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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02 证券简称:恒大地产 项目:公司公告

海南琼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三年度配股说明书
1993-06-09 打印

    

重要提示

    新能源股票停止转托管日 1993年6月14日至6月18日

    新能源股票配股记录日 1993年6月18日

    新能源配股权证派发、交易日 1993年6月21日至7月9日

    新能源配股权证停止转托管日 1993年7月5日至7月30日

    认缴配股股款日 1993年7月12日至7月29日

    (每星期一至星期四)

    获配股票交易日 1993年7月19日起

    新能源配股权证编码 8502

    深圳认缴股款地点 见附录

    其它地区认缴股款地点 原股份托管证券商处

    

一、绪言

    根据《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海南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条例》、《深圳市股份有限公司暂行规定》、《深圳市上市公司监督暂行办法》、深圳市《1992年上市公司配股及红股流通运作办法》等法规的规定,经海南省及深圳市证券主管机关批准,本公司将对公司原股东按每持有10股普通股配售3股普通股的比例配售新股。

    本公司董事会就本配股说明书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共同及个别责任,确信并无遗漏任何重大事实,以至于本配股说明书有误导成分。本配股说明书内容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公司并未授权任何其它人士对本配股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提供本配股说明书内容以外的其它资料。

    

二、配股要项

    (一)配股条款

    1、配股数量:18,687,697股(下文所指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2、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10元(以下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3、配股对象:截止1993年6月18日的全体新能源股东。

    4、配股方式:本次配售新股采取凭认股权证认购新股的办法进行。

    5、本公司本次所发配股权证已获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6、本公司本次所派发之红股及配售之新股亦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配股参与各方

    1、发行人:海南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包销商:海南省证券公司

    3、股份登记处: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海南证券交易中心登记部

    为确保本公司此次配售新股工作的顺利完成,本公司已与海南省证券公司签署了1993年度配售股份的包销协议。

    

三、股票停止转托管

    自1993年6月14日至6月18日止,新能源股票停止转托管;

    自1993年7月5日至7月30日止,新能源配股权证停止转托管。

    

四、新能源配股权证的派发与交易

    (一)新能源配股权证的派发

    1、本次配售新股采取凭配股权证认购新股的办法,本公司是次发行的配股权证按新能源股东在新能源股票配股记录日实际持有新能源股份数量和10配3比例由证券登记机构直接记入持有人股票(证券)存折,不提供实物权证。

    2、每持有10股新能源股份可配送新能源配股权证3张,每1张新能源配股权证可认购1股新能源股份。

    3、新能源股东资格以1993年6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电脑系统撮合完毕后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海南证券交易中心及各异地证券登记处的登记资料为准。

    4、本公司1992年度分配红股与新能源配股权证同时发送。

    5、新能源配股权证开始发送时间为1993年6月21日,自1993年6月21日至7月9日止的15个证券商营业日中,新能源股东可在其原选定的托管证券商处将拥有的新能源权证登记(打印)在股票(证券)存折上。

    (二)新能源配股权证的交易

    1、新能源配股权证于1993年6月21日至7月9日止(其15个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交易单位为“手”,每100张新能源权证为一手,不足一手的零散权证按零股交易办法于1993年7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

    2、新能源配股权证的交易程序与股票交易程序相同,新能源股东可在托管证券商处凭股票(证券)存折、股东代码卡(证券帐户卡)及身份证买卖新能源配股权证。

    3、发起人股的配股权证,百分之五十以内(含百分之五十)的部分可在场外由证券商以两边客协议转让形式撮对交易,受让方亦应为法人,成交后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并由法定登记处办理交割登记手续。

    

五、股票的认购

    1、凭新能源配股权证认购股票的时间自1993年7月12日至7月29日止(共3周,每星期一到星期四),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2、凭新能源配股权证,每张配股权证可以按10元的价格认购1股新能源股份。

