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第二次股东代表大会1995年4月30日,在乌鲁木齐市徕远宾馆召开, 出席 会议的股东58人,代表公司股份151522820股,占股份总额的86.58%,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董事会1994年工作报告和1995年工作安排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监事会1994年工作情况和1995年工作重点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1994年财务决算和1995年溢利预测方案。
    四、审议通过1994年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决议以及1995年配股决议。公司1994 年度实现税后利润5331.09万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1653.24万元,可分配利润共计 6984.33万元。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各10%,共计1396.86万元。 提取公益 金8%,计558.75万元,分配后余额478.72万元结转下年分配,分红派息采取送股与派 发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每10股送1股并派现金1.60元,实施1995年配股方案,按1994年 末总股本17500万股,每10股配1股的比例,共配1750万股,每股配售价为3.00元,配股 方案待报请自治区证管办和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由董事会掌握在适当时机实施。
    五、审议批准授权董事会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六、审议批准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新疆宏源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五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