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将于2007年8月1日(周三)召开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现场会议时间:2007年8月1日下午14:30
    现场会议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1号天财软件大厦A区4楼403会议室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7年8月1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基本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收购资产相关事宜的议案》;
    以上1-2项议案具体内容已刊登于2007年5月28日及2007年7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3-6项议案具体内容已刊登于2007年7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07年7月2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
    4.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委托授权人证券帐户;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7年7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1号天财软件大厦一层。五、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本次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7年8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操作流程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836 投票简称:鑫茂科技投票
    (2)表决议案: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申购价格”项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3)表决意见:
    1)、在“申购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3、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方式中只能选择一种行使表决权。
    对于重复投票,以现场表决为准。
    (2)通过交易系统对议案投票时,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
    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六、其他:
    联系部门:鑫茂科技证券部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韩伟 证券事务代表 王伟
    联系电话:022-83710888、23080166
    联系传真:022-83710199会期半天,参会者食宿、交通自理。附:授权委托书格式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委托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