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 按产品或劳务 关联人 预计总金额 占同类交 去年的总金额
类别 等进一步划分 易的比例
销售产品 销售钢丝绳 法尔胜集团进出口 45000万元 25% 377,731,485.39
或商品 有限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法尔胜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唐菊芬女士,公司成立于1996年12月24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一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或技术除外),承办“三来一补”业务,经营钢材进口业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法尔胜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22.47%股权(2006年末)。法尔胜集团进出口公司系法尔胜集团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系同一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
    法尔胜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2006年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920,217,557.47元,主营业务利润39,607,098.94元,净利润6,761,645.13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为142,332,291.08元,财务状况良好。2006年末应付本公司货款2934.92万元,占全年交易总额的7.77%,且过去交易历史也表明该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因此本公司不怀疑其存在履约风险问题。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的钢丝绳出口主要通过法尔胜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进行。本公司将法尔胜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视作公司客户,按照市场原则来确定最终的产品销售价格。具体方式是:本公司在接到每一个来自法尔胜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的询价单时,公司将根据询价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期、包装、运输和付款方式等具体情况,结合本公司的成本、盈利预期、市场竞争状况等进行报价,双方达成一致后进行交易。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钢丝绳产品在海外市场由巨大的市场需求,而本公司产品在海外有很好的竞争力和知名度。大力开发海外市场,不但能使本公司充分发挥生产能力,巩固公司在行业出口方面的地位,而且同时能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法尔胜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是国内较早成立的金属制品出口企业,有着丰富的海外市场开拓力量和成功经验,以及丰富的客户资源,这正是本公司所不具备的。通过此项关联交易,本公司能充分利用对方的优势,实现本公司的经营目标。由于本公司与法尔胜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之间的价格制定按照市场原则来进行,因此此项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并无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虽然在双方签署的协议中本公司也可随时中止合同,也可通过第三方出口产品,但由于该项关联交易额占本公司金属制品主营收入的19.28%(2006年末数据),因此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比较重要的影响,导致本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对法尔胜进出口有限公司的依赖。由于本公司与法尔胜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受同一股东控制,因此本公司认为一方面可以通过内部协调的方式,另一方面本公司拟寻找或建立另外的外销力量以期减少对其的依赖。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本公司第五届第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与会董事中,董事周建松先生、董事周江益先生、董事刘印先生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其余8名董事一致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事前同意)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该项交易关联对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而言都是必要的,交易双方依据市场原则制定交易价格,对交易双方而言是公允的,没有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
    3.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外贸产品收购和原材料供应协议》
    该协议由法尔胜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和江苏法尔胜股份公司于2007年7月18日签署,协议规定本公司向法尔胜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销售产品以供出口的事项。双方确定按照交易发生时国际和国内的市场价格作为结算价格。本协议有效期为10年,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结束。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也可通过其他方式进行产品出口。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外贸产品收购和原材料供应协议》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