公司(注11) 是
上海杰伊进出口有限公司(注12) 否
上海茂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注13) 否
注1:上海申一毛条有限公司拥有上海三毛进出口有限公司10%股权;
注2:上海纯新羊毛原料有限公司拥有上海华丰寰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5%股权;
注3:上海三毛进出口有限公司拥有上海华宇毛麻进出口有限公司88%股权;
注4:上海三毛房地产有限公司拥有上海鑫洲房地产有限公司40%股权;
注5:上海杉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拥有上海申一毛条有限公司10%股权;
注6:上海友谊企业有限公司拥有上海新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90%股权;
注7:上海伊条纺织有限公司拥有上海纯新羊毛原料有限公司10%股权;
注8:上海纯新羊毛原料有限公司拥有上海三毛物流有限公司10%股权;
注9:上海三毛进出口有限公司拥有上海三毛房地产有限公司10%股权;
注10:上海三毛进出口有限公司拥有上海三毛国际货运有限公司90%股权,上海纯
新羊毛原料有限公司拥有上海三毛国际货运有限公司10%股权;
注11:上海杉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拥有上海紫晶毛纺有限公司80%股权,上海纯新
羊毛原料有限公司拥有上海紫晶毛纺有限公司20%股权;
注12:上海华宇毛麻进出口有限公司拥有上海杰伊进出口有限公司90%股权,上海
杉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拥有上海杰伊进出口有限公司10%股权;
注13:上海申茂房地产有限公司拥有上海茂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60%股权,上海三
毛房地产有限公司拥有上海茂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40%股权。
2、公司所拥有的所有合营公司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 司 名 称 注册资本 母公司投 母公司 公司享有
资金额 投资比例 权益比例
上海三联纺织印染公司 1,300 650 50% 50%
上海朝日绅士服有限公司 美元200万 831 50% 50%
上海博华基因芯片技术有限公司 4,000 2,000 50% 50%
公 司 名 称 主 要 经 营 范 围
上海三联纺织印染公司 纤维染色,羊毛的洗毛、梳条,羊毛原料
上海朝日绅士服有限公司 西服制造、贸易及服装熨烫
上海博华基因芯片技术有限公司 生物芯片的设计,生产,销售及分析等
(二)未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1、未合并的子公司及其原因
(1)上海友谊毛纺厂联营期限至2003年年底终止,董事会决议不再延长,已于2004
年1月成立清算小组,对该厂进行全面清算后办理终止手续,故不予合并会计报表,详
见附注十一(五);
(2)上海怡欣工贸公司和上海茂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规模较小,汇总后的资产总额
、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净利润金额低于本公司相应金额的10%,符合财政部财会二字(
1996)2号《关于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请示的复函》文件的规定,故不予合并会计报
表;
(3)上海迪伊毛纺织有限公司,2003年11月30日,该公司成立清算小组,进行全面
清算,属于已停业的子公司,故本年末未再将其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4)上海二毛爱斯纺织实业有限公司,2004年2月,该公司成立清算小组,进行全面
清算,属于已停业的子公司,故本年末未再将其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5)上海伊条纺织有限公司,该公司2003年度已经进入清理期,故本年末未再将其
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2、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未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加总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50,723,226.57元,占
母、子公司资产总额的5.00%;销售收入为人民币14,573,752.22元,占母、子公司收
入的1.04%;净利润人民币-67,442,948.27元,占母公司净利润的34.63%。对未纳入
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净利润本公司已按权益法核算,计入投资收益人民币-848,
470.16元。
(三)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但母公司持股比例未达到50%以上的子公司及其原因:
1、上海华宇毛麻进出口有限公司:母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该公司的100%股权,拥
有实际控制权,故予以合并会计报表;
2、上海新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母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该公司的100%股权,拥有
实际控制权,故予以合并会计报表;
3、上海三毛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母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的100%股权,拥有实际控
制权,故予以合并会计报表;
3、上海紫晶毛纺有限公司:母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的100%股权,拥有实际控制权
,故予以合并会计报表。
(四)本年度合并报表范围的变更情况
本年减少合并范围2户:
1、上海二毛爱斯纺织实业有限公司:2004年2月,该公司成立清算小组,进行全面
清算,属于已停业的子公司,故本年未再将其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该公司自2004年
1月1日至清算开始之日止的经营损益已经并入本公司的2004年度合并的利润及利润分配
表。
2、上海杰伊进出口有限公司:2004年12月,该公司已经注销,故本年末已不在合
并会计报表范围内。该公司自2004年1月1日至注销之日止的经营损益已经并入本公司的
2004年度合并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五)报告期内无因购买、受让股权而增加控股子公司、合营企业。
(六)报告期内无出售子公司情况。
(七)无按照比例合并方法进行合并的公司。
`会计年度
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承诺事项:
(一)对外经济担保事项详见附注九。
(二)无已签订的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对外投资合同及有关财务支出。
(三)无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大额发包合同及财务影响。
(四)无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租赁合同及财务影响。
(五)其他重大财务承诺事项:
1、抵押资产情况:
本公司以南汇航头镇下沙新街200弄51号的房产【房地产权证号:沪房地南字(20
04)第000636号】抵押给福建兴业银行人民广场支行,取得银行贷款人民币2,000万元
,贷款期限自2004年3月19日至2005年3月18日。截止2004年12月31日,该房产帐面净值
人民币7,883,464.47元。
本公司以杨树浦路1056号的房产【房地产权证号:沪房地杨字(1999)第010053号
】抵押给交通银行杨浦支行,取得银行贷款人民币6,000万元,贷款期限自2004年12月
30日至2005年9月2日。截止2004年12月31日,该房产帐面净值人民币116,112,057.69元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纯新羊毛原料有限公司将蕴川路6号的房产【房地产权证号
:沪房地宝字(1999)第009290号】抵押给中国农业银行杨浦支行,为本公司取得银行
贷款人民币6,000万元提供担保,贷款期限自2004年9月3日至2005年9月12日。截止200
4年12月31日,该房产帐面净值人民币9,728,864.08元。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友谊企业有限公司以居家桥路537号的房产【房地产权证号
:沪房地浦字(2002)第096252号】抵押给上海银行定海支行,取得银行贷款人民币5
00万元,贷款期限自2004年4月12日至2005年4月11日。截止2004年12月31日,该房产帐
面净值人民币5,875,576.15元。
2、向非关联方提供反担保情况:
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04年12月与本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本公司以公
司拥有的上海博华基因芯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的50%股权质押给
中国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作为其担保行为的反担保,质押期为本公司借款合同履
行期届满之日止。
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04年7月与本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本公司以公司
拥有的上海申一毛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500万元)的99%股权质押给上海爱
使股份有限公司,以作为其担保行为的反担保,质押期为本公司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之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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