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董事张舰先生因公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董事沈志刚先生代 其行使表决权。 三、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董事长张继光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勇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忠 东先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目 录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五、公司治理结构 六、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七、董事会报告 八、监事会报告 九、重要事项 十、财务报告 十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法定中、英文名称及缩写: (中文名称)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TIANJIN BINHAI ENERGY & DEVELOPMENT CO.,LTD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继光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郭健 联系地址:天津开发区第十一大街27号 电 话:022—66202230 传 真:022—66202232 电子信箱:E-mail:st695@eyou.com (四)公司注册及办公地址:天津开发区十一大街27号 邮政编码:300457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binhaienergy.com 电子信箱:E-mail:st695@eyou.com (五)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 登载公司年度报告的国际互联网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六)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滨能 股票代码:000695 (七)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04年1月16日 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200001001285 税务登记号码:1201015103064074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1 2层 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1、公司本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利润总额 16,090,506.02 净利润 14,017,361.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3,995,951.28 主营业务利润 45,080,172.51 其他业务利润 121,977.96 营业利润 16,555,155.08 投资收益 -456,764.06 补贴收入 0 营业外收支净额 -7,885.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202,424.4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减额 -23,930,817.01 *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及金额如下(扣除所得税影响): 项目 金额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其他长期资产损益 7,885.00 以前年度已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26,502.16 非经营性损益对所得税的影响 -2,792.57 合 计 -21,409.73 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 2004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229,487,658.13 净利润 14,017,361.01 总资产 662,476,266.41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307,044,041.11 每股收益 0.06 每股净资产 1.38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 1.3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17 净资产收益率(%) 4.57 项目 2003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151,445,022.39 净利润 -23,760,292.65 总资产 741,002,142.81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270,317,353.34 每股收益 -0.11 每股净资产 1.22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 0.5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5 净资产收益率(%) -8.79 项目 2002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167,149,942.98 净利润 -74,272,947.71 总资产 784,724,764.96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294,077,645.99 每股收益 -0.33 每股净资产 1.32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 0.9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20 净资产收益率(%) -25.26 3、利润表附表 净资产收益率 报告期利润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14.68% 15.62% 营业利润 5.39% 5.73% 净利润 4.57% 4.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4.56% 4.85% 每股收益(元) 报告期利润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0.20 0.20 营业利润 0.07 0.07 净利润 0.06 0.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0.06 0.06 4、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股本 期初数 222,147,539.00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222,147,539.00 变动原因 项目 资本公积 期初数 134,611,548.90 本期增加 22,739,937.06 本期减少 期末数 157,351,485.96 关联方代垫利息及 变动原因 关联交易差价 项目 盈余公积 期初数 22,790,907.70 本期增加 122,441.22 本期减少 期末数 22,913,348.92 变动原因 子公司计提 项目 未分配利润 期初数 -109,232,642.26 本期增加 14,017,361.01 本期减少 153,051.52 期末数 -95,368,332.77 本期实现净利润 变动原因 及子公司分配 项目 股东权益合计 期初数 270,317,353.34 本期增加 36,879,739.29 本期减少 153,051.52 期末数 307,044,041.11 变动原因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动。 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 数量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其中: 国家持有股份 113,293,339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其他 2、募集法人股份 31,604,300 3、内部职工股 4、优先股或其他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44,897,639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77,249,900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77,249,900 三、股份总数 222,147,539 本次变动增减(+,-) 配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增发 其他 小计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其中: 国家持有股份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其他 2、募集法人股份 3、内部职工股 4、优先股或其他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三、股份总数 本次变动后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其中: 国家持有股份 113,293,339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其他 2、募集法人股份 31,604,300 3、内部职工股 4、优先股或其他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44,897,639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77,249,900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77,249,900 三、股份总数 222,147,539 (二)股票发行与上市情况 到报告期末为止的前三年公司无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期内无送股、转增股本、配股 等以及其他原因引起公司股份总数及结构的变动情况。 (三)公司股东情况 1、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总数为13,218户。 2、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3218户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报告 期末持股 股东名称(全称) 期内 数量(股) 增减 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 — 113293339 沈阳铁路局经济发展总公司 — 1820000 深圳市兆科投资发展有限公 — 1638000 司 天津市经济建设投资公司 — 1092000 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 — 1092000 直属支行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 1092000 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 — 1090000 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贵阳信托投资 — 910000 公司 华夏证券有限公司重庆分公 — 910000 司 江苏证券公司 — 910000 股份类别 比 例 股东名称(全称) (已流通 (%) 或未流通) 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 51 未流通 沈阳铁路局经济发展总公司 0.82 未流通 深圳市兆科投资发展有限公 0.74 未流通 司 天津市经济建设投资公司 0.5 未流通 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 0.5 未流通 直属支行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0.5 未流通 其中 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 910000股 0.49 公司 未流通; 180000股 已流通 中国工商银行贵阳信托投资 0.41 未流通 公司 华夏证券有限公司重庆分公 0.41 未流通 司 江苏证券公司 0.41 未流通 质押或冻 股东名称(全称) 结的股份 数量 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 无 沈阳铁路局经济发展总公司 未知 深圳市兆科投资发展有限公 未知 司 天津市经济建设投资公司 未知 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 未知 直属支行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未知 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 未知 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贵阳信托投资 未知 公司 华夏证券有限公司重庆分公 未知 司 江苏证券公司 未知 股东性质(国 股东名称(全称) 有股东或外 资股东) 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 国家持有股 沈阳铁路局经济发展总公司 国有法人股 深圳市兆科投资发展有限公 国有法人股 司 天津市经济建设投资公司 国有法人股 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 国有法人股 直属支行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股 其中910000 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 股为国有法 公司 人股; 180000 股为社会公 众股 中国工商银行贵阳信托投资 国有法人股 公司 华夏证券有限公司重庆分公 国有法人股 司 江苏证券公司 国有法人股 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流通股的数量 胡子罗 780000 金绮绮 723480 杨菊香 673000 刘文斗 650050 韩瑞华 631424 陈平 608322 蔡丽丽 526800 天津滨海新兴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461150 杨威 445239 马文健 400000 股东名称(全称) 种类(A、B、H股或其它) 胡子罗 A股 金绮绮 A股 杨菊香 A股 刘文斗 A股 韩瑞华 A股 陈平 A股 蔡丽丽 A股 天津滨海新兴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A股 杨威 A股 马文健 A股 在前十名大股东中,天津灯塔涂料有限 公司代表国家持有股份, 上述股东关联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其余9名股东为公司法人股股东,持 有的是未上市流通股份, 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与天津北方国际信 托投资公司存在关联 关系,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 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 致行动人,未知其他 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 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 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 定的一致行动人。 在前十名流通股股东中,未知其股东之间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也未知其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 变动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3、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的控股股东: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 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原名为天津津联投资贸易有限公司,因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 ,于2004年1月底更名为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并在天津工商局办理了更名手续。法定 代表人:张继光,公司成立日期:1998年9月25日,注册资本:16,974万元;主要业务 :油漆、树脂、稀释剂、颜料(颜料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除外)制造;化工设备的制造、 销售;新能源、新材料、电源、电子、通讯产品及设备的制造、销售;涂料、颜料相关 的化工原料的生产、销售(以上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以批准证书为准);装卸搬运; 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 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普 通货运;危险货物运输(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天津灯塔涂 料有限公司系国有独资公司。 (2)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法定代表人:刘惠文;成立日期:1985年5月28日,注册资本:600,000万元;经 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工业、农业、基础设施开发建设、金融、保险、证券业、房地产 业、交通运输业、电力、燃气、蒸汽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仓储业、邮电通讯 业、旅游业、餐饮业、旅馆业、娱乐服务业、广告、烟酒生产制造、租赁服务业、食品 加工及制造、教育、文化艺术业、广播电影电视业的投资;高新技术开发、咨询、服务 、转让;各类商品、物资供销;企业资产经营管理;纺织品、化学纤维、电子通讯设备 、文教体育用品加工制造;组织所属企业开展进出口贸易(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 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图像■■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张继光 男 50 董事长 张 舰 男 46 董 事 尹向冰 男 48 董 事 刘振宇 男 33 董 事 范 勇 男 39 董 事 总经理 董 事 沈志刚 男 36 副总经理 王 靖 男 57 独立董事 男 杨蔚东 45 独立董事 王爱俭 男 50 独立董事 邢吉海 男 50 监事会主席 刘学党 男 35 监 事 鹿珊珊 女 31 监 事 郭 健 男 38 董 秘 崔 亮 男 51 副总经理 段 彬 男 35 副总经理 张忠东 男 37 财务总监 姓名 任期日期 年初持股数 张继光 2002.6-2005.6 0 张 舰 2002.6-2005.6 0 尹向冰 2002.6-2005.6 0 刘振宇 2004.6-2005.6 0 范 勇 2004.6-2005.6 0 2004.1-2005.6 — 沈志刚 2002.6-2005.6 0 王 靖 2002.6-2005.6 0 杨蔚东 2002.6-2005.6 0 王爱俭 2003.6-2005.6 0 邢吉海 2002.6-2005.6 0 刘学党 2004.6-2005.6 0 鹿珊珊 2004.4-2005.6 0 郭 健 2002.6-2005.6 0 崔 亮 2004.11-2005.6 0 段 彬 2004.3-2005.6 0 张忠东 2004.11-2005.6 0 姓名 年末持股数 增减变动量 变动原因 张继光 0 — — 张 舰 0 — — 尹向冰 0 — — 刘振宇 0 — — 范 勇 0 — — 沈志刚 0 — — 王 靖 0 — — 杨蔚东 0 — — 王爱俭 0 — — 邢吉海 0 — — 刘学党 0 — — 鹿珊珊 0 — — 郭 健 0 — — 任职前 崔 亮 5100 5100 购买 段 彬 0 — — 张忠东 0 — — 2.在股东单位任职的董事、监事职务及任职期间: 姓 名 股东单位职务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张继光 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 舰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 尹向冰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振宇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 邢吉海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公司财务中心主任 刘学党 天津泰达控股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干部 姓 名 任职期间 2001年12月—至今 张继光 2004年1月-至今 张 舰 2001年12月—至今 尹向冰 2001年12月—至今 刘振宇 2001年12月—至今 邢吉海 2001年12月—至今 刘学党 2001年12月—至今 (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经历和在除股东单位外的其他单 位的任职或兼职职情况 1.董事 张继光先生 历任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能源部长,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总 经理室副主任、经营处处长,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公司经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天津灯塔涂料 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舰先生 历任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室干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公司副 经理,泰达国际仓储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北方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董事长,天津津滨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天津 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尹向冰先生 历任天津泰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现任律师,天津泰达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振宇先生 历任天津开发区工业投资公司法律顾问、项目经理,天津泰达集团有 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项目经理、副部长,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经理。 现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范勇先生 历任天津开发区总公司热电公司、经营处干部,泰丰工业园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泰达大厦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滨海新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北方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总经理。 沈志刚先生 历任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自备电厂筹建处、热电公司会计、主管会计 ,开发区总公司人事监察处干部,劳动人事处科长,开发区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助理 。现任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独立董事 王靖先生 历任津投集团总经理。现任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天津滨海能源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蔚东先生 历任天津市兴业信托投资公司干部,天津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天津证券业协会理事长,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爱俭女士 历任天津财经学院经济研究所讲师、副教授,天津财经学院学报编辑 部副主编、副教授、教授,天津财经学院金融系教授、系主任、博导。现任天津财经大 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金融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 3.监事 邢吉海先生 历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公司财务中心副主任、天津北洋集装箱有限公 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公司财务中心主任,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刘学党先生 历任天津市规划局信息中心、天津市人民政府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办公 室、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微电子工业区管理局规划部干部。现任天津泰达控股有限公 司投资管理部干部,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鹿珊珊女士历任天津泰达热电公司技术员、统计核算、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副主 任。现任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 4.高管人员 范勇先生 总经理(简历见前述董事介绍) 崔亮先生 历任开发区建设公司工程部施工管理,开发区修建服务公司副经理,开 发区热电公司工程部部长/办公室主任,泰达热电公司副经理。现任天津滨海能源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总经理。 沈志刚先生 副总经理(简历见前述董事介绍) 段彬先生 历任开发区总公司四号热源厂工程筹建部技术员,开发区热电公司热源 二厂工程师、化水工段段长、厂长助理,开发区热电公司经理办公室副主任,开发区热 电公司投资部部长,开发区热电公司副经理。现任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 张忠东先生历任西安航空发动机公司工艺员/技术员、天津开发区管委会政研室研 究员、天津开发区热电公司计财部副部长、北京新生代资产管理公司高级经理、天津开 发区总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天津市委商务工委研究室副主任、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监事会秘书。现任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郭健先生 历任天津开发区工委办公室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科长,天津开发区 保税区工委办公室副处级调研员。现任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年度报酬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报酬标准依据公司制订的《薪 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年度报酬总额 54.45万元 金额最高的前三名董事的报酬总额 23.8万元 金额最高的前三名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总额 34.85万元 独立董事津贴(人) 2.4万元 独立董事其他待遇 无 张继光、张舰、尹向冰、刘振 宇、邢吉海、 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的董事、监事姓名 刘学党 报酬区间 人数 15万以上 0 10-15万元 4 5-10万元 1 5万元以下 2 (四)在报告期内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04年1月16日召开公司四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因公司资产重组、根据工作 需要,同意免去王培明先生公司总经理职务,同意免去沈志刚先生、黄继伟先生、郭立 村先生、井家明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聘任范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004年3月9日召开公司四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因公司资产重组,经公司总经 理范勇先生提名,聘任沈志刚先生、段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2004年6月18日召开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因工作需要,经本人提出,同意王培明先生、卢兴泉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同时,经董事会提名,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范勇先生、刘振宇先生为公司董事; (2)因工作需要,经本人提出,同意石冰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同时,经监事会提 名,选举刘学党先生为公司监事。 