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长陈飞虎、总会计师郝彬、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利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 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目 录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五、公司治理结构 六、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七、董事会报告 八、监事会报告 九、重要事项 十、财务报告 十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1、公 司法定中文名称: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中文名称缩写:龙电股份 公司英文名称:HEILONGJIANG ELECTRIC POWER COM PLAINMYITED 公司英文名称缩写: HLJEPCL 2、公司法定代表人:陈飞虎 3、公司董事会秘书:梅君超 联系电话:0451-2525998 证券事务代表:战莹 联系电话:0451-2525778 传真:0451-2525878 电子信箱:dlgf@public.hr.hl.cn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09号 4、公司注册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19号楼B座 公司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09号 邮编: 150001 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londian.com 电子信箱:dlgf@public.hr.hl.cn 5、公司信息披露报纸:《上海证券报》、《文汇报》 登载公司年报的中国证监会指定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sse.com.cn 公司年报备置地点:公司股权管理部 6、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 600726(A股) 900937(B股) 股票简称: 龙电股份(A股) 龙电B股(B股) 7、公司首次注册登记:1993年2月2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公司最近一次变更注册登记:2002年9月18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股黑总字第002036号 税务登记号码:国税哈开发登字230109126973422 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16层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香港中环夏悫道10号和记大厦15楼 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公司本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利润总额 289,239,873.27 净利润 249,090,227.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95,980,825.40 主营业务利润 287,272,729.76 其他业务利润 7,937,871.26 营业利润 236,770,215.78 投资收益 52,382,125.50 补贴收入 - 营业外收支净额 (87,531.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1,180,611.7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11,268,336.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元) 转回已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53,035,000.00 营业外收支净额(税后) 74,402.19 合计 53,109,402.19 按国际会计准则对净利润及净资产进行调整之影响 单位:人民币万元 净利润 净资产 2002年 2002年12月31日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列报 24,909.0 302,475.0 按国际会计准则调整 ______折旧 (248.3) 3,482.8 ______拟派发之股利 - 11,212.6 ______商誉 (351.6) 146.4 小计 (599.9) 14,841.8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列报 24,309.1 317,316.8 净利润 净资产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列报 2001年 2001年12月31日 按国际会计准则调整 28,164.4 288,778.6 ______折旧 ______拟派发之股利 (248.3) 3,731.1 ______商誉 - 13,455.2 小计 (351.6) 498.0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列报 (599.9) 17,684.3 27,564.5 306,462.9 (二)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 位 : 人 民币元 指标项目 2002年 2001年 主营业务收入 1,124,660,819.56 1,188,046,509.35 净利润 249,090,227.59 281,644,119.58 总资产 3,605,285,751.73 3,495,309,851.84 股东权益 3,024,750,060.44 2,887,786,328.85 每股净资产(元/股) 2.70 2.58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元/股) 2.70 2.5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45 0.53 指标项目 2000年 调整后 调整前 主营业务收入 807,498,682.91 807,498,682.91 净利润 228,215,735.53 224,700,092.53 总资产 3,297,266,583.46 3,305,762,720.89 股东权益 2,740,694,004.47 2,749,190,141.90 每股净资产(元/股) 3.91 3.92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元/股) 3.91 3.9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27 0.27 按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九号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净资产收益率 (%) 报告期利润 全面摊簿 加权平均 2002年 2001年 2000年 2002年 2001年 2000年 净利润 8.24 9.75 8.33 8.27 9.77 12.17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 6.48 9.75 7.84 6.51 9.78 11.46 每股收益(元) 报告期利润 全面摊簿 加权平均 2002年 2001年 2000年 2002年 2001年 2000年 净利润 0.22 0.25 0.33 0.22 0.25 0.38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 0.17 0.25 0.31 0.17 0.25 0.35 2000年按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九号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 益(调整前):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净利润 8.17 12.07 0.32 0.37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 7.69 10.64 0.30 0.33 (三)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单位: 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股本 112,126.50 112,126.50 资本公积 93,603.39 93,603.39 盈余公积 22,152.51 3,974.83 26,127.34 其中:法定公益金 7,104.77 1,324.94 8,429.71 未分配利润 60,896.24 24,909.02 15,187.48 70,617.78 股东权益合计 288,778.64 28,883.85 15,187.48 302,475.01 项目 变动原因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净利润15%提取 其中:法定公益金 净利润5%提取 未分配利润 增加是因盈余利润增加,减少是 因提取两金和拟进行利润分配 股东权益合计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1、 股本变动情况 (1)股 份变动情况表 数量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发起人股份 47,677,680 47,677,680 其中: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47,677,680 47,677,680 募集法人股 452,253,947 452,253,947 内部职工股 21,333,333 21,333,333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521,264,960 521,264,960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168,000,000 168,000,000 境内上市外资股 432,000,000 432,000,000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600,000,000 600,000,000 股本总数 1,121,264,960 1,121,264,960 (2)股票发行和上市情况 ①公司前三年历次股票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 发行日期 发行价格 发行数量 增发流通A股 2000年12月 15.30元 4,500万 定向增发A股 2000年9月 1.50元 6,808.4万 股票种类 上市日期 增发流通A股 2001年2月16日和4月9日 定向增发A股 未定 ②公司2000年因吸收合并黑龙江华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内部职工股1,33 3.33万股(转增后为2,133.33万股),该部分股份将在得到证券监管部门批准后上市流通 。 2、股东情况介绍 (1)截至2002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东总数为141,279户,A股62,966户,B股78,3 13户。 (2)2 002年12月31日主要股东持股情况(前十名) 单位:股 名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数 本期持股 持股比例 次 (股) 变动情况 (%) 1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383,964,933 无 34.24 2 黑龙江华源电力开发公司 29,565,867 无 2.64 3 黑龙江电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3,765,334 无 2.12 4 黑龙江省华富电力投资公司 19,392,000 无 1.73 5 TOYO SECURITIES ASIA LTD. 11,121,416 -29% 0.99 A/C CLIENT 6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8,600,000 -11% 0.77 7 黑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 8,514,000 无 0.76 8 龙电集团有限公司 7,974,400 无 0.71 9 中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7,200,000 无 0.64 10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6,811,200 无 0.61 名 股东名称 股份质押或 股份 次 冻结情况 性质 1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无 法人股 2 黑龙江华源电力开发公司 无 法人股 3 黑龙江电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无 法人股 4 黑龙江省华富电力投资公司 无 法人股 5 TOYO SECURITIES ASIA LTD. 流通B股 A/C CLIENT 6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流通A股 7 黑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 冻结 法人股 8 龙电集团有限公司 无 法人股 9 中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无 法人股 10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无 法人股 注: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因参与公司增发A股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而成为公司 前十大股东。 黑龙江华源电力开发公司是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龙 电集团有限公司和黑龙江电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是黑龙江省华富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的参 股股东。 (3)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法定代表人郑宝森,注册资本人民币67亿元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的生产、销售,销售电力物资、电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 力工程设计、设备成套、工程监理、施工调试及生产检修,设备租赁。目前,其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无质押和冻结情况。根据电力体制改革发电资产重组方案,我公司控股股东 将发生变化,该公司持有的股份将全部划转给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是 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法定代表人贺恭,注册 资金120亿元。目前我公司正在进行股权划转的准备工作,详见2003年2月26日本公司公 告。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是国家电力公司,成立于1997年,是国务院出资 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希正,注册资本人民币1,600亿元。经营范围:国 有资产经营;电力项目投资;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电力、热力生产和电网经营。2002 年12月29日,该公司根据电力体制改革电网资产重组方案,已变更为国家电网公司,目 前正在履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止日期 路书军 董事长 男 42 2002年4月-2005年4月 姜魁 副董事长 男 51 2002年4月-2005年4月 贾哲 副董事长 男 53 2002年4月-2005年4月 孙光 董事、总经理 男 48 2002年4月-2005年4月 王福利 董事 男 60 2002年4月-2005年4月 赵东升 董事 男 57 2002年4月-2005年4月 关野 董事 男 55 2002年4月-2005年4月 李国良 董事 男 38 2002年4月-2005年4月 施凤上 董事 男 57 2002年4月-2005年4月 赵亚洲 董事 男 43 2002年4月-2005年4月 张国新 董事 男 40 2002年4月-2005年4月 魏精一 董事 男 57 2002年4月-2005年4月 刘长青 董事、副总经理 男 42 2002年4月-2005年4月 吴凤山 独立董事 男 73 2002年6月-2005年6月 杨震 独立董事 男 51 2002年6月-2005年6月 马怀生 监事会召集人 男 54 2002年4月-2005年4月 赵庆斌 监事 男 47 2002年4月-2005年4月 王颖秋 监事 男 38 2002年4月-2005年4月 梅君超 副总经理、董秘 男 41 2002年12月-2005年12月 王成瑞 副总经理 男 35 2000年5月-2003年5月 郝彬 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男 41 2002年12月-2005年12月 栾恩连 总经济师 男 54 2002年12月-2005年12月 常立宏 总工程师 男 42 2002年12月-2005年12月 姓名 年初持 年末持 变动 路书军 股数 股数 原因 姜魁 0 0 贾哲 10667 10667 孙光 0 0 王福利 8880 8880 赵东升 26666 26666 关野 15947 15947 李国良 0 0 施凤上 5333 5333 赵亚洲 5333 5333 张国新 5333 5333 魏精一 0 0 刘长青 0 0 吴凤山 3360 3360 杨震 0 0 马怀生 0 0 赵庆斌 0 0 王颖秋 0 0 梅君超 0 0 王成瑞 10000 10000 郝彬 0 3200 增持 栾恩连 0 0 常立宏 0 1920 增持 0 0 在股东单位任职董事、监事情况; 姓名 任职的股东名称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 任职期间 职务 路书军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02年6月至今 姜魁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2002年2月至今 赵东升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总会计师 1997年8月至今 王福利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副总经济师 1997年4月至今 李国良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财务部主任 2002年1月至今 马怀生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总审计师 2001年11月至今 贾哲 黑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 总经理 2000年3月至今 赵庆斌 黑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 副总经理 1998年7月至今 施凤上 华能集团黑龙江分公司 总经理 1998年1月至今 姓名 是否领取报酬、津 贴(是或否) 路书军 否 姜魁 否 赵东升 否 王福利 否 李国良 否 马怀生 否 贾哲 否 赵庆斌 否 施凤上 否 2、年 度报酬情况 报酬支付原则:公司尚未实行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待 遇参照电力行业工资管理办法制定并执行。 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包括:孙光、关野、刘长青、魏 精一、王颖秋。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23人,在公司领取报酬的10人, 年度报酬总额共为63.7万元,其中年度报酬总额在7万元以上的2人,在5—7万元之间的 7人,5万元以下的1人。金额最高的前三名董事的报酬总额为20.64万元,金额最高的前 三名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总额为20.97万元。 除以上5位董事、监事及2位独立董事外,其余11位董事、监事均不在公司领取报酬 ,各自在其所在单位领取。公司的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3万元。 3、在 报告期内离任的董事和监事 由于工作变动及董事会换届,郑宝森、田勇、李维翰、袁纯嘏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顾建国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二)员工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在职职工为2,371人,其中生产人员2,056人,销售人员43人,技术人 员187人,财务人员12人,行政人员18人,管理人员27人,其他人员28人。公司职工中 大专以上学历所占比例为38%,期末离退休人员为13人。 五、公司治理结构 1、公司治理结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加 强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修改了公司章程,制定了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经理工作细则。公司 目前治理结构如下: (1)公司能够确保所有股东均享有平等地位和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力,制定了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严格按照《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并有律师 出席见证。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关联股东在表决时放弃表决权。 (2)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并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选聘程序 选聘董事,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符合有关要求,公司董事了解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公司目前有两名独立董事,公司还在积极寻找其他独立董事的适当人选,以保证在20 03年6月30日前使独立董事人数达到规定要求。 (3)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符合有关要求,公司 监事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及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 性进行监督。 (4)经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并建立了经理工作细则。 (5)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与股东的交流。