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公司 2004年1月6日,召开四届四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所持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与山东玻璃总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拟将所持有的天同证券3000万股权(占天同证券注册资本20.36亿的1.47%)以3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山东玻璃总公司。本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1、受让方情况介绍
    山东玻璃总公司成立于1993年6月17日,法定代表人王刚,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双山路216号,山东玻璃总公司是以生产超薄、离线镀膜及深加工玻璃业务的大型企业集团。为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企业520家之一。近几年该公司保持了较强的发展势头,各项经济指标连续三年保持全国同行业前三名位置。2002年公司累积实现销售收入41655万元,利润总额5130万元;2003年1-9月累计实现收入44725万元,利润总额46 27万元。山东玻璃总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无任何关系,最近五年之内无受过任何行政处罚。
    2、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情况介绍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泉城路180号
    法定代表人:段虎
    注册资本:2,036,261,200元
    主营业务范围:证券的代理买卖;证券的自营买卖;证券的承销和上市推荐;证券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发起设立证券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中国证监会批准批准的其他业务。
    简要情况:天同证券是一家综合类证券公司,截止2003年10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1,536,954,712.57元,总负债9,521,520,352.62元,净资产2,015,434,359.95元。
    三、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情况
    1、根据协议规定,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天同证券3000万元股权,占天同证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47%,山东玻璃总公司受让该转让股权。
    2、股权转让价格以天同证券注册资本与净资产的比值(截止2003年10月31日)、天同证券的品牌、商誉等无形资产以及双方长期的合作关系等因素为依据,总价款为3000万元人民币。该股权在公司的账面价值为3000万元。
    3、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如下:本协议生效后5日以内,山东玻璃总公司将价款1000万元划入本公司指定帐户内。天同证券工商变更登记后30 日以内,山东玻璃总公司将剩余价款2000万元付清。
    4、股权所有权的转移:从天同证券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受让股权的所有权正式发生转移。
    5、股权转让协议自董事会通过后生效。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核心竞争优势,突出主营业务,实施以高新技术陶瓷的生产、研发为主导的核心战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
    
山东淄博华光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