2004年11月18日召开公司四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经公 司总经理范勇先生提名,聘任崔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张忠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五)报告期末公司员工总数156人,其中:生产人员:104人;技术人员:24人; 销售人员:6人;财务人员:7人;行政人员:15人;教育程度:全体员工在大专文化程 度以下占80%,在大专文化程度以上占20%,其中大本文化程度以上占17%。无离退休人 员。 五、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订和修订了《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工作条例》等公司内部制度,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规范了公司行为。 目前公司基本达到了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 (二)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独立董事能够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充分发表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能 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1.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议的的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备注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 (次) (次) 因公出差 王靖 17 13 3 1 因公出差 王爱俭 17 14 2 1 杨蔚东 17 17 0 0 2.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系 公司具有完整独立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有完善的生产经营管理体系和财务核算 体系,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各自独立,完全分开: 1、人员分开方面: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实行独立。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报酬,均不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重要职务。 2、资产分开方面:本公司有独立的供应、生产、销售系统,资产完全独立于控股 股东。 3、财务分开方面:本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并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 财务管理制度,在银行单独开户。 4、机构分开方面:本公司设立了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组织机构,不存在合署办 公或交叉设立机构的情况。 5、业务分开方面:本公司在业务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 。 六、股东大会简介 在报告期内共召开了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和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即2004年6月18日 在本公司召开的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2004年1月16日在本公司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2004年3月12日在本公司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年度股东大会情况 2004年5月18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 告,公告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会议议程等事项。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6月18日上午在本公司 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113,385,834股,占公司总股本51.04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参加股东大会股东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 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03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03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分配方案; 4、审议通过了公司暂停上市,公司股票管理安排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成员变动的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成员变动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公司建设五号热源厂二期工程项目的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公司变更配股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9、审议通过了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经天津泰达律师事务所李清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于2004年6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 (二)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1、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于2003年12月16日在《证券时报》刊登了关于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公告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会议议程等事项。 此次股东大会于2004年1月16日上午在本公司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到会股东及 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122,134,553股,占公司总股本54.98%,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经参加股东大会股东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配股募集资金投向购买资产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重大资产置换、购买资产相关 事项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与本公司《资产租赁合同》议案 ; (5)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与本公司《蒸汽购销合同》议案 ;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名称变更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 地迁至天津开发区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经天津泰达律师事务所李清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于2004年1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 2、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于2004年2月11日在《证券时报》刊登了关于召开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公告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会议议程等事项。 此次股东大会于2004年3月12日上午在本公司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到会股东及 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114,396,989股,占公司总股本51.5%,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经参加股东大会股东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与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 司签署的《蒸汽购销合同》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天津津联投资贸易有限公司、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 限公司签署的《蒸汽购销合同合同主体变更协议》和天津津联投资贸易有限公司与天津 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签署的《蒸汽购销合同》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因资产置换将5号热源厂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天津津联投资贸 易有限公司向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亿元借款的负债由本公司承接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经天津泰达律师事务所李清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于2004年3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 七、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完成了重大资产置换,资产置换以后,公司主要 经营范围由原来的涂料及颜料产品的生产销售变更为电力生产、热力生产及相关的生产 技术咨询服务等,公司经过资产重组,一举实现扭亏为盈,并呈稳定、快速的发展态势 。 在本报告期内,共实现销售收入22,948.77万元,比上年同比增长51.53%,净利润 1,401.74万元,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已步入快速发展的轨道。 (二)报告期经营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范围: 电力生产(不含电力供应);热力生产;工程设备、配件生产、维修;工程维修; 工程技术咨询(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2、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构成(金额单位:万元) 1、)按行业、产品、地区说明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的构成 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按行业列示(单位:人民币元) 行业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利润 涂料 3,854,177.13 1,683,125.48 热电 225,633,481.00 43,397,047.03 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按地区列示(单位:人民币元) 地区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利润 开发区 225,633,481.00 43,397,047.03 其他 3,854,177.13 1,683,125.48 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按产品列示(单位:人民币元) 产品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利润 油漆 3,854,177.13 1,683,125.48 蒸汽 197,222,031.00 52,042,345.03 电 28,411,450.00 -8,645,298.00 2)、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的主要产品列示 产品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毛利率 蒸汽 197,222,031.00 144,060,596.00 26.96% 电 28,411,450.00 37,056,748.00 -30.43% 3、报告期内利润构成、主营业务或其结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发生重大变化的说 明 2003年8月4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原天津津联投资贸易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灯塔有限)签订《资产置换协议》,约定本公司以除前次配股募集资金 余额以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与灯塔有限所拥有的五号热源厂、国华能源扩建工程和五 号热源厂土地使用权等资产及相关负债进行置换;2003年8月4日,本公司与天津津滨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滨发展)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以部分前次配股 募集资金收购津滨发展所持有的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能源) 75%的股权。上述资产重组方案已于2003年12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 字[2003]53号文件批准,并于2004年1月16日经本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审议通 过。本次资产重组于2004年1月16日以当日的资产账面值进行了资产交割。因此,公司 自2004年1月16日以后经营的是热电类资产,本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及结构、利润构成、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发生了重大变化。 (三)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设立于1993年2月22日,设 立时的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人民币,设立时的合资双方分别为天津开发区热电公司和 香港景泽国际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各占50%。历经数次股东变更及增资扩股后,至2004 年1月16日前国华能源的注册资本为9,200万元人民币,股东变更为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滨发展)和香港长益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75%和25%。2 003年8月4日,津滨发展与本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国华能源75%的 股权转让给本公司。其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热力、发电系统设备及零配件。本报告期 ,国华能源主营业务收入6224.75万元,实现净利润462.75万元。 (四)主要供应商及客户情况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为13,300.17万元,占的比例为92.88%。公司前五 名客户产品销售的收入总额为22,563.35万元,占本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98.32%。 (五)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及解决方案 (1)由于涂料生产竞争激烈,同时国外一些涂料类企业进入我国市场加剧了我国 涂料市场的竞争态势,同时仿冒“灯塔”公司产品猖獗,使公司涂料类业务经营处于艰 难境地,公司通过进行资产重组,公司已从涂料化工类产业转变为热电联产能源类产业 ,使公司彻底摆脱了连续亏损的不利局面,恢复了公司可持续性发展。 (2)资产置换后的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电力生产(不含电力供应)、热力生产、 工程设备、配件生产维修、工程维修、工程技术咨询。由于燃煤市场价格持续大幅度上 涨,使公司本报告期内以燃煤为主要原材料的主营产品电力、蒸汽的生产成本与以往历 史成本相比大幅度上升。公司就燃煤蒸汽销售价格的调整事宜与销售客户天津泰达津联 热电有限公司进行了有效的协商和沟通,并于2004年7月20日签署了燃煤蒸汽价格调整 的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公司燃煤蒸汽的销售价格由原98元/吨(不含税)调整为114.20 元/吨(不含税),从2004年1月1日开始执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物价局出具津开价 备字[2004]24号《关于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蒸 汽购销价格调整备案的回执》,同意“对燃煤蒸汽补充协议中的燃煤蒸汽结算价格调整 为114.2元/吨(不含税)准予备案”。燃煤蒸汽价格调整以后,使公司盈利能力恢复到 正常合理的水平,保障了本公司可持续性发展。 (六)公司投资情况: 公司报告期投资情况 1.关于在报告期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配股募集资金运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计划投资额 是否变更项目 涂料项目 12629 否 购买国华能源75%股 7371 是 权 五厂二期扩建工程 4685 是 合 计 24685 承诺投资项目 产生收益金额 实际投资额 余 额 涂料项目 573 0 购买国华能源75%股 462.75 7371 0 权 五厂二期扩建工程 4685 合 计 462.75 7944 4685 2000年公司通过配股募集资金1262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天津五洲联合合伙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除按原配股募集资金计划,投入涂料项目573万元以外, 报告期内配股募集资余额为12056万元。因涂料行业竞争激烈,原计划的投资项目无法 实施。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变更配股募集资金议案。公司以配股募集 资金余额12056万元中的7371万元购买了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国华能源发 展(天津)有限公司75%股权,天津外经贸委于2004年1月18日批准同意了本次股权购买 ,并向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新颁发了批准证书,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 公司在天津开发区工商局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配股募集资金投向将为 本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较大空间,符合全体股东利益。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03年8月 7日在《证券时报》刊登的《变更配股募集资金公告》。报告期内国华能源发展(天津 )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6,224.75万元,净利润462.75万元。 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变更配股募集资金议案。公司以剩余配股募集资 金余额的4685万元用于五号热源厂二期工程建设,本次变更配股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占 募股资金总额的37.09%,占该项目投资总额的14.78%,本次变更配股募集资金投向将使公 司获得可持续性发展,符合全体股东权益,报告期内该项目配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详情 请参阅公司于2004年5月18日在证券时报刊登的《变更配股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2.报告期内公司重大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建设五号热源厂二期工程的议案。为适应天津开 发区快速发展,满足对能源供应需要,公司将进行五号热源厂二期工程项目建设。详情 参阅公司于2004年5月18日在《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建设五号热源厂二期工程项目 的公告》。报告期内,该项目已由设计单位完成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的编制工作,主 要设备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同时配备相应附属设备。目前正在进行主要设备的招标采 购和施工、监理的招标工作。截至报告期末,五号热源厂二期工程项目已付设计费等款 项合计为99.56万元。预计2005年12月份五号热源厂二期工程的一台锅炉具备供热条件 。 (七)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04年 总资产 662,476,266.41 总负债 331,103,999.15 股东权益 307,044,041.11 主营业务收入 229,487,658.13 主营业务利润 45,080,172.51 净利润 14,017,361.0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 额 -23,930,817.01 项目 2003年 总资产 741,002,142.81 总负债 467,243,019.10 股东权益 270,317,353.34 主营业务收入 151,445,022.39 主营业务利润 32,485,570.06 净利润 -23,760,292.6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 额 -35,660,669.35 项目 同比增减% 总资产 -10.60 总负债 -29.14 股东权益 13.59 主营业务收入 51.53 主营业务利润 38.77 净利润 158.9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 额 -32.89 1、增减变动原因: 公司现在拥有的是盈利能力良好的热电类资产,主营业务同上一报告期相比已发生 重大变化,因此公司报告期财务指标同上年同期相比有大幅度变动。 (1)、本年度公司总资产比年初降低了10.60%,主要是因为2004年1月16日公司与 控股股东灯塔有限进行了资产置换,公司以除前次配股募集资金余额以外的全部资产和 负债,与灯塔有限所拥有的五号热源厂、国华能源扩建工程和五号热源厂土地使用权等 资产及相关负债进行置换;同时公司以部分前次配股募集资金收购津滨发展所持有的国 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能源)75%的股权。 (2)、本年度公司总负债比年初降低了29.14%,主要是因为资产置换以后,公司 负债额度相对较低。 (3)、本年度公司股东权益比年初增加了13.59%,主要是因为资产置换引起的关 联交易差价使公司资本公积增加,本年实现净利润使累计亏损额降低。 (4)、本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度增加了51.53%,主要是因为资产置换以 后,主营业务发生了变化。 (5)、本年度公司主营业务利润比上年度增加了38.77%,主要是因为资产置换以 后,公司主营业务发生了变化,销售收入增加。同时强化管理,控制成本,充分发挥热 电类资产的特点,使公司主营业务业务利润比上年有所增加。 (6)、本年度公司净利润比上年增加了158.99%,主要是因为资产置换以后,收入 增加幅度大于支出增加幅度。 (7)、本年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2393万元,主要原因是动用配股资金7371 万元购买国华能源75%股权,造成现金减少。 2、公司的生产经营环境以及宏观政策、法规未发生重大变化,为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八)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7次会议,具体事项如下: (1)2004年1月16日董事会召开四届十七次会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因公司资产重组,根据工作需要,同意免去王培明先生公司总经理职务,同意 免去沈志刚先生、黄继伟先生、郭立村先生、井家明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2)根据工作需要,经董事长张继光先生提名,同意聘任范勇先生任公司总经理。 (2)2004年1月18日董事会召开四届十八次会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同意本公司与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下称:津联热电)、天津津联投资 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津联投资)签署的《蒸汽购销合同合同主体变更协议》和津联投 资与津联热电签署的《蒸汽购销合同》议案。该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继光先 生、张舰先生、卢兴泉先生、尹向冰先生回避表决,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0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同意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下称:国华能源)与津联热电签署的《 蒸汽购销合同》议案,该项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继光先生、张舰先生、卢兴泉 先生、尹向冰先生回避表决,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因资产置换,同意将原由津联投资与国华能源之间的资产租赁合同变更为本公 司与国华能源的资产租赁合同。本公司与津联投资、国华能源签署了《资产租赁合同合 同主体变更协议》。 4)同意本公司与天津泰达津联电力公司签署的《购售电合同》议案。 5)同意国华能源与天津泰达津联电力公司签署的《购售电合同》议案。 6)同意因资产置换置入向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该项议案为关 联交易,关联董事张继光先生、张舰先生、卢兴泉先生、尹向冰先生回避表决,该项议 案需提交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2004年3月9日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十九次会议。会议通过如下决 议: 因公司资产重组,经公司总经理范勇先生提名,同意聘任沈志刚先生、段彬先生为 公司副总经理。 (4)2004年4月16日董事会召开四届二十次会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分配方案。 经天津五洲联合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3年会计报表的审核,2003年度公司实 现净利润为-23,760,292.65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85,470,942.75元,本年可供分配 的利润-109,231,984.7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38.32元,提取法定公益金219.16元, 2003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9,232,642.26元。由于2003年公司经营亏损,现金流 量严重不足,董事会决定对2003年利润不分配,公积金不转增股本。此分配预案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3)(一)如果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公司将与一家具有资格的证券公司签订协议,协 议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聘请该证券公司作为股票恢复上市的推荐人;如果股票 终止上市,则委托该证券公司提供代办股份转让业务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 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 事宜。具有资格的证券公司是指具有"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资格和具有"上市推荐人 "资格的证券公司。 (二)如果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 协议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如果股票终止上市,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作为全部股份的托管、登记和结算机构。 (三)如果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将申请其股份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让,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以及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事宜。该项议 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审议通过了公司有关人事变动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经本人提出,王培明先生、卢兴泉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董事会提 名范勇先生、刘振宇先生为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2004年5月17日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二十一次会议。会议通过如下 决议: 1)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建设五号热源厂二期工程项目的议案。该项议案须提交公司 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了变更配股募集资金投向议案。 由于涂料类生产形势严竣,市场竞争激烈,原计划配股募集资金投向无法实施,因 此决定变更配股募集资金投向。2000年公司通过配股募集资金12629万元,已使用7945 万元,其中涂料项目为573万元,购买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75%股权为7371万 元,配股募集资金余额为4684万元。公司将用配股募集资金余额4684万元建设公司五号 热源厂二期工程项目,为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使公司获得可持 续性发展,为广大股东创造良好的回报。该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 3)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200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签定的审计合同已经到期,同时公司资产置换以 后,公司主营业务由涂料生产变为热电能源生产。为适应公司新业务的发展,公司董事 会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2004年度审计工作。该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0 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03年工作报告,该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工作计划。 (6)2004年5月20日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向招商银行开发区支行贷款人民币4000万元,借款 期限为12个月,由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7)2004年6月14日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二十二次会议,会议通过如下 决议: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同意在原有经营范围中增加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 利用灰渣制作灰砖等三项经营内容。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应的经营范围进行增加。公司章 程修改议案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8)2004年6月18日董事会召开四届二十三次会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关联企业天津泰达热电公司签订劳动雇佣合同的议案,关联 董事张继光先生、刘振宇先生、尹向冰先生回避表决,其它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该项议案为关联交易。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议案。 (9)2004年6月28日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二十四次会议。会议通过如下 决议: 为使公司在资金使用方面更加规范,减少关联交易,同意向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借 款人民币1.75亿元,期限12个月,由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用于偿 还公司因建设五号热源厂形成的对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债务。 (10)2004年6月30日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二十五次会议。会议通过如 下决议: 公司资产重组后,主营业务由涂料行业转为热电行业,为使公司的会计估计和会计 政策适应新的业务特点,对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率以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做 以下调整: a.折旧年限和残值率调整: 公司原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残值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40年 4% 2.4% 机器设备 8-15年 4% 12.0%-6.4% 运输设备 6-12年 4% 16.0%-8.0% 管道沟槽 15年 4% 6.4% 根据热电类资产的特点,资产重组后折旧年限、残值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30年 5% 3.17% 机器设备 15-20年 5% 6.33%-4.75% 运输设备 5年 5% 19.00% 其他设备 5-10年 5% 19.00%-9.50% b.坏账准备议案调整: 坏账损失核算采用备抵法。原按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 的10%计提坏账准备。资产重组后采用账龄分析法,对账龄在三个月以内的不计提坏账 准备,对账龄在四个月至一年内的账款余额提取5‰的坏账;对账龄一年以上至两年以 内账款余额提取8%的坏账准备;对账龄在两年以上三年以内的账款余额提取50%的坏账 准备;对账龄在三年以上的账款余额提取80%的坏账准备。 (11)2004年8月6日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二十六次会议。会议通过如下 决议: 1)因煤炭价格上涨,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与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签署《蒸汽购 销合同》的《蒸汽购销补充协议》的议案。 2)因煤炭价格上涨,审议通过了天津津联投资贸易有限公司与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 限公司签署《蒸汽购销合同》和本公司、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天津津联投资贸 易有限公司签署《蒸汽购销合同合同主体变更协议》的《蒸汽购销补充协议》的议案。 3)因煤炭价格上涨,审议通过了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与天津泰达津联热 电有限公司签署《蒸汽购销合同》的《蒸汽购销补充协议》的议案。 (12)2004年8月17日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购买天津津滨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滨海新兴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按照天津中企华 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津中企华审专字(2004)00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的审计值作为定价参考,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13)2004年8月18日董事会召开四届二十七次会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申请恢复上市的议案》。 因公司暂停上市后第一个半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已实现盈利,并在法定的披露期限 内披露,符合申请恢复上市的条件,公司决定聘请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恢复 上市推荐人,北京尚公律师事务所作为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法律顾问,在披露公司2004年 半年度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恢复上市的申请。 (14)2004年9月30日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二十八次会议。会议通过如 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与天津泰达 津联电力有限公司签署的《购售电合同》的议案。由于燃煤价格上涨及市电力上网价格 的调整,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的生产运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华能源发展(天 津)有限公司与天津泰达津联电力有限公司重新签署了《购售电合同》,将合同中售出 上网电量的电价由原来的0.42元调整为0.45元,合同执行期为2004年9月1日至2005年9月 1日,原《购售电合同》自行解除。 (15)2004年10月22日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二十九次会议。会议通过如 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6)2004年11月18日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三十次会议。会议通过如下 决议: 因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经公司总经理范勇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崔亮先生为公司副 总经理、张忠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聘任崔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张忠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17)2004年12月21日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三十一次会议。会议通过如 下决议: 1)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向建设银行开发区分行以信用贷款方式贷 款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 2)五号热源厂二期工程项目已于2004年6月18日经公司的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根据工程进度和项目需要,同意公司向建设银行开发区分行以信用贷款方式贷款人 民币2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8年。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的法规,认 真准确地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授权事项,及时详细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本年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4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2004年度公司实现净利 润为14,017,361.01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109,232,642.26元,本年可供分配 的利润-95,215,281.25元,2004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5,337,722.47元,公 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5,368,332.77元;公司盈余公积为22,913,348.92元,其中 ,法定盈余公积为17,646,758.74元;资本公积157,351,485.96元,其中,股本溢 价125,448,997.91元。由于公司累计亏损尚未全部弥补,可供分配利润仍为负利润,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年度利润用于弥补亏损,不进行利润分配,同时为了公司未来发展, 拟用公司法定盈余公积17,514,444.75元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77,853,888.02元 弥补累计未分配利润项下的全部亏损。此分配方案须提交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04年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仍为《证券时报》。 (十一)注册会计师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关于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提供担保事项专项审核报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委托,根据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报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情况的通 知”及其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证监会通知”)的要求,对贵公司董事会根据证监会通 知出具的“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提供担保事 项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文件”)进行了审核。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依据证监会 通知要求准备说明文件并对说明文件负责,同时提供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和贵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有关情况的真实、合法、完 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我 们的责任是就贵公司董事会提供的上述说明文件出具审核意见。我们的审核是依据《中 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在审 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以及检查有关书面证据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 序。 经复核,我们未发现贵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提供担保事项的说明”在相关重大方面与贵公司实际情况不一 致情形。 本专项审核报告是我们进行审慎调查并在实施必要的审核程序的基础上,根据审核 过程中所取得的材料所做出的职业判断。该专项审核报告仅供贵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报送贵公司年度报告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 他用途。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郎 争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肖冬梅 2005年3月22日 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情况表 上市公司名称: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占用 与上 2003年 2004年12月 2004年新增 类别 方名 市公 12月31 31日时点占 资金占用金 称 司关 日时点 用金额 额 系 占用金 额 上市公 司大股 东占用 资金情 况 同一 天津 实际 泰达 控制 津联 0.00 37,941,827.93 37,941,827.93 人控 热电 制的 公司 法人 同一 天津 实际 泰达 控制 津联 0.00 -2,964,254.02 -2,964,254.02 人控 热电 制的 公司 法人 其他关 联方占 用资金 小计 0.00 34,977,573.91 34,977,573.91 情况 天津 津滨 同一 发展 实际 0.00 0.00 股份 控制 10,000,000.00 有限 人 公司 合计 0.00 34,977,573.91 44,977,573.91 占用 2004年累计占 占用 类别 方名 占用方式及余额 用资金金额 原因 称 非经 经营性 营性 上市公 司大股 东占用 资金情 况 天津 尚未 泰达 到期 津联 277,353,281.10 37,941,827.93 0.00 结算 热电 的售 公司 热款 天津 租赁 泰达 人员 津联 -14,879,380.96 -2,964,254.02 0.00 劳务 热电 费等 公司 其他关 联方占 用资金 小计 262,473,900.14 34,977,573.91 0.00 情况 天津 津滨 预付 发展 0.00 0.00 的股 股份 10,000,000.00 权购 有限 置款 公司 合计 272,473,900.14 34,977,573.91 0.00 占用 2004年偿还金额及 类别 方名 形式 备 称 注 现金 非 现 金 上市公 司大股 东占用 资金情 况 天津 泰达 津联 239,411,453.17 热电 公司 天津 泰达 津联 -11,915,126.94 热电 公司 其他关 联方占 用资金 小计 227,496,326.23 情况 天津 津滨 发展 股份 10,000,000.00 有限 公司 合计 237,496,326.23 注:本公司2004年1月16日进行了整体资产置换,大股东及关联单位发生重大变化 ,故本表未列示已置出的原股东及原关联单位的资金占用情况。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表 上市公司名称:天津滨 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 单位:元 公司 与上 担保金额 担保 市公 担保事 (2004年 担保到期 披露 类别 对象 担保方式 担保期限 备注 司关 项 12月31日 日 情况 名称 系 余额) 上市 公司 无。 对控 股股 东及 所属 企业 担保 情况 无。 上市 公司 控股 子公 司对 控股 股东 及所 属企 业担 保情 况 (十二)独立董事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件的通知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查阅了相关资 料,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 的32.57%,不存在为关联方担保的情况。 该项担保是滨海能源为天津南开戈德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提供的担 保,中行天津市分行已于2003年4月10日和2004年6月24日出具书面文件同意将担保人由 滨海能源变更为天津灯塔有限公司和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保障滨海能源和债 权人的利益,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天津灯塔有限公司已分别出具《承诺函》, 同意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若债权人依法向滨海能源追索相关的担保责任,天津泰 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天津灯塔有限公司同意在本公司应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内承担担 保责任;如滨海能源已先行偿还上述债务,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天津灯塔有限 公司保证无条件将滨海能源已偿还部分及时支付给滨海能源。根据中行天津市分行的书 面确认及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天津灯塔出具的书面承诺,独立董事认为滨海能 源的担保责任已有了明确承担方,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独立董事建议公司管理层今后要严格执行证监发(2003)56号文件的通知精神,规 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注意防范公司或有风险。 八、监事会报告 2004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和要求,认真履行监事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投 资者的双方利益。 监事会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以促进公司规范及健康发展。本报告期内,公 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三次会议,现将监事会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内容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本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三次会议,会议内容如下: 1.本公司的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4年4月16日在公司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邢吉海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出席会议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内容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报告及摘要; (3)审议通过了监事会成员变动议案。 2.本公司的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4年5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 有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2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内容如下 : (1)审议通过了公司建设五号热源厂二期工程项目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变更配股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3.本公司的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4年8月18日在公司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邢吉海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出席会议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监事会对以下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04年度公司监事会列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对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的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 项决议和授权,决策程序科学、合法,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建立并逐步完善各 项内部控制制度。在执行公司任务及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及高层管理人员没有违 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检查,检查认为,公司2004年度财务工作在执行 《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情况良好,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变更投向通过了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法律程序。 4.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或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无内幕交易,没有损害股东权益也没 有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5.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利益。 6.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通过对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 的有关决议。 7.本年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 九、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公司董事会于2003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披露了原未上市天津灯塔涂料股份 有限公司于1993年10月20日为天津农药股份有限公司向建行天津河东支行贷款800万元 人民币提供担保的诉讼事项。2003年1月21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判决书, 判定公司承担一般担保责任。为维护公司的权益,公司已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请求免 除本公司的担保责任。 2、公司董事会于2003年8月7日在《证券时报》披露了原未上市天津灯塔涂料股份 有限公司于1993年4月23日为天津硫酸厂向中行天津市分行借款63万美元提供担保的诉 讼事项。2004年3月18日公司收到法院判决书并于2004年3月24日在《证券时报》披露了 诉讼进展情况。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公司对天津市硫酸厂借款的债务承担一般 保证责任。为维护公司的权益,对上述判决公司已提出上诉,请求免除本公司的担保责 任。 公司涉及的上述担保事项均发生于1993年,且当时公司还没有上市,在公司上市时 所有法律文件中均没有以上诉讼的担保事项。在公司档案文件中也没有任何相关记载, 因此本公司资产和负债(包括或有负债)中从未体现上述担保事项,也未列入债务管理 。虽然当时在担保书上名称使用了“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认为以上或 有事项没有进入上市公司主体,上市后的本公司不应为上述诉讼承担担保责任,同时依 据天津市政府津政纪[2003]45号《关于解决“灯塔油漆”涉及若干诉讼案件有关问题的 会议纪要》,公司因上述诉讼可能承担的或有负债将由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天 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承担。同时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共 同出具承诺函,承诺如果法院最终判决本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和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同意在法院判决本公司应承担的责任范围内共同承担全部偿 付责任。如果本公司已先行偿还上述债务,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天津渤海化工 集团有限公司保证无条件将本公司已偿还部分及时支付给本公司。天津市政府的上述安 排以及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出具的承诺函,使上述诉讼 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二)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及出售资产情况 公司于2003年8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置换议 案和变更配股募集资金投向购买资产的议案。公司于2003年8月7日在《证券时报》披露 了《关于重大资产置换、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和《变更配股募集资金用途》的公 告。公司以2000年配股募集资金余额以外的涂料类全部资产和负债(包括或有负债)与 控股股东所拥有的用于热电联产5号热源厂、国华扩建工程和5号热源厂的土地使用权等 资产及相关负债进行置换。公司以现金7371万元(2000年配股募集资金余额的一部分) 购买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外合资的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下 称国华能源公司)75%的股权。 