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石家庄宝石彩色玻壳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彩壳公司”)与日方共同投资设立的石家庄宝石电气硝子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硝子公司”),彩壳公司拥有其49%股权,日本电气硝子株式会社(以下简称“NEG公司”)拥有其41%股权,双日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双日公司”)拥有其10%股权。根据2005 年12 月31 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硝子公司总资产22.5 亿元,净资产15.24 亿元,利润-1.38 亿元。NEG 公司和双日公司拟将其所持有的硝子公司合计51%的股权转让给第三方(该受让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转让完成后,彩壳公司在硝子公司的49%股权不发生变化,对本公司不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4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