公司严格按照 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的机会获得公司信息。 2、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2002年6月召开的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两名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任职以来,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 求,认真履行职责,参加了任职以来的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了相关会议议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方面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3、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方面分开情况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业务方面,公司目 前已独立拥有牡丹江第二发电厂,主要从事电力生产,在发电环节上独立于公司的控股 股东。另一方面,由于公司只从事发电业务,不从事输电、配电业务,在电力销售环节 上,公司控股股东现在及将来都是本公司电力销售的唯一客户。因此,由于电力生产的 特殊性,公司在业务上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交易。人员方面,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 管理等方面独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领取薪酬,未在股东单位担任职务。资产 方面,公司拥有独立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工业产权、商标、非专利技 术等无形资产由公司所有,本公司拥有独立的采购和销售系统。机构方面,公司的生产 经营和办公机构与控股股东完全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财务方面, 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独立在银行 开户,依法独立纳税。 4、高级管理人员考评和激励机制情况 公司初步建立了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并在年终考核后兑 现。 六、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三次股东大会,包括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和两次临时股东大会。 2002年3月6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的《文汇报》(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公告了召 开200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布了会议地点、召开时间、会议议程等事项。2002年4 月15日召开200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01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01年度财务决算及200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 配的议案、董事会换届及设立独立董事的议案、监事会换届的议案、关于增加银行贷款 的议案、更改境外披露报刊的议案、收购哈尔滨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有关问题的议案 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会议选举公司四届董事会成员如下:路书军、姜魁、 贾哲、孙光、赵东升、王福利、李国良、关野、刘长青、魏精一、施凤上、张国新、赵 亚洲。同时选举公司四届监事会成员如下:马怀生、赵庆斌和王颖秋。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于2002年4月16日在指定报刊刊登。 2002年5月28日在指定报刊公告了召开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布 了会议地点、召开时间、会议议程等事项。2002年6月28日召开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建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建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调整收购收购哈尔滨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与债权 有关问题的议案。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02年6月29日在指定报刊刊登。 2002年8月8日在指定报刊公告了召开200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布了 会议地点、召开时间、会议议程等事项。2002年9月10日召开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01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授权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和修 改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02年9月11日在指定报刊刊登。 七、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整体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所属的电力行业是国家重点扶持的基础产业,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公司按 权益比例拥有的发电装机容量为1,089MW,约占黑龙江省的10%;另外,还拥有两台租赁 经营的100MW机组。 2002年公司完成发电量474,162万kwh,比上年的452,006万kwh增加了4.9%,其中火 力发电为463,000万kwh(不含租赁机组)。上网电量为417,714万kwh,比上年增加4.7%。 2002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2,466.08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5.34%。利润总额2 8,923.99万元,净利润24,909.02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减少7.57%和11.56%。净利润比 去年下降主要是因为去年是电力体制改革过渡时期,电力市场的过剩和因此而造成的上 网电量结算政府批准电价执行不到位。 (二)公司经营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的范围及其经营状况 (1) 公司主要从事电力生产、供热、电厂检修、电力技术咨询等业务,报告期内公 司的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 (2)发电是公司报告期内的唯一产业。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分行业或分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毛利率(%) 产品 发电 1,124,660,819.56 837,388,089.80 25.54 其中:关联 1,124,660,819.56 144,075,878.24 交易 关联交易的 关联交易按照《并网协议》进行,遵循了自愿、有偿、公平交易的市场经 济原则,交易价格均属定价原则 公允 由于本公司只是从事电力生产业务,不负责把电力直接销售给最终用户, 而是把电量全部销售给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由后者通过遍布全省的各市、县电业局将电能销 售给最终用户并回收电关联交易必 费,公司同其按月结算电费,后者既是公司的大股 东,又兼有行业管理职能,负责全省的发、供电管要性、持续 理及经营业务。因此,现 在及今后一段时期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都是公司唯一客户,公司主要性的说明 收 入来源于公司与其的关联交易。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这 种关联关系将自然解除。 分行业或分 主营业务收 主营业务成 毛利率比上 产品 入比上年增 本比上年增 年增减 发电 减(%) 减(%) (%) 其中:关联 -5.34 -0.83 -11.72 交易 (3)对公司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业务经营活动:公司租赁经营佳木斯发电厂两 台100MW机组,报告期上网电量62,372万千瓦时,租赁机组收入17,135万元,租赁主营 业务利润为2,584万元。 2、公司控股及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和业绩 绥芬河市新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原名称为绥芬河市龙瑞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为99%。该公司主要经营电力供 应、电力设备等。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1,606万元。 另外公司参股设立的新型能源公司已于2002年10月正式投产发电。 3、主要供应商和客户情况 公司的供应商主要是燃料供应商,其中采购金额前五名供应商合计的采购比例占年 度采购比例的48%。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电力生产和销售,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是公司现在及 将来唯一的客户,报告期内销售收入为112,466.08万元。 4、在 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及解决方案 2002年从用电市场的形势来看,得力于国家扩大内需及国企三年脱困一系列措施的 落实,用电需求随着省内经济回升继续保持恢复性增长。但由于近两年鹤岗、七台河等 大型坑口电厂的投产发电,新增长的用电需求都被新投产的机组抵消了;电力体制改革 还处于过渡期,统一的大区域电力市场尚未建立,在原有的“省为实体、分省核算”的 体制下,黑龙江省2002年继续从东北主网接受电量,进一步加剧了省内电力供大于求的 矛盾。 面对较为困难的经营形势,公司经营者积极进取,加强管理,保证设备安全稳定运 行,对发电计划和每日电量常抓不懈;另外,严格预算管理,控制成本,提高机组的健 康水平,增强公司在竞价上网过程中的竞争力。公司机组的利用小时达到4,539小时, 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创近几年最好水平。 (三)公司投资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长期投资净额为48,904.48万元,比上年的26,216.78万元增加22,687 .7万元,其主要原因是预付收购哈尔滨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款。 1、公司报告期内没有新的募集资金使用,也没有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在报告期内使 用的情况。 2、使用非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1)供热项目 为抢占供热市场,公司启动了牡丹江第二发电厂供热系统改造工程,报告期末累计 投资10,484.05万元。 (2)收购哈尔滨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 公司与黑龙江省华富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就受让其拥有的哈尔滨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 司7.89%股权事宜签定了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并已支付12,000万元转让价款, 详见2002年3月15日本公司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哈尔滨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5,000万元债权转股权 方案已获得国家经贸委批准,本公司就受让其15,000万元“债转股”股权事宜正履行相 关手续,并已支付15,553万元转让价款,详见2002年9月17日本公司公告。 (3)参与一级市场申购 2002年9月公司作为一般法人投资者参与申购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 的网下配售,获配214.6万股,投资额493.58万元。 (四)公司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02年 2001年 增减(%) 总资产 3,605,285,751.73 3,495,309,851.84 3.15 股东权益 3,024,750,060.44 2,887,786,328.85 4.74 主营业务利润 287,272,729.76 343,656,107.54 -16.41 净利润 249,090,227.59 281,644,119.58 -11.5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1,268,336.06) (309,079,282.83) 96.35 净增加/(减少)额 项目 增减变动说明 总资产 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增加 股东权益 2002年度新增利润 主营业务利润 上网电量结算单价降低 净利润 上网电量结算单价降低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加强现金流入管理和控制 净增加/(减少)额 现金流出及对外投资减少 (五)生产经营环境以及宏观政策、法规变化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 明 按照电力体制改革发电资产重组方案,公司的控股股东即将变更为中国华电集团 公司。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将给公司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和更大的资本运营空间。由于公 司原来的控股股东是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受到省为实体、条块分割的限制,公司收 购电厂和发电机组只能局限在黑龙江省内,受当地经济景气程度影响较大,而且可供选 择的优质发电资源也较为有限,在水、火、风电等发电结构组合方面也没有调整余地。 控股股东变更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后,公司未来收购资产的地域将突破黑龙江省的限制 ,水、火电及新型能源的搭配将更趋合理。 此外,电力体制改革的一项主要内容就是建立大区域电力市场,实行“竞价上网” ,通过竞争达到优胜劣汰、清除壁垒、实现电力资源在更大区域内进行优化配置的目的 。黑龙江省作为我国的煤炭基地之一,其运营成本和上网电价在全国处于较低水平。组 建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后,打破省间壁垒,在大区域内实行统一调电、统一竞价,黑龙江 省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将大大缓解黑龙江省目前由于省间壁垒造成的电力供大于求的 矛盾,公司也因此会从中获益。 (六)新年度的业务发展计划 2003年公司还要抓好生产经营保障资本运营顺利实施,以资本运营壮大产业规模, 促进生产经营的发展,主要工作如下: 1、积极推进收购哈尔滨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作。 2、在市场机会成熟时完成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为牡丹江第二发电厂供热 和收购哈尔滨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项目募集部分资金。 3、在电力市场仍然严峻的情况下,积极做好竞价上网,保障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确保安全生产。 4、结合电力体制改革后的管理体制,完善所属电厂管理模式。 5、研究制定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计划,做好项目储备。 (七)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董事会会议及披露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共召开七次董事会,会议召开时间、重要决议及披露情况如下: (1)2002年3月4日召开三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公司2001年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2001年度财务决算及200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及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增加银行贷款的议案;关于支 付200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关于更改境外披露报刊的议案;关于2001年度对 经营者考核与奖励的议案;关于收购哈尔滨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有关问题的议案;关 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2001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条款 的议案;召开2001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董事会决议公告于2002年3月6日在指定报 刊刊登。 (2)2002年4月15日召开四届一次董事会,会议选举路书军为董事长,贾哲、姜魁为 副董事长,并通过了2002年第一季度报告。董事会决议公告于2002年4月17日在指定报 刊刊登。 (3)2002年5月27日召开四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建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问题的议案和召 开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董事会决议公告于2002年5月28日在指定 报刊刊登。 (4)2002年6月28日召开四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 度自查报告的议案。董事会决议公告于2002年6月29日在指定报刊刊登。 (5)2002年8月6日召开四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半年度报告正 文及摘要和财务报告、关于延长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授权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关 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和召开200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董事 会决议公告于2002年8月8日在指定报刊刊登。 (6)2002年10月25日召开四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第三季度报 告,根据上交所有关规定,董事会决议公告未披露。 (7)2002年12月3日召开四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方案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对发行方案的具体 条款作适当修改的议案、关于发行可转债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召开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董事会决议公告于2002年12月4日在指定报刊刊登。 2、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实施了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02年5月15日在指定报刊刊登实施 公告。 (八)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含子公司) 公司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4,909.02万元,提取法定公积金2,490.90万元,提取 公益金1,245.45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1,146.60万元,2002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82,319.27万元。 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为发放现金红利,以2002年末公司股本总数112,12 6.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共计派送11,212.65万 元,尚余未分配利润71,106.62万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八、监事会报告 1、监 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共计召开四次监事会会议。 (1)2002年3月4日,召开三届七次监事会,通过了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 监事会换届的议案,并审查通过了拟提交股东年会的各项议案。决议公告于2002年3月6 日在指定报刊刊登。 (2)2002年4月15日,召开四届一次监事会,会议选举马怀生担任公司四届监事会召 集人。决议公告于2002年4月16日在指定报刊刊登。 (3)2002年5月27日,召开四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决议公告 于2002年5月28日在指定报刊刊登。 (4)2002年8月6日,召开四届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02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 要和财务报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决议公告于2002年8月8日在指定报 刊刊登。 2、监 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列席了报告期内所有的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决议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 法,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是恰当的,真实地 说明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收购资产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收购资产的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内幕交易,没有损害股东权益。 (4)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严格按市场原则进行,未损害本公司利益。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上述几方面均不存在问题。 九、重要事项 1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购销商品、提供劳务发生的关联交易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于现在和可预见的将来均会是公司电力销售的唯一客户,公 司于报告期内应从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收取的售电收入为112,466万元,其中租赁机 组收入为17,135万元。同时,本期公司应收自东北电力集团财务公司存款的利息收入为 168万元。 (2)公司与关联方存在的股权、债务往来和担保等事项 公司应收及应付关联公司款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应收关联公司款: 2002年12月31日 2001年12月31日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103,286,339.91 220,716,315.66 黑龙江省电力对外贸易公司 5,017,600.01 1,163,099.03 黑龙江蓝筹镜泊湖水力发电 5,212,706.33 3,980,306.33 公司 其他 - 2,909,207.44 合计 113,516,646.25 228,768,928.46 应付关联公司款: 2002年12月31日 2001年12月31日 黑龙江华源电力开发公司 2,814,116.27 2,814,116.27 佳木斯发电厂 3,083,397.51 3,083,397.51 其他 582,591.91 5,197,658.06 合计 6,480,105.69 11,095,171.84 公司报告期末应收大股东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款项10,328.63万元,系电力行业 电费结算滞后的行业特点所致,但和去年同期的22,071.63万元相比下降了53.20%。 公司报告期末长期借款9,0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4,200万元和短期借款10 ,000万元均由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3、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公司租赁经营佳木斯发电厂#11、#12机组,资产账面值29,083万元,报告期租 赁收入17,135万元。 (2)公司没有对外担保和委托理财事项。 4、报告期内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没有在指定报纸和网站上披露承诺事项。 5、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境内审计机构,聘任安永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境外审计机构。 公司本年度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111.65万元,差旅费及在本公司所在地发 生的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公司目前的审计机构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为7年。 十、财务报告 审计报告、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境内) 审计报告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2002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20 02年度的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以及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 。这些会计报表由 贵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 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 及其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 贵公司2002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和财务状况,200 2年度合并经营成果和经营成果及合并现金流量和现金流量,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 了一贯性原则。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 注册会计师葛明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杨俊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02年12月31日 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五 2002 年 2001 年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 864,643,949.19 875,912,285.25 短期投资 (2) 10,901,024.43 6,558,820.98 预付账款 (3) 5,903,944.81 3,859,402.00 其他应收款(4) 19,110,004.70 13,956,120.42 应收关联公司款 (5) 113,516,646.25 228,768,928.46 存货 (6) 39,923,618.47 37,828,088.78 流动资产合计 1,053,999,187.85 1,166,883,645.89 长期投资 (7) 长期股权投资 78,514,834.16 80,202,834.16 长期债权投资 - 96,965,000.00 预付长期投资款 410,530,000.00 85,000,000.00 长期投资合计 489,044,834.16 262,167,834.16 固定资产 (8) 固定资产原价 2,606,881,503.44 2,500,890,834.98 减:累计折旧 654,645,435.49 512,162,967.46 固定资产净值 1,952,236,067.95 1,988,727,867.52 在建工程 (9) 106,422,917.30 65,349,173.00 固定资产合计 2,058,658,985.25 2,054,077,040.52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 (10) 3,582,744.47 12,181,331.27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3,582,744.47 12,181,331.27 资产总计 3,605,285,751.73 3,495,309,851.84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2002 年12 月31 日 人民币元 负债及股东权益 附注五 2002 年 2001 年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1)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应付账款 (12) 41,802,889.59 54,082,912.43 应付工资 298,403.99 741,263.48 应付福利费 152,733.28 2,090,069.18 应付股利 (13) 129,206,912.24 140,267,119.63 应交税金 (14) 64,710,108.13 50,882,882.89 其他应付款 (15) 101,832,329.38 76,961,934.49 预提费用 (16) 3,673,025.00 3,663,576.2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7) 42,000,000.00 35,520,000.00 应付关联公司款 (5) 6,480,105.69 11,095,171.84 流动负债合计 490,156,507.30 475,304,930.14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17) 90,000,000.00 132,000,000.00 长期负债合计 90,000,000.00 132,000,000.00 负债合计 580,156,507.30 07,304,930.14 少数股东权益 379,183.99 18,592.85 股东权益股本 (18) 1,121,264,960.00 1,121,264,960.00 资本公积 (19) 936,033,877.39 936,033,877.39 盈余公积 (20) 261,273,453.88 221,525,141.36 其中:法定公益金 84,297,174.20 71,047,736.69 未分配利润(21) 706,177,769.17 608,962,350.10 股东权益合计 3,024,750,060.44 2,887,786,328.85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3,605,285,751.73 3,495,309,851.84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截至2002 年12 月31 日止年度 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五 2002 年度 2001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22) 1,124,660,819.56 1,188,046,509.35 减: 主营业务成本 (22) 837,388,089.80 844,390,401.81 主营业务利润 287,272,729.76 343,656,107.54 加: 其他业务利润 (23) 7,937,871.26 12,925,049.12 减: 管理费用 30,563,547.36 25,547,520.67 财务费用 (24) 27,876,837.88 8,392,301.73 营业利润 236,770,215.78 322,641,334.26 加: 投资收益/(损失) (25) 52,382,125.50 (9,656,026.39) 营业外收入 351,481.09 271,310.10 减: 营业外支出 263,949.10 334,273.60 利润总额 289,239,873.27 312,922,344.37 减: 所得税 39,989,054.54 31,109,746.69 少数股东损益 160,591.14 168,478.10 净利润 249,090,227.59 281,644,119.58 加: 年初未分配利润 608,962,350.10 506,621,301.53 可供分配的利润 858,052,577.69 788,265,421.11 减: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6,498,875.01 29,834,183.87 提取法定公益金 13,249,437.51 14,917,091.94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818,304,265.17 743,514,145.30 减: 拟派发之普通股股利 (13) 112,126,496.00 134,551,795.20 未分配利润 706,177,769.17 608,962,350.10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截至2002 年12 月31 日止年度 人民币元 2002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243,239,666.43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6,133,906.55 现金流入小计 1,279,373,572.9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34,972,698.1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2,466,263.96 支付的各项税费 160,753,999.18 现金流出小计 778,192,961.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1,180,611.7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150,017,633.05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1,885,568.30 处置固定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94,675.92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740,835.34 现金流入小计 163,738,712.61 购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147,718,605.32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330,740,279.30 现金流出小计 478,458,884.6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4,720,172.0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1,200,000,000.00 现金流入小计 1,200,000,0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1,235,52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162,208,775.78 现金流出小计 1,397,728,775.7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7,728,775.78)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11,268,336.06) 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45 2001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274,649,153.27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9,764,543.36 现金流入小计 1,384,413,696.6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41,663,489.3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5,792,799.67 支付的各项税费 187,160,501.76 现金流出小计 794,616,790.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9,796,905.8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2,391,666.67 处置固定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642,619.38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8,718,286.30 现金流入小计 41,752,572.35 购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675,142,454.62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116,999,486.86 现金流出小计 792,141,941.4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0,389,369.1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50,000.00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1,283,420,000.00 现金流入小计 1,283,470,0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1,305,4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126,556,819.55 现金流出小计 1,431,956,819.5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8,486,819.55)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309,079,282.83) 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53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续) 截至2002 年12 月31 日止年度 人民币元 补充资料 2002 年度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 249,090,227.59 加: 计提/(转回)的长期投资减值 (53,035,000.00) 计提的短期投资减值准备 660,981.50 固定资产折旧 143,115,016.01 无形资产摊销 8,598,586.80 预提费用的增加 9,448.80 处置固定资产损失/(收益) (73,031.34) 财务费用 27,281,237.05 投资损失/(收益) (8,107.00) 少数股东损益 160,591.14 存货的减少/(增加) (2,095,529.69)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108,053,855.12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19,422,335.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1,180,611.73 (2)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长期债权投资转换为固定资产的相关权益 - 固定资产转换为长期股权投资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情况: 货币资金的年末余额 864,643,949.19 减: 货币资金的年初余额 875,912,285.2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11,268,336.06) 补充资料 2001 年度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 281,644,119.58 加: 计提/(转回)的长期投资减值 10,607,000.00 计提的短期投资减值准备 1,440,665.88 固定资产折旧 139,961,487.55 无形资产摊销 8,598,586.80 预提费用的增加 906,265.40 处置固定资产损失/(收益) (207,532.30) 财务费用 8,341,545.74 投资损失/(收益) (2,391,639.49) 少数股东损益 168,478.10 存货的减少/(增加) (6,339,885.88)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114,916,346.09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32,151,468.3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9,796,905.85 (2)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长期债权投资转换为固定资产的相关权益 187,439,800.00 固定资产转换为长期股权投资 32,372,834.16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420,474,360.00 (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情况: 货币资金的年末余额 875,912,285.25 减: 货币资金的年初余额 1,184,991,568.0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309,079,282.83)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资产负债表 2002 年12 月31 日 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五 2002 年 2001 年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 862,016,290.88 875,266,325.75 短期投资 (2) 10,901,024.43 6,558,820.98 预付账款 (3) 5,903,944.81 3,859,402.00 其他应收款 (4) 19,110,004.70 13,956,120.42 应收关联公司款 (5) 67,113,573.09 191,109,423.16 存货 (6) 39,923,618.47 37,828,088.78 流动资产合计 1,004,968,456.38 1,128,578,181.09 长期投资 (7) 长期股权投资 116,054,049.04 101,843,526.54 长期债权投资 - 96,965,000.00 预付长期投资款 410,530,000.00 85,000,000.00 长期投资合计 526,584,049.04 283,808,526.54 固定资产(8) 固定资产原值 2,606,804,337.44 2,500,874,714.98 减:累计折旧 654,635,996.43 512,161,782.16 固定资产净值 1,952,168,341.01 1,988,712,932.82 在建工程(9) 106,422,917.30 65,349,173.00 固定资产合计 2,058,591,258.31 2,054,062,105.82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 (10) 3,582,744.47 12,181,331.27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3,582,744.47 12,181,331.27 资产总计 3,593,726,508.20 3,478,630,144.72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2002 年12 月31 日 人民币元 负债及股东权益附 注五 2002 年 2001 年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1)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应付账款 (12) 41,802,889.59 54,082,912.43 应付工资 298,403.99 741,263.48 应付福利费 93,859.27 2,015,269.94 应付股利 (13) 129,206,912.24 140,267,119.63 应交税金 (14) 56,589,772.59 37,556,546.43 其他应付款 (15) 101,599,560.95 76,670,037.48 预提费用 (16) 3,673,025.00 3,663,576.2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7) 42,000,000.00 35,520,000.00 应付关联公司款 (5) 3,712,024.13 8,327,090.28 流动负债合计 478,976,447.76 458,843,815.87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17) 90,000,000.00 132,000,000.00 长期负债合计 90,000,000.00 132,000,000.00 负债合计 568,976,447.76 590,843,815.87 股东权益 股本 (18) 1,121,264,960.00 1,121,264,960.00 资本公积 (19) 936,033,877.39 936,033,877.39 盈余公积 (20) 256,385,071.65 219,021,537.51 其中:法定公益金 82,667,713.45 70,213,202.07 未分配利润 (21) 711,066,151.40 611,465,953.95 股东权益合计 3,024,750,060.44 2,887,786,328.85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3,593,726,508.20 3,478,630,144.72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截至2002 年12 月31 日止年度 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五 2002 年度 2001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22) 953,312,461.52 1,002,838,153.79 减: 主营业务成本 (22) 691,876,273.69 685,416,889.91 主营业务利润 261,436,187.83 317,421,263.88 加: 其他业务利润 (23) 7,937,871.26 12,925,049.12 减: 管理费用 28,674,263.53 24,459,115.16 财务费用 (24) 27,898,406.14 8,402,640.60 营业利润 212,801,389.42 297,484,557.24 加: 投资收益 (25) 68,280,648.00 7,030,332.44 营业外收入 351,481.09 271,310.10 减: 营业外支出 263,949.10 326,344.25 利润总额 281,169,569.41 304,459,855.53 减: 所得税 32,079,341.82 22,808,709.18 净利润 249,090,227.59 281,651,146.35 加: 年初未分配利润 611,465,953.95 506,614,274.76 可供分配的利润 860,556,181.54 788,265,421.11 减: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4,909,022.76 28,165,114.64 提取法定公益金 12,454,511.38 14,082,557.32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823,192,647.40 746,017,749.15 减: 拟派发之普通股股利 (13) 112,126,496.00 134,551,795.20 未分配利润 711,066,151.40 611,465,953.95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现金流量表 截至2002 年12 月31 日止年度 人民币元 2002 年度 2001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210,239,666.43 1,260,349,153.27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7,608,293.23 109,039,704.68 现金流入小计 1,247,847,959.66 1,369,388,857.9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34,972,698.11 537,580,689.3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1,826,974.56 65,248,355.47 支付的各项税费 131,888,851.81 173,354,329.04 现金流出小计 748,688,524.48 776,183,373.8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9,159,435.18 593,205,484.0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150,017,633.05 2,068,889.51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1,885,568.30 2,391,666.67 处置固定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78,555.92 642,619.38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719,267.08 38,707,947.43 现金流入小计 163,701,024.35 43,811,122.99 购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147,641,439.32 675,126,334.62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330,740,279.30 121,949,486.86 现金流出小计 478,381,718.62 797,075,821.4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4,680,694.27) (753,264,698.4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1,200,000,000.00 1,283,420,000.00 现金流入小计 1,200,000,000.00 1,283,420,0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1,235,520,000.00 1,305,4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162,208,775.78 126,556,819.55 现金流出小计 1,397,728,775.78 1,431,956,819.5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7,728,775.78) (148,536,819.55)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13,250,034.87) (308,596,033.95) 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45 0.53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现金流量表(续) 截至2002 年12 月31 日止年度 人民币元 补充资料 2002 年度 2001 年度 净利润 249,090,227.59 281,651,146.35 加: 计提/(转回)的长期投资减值 (53,035,000.00) 10,607,000.00 计提的短期投资减值准备 660,981.50 1,440,665.88 固定资产折旧 143,106,762.25 139,952,016.89 无形资产摊销 8,598,586.80 8,598,586.80 预提费用的增加 9,448.80 906,265.40 处置固定资产损失/(收益) (73,031.34) (207,532.30) 财务费用 27,302,805.31 8,351,884.61 投资损失/(收益) (15,906,629.50) (19,077,998.32) 存货的减少/(增加) (2,095,529.69) (6,339,885.88)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116,797,422.98 166,163,557.25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24,703,390.48 1,159,777.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9,159,435.18 593,205,484.09 长期债权投资转换为固定资产的相关权益 - 187,439,800.00 固定资产转换为长期股权投资 - 32,372,834.16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420,474,360.00 货币资金的年末余额 862,016,290.88 875,266,325.75 减: 货币资金的年初余额 875,266,325.75 1,183,862,359.7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13,250,034.87) (308,596,033.95) 一、公司简介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 国)法律于1993年2月2日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注册登记号为:12697 342-2。本公司于1996年10月16日获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成为中外合资股份有 限公司(批准号为:外经贸资审字(1996)153号),并于1996年10月28日经中国国家工商行 政管理局变更登记核准(注册号为:工商企股黑字002036号;企业类别为:中外股份; 经营范围为:建设、经营、维修电厂; 生产销售电力、热力; 电力行业的技术服务、技 术咨询; 电力仪器、仪表及零部件的生产销售)。 二、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会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是根据下列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 制方法编制,它们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相关的补充规定以 及财政部颁布的有关准则、制度和规定拟定的。 (1)会计年度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 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2)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的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各项财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量。 其后,对各项财产进行定期检查,如果发生减值,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计提相应的 减值准备。 (4)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本集团发生非本位币经济业务时,采用交易当日之市场汇价折合为本位币记账。结 算日,货币性项目中的非本位币金额概按期末市场汇价进行调整,由此产生的货币换算 差异,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属于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 ,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进行处理。 (5)现金等价物 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 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小的投资。 (6)短期投资 本集团短期投资是指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的投资,包括股票投 资、债券等,于取得时以实际发生的投资成本扣除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已到 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收到被投资单位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息,除取得时已记入应收 项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外,以实际收到时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短期投资账面值。 处置短期投资时,投资的账面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结转投资 成本时采用个别计价法。 本集团期末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的原则计量,并按单项投资计提短期投资跌 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7)坏账核算方法 本集团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分别提取特别坏账准备及一般坏账准备。特别坏 账准备,是指管理层对个别应收款项的可回收程度作出判断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一般坏账准备,是指除特别坏账准备之外,管理层对剩余的应收款项余额根据账龄 计提的坏账准备。 以下应收款项确认为坏账损失:凡因债务人破产,依照法律清偿程序后确定无法收 回的应收款项;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以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的应 收款项;及债务逾期未履行清偿义务,而且具有明显特征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8)存货核算方法 存货主要为燃料及备品备件。各种存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记账,并采用实际成本 核算,发出存货按加权平均法计价。存货在期末时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 记录采用永续盘存制。 (9)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本公司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占该企业 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或20%以上,或者投资不足20%但对其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 法核算。本公司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占该企业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以下,或对被投 资企业的投资虽占该企业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但对其不具有重大影响的, 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时,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 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在合同规定的投资期限内摊销,无投资期 限的,按借方差额不超过10年,贷方差额不低于10年的期限摊销。 长期债权投资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长期债权投资按票面价值与 票面利率按期计算确认利息收入。债券溢价和折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确认利息收入时摊 销。 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变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投 资的账面价值,其差额作为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10)固定资产计价及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使用年限超过一年 且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按取得的实际成本计价,购建固定资产使其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之借款利息及因借款产生的外币汇兑损益予以资本化;有关重 大扩充、更换及翻新、技术改造而增加的价值作为资本支出,列入固定资产。经常性修 理及维护支出列为当期费用。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废、毁损及转让出售等资产处理 净损益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或支出。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提列。并根据固定资产类别的原价,估计使用年限和 预计残值确定其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2 - 35 2.8% - 8.3% 发电设备 12 - 24 4.2% - 8.3% 输电线路 30 3.23% 交通工具 6 16.2% 其他设备 5 19.2% - 20.0% 固定资产一般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 的固定资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期末,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将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固定资产 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计提。 (11)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在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期末, 对在建工程逐项进行检查,将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计入当期损益。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按单项工程计提。 (12)借款费用的核算方法 借款费用是指本集团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溢价摊销、辅助费用及外币汇兑差额 。专门借款是指为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专门借款费用在同时具备下列三个 条件时开始资本化,计入该资产的成本: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 如果固定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则暂停 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将其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当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 期损益。 借款费用中的每期包括溢折价摊销的利息费用按截至当期末止的购建固定资产累计 支出加权平均数与相关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在不超过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和折溢价摊 销范围内确定资本化金额;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和重大的专门借款辅助费用按实际 发生额确认为资本化金额。其他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直接确认为财务费用 。 (13)其他无形资产 其他无形资产主要为由于收购发电厂之业务时所付价款超出所收购净资产之公允市 价之溢价,并自购并之日起采用直线法分五年平均摊销。 期末,对无形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将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无形资 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计提。 (14)经营租赁 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绝大部分报酬和风险仍属出租人之租赁均列为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收入或费用。 (15)收入的确认 收入在当经济利益将归本集团所有,而有关之收入能够可靠地计算时,按下列基础 确认: -售电收入于电力已传输上网,取得价款或已取得索款凭据时予以确认; -租金收入乃根据租赁条款按配比原则予以确认; -利息收入乃按让渡现金使用权的时间和适用利率计算确定;及 -股利收入于股东收款权利成立时予以确认。 (16)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并选择债务法计算递延税款,就重大时间性差异对所 得税的影响及金额,按当期应交所得税和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影响金额的合计,确认为 当期所得税费用。 (17)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会计报表是按照财政部财会字[1995]11号文《关于印发“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 定”》编制。对拥有超过50%以上表决权资本,或虽然拥有不足50%以上表决权资本,但 具有实质控制权的被投资单位,纳入合并范围。所有重大的集团内部交易及余额已经在 合并时冲抵。 三、税项 本公司于1996年10月16日由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成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 司,根据哈尔滨市国家税务局开发区分局1996年12月10日所签发的证明,本公司自1997 年1月1日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同时,根据有关税务法规规定,本 公司还相应地免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根据哈尔滨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发 的编号为0673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已通过哈尔 滨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01年度年检。