本次资产重组事项于2003年12月8日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04年1月16日 召开的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置换议案和变更配股募集资 金投向购买资产议案。公司与控股股东天津津联投资贸易有限公司(现已变更为“天津 灯塔涂料有限公司”,下简称“天津灯塔”)签署的《资产置换协议》以及本公司与天 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津滨发展”)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自该批准之 日起生效,并于2004年1月16日进行了资产交割。 经审计本次置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4.09亿元人民币,置入资产包括:5号热源厂、 国华扩建工程以及5号热源厂的土地使用权,本次置入的负债总额为2.74亿元人民币, 债权人分别为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天津泰达热电公司。由公司置换到天津灯塔 的资产总额为6.13亿元人民币,资产范围为本公司扣除前次配股募集资金余额后的全部 资产,本公司已于2004年1月16日将上述全部资产交付给天津灯塔。本公司置出的负债 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帐款、预收帐款、其它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等,负 债总额为4.66亿元。天津灯塔已经向本公司支付了资产置换差价3513万元。 公司本次购买的股权系津滨发展所持的75%的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的股 权,在公司2004年1月16日召开的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配股 募集资金投向购买资产议案》后,本公司即按照与津滨发展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的 约定向津滨发展支付了7371万元人民币的股权转让款。天津市外经贸委于2004年1月18 日批复同意了本次股权购买并向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新颁发了批准证书,国 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已在天津市开发区工商局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于2004年7月2日在《证券时报》刊登了公司《关于重大置换、购买资产实施结 果的公告》,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本次重大置换、购买资产实施结果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 本公司本次资产重组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和《通知》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除本公司置出资产中所涉及的渤海证券的股权和有 关注册商标过户登记手续等正在办理之中外,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所涉及的资产 交付、相关过户登记手续以及本公司购买股权中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的手续已实施完 毕。 有关本次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请参阅公司于2003年8月7日在《证券时报》刊登的 《关于重大资产置换、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2003年12月16日在《证券时报》刊 登的公司《重大置换、购买资产报告书》、2004年7月2日在《证券时报》刊登的《天津 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置换、购买资产实施结果的公告》和2004年7月2日 在《证券时报》刊登的《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置换、购买资产实施结果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资产置换和购买资产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实现了从化工涂料行业向公用事 业的转型。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在报告期内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948.77万元 ,实现净利润1,401.74万元,使公司扭亏为盈。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居民生活水 平的提高,以及生产技术的迅速发展,该产业将保持稳定增长,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从 而使资产置换和购买资产将为本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提供较大的空间,恢复了本公司 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要求。 (三)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销售和采购商品: 1)本报告期公司向关联方天津灯塔油漆销售有限公司销售油漆金额为1,457,510元 ,占本期销售收入的0.64%。公司出售给该公司的油漆价格是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对公 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 2)本报告期公司向关联方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销售蒸汽197,222,031元,占 本期销售收入的85.94%,售给该公司的蒸汽是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对公司经营成果与财 务状况无不利影响。 3)公司本报告期1-5月内采购所需原材料等主要延续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 之前所签订的采购合同。由于合同的连续性,以及因进行资产置换,本公司税务变更登 记之前无法直接采购,本报告期1-5月的物资由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代为采购。 定价依据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原执行的合同价格,本公司从天津津联热电有限公 司原价购进,采购金额为60,725,722元。2004年6月开始,公司已经不再通过天津泰达 津联热电有限公司而是直接从供应商购进原材料、备品配件等。 2、关联方资金往来 公司资产置换后转入对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借款206,561,687.54元,本报告 期上述借款利息4,877,934.37元,共计211,439,621.91元。本报告期先后偿还35,134, 027.92元和175,000,000.00元,报告期末该笔借款期末余额1,305,593.99元。 3、资产租入: 根据公司2003年3月10日与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 公司本报告期内支付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资产租赁费660万元,人工费618万元。 4、劳动雇佣: 根据2004年6月18日公司与天津泰达热电公司签订的《劳动雇佣合同》,公司本期 支付泰达热电人工费397万元,支付泰达热电管理费28.50万元。 5、接受担保: 1)本报告期公司短期借款1.75亿元,担保人为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借款 期限为2004.6.28—2005.6.27,年利率5.31%。 2)本报告期国华能源短期借款1500万元,担保人为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借款期限为2004.9.24—2005.9.23,年利率5.841%。 3)本报告期公司短期借款2000万元,担保人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其中1000万 元借款期限为2004.5.19—2005.5.8,年利率5.31%,另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04.5.19 —2005.4.20,年利率5.31%。 6、资产收购的关联交易事项 1)公司重大置换、购买资产事项请[参阅九、重要事项(二)]。 2)报告期内,国华能源购买关联企业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滨海 新兴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股股权。该项关联交易事项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于2 004年8月19日在《证券时报》刊登的关联交易公告。 (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重大担保事项: 公司为天津南开戈德股份有限公司1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 至2006年7月31日。 中行天津市分行已于2003年4月10日和2004年6月24日出具书面文件同意将担保人由 本公司变更为天津灯塔和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根据中行天津市分行2004年6月 24日出具的书面说明,由于中国银行目前正在进行股份制改造,中行天津市分行已将上 述贷款资料全部移交中国银行总行,并且总行根据国务院对中国银行股份制改造进程的 总体部署,已将此笔贷款划转人民银行,中行天津分行同意在人民银行将上述贷款交于 新的债权人后将尽速协调各方完成变更保证人的所有手续。为保障本公司和债权人的利 益,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天津灯塔已分别出具《承诺函》,同意自《承诺函》 出具之日起,若债权人依法向本公司追索相关的担保责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和天津灯塔同意在本公司应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如本公司已先行偿还 上述债务,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天津灯塔保证无条件将本公司已偿还部分及时 支付给本公司。 (五)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 公司没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公司也不存在委托贷款情况。 (六)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鉴于公司与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签定的审计合同已经到期,同时公司资产置换以 后,公司主营业务由涂料生产变为热电能源生产。为适应公司新业务的发展,由四届二 十一次公司董事会提议,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作为负责公司200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机构。 2004年度本公司支付给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为72万元。2004年度为公 司审计业务签字的注册会计师为郎争和肖冬梅。 (七)报告期内未发生公司、公司董事会及董事受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通报批评,被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罚及证券交易所谴责的情况。 (八)其他重大事项 公司没有其它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十、财务会计报告 信永中和 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 北大街8号 联系电话: +86 (010)65542288 富华大厦A座9层 telephone: +86 (010)65542288 12th Floor, Block C, Fu Hua Mansion ShineWing ShineWing No.8, Chao Yang Men Bei Da Jie, 传真: +86(010)6554 7190 Dong Cheng District, facsimile: +86 (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Beijing, 100027, P.R.China 贵方函件编号 your reference 本所函件编号 our reference 审计报告 XYZH/A0105073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04年12月 31日的母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2004年度的母公司及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 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及其编制是贵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 作的基础上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合理确信会计报表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证 据,评价管理当局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和做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 会计报表的整体反映。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0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4年度的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郎 争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肖冬 梅 2005年3月22日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 合并数 流动资产: 2004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 五、1 112,078,997.12 短期投资 应收票据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应收账款 五、2 39,083,084.81 其他应收款 五、3 1,356,219.14 预付账款 五、4 5,001,900.00 应收补贴款 存货 五、5 17,318,353.09 待摊费用 521,305.73 一年内到期的长债 权投资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175,359,859.89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五、6 14,309,469.60 长期债权投资 长期投资合计 14,309,469.60 其中:合并价差 4,309,469.60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五、7 500,512,565.75 减:累计折旧 五、7 65,040,730.18 固定资产净值 435,471,835.57 减:固定资产减值 五、7 准备 固定资产净额 435,471,835.57 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 五、8 995,611.09 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合计 436,467,446.66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 产: 无形资产 五、9 35,150,942.11 五、10 长期待摊费用 1,188,548.15 其他长期资产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 36,339,490.26 产合计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借项 资产总计 662,476,266.41 资 产 合并数 流动资产: 2003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 136,009,814.13 短期投资 40,000.00 应收票据 5,143,271.00 应收股利 3,416,726.00 应收利息 应收账款 265,035,495.85 其他应收款 90,979,531.13 预付账款 27,606,408.62 应收补贴款 存货 39,148,701.33 待摊费用 1,645.67 一年内到期的长债 权投资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567,381,593.73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27,112,084.07 长期债权投资 长期投资合计 27,112,084.07 其中:合并价差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263,454,260.28 减:累计折旧 131,435,503.75 固定资产净值 132,018,756.53 减:固定资产减值 419,520.00 准备 固定资产净额 131,599,236.53 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合计 131,599,236.53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 产: 无形资产 14,909,228.48 长期待摊费用 其他长期资产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 14,909,228.48 产合计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借项 资产总计 741,002,142.81 资 产 母公司 流动资产: 2004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 98,835,505.75 短期投资 应收票据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应收账款 9,416,510.07 其他应收款 1,676,829.71 预付账款 5,000,000.00 应收补贴款 存货 12,515,362.50 待摊费用 473,758.28 一年内到期的长债 权投资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127,917,966.31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77,294,148.05 长期债权投资 长期投资合计 77,294,148.05 其中:合并价差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388,467,961.80 减:累计折旧 26,956,829.98 固定资产净值 361,511,131.82 减:固定资产减值 准备 固定资产净额 361,511,131.82 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 995,611.09 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合计 362,506,742.91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 产: 无形资产 33,830,653.91 长期待摊费用 其他长期资产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 33,830,653.91 产合计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借项 资产总计 601,549,511.18 资 产 母公司 流动资产: 2003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 134,496,175.10 短期投资 应收票据 5,023,271.00 应收股利 3,416,726.00 应收利息 应收账款 262,464,785.80 其他应收款 90,500,575.22 预付账款 27,587,925.63 应收补贴款 存货 32,702,961.00 待摊费用 一年内到期的长债 权投资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556,192,419.75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34,244,755.79 长期债权投资 长期投资合计 34,244,755.79 其中:合并价差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252,895,882.11 减:累计折旧 127,509,356.16 固定资产净值 125,386,525.95 减:固定资产减值 419,520.00 准备 固定资产净额 124,967,005.95 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合计 124,967,005.95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 产: 无形资产 13,023,547.24 长期待摊费用 其他长期资产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 13,023,547.24 产合计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借项 资产总计 728,427,728.73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继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忠东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人民币元 附 负债和股东权益 注 合并数 流动负债: 2004年12月31日 五、 短期借款 11 230,000,000.00 五、 应付票据 12 五、 应付账款 13 11,554,447.04 五、 预收账款 13 应付工资 应付福利费 1,095,313.69 五、 应付股利 14 2,923,496.56 五、 应交税金 15 4,041,757.89 五、 其他应交款 16 129,776.85 五、 其他应付款 17 8,461,034.09 五、 预提费用 18 3,168,909.62 预计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长 期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五、 应付工程款 19 68,423,669.42 流动负债合计 329,798,405.16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五、 长期应付款 20 1,305,593.99 专项应付款 其他长期负债 长期负债合计 1,305,593.99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贷项 负债合计 331,103,999.15 少数股东权益: 五、 少数股东权益 21 24,328,226.15 股东权益: 五、 股本 22 222,147,539.00 五、 资本公积 23 157,351,485.96 五、 盈余公积 24 22,913,348.92 其中:法定公 益金 5,144,148.96 五、 未分配利润 25 -95,368,332.77 其中:拟分配 现金股利 股东权益合计 307,044,041.11 负债和股东权益 总计 662,476,266.41 负债和股东权益 合并数 流动负债: 2003年12月31日 短期借款 407,500,000.00 应付票据 4,600,000.00 应付账款 21,078,290.46 预收账款 13,871,980.72 应付工资 应付福利费 1,967,438.71 应付股利 应交税金 642,807.55 其他应交款 15,396.37 其他应付款 13,487,975.35 预提费用 1,888,412.00 预计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长 期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应付工程款 流动负债合计 465,052,301.16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1,379,889.16 专项应付款 其他长期负债 810,828.78 长期负债合计 2,190,717.94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贷项 负债合计 467,243,019.10 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3,441,770.37 股东权益: 股本 222,147,539.00 资本公积 134,611,548.90 盈余公积 22,790,907.70 其中:法定公 益金 5,144,148.96 未分配利润 -109,232,642.26 其中:拟分配 现金股利 股东权益合计 270,317,353.34 负债和股东权益 总计 741,002,142.81 负债和股东权益 母公司 流动负债: 2004年12月31日 短期借款 215,000,000.00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2,039,716.56 预收账款 应付工资 应付福利费 285,104.31 应付股利 应交税金 3,585,492.49 其他应交款 129,776.85 其他应付款 740,080.60 预提费用 2,629,381.60 预计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长 期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应付工程款 68,423,669.42 流动负债合计 292,833,221.83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1,305,593.99 专项应付款 其他长期负债 长期负债合计 1,305,593.99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贷项 负债合计 294,138,815.82 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 股本 222,147,539.00 资本公积 157,351,485.96 盈余公积 22,592,436.30 其中:法定公 益金 5,077,991.55 未分配利润 -94,680,765.90 其中:拟分配 现金股利 股东权益合计 307,410,695.36 负债和股东权益 总计 601,549,511.18 负债和股东权益 母公司 流动负债: 2003年12月31日 短期借款 403,600,000.00 应付票据 4,600,000.00 应付账款 19,051,110.18 预收账款 13,746,264.09 应付工资 应付福利费 1,688,896.22 应付股利 应交税金 275,289.31 其他应交款 13,457.14 其他应付款 11,056,228.51 预提费用 1,888,412.00 预计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长 期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应付工程款 流动负债合计 455,919,657.45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1,379,889.16 专项应付款 其他长期负债 810,828.78 长期负债合计 2,190,717.94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贷项 负债合计 458,110,375.39 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 股本 222,147,539.00 资本公积 134,611,548.90 盈余公积 22,592,436.30 其中:法定公 益金 5,077,991.55 未分配利润 -109,034,170.86 其中:拟分配 现金股利 股东权益合计 270,317,353.34 负债和股东权益 总计 728,427,728.73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继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忠东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单位:人民币元 合并数 项 目 附注 2004年度 一、主营业务收入 五、26 229,487,658.13 减:主营业务成本 五、26 183,287,326.55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120,159.07 二、主营业务利润 45,080,172.51 加:其他业务利润 121,977.96 减:营业费用 269,335.41 管理费用 16,725,345.64 财务费用 五、27 11,652,314.34 三、营业利润 16,555,155.08 加:投资收益 -456,764.06 补贴收入 营业外收入 五、28 减:营业外支出 五、29 7,885.00 四、利润总额 16,090,506.02 减:所得税 832,567.77 少数股东损益 1,240,577.24 五、净利润 14,017,361.01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09,232,642.26 其他转入 六、可供分配的利润 -95,215,281.25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法定公益金 提取储备基金 61,220.61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61,220.61 