    3、认购者持记有新能源配股权证的股票(证券)存折、身份证、股东代码卡(证券帐户卡)在附录所列地点按上述时间和价格,申报认购不多于权证限定数量的股份,以在收款网点处可使用的银行存折或现金购买新能源股票,由收款网点发给认购凭证。

    4、认购时不允许改变托管证券商,即认购前配股权证托管于何处,所认购的股份亦应托管于何处。

    5、认购者可执认购凭证于缴款认购的次周(星期一)到托管证券商处在股票(证券)存折上登记(打印)所购新能源股份的数量。

    6、获配股票挂牌交易日为1993年7月19日。

    7、持实物股票的新能源股东在办理完领取配股权证手续后,在认缴股款期间持实物股票和身份证及股东代码卡(证券帐户卡)到海南省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交款认购手续。

    8、1993年7月29日后不被认购的权证,由包销商按包销协议处理。

    9、发起人、定向法人及协议受让方的配股认购,直接到包销商处办理认购手续。

    

六、认购款的汇集

    1、认购截止日后,海南各收款网点应于1993年8月6日前将收到的股款汇至包销商指定的海南专用帐户。

    2、认购截止日后,深圳各收款网点应于1993年8月6日前将收到的股款汇至包销商指定的深圳专用帐户。

    3、除海南、深圳以外的各异地收款证券商,其新能源配股认购款的汇集,按照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发〔1993〕09号文所规定的办法办理。

    各收款网点无论何种原因未将所收全部款项在规定日期前汇到包销商指定的专用帐户,都将按主管机关规定的处罚办法处理。

    包销商指定的专用帐户开户银行为:

    海南户名:海南省证券公司(请注明新能源配股款);

    开户行:海南省人民银行营业部;

    帐号:0246—241—01—03。

    深圳户名:海南省证券公司深圳证券业务部(请注明新能源配股款);

    开户行:深圳建设银行宝安路办事处;

    帐号:29—26179016。

    

七、配股目的与配股募集资金的运用计划

    (一)配股目的

    为拓展本公司的业务范围,保持本公司的强劲发展势头,进一步构筑以旅游、房地产、商业贸易、高新技术四大产业为主体的产业构架,完成第二届股东大会通过的年度投资及盈利计划,逐步向综合化、多元化、国际化的企业集团长入。

    (二)配股募集资金拟派作以下用途

    1、石梅湾旅游开发区的开发建设;

    2、海南万国商城建设;

    3、三亚国际旅游观光商业城建设;

    4、高新技术开发。

    

八、1993年度溢利预测

    根据海口市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签署的本公司1993年度溢利预测报告,并经第二届股东大会通过,本公司1993年度税后利润为11,000万元。按本次债转股、送股及配股全部完成后的股份105,896,949股计算,每股税后利润为1.04元。

    

九、咨询电话

 1、海南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799314
 2、海南省证券公司(发行部)                     770203
 3、海南省证券公司(深圳证券业务部)            5583049

    

海南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三年六月八日

    附录:

    新能源1993配股缴款网点

    1、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开设股东代码卡(证券帐户卡)的新能源股东,可携有关证件到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系统下列任一营业点缴款:

名称                          地址                  电话
金融大厦储蓄所      深南东路金融中心北座一楼        2246262
深南东路储蓄所      南华街1号                       2226225
桂园分理处          桂园路四巷44号                  5587537
国贸支行专柜        国贸大厦B区二楼                 2224044
蛇口支行专柜        蛇口招商路南7幢                 6693741
南头支行专柜        南头南新路32号                  6665470
沙头角支行专柜      沙头角金融路11号                5550564
上步支行专柜        红荔路四川大厦北附楼            3354410
东门支行专柜        湖贝路9号                       2223046
福田支行专柜        田面村田兴楼                    3358064
宝安县城第一储蓄所  宝安区建安路                    7783197

    2、其它地区的新能源股东可携带有关证件到当地证券商处缴款(即在哪里托管,就在哪里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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