本公司认为,于2002年本公司仍将被继 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且本公司注册在经国务院批准的哈尔滨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内。 根据中国有关税务法规规定,本公司适用之企业所得税率为15%。本年度为本公司开始 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之日起之第六个获利年度,故适用之所得税率为15 %。 本公司之子公司绥芬河市新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原称绥芬河市龙瑞经贸有限责任 公司)之所得税适用税率均为33%。 增值税按主营业务收入的17%之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 额后的差额缴纳增值税。 营业税分别按租赁收入的5%和利息收入的6%计算。 房产税按本集团拥有产权的房产分别按自用房产的计税价值的1.2%或租赁收入的12 %计算。 四、控股子公司 2001年5月21日,本公司与龙电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计人民币5,000,000.00元注 册成立绥芬河市龙瑞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4,950,000.00元,拥有 其99%的权益。2002年2月21日,绥芬河市龙瑞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绥芬河市新源工 贸有限责任公司。有关控股子公司之详情如下所列: 被投资单位名称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本公司之实 际总投资额 绥芬河市新源 电力供应、经营电力设 5,000,000.00 4,950,000.00 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备、煤炭、建筑材料等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本公司所占 之权益比例 绥芬河市新源 99% 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上述控股子公司符合附注二(17)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之基准,并已纳入合并范围。 五、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集团 公司 2002年 2001年 2002年 2001年 现金 123,936.42 26,882.01 2,117.28 8,553.02 银行存款 864,520,012.77 875,885,403.24 862,014,173.60 875,257,772.73 合计 864,643,949.19 875,912,285.25 862,016,290.88 875,266,325.75 银行存款余额中人民币234,693,055.66元 (2001年:人民币549,769,179.70元)乃存 于国家电力公司东北公司之附属子公司-东北电力集团财务公司,该公司系为一间主要 业务依托于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市大直支行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2)短期投资 集团及公司 2002年 2001年 短期股票投资 13,002,671.81 7,999,486.86 减: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2,101,647.38) (1,440,665.88) 10,901,024.43 6,558,820.98 本集团所持有之短期股票投资于2002年末之市值为人民币10,901,024.43元,故计 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计人民币2,101,647.38元。 本集团认为,于资产负债表日,该等短期投资不存在变现的重大限制。 (3)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乃预付供货商之燃料、备品备件设备款,账龄均在一年以内。 本账户余额中并无持本公司5%或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欠款。 (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账龄情况如下: 集团及公司 2002年 2001年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年以内 19,110,004.70 100% 13,956,120.42 100% 本账户余额中并无持本公司5%或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欠款。 (5)应收及应付关联公司款项 应收关联公司款: 集团 2002年 2001年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103,286,339.91 220,716,315.66 黑龙江省电力对外贸易公司 5,017,600.01 1,163,099.03 黑龙江蓝筹镜泊湖水力发电公司 5,212,706.33 3,980,306.33 绥芬河市新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 其他 - 2,909,207.44 合计 113,516,646.25 228,768,928.46 应收关联公司款: 公司 2002年 2001年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39,583,266.75 168,526,233.66 黑龙江省电力对外贸易公司 5,017,600.01 1,163,099.03 黑龙江蓝筹镜泊湖水力发电公司 5,212,706.33 3,980,306.33 绥芬河市新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17,300,000.00 14,530,576.70 其他 - 2,909,207.44 合计 67,113,573.09 191,109,423.16 应收关联公司款账龄均在一年以内,主要为应收售电收入,且为无抵押、不计利息 且需于要求时偿还。 截至本报告日,本集团已收到关联公司期后还款共计人民币11,023万元。本集团认 为,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应收关联公司款项无需计提坏账准备。 应付关联公司款: 集团 2002年 2001年 黑龙江华源电力开发公司 2,814,116.27 2,814,116.27 佳木斯发电厂 3,083,397.51 3,083,397.51 其他 582,591.91 5,197,658.06 合计 6,480,105.69 11,095,171.84 应付关联公司款: 公司 2002年 2001年 黑龙江华源电力开发公司 2,814,116.27 2,814,116.27 佳木斯发电厂 315,315.95 315,315.95 其他 582,591.91 5,197,658.06 合计 3,712,024.13 8,327,090.28 应付关联公司款均为无抵押、不计利息且需于要求时偿还。 (6)存货 集团及公司 2002年 2001年 燃料 25,373,042.77 22,317,694.91 备品备件及其他 14,550,575.70 15,510,393.87 合计 39,923,618.47 37,828,088.78 本集团认为,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存货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7)长期投资 集团 2002年 占被投资公司 长期股权投资 股数 股权比例 投资金额 -按成本法计 华泰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00 1.50% 20,000,000.00 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3,830,000.00 0.10% 3,830,000.00 哈尔滨热电有限 责任公司 10.91% 32,372,834.16 56,202,834.16 2001年 占被投资公司 长期股权投资 股数 股权比例 投资金额 -按成本法计 华泰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00 1.50% 20,000,000.00 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3,830,000.00 0.10% 3,830,000.00 哈尔滨热电有限 责任公司 10.91% 32,372,834.16 56,202,834.16 -按权益法计 黑龙江新世纪能源 有限公司(“新能源) 40.00% 22,312,000.00 小计 78,514,834.16 长期债权投资:参与 发电机组投资 注释 投资金额 哈尔滨第三发电厂3号发电机组 (“哈三3号发电机组”) (1) -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哈三3号发电机组 (1) - 长期债权投资净额 - 预付长期投资款 (2) 预付哈尔滨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 司(“哈三公司”)股权转让款 410,530,000.00 合计 489,044,834.16 黑龙江新世纪能源 40.00% 24,000,000.00 有限公司(“新能源) 80,202,834.16 小计 长期债权投资:参与 投资金额 发电机组投资 哈尔滨第三发电厂3号发电机组 150,000,000.00 (“哈三3号发电机组”)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53,035,000.00) 哈三3号发电机组 96,965,000.00 长期债权投资净额 预付长期投资款 预付哈尔滨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 85,000,000.00 司(“哈三公司”)股权转让款 262,167,834.16 合计 公司 注释 2002年 2001年 对子公司的投资,按权益法 37,539,214.88 21,640,692.38 对联营公司的投资,按权益法 22,312,000.00 24,000,000.00 其他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法 56,202,834.16 56,202,834.16 长期股权投资 116,054,049.04 101,843,526.54 其他长期债权投资 (1) - 150,000,000.00 减: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 - (53,035,000.00) 长期债权投资 - 96,965,000.00 预付长期投资款 (2) 410,530,000.00 85,000,000.00 长期投资净额 526,584,049.04 283,808,526.54 对子公司的投资: 公司名称 损益调整数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绥芬河市新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21,640,692.38 15,898,522.50 - 对联营公司的投资: 公司名称 年末数 绥芬河市新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37,539,214.88 对联营公司的投资: 公司名称 鹨娴髡?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黑龙江新世纪能源有限公司 24,000,000.00 - (1,688,000.00) 公司名称 年末数 黑龙江新世纪能源有限公司 22,312,000.00 注释: (1) 本公司原于哈三3号发电机组的原值计人民币1.5亿元之长期投资系根据本公司 于1996年3月28日与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系为黑龙江省输、发电资产的主管机构)签 订的有关发行1.5亿元电力建设债券协议所作,该投资通过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进行 运作,并占哈三3号发电机组6%的产权。为配合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明晰哈三3号发电机 组的产权关系,以及在保持哈三公司现有股权结构不变的前提下将哈尔滨第三发电厂3 、4号发电机组并入哈三公司,根据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于2002年4月1日出具之文件 ,本公司占哈三3号发电机组相关的产权自2002年4月1日起按原值转为对哈三公司的长 期债权投资。该项安排与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对该等机组的其他投资者之安排一致。 于2002年4月29日,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将该项长期投资全部退还本公司。由于本公 司全额收回该项长期债权投资,原先对其所计提之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5,303. 5万元亦于本年度予以转回。 (2) 根据本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华融”)于2001年11月22日签订之《股 权转让协议》,华融将其拥有的对哈三公司1.5亿元的债权在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实施债 转股后形成的股权一次性全部转让予本公司。根据该协议的有关条款,本公司于2001年 度及本年度分别向其预付了人民币5,000万元及人民币10,553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经济贸易委员会于2002年9月6日颁发之国经贸产业[2002]653号文及哈三公司于2002 年10月18日召开之股东大会批准,华融于哈三公司人民币1.5亿元的债权转为其于哈三 公司12.55%的股权。华融将其于哈三公司12.55%之股权转让给本公司的事宜业经于哈三 公司2003年1月10日召开之股东大会批准。 根据本公司与黑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于2001年8月2日签订之《股权转让意向协议》 ,该公司将向本公司转让其持有之哈三公司40.94%的股权。根据该协议的有关条款,本 公司于2001年度及本年度分别向其预付了人民币3,500万元及人民币1亿元。 根据本公司与黑龙江省华富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华富”)于2002年3月13日签订 之《股权转让协议书》,华富将其所拥有的于哈三公司之7.89%股权一次性全部转让予 本公司。根据该协议的有关条款,本公司向其预付了人民币1.2亿元。 本集团认为,于资产负债日之长期投资无需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8)固定资产 集团 房屋及建筑物 发电设备 输电线路 原值: 2002-1-1 739,233,894.77 1,626,109,724.53 12,176,047.00 购置 30,563,052.00 - - 在建工程转入 32,366,472.63 28,734,478.92 - 减少 - - - 2002-12-31 802,163,419.40 1,654,844,203.45 12,176,047.00 累计折旧: 2002-1-1 122,074,917.86 347,472,126.11 1,439,998.20 计提 45,075,132.82 81,355,579.79 1,149,226.32 转销 - - - 2002-12-31 167,150,050.68 428,827,705.90 2,589,224.52 固定资产净值: 2002-12-31 635,013,368.72 1,226,016,497.55 9,586,822.48 2001-12-31 617,158,976.91 1,278,637,598.42 10,736,048.80 交通工具 其他设备 合计 原值: 2002-1-1 18,482,646.14 104,888,522.54 2,500,890,834.98 购置 940,566.00 2,083,460.99 33,587,078.99 在建工程转入 - 11,956,830.48 73,057,782.03 减少 282,985.56 371,207.00 654,192.56 2002-12-31 19,140,226.58 118,557,607.01 2,606,881,503.44 累计折旧: 2002-1-1 11,473,568.91 29,702,356.38 512,162,967.46 计提 2,017,538.76 13,517,538.32 143,115,016.01 转销 264,196.90 368,351.08 632,547.98 2002-12-31 13,226,910.77 42,851,543.62 654,645,435.49 固定资产净值: 2002-12-31 5,913,315.81 75,706,063.39 1,952,236,067.95 2001-12-31 7,009,077.23 75,186,166.16 1,988,727,867.52 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 发电设备 输电线路 原值: 2002-1-1 739,233,894.77 1,626,109,724.53 12,176,047.00 购置 30,563,052.00 - - 在建工程转入 32,366,472.63 28,734,478.92 - 减少 - - - 2002-12-31 802,163,419.40 1,654,844,203.45 12,176,047.00 累计折旧: 2002-1-1 122,074,917.86 347,472,126.11 1,439,998.20 增加 45,075,132.82 81,355,579.79 1,149,226.32 减少 - - - 2002-12-31 167,150,050.68 428,827,705.90 2,589,224.52 固定资产净值: 2002-12-31 635,013,368.72 1,226,016,497.55 9,586,822.48 2001-12-31 617,158,976.91 1,278,637,598.42 10,736,048.80 交通工具 其他设备 合计 原值: 2002-1-1 18,466,526.14 104,888,522.54 2,500,874,714.98 购置 940,566.00 2,006,294.99 33,509,912.99 在建工程转入 - 11,956,830.48 73,057,782.03 减少 266,865.56 371,207.00 638,072.56 2002-12-31 19,140,226.58 118,480,441.01 2,606,804,337.44 累计折旧: 2002-1-1 11,473,568.91 29,701,171.08 512,161,782.16 增加 2,017,538.76 13,509,284.56 143,106,762.25 减少 264,196.90 368,351.08 632,547.98 2002-12-31 13,226,910.77 42,842,104.56 654,635,996.43 固定资产净值: 2002-12-31 5,913,315.81 75,638,336.45 1,952,168,341.01 2001-12-31 6,992,957.23 75,187,351.46 1,988,712,932.82 本集团认为,于资产负债表日固定资产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正在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所收购之牡丹江第二发电厂及原黑龙江华源电 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源电力”)所拥有的有关房屋及建筑物之房产证的更名 手续。根据有关规定,在履行有关更名手续之后,相关之房产方可出售、转让或用作抵 押。于资产负债表日,该等正在办理房产证更名手续之房屋及建筑物的账面净值为人民 币 590,780,028.51元。于2002年7月5日,本公司已获工商管理部门批准,将牡丹江第 二发电厂之工商登记变更为本公司之全资电厂——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 发电厂。 (9)在建工程 集团及公司 项目名称 预算数 年初数 本年增加 办公楼改造 4,983,713 4,244,198.40 439,514.54 电厂其他工程改造 70,000,000 1,104,974.60 68,851,493.14 预付供热系统改造 工程款 548,420,000 60,000,000.00 44,840,518.65 总计 65,349,173.00 114,131,526.33 项目名称 本年转入 年末数 资金来源 工程投入占 固定资产 预算比例 办公楼改造 4,274,852.39 408,860.55 自有资金 94% 电厂其他工程改造 68,782,929.64 1,173,538.10 自有资金 100% 预付供热系统改造 工程款 - 104,840,518.65 发行可转债 19% 总计 73,057,782.03 106,422,917.30 本集团认为,于资产负债表日在建工程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10)无形资产 集团及公司 种类 原始金额 累计摊销额 年初数 其他无形资产 42,992,934.01 39,410,189.54 12,181,331.27 种类 本年摊销额 年末数 其他无形资产 8,598,586.80 3,582,744.47 该项无形资产之剩余摊销期为5个月。 本集团认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无形资产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11)短期借款 集团及公司 2002年 2001年 借款期限 年利率 中国建设银行 黑龙江省分行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2002.3.15-2003.3.14 5.31% 其中:担保借款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短期借款均由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2)应付账款 集团及公司 2002年 2001年 应付燃料款 5,366,176.46 35,192,672.93 应付备品备件款 36,436,713.13 18,890,239.50 合计 41,802,889.59 54,082,912.43 本账户账龄均为一年以内,余额中并无应付持本公司5%或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款项。 (13)应付股利 集团及公司 应付股利明细表如下: 2002年 2001年 应付法人股股利 -中国电力信托投资公司 1,455,894.00 638,550.00 -黑龙江省华能发电公司 478,890.00 478,890.00 -黑龙江华源电力开发公司 5,765,344.08 2,217,404.35 -龙电集团有限公司 1,555,008.00 598,080.00 -黑龙江电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4,634,240.16 1,782,400.08 -华富 2,327,040.00 - -中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864,000.00 - 拟派发之普通股股利 112,126,496.00 134,551,795.20 合计 129,206,912.24 140,267,119.63 (14)应交税金 应交税金明细如下: 集团 公司 2002年 2001年 2002年 2001年 所得税 31,872,754.62 23,382,203.73 30,763,041.90 15,081,166.22 增值税 29,117,712.85 22,776,876.49 22,573,524.84 18,388,309.49 营业税 852,010.37 2,975,436.20 852,010.37 2,975,436.20 城建税 1,100,414.80 1,237,352.81 633,979.99 600,620.86 房产税 271,016.64 271,016.64 271,016.64 271,016.64 其他 1,496,198.85 239,997.02 1,496,198.85 239,997.02 合计 64,710,108.13 50,882,882.89 56,589,772.59 37,556,546.43 (15)其他应付款 本账户余额中并无应付持本公司5%或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款项。 (16)预提费用 预提费用主要为预提于年末已发生但尚未报销的管理费用等。 (17)长期借款 集团及公司 借款单位 2002年 2001年 国家开发银行哈尔滨分行 132,000,000.00 167,520,000.00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42,000,000.00) (35,520,000.00) 长期负债部分 90,000,000.00 132,000,000.00 借款单位 借款期限 年利率 借款条件 国家开发银行哈尔滨分行 2001.7.10-2005.12.31 6.21% 担保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长期负债部分 上述借款均由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8)股本 本公司注册及实收股本计人民币1,121,264,960.00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股份 种类及其结构如下: 2002年 2001年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发起法人股份 47,677,680 4.25% 47,677,680 4.25% 募集法人股份 452,253,947 40.34% 452,253,947 40.34% 内部职工股 21,333,333 1.90% 21,333,333 1.90% 未上市流通股份 合计 521,264,960 46.49% 521,264,960 46.49%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168,000,000 14.98% 168,000,000 14.98% 境内上市的 外资股 432,000,000 38.53% 432,000,000 38.53% 已上市流通股份 合计 600,000,000 53.51% 600,000,000 53.51% 三、股份总数 1,121,264,960 100.00% 1,121,264,960 100.00% (19)资本公积 集团及公司 2002年 2001年 股本溢价 930,921,552.97 930,921,552.97 资产评估增值 2,912,798.68 2,912,798.68 申购利息 2,199,525.74 2,199,525.74 合计 936,033,877.39 936,033,877.39 (20)盈余公积 集团 期初数 本年提取 期末数 法定盈余公积 142,147,547.31 26,498,875.01 168,646,422.32 法定公益金 71,047,736.69 13,249,437.51 84,297,174.20 任意盈余公积 8,329,857.36 - 8,329,857.36 合计 221,525,141.36 39,748,312.52 261,273,453.88 公司 期初数 本年提取 期末数 法定盈余公积 140,478,478.08 24,909,022.76 165,387,500.84 法定公益金 70,213,202.07 12,454,511.38 82,667,713.45 任意盈余公积 8,329,857.36 - 8,329,857.36 合计 219,021,537.51 37,363,534.14 256,385,071.65 注:本集团盈余公积期末余额中含子公司的盈余公积人民币4,888,382.23元。 根据中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公司章程,本公司及其子公司须按适用于本 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中国会计准则及规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直至该储备 达到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注册股本/资本的50%。在符合中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 公司章程的若干规定下,部分法定公积金可转为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股本/资本,而留 存的法定公积金余额不得少于注册股本/股本的25%。 根据中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公司章程,本公司及其子公司须按适用于本 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中国会计准则及规定按净利润的5%至10%提取法定公益金。法定公益 金须作为员工福利设施的资本开支之用,而该等设施保留作为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 。 当法定公益金被使用时,相当于资产成本和法定公益金余额两者孰低之金额须从法 定公益金转拨至一般盈余公积金。此储备除公司结束解散外,不可作分派用途。当有关 资产被出售时,原从法定公益金转拨至一般盈余公积金的金额应予以冲回。 (21)未分配利润 集团 2002年 2001年 年初未分配利润 608,962,350.10 506,621,301.53 本年增加数 249,090,227.59 281,644,119.58 本年减少数 (151,874,808.52) (179,303,071.01) 其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6,498,875.01) (29,834,183.87) 提取法定公益金 (13,249,437.51) (14,917,091.94) 拟派发之现金股利 -每股人民币0.10元(含税) (2001年:人民币0.12元) (112,126,496.00) (134,551,795.20) 年末未分配利润 706,177,769.17 608,962,350.10 公司 2002年 2001年 年初未分配利润 611,465,953.95 506,614,274.76 本年增加数 249,090,227.59 281,651,146.35 本年减少数 (149,490,030.14) (176,799,467.16) 其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4,909,022.76) (28,165,114.64) 提取法定公益金 (12,454,511.38) (14,082,557.32) 拟派发之现金股利 -每股人民币0.10元(含税) (2001年:人民币0.12元) (112,126,496.00) (134,551,795.20) 年末未分配利润 711,066,151.40 611,465,953.95 根据中国有关规定,可供分配利润为按中国会计准则计算与按国际会计准则计算两 者孰低的金额。 (22)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为售电收入的含税额转换为不含税的净额。本集团本年度主营业务收 入及成本均在黑龙江省内取得/发生。 集团 2002年度 2001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1,124,660,819.56 1,188,046,509.35 主营业务成本 (837,388,089.80) (844,390,401.81) 287,272,729.76 343,656,107.54 公司 2002年度 2001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953,312,461.52 1,002,838,153.79 主营业务成本 (691,876,273.69) (685,416,889.91) 261,436,187.83 317,421,263.88 本集团主营业务收入比去年下降约人民币6,339万元主要是因为本年度平均售电单 价由2001年度之人民币303元/千千瓦时(含增值税)降至2002年度之人民币274元/千千瓦 时(含增值税)所致。但售电量上升4%,部分抵消了由于售电单价下跌对售电收入的影响 。 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去年下降约人民币4,953万主要是因为本年度平均售电单价 由2001年度之人民币294/千千瓦时(含增值税)降至2002年度之人民币267/千千瓦时(含 增值税)所致。但售电量上升5%,部分抵消了由于售电单价下跌对售电收入的影响。 (23)其他业务利润 其他业务利润主要为出租镜泊湖水力发电机组、对俄购电输电线路以及办公用房的 租赁收入。有关详情如下所列: 集团及公司 2002年度 2001年度 租金收入 10,013,773.84 19,230,362.76 减:出租成本 1,974,067.91 6,240,802.19 其他 101,834.67 64,511.45 其他业务利润 7,937,871.26 12,925,049.12 (24)财务费用 集团 公司 2002年度 2001年度 2002年度 2001年度 利息支出 38,971,264.28 46,685,865.31 38,971,264.28 46,685,865.31 减:利息收入 11,740,835.34 38,718,286.30 11,719,267.08 38,707,947.43 其他 646,408.94 424,722.72 646,408.94 424,722.72 合计 27,876,837.88 8,392,301.73 27,898,406.14 8,402,640.60 (25)投资收益/(损失) 集团 2002年度 2001年度 分占子公司本年利润 - - 分占联营公司本年利润/(亏损) (1,688,000.00) - 其他股权投资收益 1,506,400.00 2,391,639.49 国债回购收益 189,707.00 - 转回/(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53,035,000.00( 10,607,000.00) 转回/(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660,981.50) (1,440,665.88) 合计 52,382,125.50 (9,656,026.39) 公司 2002年度 2001年度 分占子公司本年利润 15,898,522.50 16,686,358.83 分占联营公司本年利润/(亏损) (1,688,000.00) - 其他股权投资收益 1,506,400.00 2,391,639.49 国债回购收益 189,707.00 - 转回/(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53,035,000.00 (10,607,000.00) 转回/(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660,981.50) (1,440,665.88) 合计 68,280,648.00 7,030,332.44 本集团及本公司投资收益比上年上升,主要是由于本公司本年度全额收回于哈三厂 3号机组之债权投资,故转回以前年度计提之长期投资准备约计人民币5,304万元所致。 详情参见附注五(7)之注释(1)。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的投资收益的汇回无重大限制。 六、分行业资料 本集团之主要业务收入及盈利贡献主要来自在中国黑龙江省经营发电业务的收入。 本集团无在黑龙江省以外及/或发电业务以外而超过主营业务收入10%的其他业务。因此 本集团不再赘述按主要业务及营业地区划分之营业收入及盈利贡献的分类分析。 七、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与本企业关系 国家电力公司 北京市西长安街 电力、热力 关联公司 86号 生产和销售 国家电力公司 沈阳市和平区 电力、热力 关联公司 东北公司 宁波路18号 生产和销售 黑龙江省电力 哈尔滨市南岗区 电力、热力 关联公司 有限公司 红军街63号 生产和销售 经营性质 法定代表人 企业名称 或类型 (或总经理) 国家电力公司 国有 赵希正 国家电力公司 国有 刘忱 东北公司 黑龙江省电力 国有 路书军 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之发起人之一。截至2002年12月31日止,中国东三 省的电网及传送系统均为国家电力公司下属的国家电力公司东北公司所拥有及经营,而 国家电力公司东北公司于黑龙江省的业务即由下属企业-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经营。 于2002年12月31日,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控制本公司的股票投票权约为34.24% (2001 年:34.24%)。 因此,截至2002年12月31日止,所有国家电力公司以及国家电力公司东北公司成员 及与国家电力公司东北公司及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存在控制关系的企业均为本公司存 在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关联公司。 2.本集团和关联公司于本年度之主要关联交易 注释 2002年度 2001年度 售电收入 (1) 1,124,660,819.56 1,188,046,509.35 租金收入 (2) 8,513,785.84 17,355,657.96 利息收入 (3) 1,681,794.82 1,989,000.00 利息支出 (4) - 1,228,500.00 支付发电成本 及发电管理费 (5) 109,471,332.69 121,836,525.83 支付经营租赁发 电机组之租赁费 (5) 31,391,827.60 30,417,942.10 支付发电机组检修、 管理咨询费 (5) 3,212,717.95 7,616,307.69 返还长期债权投资款 (6) 150,000,000.00 - 以上交易均按照有关的协议条款进行,董事会认为,该等交易的相关价格均属公允。 注释: (1)来自于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之售电收入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是本集团唯一 的客户。 本集团于本年度从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收取之售电收入及其比较数字列示如下: 2002年度 2001年度 售电收入 -本集团自有发电机组 953,312,461.52 999,804,996.53 -本集团从黑龙江省电力 有限公司租赁之发电机组 171,348,358.04 188,241,512.82 合计 1,124,660,819.56 1,188,046,509.35 (2)租金收入 经营租赁固定资产予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成员: 2002年度 2001年度 水力发电机组租金收入 3,232,400.00 3,202,600.00 输电线路租赁收入 5,281,385.84 5,724,173.96 发电供热机组租赁收入 - 8,428,884.00 合计 8,513,785.84 17,355,657.96 (3)利息收入 于本年度,本集团应收自东北电力集团财务公司存款的利息收入及其比较数字列示 如下: 2002年度 2001年度 利息收入 1,681,794.82 1,989,000.00 利息收入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之同期商业存款利率计算。 (4)利息支出 本集团向东北电力集团财务公司借款的利息支出列示如下: 2002年度 2001年度 利息支出 - 1,228,500.00 利息支出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之同期商业贷款利率计算。 (5)支付发电成本及发电管理费、经营租赁发电机组租赁费及机组检修、管理咨询 费 华源电力与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就自1997年7月1日起至2002年6月30日止期间租 赁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座落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发电厂两台各10万千瓦发电机组之事宜 签订协议。该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自1997年7月1日起至2002年6月30日止期间,佳木斯发电厂为华源电力租赁之发电 机组提供管理服务; -华源电力根据协议中拟定的按每度发电量的固定单价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结 算发电成本; -华源电力根据协议中拟定的按每度发电量的固定单价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支 付该等租赁发电机组之租赁费;及 -华源电力根据协议中拟定的按每度发电量的固定单价向佳木斯发电厂支付发电管 理费。 本公司、华源电力及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因本公司吸收合并华源电力事宜于1999 年4月1日就上述协议签订了补充协议。根据该补充协议,本公司吸收合并华源电力后, 即自2000年10月1日起,由本公司取代华源电力成为租赁发电机组协议之主体,而上述 之协议条款保持不变。根据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署之续租协议,自2002年 7月1日起至2002年12月31日止期间,本公司续租上述两台发电机组,原协议条款保持不 变。根据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原由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拥有之发电资产(包 括上述租赁机组),自2003年1月1日起划转给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华电”)所有。 在保持原协议条款基本不变的前提下,本公司已与中国华电就自2003年1月1日起续租上 述两台发电机组事宜进行协商,相关协议于本期报表批准日尚未签署。 根据本公司与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之成员黑龙江华源电力开发公司于2001年1月1 6日签署的委托管理协议,黑龙江华源电力开发公司向本公司提供有关机组检修、管理 之咨询服务,本公司按照协议中所规定的价格向黑龙江华源电力开发公司支付之机组检 修、管理咨询费。 于本年度,本集团按上述协议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及其成员支付的发电成本、 机组租赁费、发电管理费及机组检修、管理咨询费如下: 2002年度 2001年度 租赁发电机组之发电成本 103,354,821.03 114,612,117.71 发电管理费 6,116,511.66 7,224,408.12 租赁发电机组之租赁费 31,391,827.60 30,417,942.10 机组检修、管理咨询费 3,212,717.95 7,616,307.69 合计 144,075,878.24 159,870,775.62 (6)于2002年4月29日,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向本公司返还长期债权投资款计人民 币1.5亿元。详情参见附注五(7)之注释(1)。 3.应收及应付关联公司款项 参见附注五(1)和(5)。 八、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止,本集团并无需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九、承诺事项 资本承诺 (1) 根据本公司与黑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于2001年8月2日签订之《股权转让意向协 议》,该公司将向本公司转让其持有之哈三公司42.75%的股权。详情参见附注五(7)之 注释(2)。本公司估计,此项资本支出约为人民币6.79亿元。截至2002年12月31日止, 本公司已向其预付了人民币1.35亿元。 (2) 本公司将对牡二电厂供热配套工程进行更新改造,该等工程之资本支出约为人 民币44,336万元。 (3) 本公司拟通过认购黑龙江龙电电气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部分股权的方式完成对其 51%股权的收购。根据公司管理层估计,此项资本支出约为人民币2,500万元。 十、期后事项 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于2002年12月3日签发之计基础[2002]第2704号文,省电 力公司国家电力公司之子公司将向中国华电转让本公司383,964,933股法人股(相当于本 公司34.24%之权益)。中国华电与省电力公司正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该等股 权转让批复及向上海证券登记结算中心申请股权变更登记之手续尚在办理过程中,待相 关股权转让手续办理完成之后,中国华电将接替省电力公司成为本公司之第一大股东。 十一、比较数字 若干比较数字乃经重新编排,已符合本年度之呈报形式。 十二、会计报表之批准 本会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2003年3月28日的决议通过及批准。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资料 2002年12月31日 1.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集团 公司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净利润 8.24%8 8.27% 8.24% 8.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6.48%6 6.51% 6.48% 6.51% 报告期利润 每股收益 集团 公司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加 权平均 净利润 0.22 0.22 0.22 0.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0.17 0.17 0.17 0.17 以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乃按中国证监会于2001年1月19日发布之《公开发行 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所载之计算公式计算。 2.按国际会计准则对净利润及净资产进行调整之影响 集团及公司 单位:人民币千元 净利润 净资产 2002年度 2002年度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列报 249,090 3,024,750 按国际会计准则调整 -折旧 (2,483) 34,828 -商誉 (3,516) 1,464 -拟派发之股利 - 112,126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列报 243,091 3,173,168 3.