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95,337,722.47 减:应付优先股股利 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30,610.30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八、未分配利润 -95,368,332.77 合并数 项 目 2003年度 一、主营业务收入 151,445,022.39 减:主营业务成本 117,954,083.10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005,369.23 二、主营业务利润 32,485,570.06 加:其他业务利润 2,819,869.14 减:营业费用 4,216,923.62 管理费用 37,621,281.95 财务费用 21,557,600.90 三、营业利润 -28,090,367.27 加:投资收益 3,478,237.91 补贴收入 营业外收入 956,359.41 减:营业外支出 278,935.74 四、利润总额 -23,934,705.69 减:所得税 22,510.98 少数股东损益 -196,924.02 五、净利润 -23,760,292.65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85,471,692.13 其他转入 六、可供分配的利润 -109,231,984.78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38.32 提取法定公益金 219.16 提取储备基金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109,232,642.26 减:应付优先股股利 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八、未分配利润 -109,232,642.26 母公司 项 目 2004年度 一、主营业务收入 167,240,113.87 减:主营业务成本 130,031,733.12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960,596.57 二、主营业务利润 36,247,784.18 加:其他业务利润 984,798.48 减:营业费用 269,335.41 管理费用 14,698,093.20 财务费用 10,902,677.40 三、营业利润 11,362,476.65 加:投资收益 2,990,928.31 补贴收入 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四、利润总额 14,353,404.96 减:所得税 少数股东损益 五、净利润 14,353,404.96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09,034,170.86 其他转入 六、可供分配的利润 -94,680,765.90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法定公益金 提取储备基金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94,680,765.90 减:应付优先股股利 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八、未分配利润 -94,680,765.90 母公司 项 目 2003年度 一、主营业务收入 141,878,718.32 减:主营业务成本 110,820,205.51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963,933.47 二、主营业务利润 30,094,579.34 加:其他业务利润 2,790,614.41 减:营业费用 3,998,102.31 管理费用 35,224,602.84 财务费用 21,285,593.24 三、营业利润 -27,623,104.64 加:投资收益 3,187,115.04 补贴收入 营业外收入 946,891.41 减:营业外支出 271,194.46 四、利润总额 -23,760,292.65 减:所得税 少数股东损益 五、净利润 -23,760,292.65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85,273,878.21 其他转入 六、可供分配的利润 -109,034,170.86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法定公益金 提取储备基金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109,034,170.86 减:应付优先股股利 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八、未分配利润 -109,034,170.86 补充资料: 合并数 项 目 2004年度 2003年度 1、出售、处置部门或被投资单位所得收益 3,605,244.40 2、自然灾害发生的损失 3、会计政策变更增加(或减少)利润总额 4、会计估计变更增加(或减少)利润总额 5、债务重组损失 6、其他 母公司 项 目 2004年度 2003年度 1、出售、处置部门或被投资单位所得收益 3,605,244.40 2、自然灾害发生的损失 3、会计政策变更增加(或减少)利润总额 4、会计估计变更增加(或减少)利润总额 5、债务重组损失 6、其他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继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忠东 天津滨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元 2004年度 项 目 附注 合并数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55,428,526.58 收到的税费返回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30 5,117,885.72 现金流入小计 260,546,412.3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77,808,189.3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8,806,536.39 支付的各项税费 4,752,039.0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31 20,977,223.12 现金流出小计 222,343,987.8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202,424.4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1,510,639.0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32 35,134,027.92 现金流入小计 33,623,388.8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所支付的现金 3,243,415.50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五、33 80,211,467.21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34 12,070,216.97 现金流出小计 95,525,099.6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901,710.7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230,00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230,000,0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221,561,688.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8,669,842.68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230,231,530.6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1,530.6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3,930,817.01 2004年度 项 目 母公司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81,714,189.16 收到的税费返回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06,413.60 现金流入小计 182,920,602.7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29,244,587.8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4,716,696.77 支付的各项税费 1,239,732.43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9,871,328.88 现金流出小计 165,072,345.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848,256.8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5,134,027.92 现金流入小计 35,134,027.9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所支付的现金 2,625,406.50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73,715,800.0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070,216.97 现金流出小计 88,411,423.4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277,395.5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215,00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215,000,0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206,561,688.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8,669,842.68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215,231,530.6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1,530.6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5,660,669.35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继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忠东 天津滨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人民币元 2004年度 项 目 附注 合并数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4,017,361.01 加:少数股东损益 1,240,577.24 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58,349.73 固定资产折旧 20,655,586.00 无形资产摊销 803,495.0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39,814.93 待摊费用减少(减:增加) -92,003.21 预提费用增加(减:减少) 2,877,671.3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 损失(减:收益) 7,885.00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财务费用 11,989,172.00 投资损失(减:收益) 456,764.06 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29,351,382.0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3,231,256.7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12,184,576.13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202,424.46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112,078,997.12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136,009,814.13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3,930,817.01 2004年度 项 目 母公司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4,353,404.96 加:少数股东损益 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折旧 16,820,379.26 无形资产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787,101.23 待摊费用减少(减:增加) -97,262.34 预提费用增加(减:减少) 2,681,307.8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 损失(减:收益)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财务费用 10,275,902.34 投资损失(减:收益) -2,990,928.31 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24,945,574.8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4,999,936.89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5,963,863.62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848,256.88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98,835,505.75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134,496,175.10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5,660,669.35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继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忠东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合并)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3年12月31日 一、坏账准备合计 39,557,225.23 其中:应收账款 29,448,388.43 其他应收款 10,108,836.80 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合计 其中:股票投资 债券投资 三、存货跌价准备合计 10,257,940.90 其中:库存商品 3,766,520.76 原材料 3,635,577.60 四、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合计 其中:长期股权投 资 长期债权 投资 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合计 419,520.00 其中: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419,520.00 六、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八、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项 目 本期置出 一、坏账准备合计 39,557,225.23 其中:应收账款 29,448,388.43 其他应收款 10,108,836.80 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合计 其中:股票投资 债券投资 三、存货跌价准备合计 10,257,940.90 其中:库存商品 3,766,520.76 原材料 3,635,577.60 四、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合计 其中:长期股权投 资 长期债权 投资 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合计 419,520.00 其中: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419,520.00 六、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八、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项 目 本期置入 本期增加数 本期转回数 一、坏账准备合计 122,283.80 其中:应收账款 38,519.66 其他应收款 122,283.80 96,869.39 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合计 其中:股票投资 债券投资 三、存货跌价准备合计 其中:库存商品 原材料 四、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合计 其中:长期股权投 资 长期债权 投资 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合计 其中: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六、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八、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项 目 2004年12月31日 一、坏账准备合计 63,934.07 其中:应收账款 38,519.66 其他应收款 25,414.41 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合计 其中:股票投资 债券投资 三、存货跌价准备合计 其中:库存商品 原材料 四、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合计 其中:长期股权投 资 长期债权 投资 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合计 其中: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六、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八、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母公司) 项 目 2003年12月31日 一、坏账准备合计 39,218,373.45 其中:应收账款 29,162,753.98 其他应收款 10,055,619.47 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合计 其中:股票投资 债券投资 三、存货跌价准备合计 10,257,940.90 其中:库存商品 3,766,520.76 原材料 3,635,577.60 四、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合计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债权投资 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合计 419,520.00 其中: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419,520.00 六、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八、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项 目 本期置出 一、坏账准备合计 39,218,373.45 其中:应收账款 29,162,753.98 其他应收款 10,055,619.47 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合计 其中:股票投资 债券投资 三、存货跌价准备合计 10,257,940.90 其中:库存商品 3,766,520.76 原材料 3,635,577.60 四、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合计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债权投资 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合计 419,520.00 其中: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419,520.00 六、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八、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继光 项 目 本期置入 本期增加数 本期转回数 2004年12月31日 一、坏账准备合计 其中: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合计 其中:股票投资 债券投资 三、存货跌价准备合计 其中:库存商品 原材料 四、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合计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债权投资 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合计 其中: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六、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八、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继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 人:范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忠东 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会计报表注释 一、公司的基本概况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成立于1992年10月,原名天津 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天津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津体改委字(1992)44号 ”文批准,由原天津油漆厂作为发起人改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主要从事涂料及颜 料产品的生产和销售。1997年2月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7 )40号”文审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发(1997)第52号”文审核批准,本公司 内部职工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注册资本222,147,539元。 2003年8月4日,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原天津津联投资贸易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灯塔有限)签订《资产置换协议》,约定本公司以除前次配股募集资 金余额以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与灯塔有限所拥有的五号热源厂、国华能源扩建工程和 五号热源厂土地使用权等资产及相关负债进行置换;同时本公司与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滨发展)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以部分前次配股募集资金 收购津滨发展所持有的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能源)75%的股 权。 2003年12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公司字[2003]53号《关于天津灯 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意见》文件,批准本公司上述资产重组方案。 2004年1月16日,本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上述资产重组方案,确定 以2004年1月16日为资产置换交割日,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名称变更为:天津滨海 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一大街27号。 资产置换完成后,本公司的主营业务由原来的涂料及颜料产品的生产销售变更为电 力、蒸汽、热水的生产及相关的生产技术咨询服务。 本公司2003年会计报表业经天津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五洲会字( 2004)1—032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鉴于置换前后本公司主营业务由涂料及颜 料产品的生产销售变更为电力、蒸汽、热水的生产及相关的生产技术咨询服务,致使本 期数据与上期数据无可比性;同时由于本次资产置换系整体置换,因此2003年度的会计 报表对本期数据亦不存在连续性的影响。 二、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1、会计制度 本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2、会计年度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3、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会计报表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5、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本公司的外币交易按业务发生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中间价折算为人民 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的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按期末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中 间价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损益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长期待摊费用;与购建固定资产有 关的,按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其余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6、外币会计报表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 除未分配利润外的股东权益类项目按历史汇率折算,损益表项目和利润分配表中有关反 映发生额的项目按业务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中间价折算,由此产生的差 异作为外币会计报表折算差额处理。 7、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以持有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 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作为现金等价物。 8、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1)短期投资计价方法:短期投资在取得时按投资成本计量,其中,以现金购入 的短期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作为投资成本 ;投资者投入的短期投资,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2)短期投资收益确认方法: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收到的股利、利息等收益,不 确认为投资收益,作为冲减投资成本处理。出售短期投资所获得的价款,减去短期投资 账面价值以及尚未收到的已计入应收项目的股利、利息等后的余额,作为投资收益或损 失,计入当期损益。 (3)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本公司期末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 市价孰低的原则计量,当期末短期投资成本高于市价时,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具体 计提时,一般按单项投资计提跌价准备。 9、应收款项坏账损失核算方法 (1)坏账的确认标准:a.债务单位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 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可预见的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b.债务单位逾期未 履行偿债义务超过3年;c.