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二届十一次董事会于2002年10月25日在贵州省贵阳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7名(董事吴德华、朱亨林因事请假分别委托董事史汉兴、傅荣德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全体监事、经理层成员与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董事长陈清洁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现予公告:
    一、 审议通过本公司《200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部门职责调整的议案》;
    三、 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的议案》。
    此次新建基本管理制度9个,其中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制度2个,即:《公司治理暂行规定》(见附件一)、《控股股东行为规范》(见附件二)。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十月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