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集团及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2002-1-1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02-12-31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股票投资 1,440,665.88 660,981.50 - 2,101,647.38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长期债权投资 53,035,000.00 - (53,035,000.00) - 合计 54,475,665.88 660,981.50 (53,035,000.00) 2,101,647.38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 截至2002年12月31日止年度 人民币元 2002年度 2001年度 一、股本: 年初余额 1,121,264,960.00 700,790,600.00 本年增加数 - 420,474,360.00 其中:资本公积转入 - 420,474,360.00 年末余额 1,121,264,960.00 1,121,264,960.00 二、资本公积: 年初余额 936,033,877.39 1,356,508,237.39 本年减少数 - (420,474,360.00) 其中:转增股本 - (420,474,360.00) 年末余额 936,033,877.39 936,033,877.39 三、法定和任意盈余公积: 年初余额 150,477,404.67 120,643,220.80 本年增加数 26,498,875.01 29,834,183.87 其中:从净利润中提取数 26,498,875.01 29,834,173.87 年末余额 176,976,279.68 150,477,404.67 其中:法定盈余公积 168,646,422.32 142,147,547.31 四、法定公益金: 年初余额 71,047,736.69 56,130,644.75 本年增加数 13,249,437.51 14,917,091.94 其中:从净利润中提取数 13,249,437.51 14,917,091.94 年末余额 84,297,174.20 71,047,736.69 五、未分配利润: 年初未分配利润 608,962,350.10 506,621,301.53 本年净利润 249,090,227.59 281,644,119.58 本年利润分配 (151,874,808.52) (179,303,071.01) 年末未分配利润 706,177,769.17 608,962,350.10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 截至2002年12月31日止年度 人民币元 2002年度 2001年度 一、股本: 年初余额 1,121,264,960.00 700,790,600.00 本年增加数 - 420,474,360.00 其中:资本公积转入 - 420,474,360.00 年末余额 1,121,264,960.00 1,121,264,960.00 二、资本公积: 年初余额 936,033,877.39 1,356,508,237.39 本年减少数 - (420,474,360.00) 其中:转增股本 - (420,474,360.00) 年末余额 936,033,877.39 936,033,877.39 三、法定和任意盈余公积: 年初余额 148,808,335.44 120,643,220.80 本年增加数 24,909,022.76 28,165,114.64 其中:从净利润中提取数 24,909,022.76 28,165,114.64 年末余额 173,717,358.20 148,808,335.44 其中:法定盈余公积 165,387,500.84 140,478,478.08 四、法定公益金: 年初余额 70,213,202.07 56,130,644.75 本年增加数 12,454,511.38 14,082,557.32 其中:从净利润中提取数 12,454,511.38 14,082,557.32 年末余额 82,667,713.45 70,213,202.07 五、未分配利润: 年初未分配利润 611,465,953.95 506,614,274.76 本年净利润 249,090,227.59 281,651,146.35 本年利润分配 (149,490,030.14) (176,799,467.16) 年末未分配利润 711,066,151.40 611,465,953.95 审计报告、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境外) 审计报告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全体股东) 我们已对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统称“贵集团”)于2002年12月31日 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截至该日为止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权益变动 表进行了审计。编制会计报表是 贵集团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根据我们的审计 对该等合并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我们乃根据国际审计准则实施审计。该等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以求得到 足够及合理的证据证明合并会计报表无重大谬误。审计包括采用抽查方法验证合并会计 报表的数据以及披露情况;同时亦评核 贵集团编制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重要估算 以及会计报表整体表达方式。我们确信以上的审计已为我们所发表的意见提供了合理的 基础。 我们认为,根据国际会计准则,上述合并会计报表真实及公允地反映了 贵集团于2 00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截至该日为止年度的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情况。 香港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截至2002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02年度 2001年度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营业收入 5 1,124,661 1,188,047 售电成本 (839,872) (846,874) 营业毛利 284,789 341,173 其他收入 5 75,312 47,320 管理费用 (34,079) (29,063) 其他营业费用 (1,475) (5,398) 主营业务利润 324,547 354,032 财务费用 5 (39,618) (47,110) 占联营公司之亏损 (1,688) - 税前利润 5 283,241 306,922 所得税 7 (39,989) (31,109) 未计少数股东权益前利润 243,252 275,813 除税后之少数股东权益 (161) (168) 净利润 243,091 275,645 建议之末期股息 8 112,126 134,552 每股盈利 9 人民币0.22元 人民币0.25元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02年12月31日 2002年 2001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资产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10 2,093,486 2,091,388 于联营公司之投资 11 22,312 24,000 长期投资 12 56,203 153,168 预付款 14 410,530 85,000 商誉 15 5,045 17,160 2,587,576 2,370,716 流动资产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6 864,644 875,912 预付款、按金及其他应收款 25,015 17,817 短期投资 17 10,901 6,558 存货 18 39,924 37,828 应收关联公司款 19 113,517 228,769 1,054,001 1,166,884 资产总计 3,641,577 3,537,600 权益及负债 权益 股本 20 1,121,265 1,121,265 储备 21 2,051,903 1,943,364 3,173,168 3,064,629 少数股东权益 379 218 非流动负债 计息贷款 22 90,000 132,000 流动负债 计息贷款 22 142,000 135,520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 180,597 165,041 应付所得税 31,873 23,382 应付股息 17,080 5,715 应付关联公司款 19 6,480 11,095 378,030 340,753 权益及负债总计 3,641,577 3,537,600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截至2002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02年度 2001年度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营活动之现金流入净额 23 512,923 628,514 投资活动之现金流量 购置固定资产 (147,719) (675,142) 新增短期投资 (5,210) (7,999) 于一间联营公司之投资 - (24,000) 预付款 (325,530) (85,000) 处置固定资产收入 95 642 投资收益 1,885 2,392 处置投资收入 150,017 - 投资活动之现金流出净额 (326,462) (789,107) 筹资活动之现金流量 新增银行贷款 1,200,000 1,283,420 偿还银行贷款 (1,235,520) (1,305,400) 已付利息 (38,971) (46,686) 已付股息 (123,238) (79,871) 收到一少数股东之投资款 - 50 筹资活动之现金流出净额 (197,729) (148,48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减少额 (11,268) (309,08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年初余额 875,912 1,184,99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年末余额 864,644 875,912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权益变动表 截至2002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附注 2002年 2001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股本 20 年初余额 1,121,265 700,791 股本溢价转增股本 - 420,474 年末余额 1,121,265 1,121,265 储备 21 股本溢价 年初余额 933,121 1,353,595 转增股本 - (420,474) 年末余额 933,121 933,121 资本公积 年初及年末余额 2,912 2,912 法定盈余公积 年初余额 142,147 112,313 留存收益 26,499 29,834 年末余额 168,646 142,147 公益金 年初余额 71,048 56,131 留存收益 13,249 14,917 年末余额 84,297 71,048 一般盈余公积 年初及年末余额 8,330 8,330 留存收益 年初余额 785,806 639,007 本年净利润 243,091 275,645 转入法定盈余公积 (26,499) (29,834) 转入法定公益金 (13,249) (14,917) 派发之股息 (134,552) (84,095) 年末余额 854,597 785,806 储备总计 2,051,903 1,943,364 权益总计 3,173,168 3,064,629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会计报表附注 2002年12月31日 1.公司简介 本公司于1993年2月2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注册成立为 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做部于1996年10月16日签发之外经贸资审字(1 996)153号文的批准,本公司自1996年10月28日起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经营 期限为五十年。 本公司的注册办公所在地位于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19号楼 B座。本公司的营业所在地位于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09号。本公司的主 营业务为拥有及管理发电机组和管理及经营一家发电厂。2002年本集团平均在职员工人 数为 2,371人(2001年:2,273人)。 2.编制基准 本集团之合并会计报表乃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之国际会计准则及国际会计 准则释义委员会颁布之释义(统称国际会计准则)按历史成本基础编制。 本集团根据中国财政部订立之有关会计原则和财政法规(统称“中国会计准则)记录 账目和编制法定会计报表。编制法定会计报表所采纳之会计政策和基准与国际会计准则 在若干重要项目上并不相同。 在编制本会计报表时,为遵从国际会计准则已就重新列报净利润和净资产所产生的 不同之处做出调整,但该等调整不会反映在本集团之会计记录中。 在编列本合并会计报表时,为遵从国际会计准则而做出的主要调整包括下列各项: -折旧; -商誉;及 -建议之末期股息。 有关涉及国际会计准则调整之净影响,详见本合并会计报表附注26。 3.主要会计政策 合并基准 本合并会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截至2002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会计报表。所 有重大的集团间内部交易及余额于合并时抵消。 子公司 子公司是指本公司有权力控制其财务及经营政策,并从中获得利益之公司。 联营公司 联营公司乃非子公司,是指本集团以长期投资形式占有其不少于20%的股份表决权 ,并对其管理决策有重大影响之公司。 本集团占联营公司之经营业绩及储备已分别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及合并储备中。本集 团于联营公司之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在本集团之合并资产负债表内,按本集团占联营 公司之资产净值减董事会认为适当之减值准备列示。 外币交易 本集团之财务记录及本合并会计报表均以人民币列示。 所有外币交易均按交易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所报汇率(视同市场汇率)记录入账。于资 产负债表日,以外币结算之货币性资产和负债均按当日市场汇率换算。所有于结算或重 列时产生之汇兑差额于该期间之利润表中予以确认。非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按确定价值时 之汇率计算。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及自购买日起将于三个月内到期之短期投资 。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按原值减累计折旧列示。固定资产之折旧是将每项资产之原值扣减残值( 若有)按估计可使用年限以直线法摊销。计算折旧所采用之主要年折旧率如下: 房屋建筑物 2.8%-8.3% 发电设备 4.2%-8.3% 输电线路 3.23% 家具、装置及其他设备 19.2%-20% 汽车 16.2% 当固定资产随同一间发电厂之经营业务一并收购且所支付之价款超出所收购净资产 之公允价值时,该等固定资产以独立评估师所作评估值为基准之公允价值列示。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将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予以审阅以确定可回收价值与账面价值孰 低,倘账面价值超过该等可回收价值,则资产将撇减至可回收价值。 关于已确认之固定资产期后发生的费用,若该等费用带来之未来经济利益大于该固 定资产原来之效益标准,该等费用作资本化处理。其他修复费用均于发生期间确认为费 用。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指兴建中或仍处于调试期之办公楼、厂房及设备,并以成本列示。在建工 程在完工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转列固定资产前,无需计提折旧。 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将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予以审阅以确定可回收价值与账面价值孰 低,若账面价值超过该等可回收价值,则资产将撇减至可回收价值。 长期投资 长期投资按单项投资以成本减董事会认为适当之减值准备列账。 商誉 商誉系指由于收购发电厂有关业务时所付之价款超出所收购净资产之公允价值而产 生之溢价,自购并之日起采用直线法分五年平均摊销。 短期投资 所有投资最初按成本确认,即所支付之公允价值及与购买相关之费用。 在初始确认后,为交易而持有之投资及可供出售之投资均以公允价值计量。为交易 而持有的证券产生之未实现盈亏在利润表中予以确认,可供出售的证券产生之未实现盈 亏以单独的权益项目列报,直至该项投资被出售、收回、处置或直至其减值,以前列报 于权益之累积盈亏在利润表中予以确认。 在证券市场交易活跃之投资,其公允价值乃按资产负债表日证券交易所公布之收市 价扣减必需之交易费用后确定。 应收款项 预付款、按金及其他应收款和应收关联公司款乃按成本减坏账准备后确认并列示。 坏账准备是对无法收回之款项的估计。坏账于产生时核销。 存货 存货主要指煤、燃料及用于发电机组维修保养之机器配件。存货于考虑残次呆滞因 素后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列示。已消耗之存货成本按加权平均法计算确定。将存货 运送至其现有地点及状态而产生之成本包括购买成本、运费及其他装卸成本和附带成本 。 可变现净值等于估计之正常交易的售价减去预计完工成本和销售费用。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和应付关联公司款乃按成本列示,该等成本为所收到之商品 及服务于将来应支付之公允价值(无论其是否向本集团开列账单)。 经营租约 凡与资产之所有权相关之绝大部分回报及风险仍属于出租方之租约为经营租约。该 等经营租约之租金按租约年限以直线法计入损益账或从损益账中扣除。 计息贷款 所有贷款最初按成本确认,即所取得代价之公允价值。 在最初确认后,计息贷款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列示。摊余成本计入偿还时产 生之折扣或溢价。 若债项不再予以确认或出现减值,盈亏在摊销过程中计入损益账。 借款成本 借款成本于发生时确认为一项费用。 退休福利 根据一项由地方政府管理部门安排之固定供款退休计划缴纳给指定之地方政府机构 之 供款于发生时计入当期利润表。 住房福利 缴纳给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供款于发生时计入当期利润表。 收入确认 当经济利益将归本集团所有,而相关之收入能够可靠地计算时,按下列基础确认收 入: (1)售电收入 售电收入于电力已传输上网时予以确认。 (2)租金收入 租金收入乃根据租约条款按配比原则予以确认。 (3)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乃按配比原则,并考虑未偿还本金及适用实际利率予以确认。 (4)股利收入 股利收入于股东收款权利成立时予以确认。 所得税 递延税项采用负债法,对所有于资产负债表日因资产和负债之会计列报账面价值与 税务处理方法不同而引致之时间性差异做出准备。 递延税项负债按所有应税时间性差异予以确认。 递延税项资产按所有可抵扣时间性差异,及未用税项资产与未用可抵扣亏损之结转 予以确认,惟以应税利润可以抵销可抵扣之时间性差异,及可利用之未用税项资产及未 用可抵扣亏损之结转为限。 递延税项资产之账面价值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予以审阅,并撇减至不再可能(超过5 0%)拥有足够之应税利润以利用全部或部分递延税项资产为限。 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乃以资产负债表日现行之企业所得税率为基准,按预期适用于 该等递延税项资产实现或递延税项负债结清时之税率计算。 估算的运用 编制符合国际会计准则之会计报表要求管理层做出可影响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所载金 额之估算及假设。实际结果可能与该等估算有所不同。 4.分类资料 于本年度,本集团之收入及溢利主要来自在中国黑龙江省境内拥有和管理发电机组 以及管理和经营一家发电厂。因此本集团不再赘述截至2002年12月31日止年度按主要业 务及营业地区划分之分类分析。 5. 税前利润 2002年度 2001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税前利润包括下列收入项目: 营业收入: -售电收入 1,124,661 1,188,047 其他收入: -利息收入 11,741 38,708 -经营性租赁收入 9,501 18,268 -投资收益 1,696 2,392 加: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转回 53,035 - 减: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 (10,607) 短期投资减值准备 (661) (1,441) 投资收益净额 54,070 (9,656) 其他收入合计 75,312 47,320 收入合计 1,199,973 1,235,367 税前利润已扣除下列项目: 固定资产折旧 145,599 142,443 商誉摊销 12,115 12,115 财务费用: 银行贷款利息 38,971 46,686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 647 424 39,618 47,110 员工成本: 工资及薪酬 54,483 50,681 退休金 -定额供款 8,972 10,250 住房福利 -定额供款 6,405 6,666 员工成本合计 69,860 67,597 6.关联方交易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省电力公司)是本公司之发起人。中国东北三省的电网及电 力传输系统均为国家电力公司东北公司(“国电东北公司)所控制及管理,该公司垄断了 中国东北三省向用户输送电力的服务。而国电东北公司于中国黑龙江省之业务由国电东 北公司之下属企业—省电力公司管理。于2002年12月31日,省电力公司控制本公司约 3 4.24% (2001年: 34.24%)的股份表决权。 本公司与省电力公司之成员单位有业务往来(均以协议形式定价),在本年度之主要 交易如下: 2002年度 2001年度 注释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售电收入 (1) 1,124,661 1,188,047 租金收入 (2) 8,514 17,355 利息收入 (3) 1,682 1,989 利息支出 - (1,229) 支付之生产成本及管理费 (4) (109,471) (121,837) 发电机组租赁费 (4) (31,392) (30,418) 支付咨询费 (4) (3,213) (7,616) 处置长期投资 (5) 150,000 - 注释: (1)向省电力公司售电 省电力公司于现在及可预见的将来均会是本集团出售电力的唯一客户。 本集团于本年度自省电力公司赚得之扣减增值税后的销售收入如下: 2002年度 2001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营业收入: - 本集团自有之发电机组 953,313 999,805 - 自省电力公司租赁之发电机组 171,348 188,242 1,124,661 1,188,047 (2)租金收入 2002年度 2001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营租赁固定资产予省电力公司成员单位: - 水力发电机组 3,233 3,202 - 输电线路 5,281 5,724 - 发电机组 - 8,429 8,514 17,355 (3)利息收入 于本年度,本公司收到东北电力集团财务公司(国电东北公司的一间子公司,一家 注册经营存款业务之机构)存款利息收入为人民币1,682,000元(2001年度:人民币1,989 ,000元)。 (4)支付之生产成本、管理费、租赁费及咨询费 黑龙江华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源”)与省电力公司就向其租赁发电机组 事宜签订了一份协议(该租赁协议”)。