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有关信息披露的要求, 现将凌云科技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所持有的上海凌云幕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凌云B股”)境内法人股8467 万股转让给天津环渤海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渤海”)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于2002年3月18 日与天津环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 让合同书》,转让股数为8467万股,占“凌云B股”总股本的24.26%,双方确定股份转 让价格为每股3.70元,转让总价款为313,279,000.00元。
    二、本次转让后,本公司不再持有“凌云B股”的任何股份。
    三、本公司与受让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在出让期间本公司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持有和买卖 “凌云 B股” 已上市流通股的情况:
    1.在报送材料时,本公司及其关联法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未持有“ 凌云B股” 已上市流通股份。
    2.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前的6个月,本公司及其关联人,本公司的董事、 监事、 高管人员未买卖“凌云B股”已上市流通股份。
    五、本公司未签署过使本次股权转让受到限制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 也不 存在质押、判决、裁决或其他原因来限制股份转移。
    六、本次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根据《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本次股份转让的支付方式为现金分期付款,在该 转让事宜完成过户登记及“凌云B股”公司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180天内支 付转让款。
    七、本次股份转让备查文件:
    1、本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转让的决议
    2、股份转让合同书
    3、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凌云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