其他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 (2)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期末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 账准备(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 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列作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 备。 由于本公司在2004年1月16日进行了整体资产置换,置换前后的资产状况和经营业 务已发生重大变化,故2004年1月16日资产置换前后本公司采用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 同:资产置换前本公司按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10%计提 坏账准备;资产置换后本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比例 3个月以内 0% 3个月-1年 0.5% 1-2年 8% 2-3年 50% 3年以上 80% 10、存货核算方法 (1)存货的分类:2004年1月16日资产置换前后本公司存货核算的内容发生重大变 化:资产置换前本公司存货主要分为原材料、在途物资、委托加工材料、在产品、库存 商品和低值易耗品等;资产置换后本公司存货主要分为原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购入和入库按实际成本 计价,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3)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一次摊销入相关成本、费用。 (4)期末存货计价原则及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期末存货按成本与 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存货因遭受毁 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 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可变现净值按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销售费用和税金后确定。 11、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1)长期股权投资 a 长期股权投资的计价及收益确认方法: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按实际支付的价 款或确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成本。本公司对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 下,或虽占20%或20%以上但不具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投资额占被 投资企业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或虽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 b 长期股权投资差额的核算方法:初始投资成本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企业所有 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分别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初始投资成本大 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按一定的期限摊销计入损益。合同规定了 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平均摊销;合同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股权投资差额按10年平 均摊销。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2)长期债权投资 a 长期债权投资的计价和收益确认方法:长期债权投资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 初始投资成本,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债券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减去尚未领取 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长期债权投资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按期计提应计利息, 计入投资收益。 b 债券投资溢价和折价的摊销方法:本公司将债券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减去相关费 用及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未到期的债券利息后,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 ,作为债券溢价或折价,在债券存续期内于确认相关利息收入时,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3)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本公司期末对由于市价持续下跌 或被投资企业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并且这种降低的 价值在可预计的未来期间内难以恢复的长期投资,按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2、委托贷款核算方法 (1)委托贷款的计价和利息确认方法:委托贷款按实际委托的贷款金额入账。期 末按委托贷款规定的利率计提应收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如计提的利息到期不能收回, 则停止计提利息并冲回已计提利息。 (2)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本公司期末对委托贷款进行全面 检查,如有迹象表明委托贷款本金高于可收回金额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13、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1)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为生产 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 (2)固定资产的分类:资产置换前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 具和管道沟槽;资产置换后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 。 (3)固定资产的计价:固定资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其中,外购的固定资产 的成本包括买价、增值税、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 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4)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本公司对所有固 定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直线法计算。 由于本公司在2004年1月16日进行了整体资产置换,置换前后的资产状况和经营业 务已发生重大变化,故2004年1月16日资产置换前后本公司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 、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有所不同: 1)资产置换前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 预计残值率 房屋建筑物 40年 4% 机器设备 8-15年 4% 运输设备 6-12年 4% 管道沟槽 15年 4% 固定资产类别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2.40% 机器设备 12.0%—6.4% 运输设备 16.0%—8.0% 管道沟槽 6.40% 2)资产置换后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30年 5% 3.17% 机器设备 15-20年 5% 6.33%—4.75% 运输设备 5年 5% 19.00% 其他设备 5-10年 5% 19%—9.5% (5)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 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6)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处理: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主要包括修理支出、更新改 良支出及装修支出等内容,其会计处理方法为: 1)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含大修),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2)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以增计后不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的部分计入固定 资产账面价值,其余金额计入当期费用; 3)如果不能区分是固定资产修理还是固定资产改良,或固定资产修理和固定资产 改良结合在一起,则按上述原则进行判断,其发生的后续支出,分别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或计入当期费用; 4)固定资产装修费用,符合上述原则可予资本化的,在“固定资产”内单设明细 科目核算,并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直线 方法单独计提折旧。 (7)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本公司于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检 查,如发现存在下列情况,则评价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确定资产是否已经发生减 值。对于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固定资产,按该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计提时按单项资产计提。 1)固定资产市价大幅度下跌,其跌幅高于因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并且预计在近期内不可能恢复; 2)固定资产陈旧过时或发生实体损坏等; 3)固定资产预计使用方式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企业计划终止或重组该资产所属 的经营业务、提前处置资产等情形,从而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 4)企业所处经营环境,如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或者产品营销市场在当 期发生或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并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 5)同期市场利率等大幅度提高,进而很可能影响企业计算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 折现率,并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6)其他有可能表明资产已发生减值的情况。 14、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1)在建工程的计价:按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工程成本。自营工程按直接材料、 直接工资、直接施工费等计量;出包工程按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设备安装工程按 所安装设备的价值、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等确定工程成本。 (2)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时点:本公司建造的固定资产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 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 (3)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本公司于期末对在建工程进行全 面检查,当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按该项工程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额计提减值准备,计提时按工程项目分别计提。 1)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 2)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本公司带来的经济利 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3)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15、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借款费用包括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 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除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 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外,其他借款费用均于发生当期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当以下三个条 件同时具备时,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期间:为购建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借款费用,满足上述资本 化条件的,在该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成本, 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所发生的,于发生当期直接计入财务费用。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根据截止 当期末购建固定资产累计支出按月计算的加权平均数,乘以资本化率计算得出。资本化 率为专门借款按月计算的加权平均利率(或专门借款的利率)。 16、无形资产计价及摊销方法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无形资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量。购入的无形资 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 作为实际成本;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 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工 资及其他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和期限:无形资产自取得当月起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 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合同 、法律均未规定年限的,摊销年限不超过10年。 1)资产置换前本公司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如下: 土地使用权 50年 商标使用权 10年 房屋使用权 10年 技术转让费 5年 2)资产置换后本公司的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如下: 土地使用权 50年 财务软件 5年 (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本公司期末对无形资产逐项进行 检查,对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的无形资产,按其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 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计提。 1)已被其他新技术所代替,使其为本公司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 2)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 3)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 4)其他足以证明实际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17、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以实际成本 入账,并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18、应付债券的核算方法 (1)应付债券的计价和溢、折价的摊销:应付债券按照实际的发行价格计价;发 行价格总额与债券面值总额的差额,作为债券溢价或折价,在债券的存续期内按直线法 于计提利息时摊销,并按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处理。 (2)应付债券的应计利息:根据应付债券的债券面值和规定的利率按期计提应计 利息,并按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处理原则,分别计入工程成本或当期财务费用。 19、预计负债的核算方法 (1)确认原则: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 保证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计量方法:按清偿该或有事项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计量。 20、收入确认方法 (1)销售商品: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本公司不 再对该商品实施与所有权有关的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 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在同一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劳务 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 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在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 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按有关合同、协议规定的时间和方法确认收入的实现。 21、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所得税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 22、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 根据本公司董事会2004年四届二十五次会议决议:本公司资产重组后,主营业务由 涂料行业转为热电行业,为使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适应新的业务特点,对本公 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净残值率、以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做出调整,调整前后的具体 情况详见注释二.9(2)和注释二.13(4)。 上述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涉及对期初留存收益的调整。 23、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本公司将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有表决权资本总额50%以 上,或虽不足50%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被投资企业,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虽拥有实 际控制权但对合并会计报表无重大影响的,不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2)合并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方法: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是按照财政部《合并 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编制,合并时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 易和往来业已抵销。 (3)本期合并范围的变动:本公司与灯塔有限进行资产置换的交割日为2004年1月 16日,双方以相关资产2004年1月16日的账面价值进行交割,故本合并会计报表中本期 合并范围按置入资产重新确定,本期与上期数据不具有可比性,详见注释四。 三、税项 本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1、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子公司国华能源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 2、增值税 本公司及子公司国华能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商品销售收入适用增值税。其中: 蒸汽收入的销项税率为13%,电力收入的销项税率为17%。本公司购买原材料支付的增值 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减当期进项税及上期留 抵进项税后的余额。 3、营业税 本公司出租设备、厂房等的租金收入适用营业税,营业税的适用税率为5%。 4、城建税 本公司城建税以应纳增值税和营业税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为7%;子公司国华能源 为中外合资企业,不缴纳城建税。 5、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教育费附加以应纳增值税和营业税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为3%;子公司国华 能源为中外合资企业,不缴纳教育费附加。 6、防洪工程维护费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天津市防洪工程维护费征收办法的通知”(津政发 (1994)70号),自1995年1月1日起,本公司按应纳增值税和营业税的1%计缴防洪工程 维护费。 7、其他税费 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四、控股子公司 1、资产置换前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投资金额 天津市灯塔油 130万元 130万元 漆新技术公司 天津市天津油漆 259万元 155.4万元 厂武清分厂 天津灯塔摩力达 300万元 252万元 涂料有限公司 新疆灯塔屯河涂 450万元 247.75万元 料有限公司 天津灯塔颜料有 50万元 35万元 限责任公司 天津灯塔永富建 50万美元 240.37万元 筑涂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天津市灯塔油 100% 技术开发、咨询 漆新技术公司 天津市天津油漆 60% 油漆制造、销售 厂武清分厂 天津灯塔摩力达 84% 装饰涂料等制造 涂料有限公司 新疆灯塔屯河涂 55% 建筑涂料制造 料有限公司 天津灯塔颜料有 70% 颜料制造 限责任公司 天津灯塔永富建 86.68% 建筑涂料制造 筑涂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是否合并 天津市灯塔油 是 漆新技术公司 天津市天津油漆 是 厂武清分厂 天津灯塔摩力达 否 涂料有限公司 新疆灯塔屯河涂 否 料有限公司 天津灯塔颜料有 否 限责任公司 天津灯塔永富建 否 筑涂料有限公司 注: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关于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请示的复函》(财会二字[19 96]2号),由于以上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上年末资产总额、上年销售收入及 净利润中母公司所拥有的数额分别占母公司和所有子公司上述项目合计金额的10%以下 ,按照重要性原则,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资产置换后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投资金额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国华能源发展(天 生产、销售热力、发电 9,200万元 7,371万元 75% 津)有限公司 系统设备及零配件 注:国华能源设立于1993年2月22日,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人民币,设立 时的合资双方分别为天津开发区热电公司和香港景泽国际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各占50% 。历经数次股东变更及增资扩股后,至本次资产置换前国华能源的注册资本为9,200万 元人民币,股东变更为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滨发展)和香港长益投 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75%和25%。2003年8月4日,津滨发展与本公司签署《股权 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国华能源75%的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详见注释八。 五、合并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项 目 2004.12.31 2003.12.31 现金 9,892 5,340 银行存款 112,069,105 136,004,474 合 计 112,078,997 136,009,814 2、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2004.12.31 项 目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3个月以内 31,417,673 80% 0 3个月-1年 7,703,932 20% 38,520 1-2年 0 0 0 2-3年 0 0 0 3年以上 0 0 0 合 计 39,121,605 100% 38,520 2003.12.31 项 目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3个月以内 0 0 0 3个月-1年 69,746,856 24% 6,974,686 1-2年 40,117,684 13% 4,011,768 2-3年 49,498,032 17% 4,949,803 3年以上 135,121,312 46% 13,512,131 合 计 294,483,884 100% 29,448,388 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参见注释二、9。 (2)期末应收账款中不含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3)期末欠款金额前五位的应收账款合计数为39,121,605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 100%。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 2004.12.31 项 目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3个月以内 446,380 32% 0 3个月-1年 814,390 59% 806 1-2年 100,114 7% 8,009 2-3年 0 0 0 3年以上 20,750 2% 16,600 合 计 1,381,634 100% 25,415 2003.12.31 项 目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3个月以内 0 0 0 3个月-1年 14,405,008 14% 1,440,501 1-2年 21,782,646 22% 2,178,264 2-3年 29,238,266 29% 2,923,827 3年以上 35,662,448 35% 3,566,245 合 计 101,088,368 100% 10,108,837 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参见注释二、9。 (2)期末其他应收款不含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欠款 。 (3)期末欠款金额前五位的其他应收款合计数为1,036,137元,占其他应收款总额 的74.99%。 