该租赁协议之主要条款如下: 华源向省电力公司租赁两台位于佳木斯发电厂(省电力公司之成员单位之一,佳厂) 装机容量各为10万千瓦之发电机组,租赁期自1997年7月1日至2002年6月30日止为期5年 (该租期); 于该租期内,佳厂为这两台发电机组提供管理服务。华源根据该租赁协议厘定之金 额向省电力公司支付佳厂发生之生产成本; 于该租期内,华源根据该租赁协议厘定之金额向省电力公司支付两台发电机组之租 赁费;及 于该租期内,华源根据该租赁协议厘定之金额向佳厂支付管理费。 根据本公司、华源和省电力公司就本公司吸收合并华源事宜于1999年4月1日签定的 一份补充协议,本公司在吸收合并华源后,取代其成为该租赁协议之主体,而上述之协 议条款保持不变。根据省电力公司与本公司签署之续租协议,该租期展期至2002年12月 31日。根据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原由省电力公司拥有之发电资产(包括上述两 台租赁机组),自2003年1月1日起划转予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华电”)新组建之发 电集团公司。因此,在保持原协议条款基本不变的前提下,本公司已与中国华电就自20 03年1月1日起续租上述两台发电机组事宜进行协商,相关协议于本期报表批准日尚未签 署。 根据本公司与省电力公司的成员单位之一-黑龙江华源电力开发公司(“华源电力 开发”)于2001年1月16日签署之委托管理协议,自2001年1月1日起至2002年6月30日止1 8个月期间,华源电力开发向本公司提供有关机组检修、管理之咨询服务,本公司按照 协议中厘定之金额向华源电力开发支付机组之检修、管理咨询费。 本集团于本年度根据该租赁协议支付给省电力公司、佳厂及华源电力开发之生产成 本、管理费、租赁费及咨询费如下: 2002年度 2001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生产成本 103,355 114,612 管理费 6,116 7,225 租赁费 31,392 30,418 咨询费 3,213 7,616 144,076 159,871 (5)为配合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在黑龙江省内的实施,省电力公司于2002年4月29日 按原值返还本公司于一间关联公司内之合作项目之投资款计人民币1.5亿元。上述省电 力公司返还本公司投资之安排与对合作项目之其他独立第三方投资者之安排相同。详情 参见本合并会计报表附注12。 7.税项 (1)所得税的主要组成 已于本年度之合并利润表中扣除之所得税(均为当期税项)如下: 2002年度 2001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所得税 39,989 31,109 根据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于1996年10月16日签发之外经贸资审字(1996)第153 号文的批准,本公司自1996年10月28日起变更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期限为五 十年。根据本公司之申请及哈尔滨市国税局开发区分局于1996年12月10日签发之证明, 本公司自1997年1月1日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本公司为注册于哈尔滨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之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国有关税务法规规定,本公司适用之企业 所得税税率为15%。2002年度为本公司第六个获利年度,故按15%的所得税税率缴纳所得 税。 本公司之子公司按33%之税率缴纳所得税。 (2)所得税调节 2002年度 2001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会计利润 283,241 306,922 无需计税之利润 (54,541) (2,392) 本集团之应税利润 228,700 304,530 适用税率 - 15% (2001年度:7.5%) 30,710 20,953 - 33% 7,910 8,301 38,620 29,254 不可税前列支费用的税项影响 1,369 1,855 所得税合计 39,989 31,109 (3)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 本年度所有因应税时间性差异所产生之影响并不重大。 8.建议之股息及已派发之股息 2002年度 2001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内已宣告且已派发之股息 2001年度末期股息 - A股 - 每股人民币0.12元 (2000年度:每股人民币0.12元) 82,712 51,695 - B股 - 每股人民币0.12元 (2000年度:每股人民币0.12元) 51,840 32,400 134,552 84,095 有待周年股东大会批准之建议股息 2002年度末期股息 - A股 - 每股人民币0.10元 (2001年度:每股人民币0.12元) 68,926 82,712 - B股 - 每股人民币0.10元 (2001年度:每股人民币0.12元) 43,200 51,840 112,126 134,552 建议之2002年度末期股息有待本公司即将召开之周年股东大会批准。该建议之末期 股息尚未包含在截至2002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合并会计报表中。 就股息而言,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藉股息形式合法分派之数额乃根据其按中国会计准 则编制之会计报表所列示之利润厘定,该等利润与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之本报告所反映 之利润有所不同。 依据本公司之公司章程,本公司须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及国际会计准则厘定之本集团 利润之较低者分派股息。 9.每股盈利 每股盈利是按本年度之净利润人民币243,091,000元(2001年度:人民币275,645,00 0元),及本年度发行在外的A股和B股之加权平均股数计1,121,264,960股(2001年度:1, 121,264,960股)计算而得。 10.固定资产 家具、装置 房屋建筑物 发电设备 输电线路 及其他设备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原值: 2002-1-1 739,2341, 626,110 12,176 104,888 购置 30,563 - - 2,083 在建工程转入 32,367 28,734 - 11,957 处置 - - - (371) 2002-12-31 802,164 1,654,844 12,176 118,557 累计折旧: 2002-1-1 140,032 286,012 1,440 34,853 计提 43,527 86,030 1,149 12,612 处置 - - - (368) 2002-12-31 183,559 372,042 2,589 47,097 净值: 2002-12-31 618,605 1,282,802 9,587 71,460 2001-12-31 599,202 1,340,098 10,736 70,035 汽车 在建工程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原值: 2002-1-1 18,483 65,349 2,566,240 购置 941 114,132 147,719 在建工程转入 - (73,058) - 处置 (283) - (654) 2002-12-31 19,141 106,423 2,713,305 累计折旧: 2002-1-1 12,515 - 474,852 计提 2,281 - 145,599 处置 (264) - (632) 2002-12-31 14,532 - 619,819 净值: 2002-12-31 4,609 106,423 2,093,486 2001-12-31 5,968 65,349 2,091,388 本公司正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办理由本公司自建及因向国有企业收购电厂而接收之 房屋建筑物之房产证的更名手续,该等房屋建筑物于2002年12月31日之账面净值为人民 币 574,372,000元。惟在履行有关更名手续后,相关之房产方可出售、转让或用作抵押 。 11.于联营公司之投资 2002年 2001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上市投资,应占之净资产 22,312 24,000 有关在中国成立之联营公司之详情如下: 拥有权益比例 名称 成立日期 2002年 2001年 黑龙江新世纪能源有限公司 2001年4月9日 40% 40%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投资无须计提减值准备。 12. 长期投资 2002年 2001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上市投资,按成本 56,203 56,203 投资于一间关联公司之合作项目(注释) - 150,000 减值准备(注释) - (53,035) - 96,965 56,203 153,168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于资产负债表日之长期投资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注释: 本公司透过省电力公司投资人民币1.5亿元于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第三发电厂之3号 发电机组(“哈三3号发电机组”),该投资约占哈三3号发电机组6%之产权。 为配合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在黑龙江省内之实施,所有于哈三3号发电机组之投资均 按初始投资额转为债权。于2002年4月29日,省电力公司按初始投资额返还本公司于哈 三3号发电机组之投资计人民币1.5亿元。鉴于本公司已按原值全额收回该项投资,原先 对其所计提之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5,303.5万元亦于本年度予以转回。 13.于子公司之投资 本合并会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下表所列之合并子公司的会计报表。本公司于2002年 12月31日及2001年12月31日所占其权益比例列示如下: 所占权益比例 名称 成立国家 2002年 2001年 绥芬河市新源工贸 有限责任公司(原称: 绥芬河市龙瑞经贸有 限责任公司) 中国 99% 99% 14.预付款 2002年 2001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购哈尔滨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哈三公司”)权益之预付款 410,530 85,000 根据本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华融”)于2001年11月22日签订之《股权转 让协议》,华融将其拥有对哈三公司1.5亿元之债权在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实施债转股后 形成之股权,以人民币15,553万元为价一次性全部转让予本公司。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 员会于2002年9月6日颁发之国经贸产业[2002]653号文,并经2002年10月18日召开之哈 三公司第七次股东大会批准,华融于哈三公司之人民币1.5亿元的债权转为其对哈三公 司12.55%之股权。 根据本公司与黑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省电力开发公司”)于2001年8月2日签订之 《股权转让意向协议》,该公司将向本公司转让其持有之哈三公司40.94%之股权。根据 该协议的有关条款,本公司于2001年度及本年度分别向其预付了人民币3,500万元及1亿 元。 根据本公司与黑龙江省华富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华富”)于2002年3月13日签订之 《股权转让协议书》,华富将其所拥有于哈三公司7.89%之股权一次性全部转让予本公 司。根据该协议的有关条款,本公司向其预付了人民币1.2亿元。 由于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于2002年末方经国务院最终批准,所有与电力行业相关 之资产收购在2002年度均未有任何进展。因此,本公司分别向省电力开发公司、华融及 华富收购其于哈三公司之股权于2002年12月31日尚未完成。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于资产负债表日之预付款无需计提坏帐准备。 15.商誉 2002年 2001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初数 17,160 29,275 摊销 (12,115) (12,115) 年末数 5,045 17,160 1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002年 2001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现金及银行存款 864,644 875,912 于2002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中人民币234,693,000元(2001年:人民币549,769,00 0元)存于东北电力集团财务公司。 17.短期投资 2002年 2001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上市投资,按公允价 10,901 6,558 18.存货 2002年 2001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煤及燃料 25,373 22,318 机械配件及其他 14,551 15,510 39,924 37,828 19.与关联公司之往来款项 应收关联公司款均为无抵押、免息及须于要求时偿还。 20.股本 2002年度 2001年度 股份数 人民币千元 股份数 人民币千元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之 A股发行予: - 中国法人投资者 499,931,627 312,457,267 - 中国个人投资者 132,799,408 82,999,630 - 中国机构投资者 35,200,592 22,000,370 - 内部职工 21,333,333 13,333,333 年初余额 689,264,960 689,265 430,790,600 430,791 股本溢价转增股本: - 中国法人投资者 - 187,474,360 - 中国个人投资者 - 49,799,778 - 中国机构投资者 - 13,200,222 - 内部职工 - 8,000,000 - - 258,474,360 258,474 年末余额 689,264,960 689,265 689,264,960 689,265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之 B股发行予 海外投资者 年初余额 432,000,000 432,000 270,000,000 270,000 股本溢价转增股本予 海外投资者 - - 162,000,000 162,000 年末余额 432,000,000 432,000 432,000,000 432,000 总计 1,121,265 1,121,265 21.储备 (1)法定盈余公积 根据中国公司法及本公司与其子公司各自之公司章程,本公司及其子公司须将按适 用于之中国会计准则及规定计算之净利润的10%分配予法定盈余公积直至该储备已达本 公司及其子公司注册股本的50%。在符合载于中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各自之公 司章程的若干规定下,部分法定盈余公积可用于转增股本,惟转增股本后的法定盈余公 积余额不可低于注册股本的25%。 (2)公益金 根据中国公司法,本公司及其子公司须将按适用之中国会计准则及规定计算之净利 润的5%至10%转拨至其不供分派(惟倘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清盘解散则除外)的公益金内。 公益金须作为员工福利设施的资本性开支之用,而该等设施保留作为本公司及其子公司 的物业。当公益金被使用时,相等于资产成本和公益金余额两者孰低之金额须从公益金 转拨至一般盈余公积。此储备除公司清盘解散外,不可作分派用途。当有关资产被处置 时,原从公益金转拨至一般盈余公积的金额应予以冲回。 (3)可分配储备 诚如本合并会计报表附注8所述,就股息而言,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可藉股息方式合 法分派之数额乃经参考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之中国法定会计报表所反映之利润厘定。该 等利润不同于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本报告所反映之利润。 按照本公司之公司章程,本公司须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及国际会计准则厘定之合并利 润之较低者分派股息。 根据中国公司法,税后利润在分配予法定盈余公积及公益金后,可按上述规定分派 股息。 本公司最大可控分配之储备,即根据中国会计准则下所厘定之本公司储备在扣除上 文注释(1)和(2)分配予法定盈余公积及公益金后之储备,于2002年12月31日为人民币82 3,193,000元(2001年:人民币746,018,000元)。 22.银行贷款 2002年 2001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须于下列期间偿还之银行贷款: 一年以内 142,000 135,520 第二年 42,000 42,000 第三至第五年(包括首尾两年) 48,000 90,000 232,000 267,520 分类为流动负债部分 (142,000) (135,520) 非流动负债部分 90,000 132,000 于2002年12月31日,所有银行贷款均为无抵押、计息贷款,其年利率为5.31%至6.2 1%。所有银行贷款均由省电力公司提供担保。 23.合并现金流量表附注 税前利润与经营活动之现金流入净额之调节表 2002年度 2001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税前利润 283,241 306,922 调节项目: 折旧 145,599 142,443 计提/(转回)之投资减值准备 (52,374) 12,048 商誉摊销 12,115 12,115 占联营公司之亏损 1,688 - 投资收益 (1,696) (2,392) 处置固定资产收益 (73) (206) 利息支出及其他财务费用 39,022 47,060 营运资本变动前之营业利润 427,522 517,990 预付款、按金及 其他应收款之增加 (7,198) (8,930) 存货之增加 (2,096) (6,340) 应收关联公司款之减少 115,252 139,245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之增加 15,556 26,082 应付关联公司款之减少 (4,615) (13,917) 经营活动之现金流入额 544,421 654,130 支付所得税 (31,498) (25,616) 经营活动之现金流入净额 512,923 628,514 24.承担事项 于2002年12月31日,本集团有下列资本承担: 2002年 2001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签约惟未拨备: -收购黑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于 哈三有限公司40.94%的股权 544,000 644,000 -收购华富于哈三有限公司7.89%的股权 - 120,000 -收购华融于哈三有限公司12.55%的股权 - 105,530 -牡二电厂供热工程改造项目 443,336 488,420 -收购黑龙江龙电电气有限公司51%之股权 25,000 25,000 1,012,336 1,382,950 于2002年12月31日,租赁期不少于1年之不可撤销租约需承担之最低租金支出如下 所列: 2002年 2001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年以内到期 - 14,000 25.退休福利及住房福利 根据中国国家法规规定,本集团参与一项固定供款退休计划。所有员工均享有相等 于在其退休日时受雇地区平均基本工资之固定比率之养老金。本集团须根据雇员所在地 区上年平均工资的19%及22%(惟以员工受雇地区平均基本工资之3倍为限)向指定的政府 管理机构缴纳退休金供款。本集团无义务支付上述以外之退休福利。 根据中国的有关政策及法规的规定,本集团及其员工须按员工薪酬及工资(惟以员 工受雇地区平均基本工资之3倍为限)的一定比例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之住房公积金各 自支付供款。截至2002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向住房公积金做出供款为人民币6,405,00 0元(2001年:人民币6,666,000元)。除向住房公积金做出供款外,本集团并无提供额外 住房福利予员工。 26.国际会计准则之调整对净利润和净资产的影响 净利润 净资产 2002年度 2001年度 2002-12-31 2001-12-31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本集团法定账目列载 249,090 281,644 3,024,750 2,887,786 按国际会计准则 调整影响之净额 (5,999) (5,999) 148,418 176,843 重列后 243,091 275,645 3,173,168 3,064,629 27.金融工具 (1)金融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 本集团受市场风险之影响,其中主要为利率之变动。本集团未将金融衍生工具用于 交易。 利率风险 本集团之市场风险主要来自于本集团之计息贷款之利率变动。 信用风险 因交易方未能履行本集团之金融工具合约条款而引致之信用风险通常仅限于交易方 义务超过本集团义务之数额。本集团通过仅与拥有高信用评级之交易方进行交易来尽量 减少信用风险。 (2)公允净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合计公允净值与其账面价值无重大差异。 (3)信用风险 本集团之最大信用风险(不考虑之收取的抵押品或其他抵押物的价值)来源于交易对 方未能履行其于2002年12月31日存在之义务而导致于资产负债表日所确认之金融资产未 来现金流量减少。 (4)集中信用风险 当由于经济、行业或全球因素而导致本集团之交易方遭受类似于本集团之信用风险 影响,并对本集团产生重大影响时,集中信用风险便会出现。如附注6所载,本公司所 有的营业收入均来源于在中国黑龙江省内经营电力之关联公司。本集团之集中信用风险 来自于大量应收在中国黑龙江省内经营的电力关联公司的款项。 28.期后事项 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于2002年12月3日签发之计基础[2002]第2704号文,省电 力公司国家电力公司之子公司将向中国华电转让本公司383,964,933股法人股(相当于本 公司34.24%之权益)。中国华电与省电力公司正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该等股 权转让批复及向上海证券登记结算中心申请股权变更登记之手续尚在办理过程中,待相 关股权转让手续办理完成之后,中国华电将接替省电力公司成为本公司之第一大股东。 29.核准会计报表 本合并会计报表已于2003年3月28日经董事会核准。 十一、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法定代表人陈飞虎、总会计师郝彬、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利签名并盖章的会 计报表; 2、载有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盖章、中国注册会计师葛明、杨俊签名并盖章的审 计报告原件; 3、报告期内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 告的原稿。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 陈飞虎 200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