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7年7月17日以传真方式通知,本次会议于2007年7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亲自行使表决权的董事有刘长宽、许洪、周会平、孙祥保、李惠杰、王占英、徐术通、陈焱、康彦民、毛文碧、张颖毅、王拴红、赵振共计13名,本公司应表决董事13名,实际行使表决权董事1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刘长宽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07年中期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更换一名董事的议案。
    经审核,决定将符合条件并由股东推荐的董事候选人聂新泉先生(简历附后)作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周会平女士因工作原因辞职),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27日
    附件1
    董事候选人聂新泉先生简历
    姓名:聂新泉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66年10月 籍贯:河南
    学历:硕士研究生 职称:经济师
    1984.9—1988.7在河南大学数学系学习,获学士学位;
    1988.8—1991.7在中国人民大学学习,获硕士学位;
    1991.7—1994.5在交通部人事劳动司工作;
    1994.5—1995.5在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工作;
    1995.5—1998.9在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和华联公路工程材料公司工作,任华联公司副总经理;
    1998.9—2005.2在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和华联公路工程材料公司工作,任华联公司董事、总经理,任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股权一部经理。
    聂新泉先生现不持有华北高速股票,现任股东单位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股权一部经理,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2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在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更换一名董事的议案后,认为由股东推荐的董事候选人聂新泉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对董事任职要求的规定,同意其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独立董事:赵振、张颖毅、王拴红、毛文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