4、预付账款 (1)预付账款账龄分析: 2004.12.31 项 目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5,001,900 100% 1-2年 0 0 2-3年 0 0 3年以上 00 0 合 计 5,001,900 100% 2003.12.31 项 目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23,251,358 84% 1-2年 2,391,688 9% 2-3年 1,003,846 4% 3年以上 959,517 3% 合 计 27,606,409 100% (2)预付账款中不含持本公司5%及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欠款。 5、存货 2004.12.31 项 目 金额 跌价准备 净值 原材料 16,877,988 0 16,877,988 库存商品 0 0 0 在产品 0 0 0 委托加工材料 0 0 0 备品备件 434,674 0 434,674 办公用品 5,691 0 5,691 合 计 17,318,353 0 17,318,353 2003.12.31 项 目 金额 跌价准备 净值 原材料 16,910,091 3,635,578 13,274,513 库存商品 20,390,258 3,766,521 16,623,737 在产品 5,199,449 213,512 4,985,937 委托加工材料 6,906,844 2,642,330 4,264,514 备品备件 0 0 0 办公用品 0 0 0 合 计 49,406,642 10,257,941 39,148,701 存货跌价准备本期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03.12.31 本期置出 本期置入 本期增加 原材料 3,635,578 3,635,578 0 0 库存商品 3,766,521 3,766,521 0 0 在产品 213,512 213,512 0 0 委托加工 材料 2,642,330 2,642,330 0 0 合计 10,257,941 10,257,941 0 0 项目 本期转回 2004.12.31 原材料 0 0 库存商品 0 0 在产品 0 0 委托加工 材料 0 0 合计 0 0 6、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列示如下: 项目 2003.12.31 本期置出 股票投资 1,370,000 1,370,000 其他股权投资 25,742,084 25,742,084 合并价差 0 0 合计 27,112,084 27,112,084 投资减值准备 0 0 股权投资净额 27,112,084 27,112,084 项目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股票投资 0 0 其他股权投资 10,000,000 0 合并价差 4,766,233 456,763 合计 14,766,233 456,763 投资减值准备 0 0 股权投资净额 14,766,233 456,763 项目 2004.12.31 股票投资 0 其他股权投资 10,000,000 合并价差 4,309,470 合计 14,309,470 投资减值准备 0 股权投资净额 14,309,470 (2) 股票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 2003.12.31 天津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360,000 天津轮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80,000 天津劝业场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天津万华股份有限公司 900,000 合计 1,370,000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本期置出 天津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360,000 天津轮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80,000 天津劝业场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天津万华股份有限公司 900,000 合计 1,370,000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本期增减 2004.12.31 天津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0 0 天津轮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0 0 天津劝业场股份有限公司 0 0 天津万华股份有限公司 0 0 合计 0 0 (3)其他股权投资 投资金额 被投资单位 投资 投资 初始投资 名称 期限 比例 本期置出 金额 天津开发区莱 特赫斯涂料联 1990— 合公司 2005 35% 1,260,000 1,130,688 天津灯塔摩力 达建筑涂料有 1997— 限公司 2012 84% 2,520,000 3,057,150 新疆灯塔屯河 1998— 涂料有限公司 2007 55% 1,650,000 3,243,585 北京华凌涂料 1994 股份有限公司 年起 2% 250,000 250,000 天津灯塔印铁 1995— 制罐有限公司 2010 40% 2,180,000 4,246,774 本期 被投资单位 本期增加 损益 期末余额 名称 投资额 调整 天津开发区莱 特赫斯涂料联 合公司 0 0 0 天津灯塔摩力 达建筑涂料有 限公司 0 0 0 新疆灯塔屯河 涂料有限公司 0 0 0 北京华凌涂料 股份有限公司 0 0 0 天津灯塔印铁 制罐有限公司 0 0 0 投资金额 被投资单位 投资 投资 本期增加 初始投资 名称 期限 比例 本期置出 投资额 金额 天津证券培训 1999 研究中心 年起 2% 30,000 30,000 0 内蒙灯塔涂料 2000 有限责任公司 年起 18% 360,000 360,000 0 武邑灯塔防腐 2000 涂料有限公司 年起 50% 1,500,000 2,138,731 0 渤海证券有限 2001 责任公司 年起 0% 10,000,000 10,000,000 0 天津灯塔永富 建筑涂料有限 2001— 公司 2026 87% 1,280,000 1,285,156 0 天津灯塔颜料 2000— 有限责任公司 2005 70% 350,000 0 0 天津滨海新兴 产业投资股份 2004 有限公司 年起 10% 0 0 10,000,000 合计 21,380,000 25,742,084 10,000,000 本期 被投资单位 损益 期末余额 名称 调整 天津证券培训 研究中心 0 0 内蒙灯塔涂料 有限责任公司 0 0 武邑灯塔防腐 涂料有限公司 0 0 渤海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0 0 天津灯塔永富 建筑涂料有限 公司 0 0 天津灯塔颜料 有限责任公司 0 0 天津滨海新兴 产业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 0 10,000,000 合计 0 10,000,000 (4)合并价差 本期 被投资单位名称 初始金额 形成原因 摊销期限 摊余价值 摊销额 国华能源发展(天 津)有限公司 4,766,233 购买 10年 456,763 4,309,470 7、固定资产原价、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1)固定资产原价及累计折旧 房屋 机器设备 建筑物 原值 2003.12.31 141,224,584 102,456,898 本期增加 0 0 (1.1—1.16) 本期置出* 141,224,584 102,456,898 本期置入 178,724,173 256,609,907 本期增加 17,634,475 51,338,655 (1.17—12.31) 其中:在建工程 6,860,812 16,256,472 转入 本期减少 7,993,635 14,126,253 2004.12.31 188,365,013 293,822,309 累计折旧 2003.12.31 54,856,290 65,890,988 本期增加 135,336 111,404 (1.1—1.16) 本期置出 54,991,626 66,002,392 本期置入 16,006,643 24,312,016 本期增加(1.17 5,718,766 13,447,512 —12.31) 本期减少 0 0 2004.12.31 21,725,409 37,759,528 净值 2003.12.31 86,368,294 36,565,910 2004.12.31 166,639,604 256,062,781 运输设备 其他设备 原值 2003.12.31 13,163,651 6,609,127 本期增加 0 0 (1.1—1.16) 本期置出* 13,163,651 6,609,127 本期置入 3,410,269 9,242,473 本期增加 4,855,316 926,036 (1.17—12.31) 其中:在建工程 0 0 转入 本期减少 108,850 0 2004.12.31 8,156,735 10,168,509 累计折旧 2003.12.31 6,400,232 4,287,994 本期增加 38,913 17,173 (1.1—1.16) 本期置出 6,439,145 4,305,167 本期置入 2,266,836 1,897,614 本期增加(1.17 694,768 794,540 —12.31) 本期减少 97,965 0 2004.12.31 2,863,639 2,692,154 净值 2003.12.31 6,763,419 2,321,133 2004.12.31 5,293,096 7,476,355 合计 原值 2003.12.31 263,454,260 本期增加 0 (1.1—1.16) 本期置出* 263,454,260 本期置入 447,986,822 本期增加 74,754,482 (1.17—12.31) 其中:在建工程 23,117,284 转入 本期减少 22,228,738 2004.12.31 500,512,566 累计折旧 2003.12.31 131,435,504 本期增加 302,826 (1.1—1.16) 本期置出 131,738,330 本期置入 44,483,109 本期增加(1.17 20,655,586 —12.31) 本期减少 97,965 2004.12.31 65,040,730 净值 2003.12.31 132,018,756 2004.12.31 435,471,836 *本公司置入的五号热源厂和国华扩建工程因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按照暂估价值 转入固定资产,暂估原值共计433,242,648元,待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做相应的调整 。 本公司固定资产中不存在抵押或担保等情况。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项目 2003.12.31 本期置出 本期置入 本期增加 本期转回 2004.12.31 机器设备 419,520 419,520 0 0 0 0 8、在建工程 工程 2003. 本期 本期 本期 本期 工程名称 预算 12.31 置出 置入 增加 转固 2331 五号热源厂 0 0 23,309,284 0 23,117,284 万元 五号热源 29,929 厂二期 万元 0 0 0 995,611 0 32,260 合计 0 0 23,309,284 995,611 23,117,284 万元 其他 资金 完工 工程名称 2004.12.31 减少 来源 程度 五号热源厂 192,000 0 自筹 五号热源 募股资 厂二期 0 995,611 金、自筹 合计 192,000 995,611 在建工程中不包括资本化利息;期末在建工程无减值情况,未计提减值准备。 9、无形资产 本期 本期 本期 项目 2003.12.31 置出 置入 增加 土地使 用权 13,476,264 13,476,264 35,902,453 0 房屋使 用权 983,719 983,719 0 0 技术使 用费 404,245 404,245 0 0 土地转 让费 45,000 45,000 0 0 软件 0 0 51,984 0 合 计 14,909,228 14,909,228 35,954,437 0 本期 剩余摊 项目 2004.12.31 摊销 销月数 土地使 用权 795,740 35,106,713 160-578.5 房屋使 用权 0 0 技术使 用费 0 0 土地转 让费 0 0 软件 7,755 44,229 51-52 合 计 803,495 35,150,942 期末无形资产无减值情况,未计提减值准备。 10、长期待摊费用 原始 2003.本期 本期 本期 本期 累计 项目 发生额 12.31置出 置入 增加 摊销 摊销 装修工程 1,825,134 0 0 1,392,972 35,391 239,815 636,586 剩余摊 项目 2004.12.31 销年限 装修工程 1,188,548 3-7 11、短期借款 借款类别 2004.12.31 2003.12.31 年利率 抵押借款 0 3,500,000 担保借款 210,000,000 404,000,000 5.31%、5.85% 信用借款 20,000,000 0 5.85% 合 计 230,000,000 407,500,000 本公司期末无逾期借款。 截止2004年12月31日,本公司担保借款情况如下: 担保单位 担保金额 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 20,000,000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90,000,000 合计 210,000,000 12、应付票据 项 目 2004.12.31 2003.12.31 银行承兑汇票 0 4,600,000 13、应付账款及预收账款 项 目 2004.12.31 2003.12.31 应付账款 11,554,447 21,078,290 预收账款 0 13,871,981 3年以上未支付的应付款项为782,273元,主要是尚未支付的工程尾款。 期末应付账款中不包含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应付款。 14、应付股利 项 目 2004.12.31 2003.12.31 香港长益投资有限公司 2,923,497 0 期末余额为子公司国华能源尚未支付的股利。 15、应交税金 税 种 适用税率 2004.12.31 2003.12.31 增值税 13%、17% 3,570,169 405,693 营业税 5% 12,500 1,673 所得税 15%、33% 231,979* 209,679 城建税 7% 227,110 25,763 合 计 4,041,758 642,808 *为国华能源2004年尚未交纳的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自2001年至2003年连续三年亏损,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 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本 期盈利可以弥补以前年度的累计亏损,故本公司本期不需要交纳所得税。 16、其他应交款 项目 2004.12.31 性质 计缴标准 按增值税和营业税 教育费附加 97,333 税费 应纳税额的3% 按增值税和营业税 防洪工程维护费 32,444 税费 应纳税额的1% 合 计 129,777 17、其他应付款 (1)期末其他应付款余额为8,461,034元,其中包含持本公司5%及5%以上表决权股 份的股东单位的应付款5,924,021元。 (2)期末大额其他应付款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欠款金额 账龄 性质或内容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293,158 3年以上 投资结余款等 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 2,630,863 1年以内、1-2年 租赁费等 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 1,250,000 1年以内、1-2年 管理费 年终奖 400,000 1年以内 预提年终奖 天津泰达热电公司 288,413 1年以内 代垫工程款等 风险抵押金 198,140 1年以内 职工风险金 合 计 8,060,574 (3)三年以上大额其他应付款: 单位名称 2004.12.31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293,158 *为国华能源设立时中方投资额超出应出资额的部分,目前由实际控制人泰达控股 享有。 18、预提费用 费用类别 2004.12.31 2003.12.31 水电费 2,311,208 46,089 燃气费 504,721 243,423 借款利息 227,831 1,300,000 其他 125,150 298,900 合 计 3,168,910 1,888,412 期末预提费用结存的主要原因系尚未结算所致。 19、应付工程款 项目 2004.12.31 2003.12.31 性质或内容 应付五号热源厂、 天津泰达热电公司 68,423,669 0 国华二期工程款 20、长期应付款 项目 性质或内容 期限 初始金额 应计利息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 拆借款项 5年 206,561,688 4,877,934 有限公司* 项目 已还本息 2004.12.31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 210,134,028 1,305,594 有限公司* 系资产置换时置入的负债,按照年利率5.76%计算支付利息。 21、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名称 少数股权比例 2004.12.31 香港长益投资有限公司 25% 24,328,226 22、股本 (1)本公司股份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股本结构如下(单位:股): 项目 2003.12.31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113,293,339 其中:国家拥有股份 113,293,339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0 外资法人持有股份 0 其他 0 2、募集法人股 31,604,300 3、内部职工股 0 4、优先股或其他 0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144,897,639 二、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77,249,900 2、境内上市外资股 0 3、境外上市外资股 0 4、其他 0 已流通股份合计 77,249,900 三、股份总额 222,147,539 本期变动增减(+,-) 项目 发行新股 配股 送股 转股 小计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0 0 0 0 0 其中:国家拥有股份 0 0 0 0 0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0 0 0 0 0 外资法人持有股份 0 0 0 0 0 其他 0 0 0 0 0 2、募集法人股 0 0 0 0 0 3、内部职工股 0 0 0 0 0 4、优先股或其他 0 0 0 0 0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0 0 0 0 0 二、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0 0 0 0 0 2、境内上市外资股 0 0 0 0 0 3、境外上市外资股 0 0 0 0 0 4、其他 0 0 0 0 0 已流通股份合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三、股份总额 项目 2004.12.31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113,293,339 其中:国家拥有股份 113,293,339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外资法人持有股份 其他 2、募集法人股 31,604,300 3、内部职工股 4、优先股或其他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144,897,639 二、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77,249,900 2、境内上市外资股 3、境外上市外资股 4、其他 已流通股份合计 77,249,900 三、股份总额 222,147,539 2)本公司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持股数量及其变动情况如下(单位:股): 股东名称或股份类别 股份性质 2004.12.31 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原天津津 国家股 113,293,339 联投资有限公司) 沈阳铁路局经济发展总公司 募集法人股 1,820,000 深圳市兆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募集法人股 1,638,000 天津市经济建设投资公司 募集法人股 1,092,000 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直属 募集法人股 1,092,000 支行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募集法人股 1,092,000 中国工商银行贵阳信托投资公司 募集法人股 910,000 华夏证券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募集法人股 910,000 江苏证券公司 募集法人股 910,000 天津市药材集团公司 募集法人股 910,000 其他法人股 募集法人股 21,230,300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股 77,249,900 合 计 222,147,539 股东名称或股份类别 2003.12.31 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原天津津 113,293,339 联投资有限公司) 沈阳铁路局经济发展总公司 1,820,000 深圳市兆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638,000 天津市经济建设投资公司 1,092,000 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直属 1,092,000 支行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1,092,000 中国工商银行贵阳信托投资公司 910,000 华夏证券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910,000 江苏证券公司 910,000 天津市药材集团公司 910,000 其他法人股 21,230,300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77,249,900 合 计 222,147,539 23、资本公积 项 目 2003.12.31 本期增加 股本溢价 125,448,998 - 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40,893 - 股权投资准备*1 583,522 587,419 拨款转入 397,526 - 关联交易差价*2 - 22,152,518 其他资本公积 8,140,610 - 合 计 134,611,549 22,739,937 项 目 本期减少 2004.12.31 股本溢价 - 125,448,998 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 40,893 股权投资准备*1 - 1,170,941 拨款转入 - 397,526 关联交易差价*2 - 22,152,518 其他资本公积 - 8,140,610 合 计 - 157,351,486 *1、本期股权投资准备增加的原因是泰达控股为子公司国华能源承担借款利息导致 国华能源资本公积增加。 *2本期关联交易差价增加的原因是本公司置换资产在审计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期间 发生的净资产变动值,按照2003年8月4日资产置换双方签订的协议约定审计基准日至资 产交割日期间,用于置换的资产所发生的亏损、盈利或资产变动,不影响资产置换价格 ,故将该期间净资产的变动值计入资本公积。 24、盈余公积 项 目 2003.12.31 本期增加 法定盈余公积金 17,646,759 - 公益金 5,144,149 - 储备基金* - 61,220 企业发展基金* - 61,221 合 计 22,790,908 122,441 项 目 2004.12.31 本期减少 法定盈余公积金 - 17,646,759 公益金 - 5,144,149 储备基金* - 61,220 企业发展基金* - 61,221 合 计 - 22,913,349 *为子公司国华能源提取的盈余公积,参见注释五、28。 25、未分配利润 项 目 2004.12.31 2003.12.31 期初未分配利润 -109,232,642 -85,471,692 加:本期净利润 14,017,361 -23,760,293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0 438 提取法定公益金 0 219 提取储备基金金 61,221 0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61,221 0 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30,610 0 分配股利 0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0 0 期末未分配利润 -95,368,333 -109,232,642 *子公司国华能源为中外合资企业,按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提取10%的储备基金、1 0%的企业发展基金和5%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26、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 2004年度 2003年度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229,487,658 183,287,327 151,445,022 117,954,083 (1)本公司前五名客户产品销售的收入总额为225,633,481元,占本期主营业务收 入的比例为98.32%。 (2)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包括:燃煤蒸汽176,328,267元、燃气蒸汽20,893,76 4元、电28,411,450元。 (3)本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包括:燃煤蒸汽131,944,051元、燃气蒸汽12,116,54 5元、电37,056,748元。 27、财务费用 项 目 2004年度 2003年度 利息支出 11,989,172 22,587,418 减:利息收入 341,275 1,193,510 汇兑损失 0 1,156 金融机构手续费 4,417 0 其他 0 162,537 合 计 11,652,314 21,557,601 28、营业外收入 项 目 2004年度 2003年度 技术转让费收入 0 460,841 商标使用费 0 280,000 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 0 41,400 其他 0 174,118 合 计 0 956,359 29、营业外支出 项 目 2004年度 2003年度 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7,885 206,159 其他 0 72,777 合 计 7,885 278,936 30、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2004年度 收到往来款 3,111,172 环保专项款 150,300 押金、还款等 150,000 其他 1,706,414 合 计 5,117,886 31、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2004年度 预付煤款 13,520,000 代垫款 3,850,000 职工借款 1,060,000 支付大修费 190,600 支付购配件款 179,620 其他 2,177,003 合 计 20,977,223 32、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2004年度 资产置换差价 35,134,028 33、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项 目 2004年度 购买子公司支付的现金 70,211,467 购买参股公司支付的现金 10,000,000 合 计 80,211,467 购买子公司的基本情况详见注释八: 购买价格 73,715,800.00 购买价格中以现金支付的部分 73,715,800.00 购买子公司所取得的现金 3,504,333.00 资产负债状况: 2004.12.31 非现金资产: 应收款项 29,666,575.00 存货 4,802,991.00 固定资产原价 112,044,604.00 减:累计折旧 37,717,246.00 无形资产 1,320,288.00 其他资产 1,188,548.00 负债: 短期借款 15,000,000.00 应付账款 9,514,730.00 应交税金 456,265.00 其他应付款 8,345,953.00 其他负债 539,528.00 3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2004年度 资产置换置出现金 11,756,595 其他 313,622 合 计 12,070,217 六、母公司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2004.12.31 项 目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3个月以内 9,416,510 100% 0 3个月-1年 0 0 0 1-2年 0 0 0 2-3年 0 0 0 3年以上 0 0 0 合 计 9,416,510 100% 0 2003.12.31 项 目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3个月以内 0 0 0 3个月-1年 67,654,683 23% 6,765,468 1-2年 40,066,833 14% 4,006,683 2-3年 49,321,405 17% 4,932,141 3年以上 134,584,618 46% 13,458,462 合 计 291,627,539 100% 29,162,754 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参见注释二、9。 (2)期末应收账款中不含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欠款 。 (3)期末欠款金额前五位的应收账款合计数为9,416,510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1 00%。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 2004.12.31 项 目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3个月以内 1,023,500 61% 0 3个月-1年 653,330 39% 0 1-2年 0 0 0 2-3年 0 0 0 3年以上 0 0 0 合 计 1,676,830 100% 0 2003.12.31 项 目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3个月以内 0 0 0 3个月-1年 14,376,640 14% 1,437,664 1-2年 21,752,646 22% 2,175,265 2-3年 29,240,265 29% 2,924,027 3年以上 35,186,644 35% 3,518,664 合 计 100,556,195 100% 10,055,620 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参见注释二、9。 (2)期末其他应收款中不包含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 欠款。 (3)期末欠款金额前五位的其他应收款合计数为1,357,083元,占其他应收款总额 的80.9%。 3、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列示如下: 项目 2003.12.31 本期置出 本期增加 股票投资 1,370,000 1,370,000 0 其他股权投资 32,874,756 32,874,756 72,984,678 股权投资差额 0 0 4,766,233 合计 34,244,756 34,244,756 77,750,911 投资减值准备 0 0 0 股权投资净额 34,244,756 34,244,756 77,750,911 项目 本期减少 2004.12.31 股票投资 0 0 其他股权投资 0 72,984,678 股权投资差额 456,763 4,309,470 合计 456,763 77,294,148 投资减值准备 0 0 股权投资净额 456,763 77,294,148 (2) 股票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 2003.12.31 本期置出 天津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360,000 360,000 天津轮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80,000 80,000 天津劝业场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30,000 天津万华股份有限公司 900,000 900,000 合计 1,370,000 1,370,000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本期增减 2004.12.31 天津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0 0 天津轮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0 0 天津劝业场股份有限公司 0 0 天津万华股份有限公司 0 0 合计 0 0 (3)其他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 投资 投资 投资金额 名称 期限 比例 初始投资额 本期置出 天津灯塔油 1992 漆新技术公 司 2002— 100% 550,000 1,970,016 1996 天津油漆厂 武清分厂 2000— 60% 1,250,606 5,162,655 天津开发区 1990 莱特赫斯涂 料联合公司 2005— 35% 1,260,000 1,130,688 天津灯塔摩 1997 力达建筑涂 料有限公司 2012— 84% 2,520,000 3,057,150 新疆灯塔屯 1998 河涂料有限 公司 2007— 55% 1,650,000 3,243,585 北京华凌涂 料股份有限 1994 公司 年起 2% 250,000 250,000 天津灯塔印 1995 铁制罐有限 公司 2010— 40% 2,180,000 4,246,774 天津证券培 1999 训研究中心 年起 2% 30,000 30,000 被投资单位 名称 本期增(减) 期末余额 天津灯塔油 漆新技术公 司 0 0 天津油漆厂 武清分厂 0 0 天津开发区 莱特赫斯涂 料联合公司 0 0 天津灯塔摩 力达建筑涂 料有限公司 0 0 新疆灯塔屯 河涂料有限 公司 0 0 北京华凌涂 料股份有限 公司 0 0 天津灯塔印 铁制罐有限 公司 0 0 天津证券培 训研究中心 0 0 被投资单位 投资 投资 投资金额 名称 期限 比例 初始投资额 本期置出 内蒙灯塔涂 料有限责任 2000 公司 年起 18% 360,000 360,000 武邑灯塔防 腐涂料有限 2000 公司 年起 50% 1,500,000 2,138,731 渤海证券有 2001 限责任公司 年起 0.42% 10,000,000 10,000,000 天津灯塔永 2001 富建筑涂料 有限公司 2026— 87% 1,280,000 1,285,157 天津灯塔颜 2000 料有限责任 —— 公司 2005 70% 350,000 0 国华能源发 展(天津)有 2004 限公司* 年起 75% 0 0 合计 23,180,606 32,874,756 被投资单位 名称 本期增(减) 期末余额 内蒙灯塔涂 料有限责任 公司 0 0 武邑灯塔防 腐涂料有限 公司 0 0 渤海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0 0 天津灯塔永 富建筑涂料 有限公司 0 0 天津灯塔颜 料有限责任 公司 0 0 国华能源发 展(天津)有 限公司* 72,984,678 72,984,678 合计 72,984,678 72,984,678 *其中初始投资金额为68,949,567元,股权投资准备587,419元,本期损益调整3,4 47,692元。 (4)股权投资差额 形成 摊销期限 本期摊 摊余价值 被投资单位名称 初始金额 原因 销额 国华能源发展 (天津)有限公司 4,766,233 购买 10年 456,763 4,309,470 4、主营业务收入、成本 2004年度 2003年度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167,240,114 130,031,733 141,878,718 110,820,206 (1)本公司本期前五名客户产品销售收入总额为人民币163,385,937元,占本期主 营业务收入总额的97.7%。 (2)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包括:燃煤蒸汽121,360,112元、燃气蒸汽20,893,76 4元、电21,132,060元。 (3)本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包括:燃煤蒸汽88,097,445元、燃气蒸汽12,116,545 元、电26,779,486元。 七、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关联方关系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明细如下: 与本公司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主要业务 关系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天津 投资 实际控制人 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 天津 油漆产销 控股股东 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 天津 热电产销 控股子公司 公司 法定 企业名称 经济性质 代表人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国有 刘惠文 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 张继光 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 有限责任 卢兴泉 公司 2、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关联方名称 2003.12.31 本期增加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6,000,000,000 0 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 169,744,028 0 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 92,000,000 0 公司 关联方名称 本期减少 2004.12.31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0 6,000,000,000 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 0 169,744,028 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 0 92,000,000 公司 3、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及其变化 2003.12.31 本期增加 关联方名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天津泰达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 113,293,339 51% 0 0 天津灯塔涂料 有限公司 113,293,339 51% 0 0 国华能源发展 (天津)有限 公司 0 0 69,000,000 75% 本期减少 2004.12.31 关联方名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天津泰达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 0 0 113,293,339 51% 天津灯塔涂料 有限公司 0 0 113,293,339 51% 国华能源发展 (天津)有限 公司 0 0 69,000,000 75% 4、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注册 企业名称 地址 主要业务 能源等类资产建 天津泰达热电公司 天津 设管理 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 天津 管网运营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 房地产开发 天津市涂料包装器材厂 天津 桶、罐制造销售 天津灯塔油漆销售有限公司 天津 油漆销售 天津灯塔印铁制罐有限公司 天津 桶、罐制造销售 天津灯塔颜料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 颜料制造 天津灯塔永富建筑涂料有限 公司 天津 油漆制造、销售 与本公司 企业名称 关系 经济性质 天津泰达热电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国有企业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 中外合资 的法人 股份有限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公司 天津市涂料包装器材厂 原同一母公司 国有 原受同一母公司 天津灯塔油漆销售有限公司 国有 控制 天津灯塔印铁制罐有限公司 原参股公司 中港合资 天津灯塔颜料有限责任公司 原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 天津灯塔永富建筑涂料有限 公司 原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 法定 企业名称 代表人 天津泰达热电公司 卢兴泉 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 卢兴泉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唐建宇 天津市涂料包装器材厂 刘宪章 天津灯塔油漆销售有限公司 王志刚 天津灯塔印铁制罐有限公司 曲 正 天津灯塔颜料有限责任公司 周三元 天津灯塔永富建筑涂料有限 公司 熊必琪 (二)、关联交易 1、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价格采用市场价格进行确定。 2、销售商品 2004年度 2003年度 关联方名称 金额 比例 金额 天津灯塔油漆销售有限公司 1,457,510 0.64% 43,752,494 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 197,222,031 85.94% 0 合 计 198,679,541 86.58% 43,752,494 *根据本公司、国华能源分别与津联热电签订的蒸汽购销协议:本公司和国华能源 将生产的热力产品销售给津联热电,销售价格为114.2元/吨(不含税),折合129元/吨 (含税),津联热电销售给最终用户的蒸汽价格受天津开发区政府的控制,销售价格执 行天津开发区能源公告价格,蒸汽价格为99元/吨(含税);根据《关于给予泰达津联 水、电、热电企业财政补贴的函》(津开财[2003]17号),天津开发区财政对津联热电销 售的蒸汽每吨补贴50元(含税)。 3、采购物资 2004年度 2003年度 关联方名称 金额 比例 金额 天津市涂料包装器材厂 0 0 16,113,461 天津泰达津联热电公司* 60,725,722 44.44% 0 合 计 60,725,722 44.44% 16,113,461 *本公司采购所需原材料等,大部分延续津联热电之前所签订的合同;由于合同的 延续性及本公司税务变更登记需要时间,本期本公司物资部分由津联热电代为采购,定 价依据为津联热电采购价。 4、关联方资金往来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关联方 本期置入 本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 天津泰达津联热 0 14,225,243 0 电有限公司*1 天津泰达投资控 0 0 0 股有限公司 天津灯塔涂料有 0 1,140,322 0 限公司*2 合 计 15,365,565 0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关联方 本期置入 本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 天津泰达津联热 0 2,784,500 1,250,000 电有限公司*1 天津泰达投资控 206,561,688 -205,256,094 1,305,594 股有限公司 天津灯塔涂料有 0 0 0 限公司*2 合 计 206,561,688 -202,471,594 2,555,594 *1、2004年8月12日,津联热电以银行存款归还国华能源拆借款项,金额14,225,2 43元,其余款项于2004年年底前陆续偿付完毕。 *2、系本公司资产置换过程中,银行借款置出日与资产置换生效日存在时间差,导 致本公司为灯塔有限代垫贷款利息1,140,322元,灯塔有限已于2004年8月12日将上述实 际应由其支付的利息全部归还本公司。 5、资产租入 (1)根据2003年3月10日本公司与津联热电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津联热电将 其所拥有的二号热源厂、三号热源厂出租给本公司经营,租赁期为2003年4月1日至200 6年12月31日,年租赁费660万元,租赁合同已经本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通过后自2004年1月16日生效;2004年1月22日,本公司与津联热电签订补充协议,津联 热电向本公司提供150人从事二号热源厂、三号热源厂的生产经营工作,以上员工的年 人均劳务费为43,000元由本公司承担;该合同自签定日开始执行。 (2)根据2004年1月16日本公司与天津泰达热电公司签订的《劳动雇佣合同》,天 津泰达热电公司向本公司提供不超过120名员工从事五号热源厂的生产经营工作,以上 员工的年人均劳务费为43,200元由本公司承担,同时本公司每年向天津泰达热电公司支 付36万元的管理费;该合同自签订日开始执行。2004年11月,本公司与五号热源厂的现 有115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将115名员工聘为本公司的正式员工;同时,本公司与天津 泰达热电公司签定了《终止劳动雇佣合同协议书》,双方同意自2004年11月1日起原签定 的《劳动雇佣合同》终止,本公司不再向天津泰达热电公司支付雇佣人员的劳务费和管 理费。 6、购入股权 (1)详见注释八。 (2)2004年8月17日,国华能源与津滨发展签定了《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约定: 津滨发展将其持有的天津滨海新兴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产业)1000万 股股权(占滨海产业的10%股权)转让给国华能源;转让价格参考经天津中企华有限责 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滨海产业2004年6月30日的净资产值,确定为人民币1000万元。 该股权转让已经滨海产业2004年8月16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7、接受担保 截止2004年12月31日,关联公司为本公司借款提供的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单位 借款金额 借款期限 年利率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5,000,000 2004.9.24—2005.9.23 5.841%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75,000,000 2004.6.28—2005.6.27 5.31% 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 10,000,000 2004.5.19—2005.5.8 5.31% 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 10,000,000 2004.5.19-2005.4.20 5.31% 合计 210,000,000 8、提供担保 截止200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为关联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9、资产置换 详见注释八。 (三)、关联方往来余额 往来科目及关联方名称 2004.12.31 2003.12.31 应收股利 其中: 天津市涂料包装器材厂 0 3,248,726 应收账款 其中: 天津灯塔油漆销售有限公司 0 70,055,401 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 37,941,828 0 应付账款 其中: 天津市涂料包装器材厂助剂分厂 0 2,898,717 天津灯塔永富建筑涂料有限公司 0 1,556,641 天津灯塔印铁制罐有限公司 0 845,409 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 1,714,254 0 其他应收款 其中: 天津市涂料包装器材厂及所属造漆厂 0 34,492,163 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 0 5,711,631 天津灯塔印铁制罐有限公司 0 872,085 天津灯塔油漆销售有限公司 0 1,727,809 天津灯塔颜料有限责任公司 0 1,721,496 天津市涂料包装器材厂助剂分厂 0 3,638,629 其他应付款 其中: 天津灯塔永富建筑涂料有限公司 0 500,000 天津泰达热电公司 288,413 0 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 1,250,000 0 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 2,630,863 0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293,158 0 预付账款 其中: 天津市涂料包装器材厂及所属造漆厂 0 11,307,074 天津灯塔印铁制罐有限公司 0 100,000 长期应付款 其中: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305,594 0 应付工程款 其中: 天津泰达热电公司* 68,423,669 0 *系置入的应付五号热源厂、国华扩建工程的工程款。 八、资产置换 2003年8月4日,本公司与控股股东灯塔有限签订了《资产置换协议》,规定资产置 换的定价方式为:以置出资产和置入资产在审计基准日(2002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 作价依据,差额部分以现金补足,在审计基准日至资产置换基准日期间,双方的经营损 益仍属各自公司所有,对置换的资产在该期间所发生的净资产的变化,双方承诺对此不 再做任何补偿;上述资产置换协议已于2003年12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 字[2003]53号文件批准,并于2004年1月16日经本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通过生效。 2003年8月4日,本公司与津滨发展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部分前次配股募集 资金7,372万元收购津滨发展所持有的国华能源75%的股权。本次购入股权的价格,是以 审计基准日(2002年12月31日)的审计后净资产为依据;上述《股权转让协议》已分别 于2003年8月2日和2004年1月16日经津滨发展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公司200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根据2004年6月30日北京尚公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出 具的重大置换、购买资产实施结果的法律意见书》的确认意见,本公司本次资产重组行 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和《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除本公司置出资产中所涉及的渤海证券的股权和有关注册商标过户登记等手续 正在办理之中外,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所涉及的资产交付、相关过户登记手续以 及本公司购买股权中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的手续已实施完毕。 九、或有事项 1、对外担保事项: 2003年8月20日,本公司为天津南开戈德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的10 ,000万元借款提供了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从2003年8月20日至2004年8月18日。根据中 国银行天津市分行2004年6月24日出具的书面说明:由于中国银行正在进行股份制改造 ,已经将此笔贷款划转人民银行;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同意在人民银行将上述贷款交于 新的债权人后将尽速协调各方完成变更保证人的手续;同时泰达控股和灯塔有限已分别 在6月25日和6月26日出具《承诺函》,同意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若债权人依法向 本公司追索相关的担保责任,泰达控股和灯塔有限同意在本公司应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 内承担保证责任。 2、未决诉讼事项: (1)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办事处(以下简称“信达天津办事处”)担保 合同纠纷案。 本公司于1993年10月为天津农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药公司”)向建行天 津市河东支行(以下简称“河东建行”)的8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一般保证责任。后 河东建行将上述借款合同债权转移给了信达天津办事处。借款到期后,农药公司未按规 定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信达天津办事处遂于2001年11月6日以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将 农药公司和本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至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 法院于2003年1月21日下达了(2001)一中经初字第4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农药公 司偿付信达天津办事处借款本金人民币800万元、截至2001年9月20日的利息人民币10, 722,369元及自2001年9月21日起至2003年1月16日判决生效日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 应计利息,判决本公司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本公司不服上述判决,已于2004年6月24日 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此后,本公司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诉讼法》第157条、第158条的规定,于2005年3月17日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 申请,目前此案仍在再审程序中。 (2)与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担保纠纷案。 本公司于1993年4月23日为天津市硫酸厂(以下简称:硫酸厂)向中国银行天津市 分行(以下简称:中行)借款63万美元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因硫酸厂到期未履行还 本付息的义务,中行遂以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将硫酸厂和本公司起诉至天津市第二中级人 民法院。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3月17日下达了(2003)二中民二初字第4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硫酸厂偿还原告中行借款本金63万美元及相应利息,判决本公 司对上述债务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本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已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 上诉,该案件已于2004年12月13日正式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判决。 2003年9月,针对上述诉讼事项,由天津市政府有关领导主持召开了关于解决上述 诉讼问题的协调会并形成了津政纪[2003]45号《关于解决“灯塔油漆”涉及若干诉讼案 件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该会议纪要议定事项如下:①在信达天津办事处诉农药公司 本金800万元人民币借款、农行市分行诉农药公司本金300万元借款(注:根据天津市第 一中级人民法院(2003)一中民二初字第145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司对农药公司借 款本金300万元及利息免除担保责任)和中行市分行诉硫酸厂本金63万美元借款三起合 同纠纷案中,本公司因向上述借款单位提供担保,被列为共同被告。②考虑到本公司上 述三项借款担保形成的历史情况,为依法保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在上述案件 经过司法程序审理过程中,如果司法判决本公司不能免除担保责任,其损失由泰达控股 和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渤海化工)共同承担。 2004年8月12日,泰达控股和渤海化工出具《承诺函》,确认如果法院最终判决本 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泰达控股和渤海化工同意在法院判决本公司应承担的责任范围内共 同承担全部偿付责任;如果本公司已先行偿还上述债务,泰达控股和渤海化工保证无条 件将本公司已偿还部分及时支付给本公司。 根据天津市政府津政纪[2003]45号《关于解决“灯塔油漆”涉及若干诉讼案件有关 问题的会议纪要》、泰达控股和渤海化工出具的《承诺函》以及北京尚公律师事务所出 具的法律意见书,本公司因上述诉讼可能承担的或有负债最终将由泰达控股和渤海化工 承担。 十、承诺事项 约定租赁合同支出:详见注释七、5、资产租入。 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无。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2004年5月17日,本公司第四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建设五号热源厂 二期工程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已经本公司2004年6月18日召开的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2004年10月11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计划局下发了津开计项批(2004)7 9号《关于五号热源厂二期工程立项的批复》,同意五号热源厂二期工程立项。五号热 源厂二期工程的预算总额为29929万元,截止2004年12月31日,实际支出99.56万元。 补充资料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九号―净资产收益率和 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要求,本公司2004年度全面摊薄和加权平均计算的净资产收 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 净资产收益率 报告期利润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14.68% 15.62% 营业利润 5.39% 5.73% 净利润 4.57% 4.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4.56% 4.85%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0.20 0.20 营业利润 0.07 0.07 净利润 0.06 0.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0.06 0.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共计-21,409.73元,其中主要包括营业外支出7,885元,坏 账准备转回-26,502.16元,非经营性项目对所得税的影响-2,792.57元。 十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 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在《证券时报》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