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1997年5月5日上午9:30 时在深圳开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俱乐部三楼会厅召开了第五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8 人,代表股份2059014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54%, 大会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 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199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199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1996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报告》;
    4、审议通过了《1996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预案》;
    公司1996 年实现净利润 275371218. 12 元, 按规定计提 10% 法定盈公积金 27537121.81元,计提7.86% 任意盈余公积金 21643656. 80 元, 计提 5% 公益金 13768560.91元,计提77.14%分红基金212421878.60元,计提 5%公益金派送现金2 .00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6股(含税),此方案报请有关主管机关审批同意后 实施,除权登记日另行公告。
    5、审议通过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以106210939 元资本公积金转增 106210939 股, 按 1996 年末实有股本 265527348股为基数计算即每10股转增4股,此方案须报请有关主管机关审批同意后 实施,除权登记日另行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建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任届期满连任选举的议案》;
    原公司董事王之、谭文(左金右志)、董泽溥、王志荣、伍荣生任期已满三年, 经原派单位委派股东大会投票表决选举,上述六人分别继续代表原派单位留任深圳 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
    8、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任届期满连任及更换选举的议案》。
    原公司监事宋建华、邹志钰、李德芳、姚元胜任期已满三年,宋建华本人提请 辞去监事职务,经股东大会投票表决选举邹志钰、李德芳、姚元胜、朱德华任深圳 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
    朱德华,男,34岁,大学毕业,任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MT部门经理。
    本次股东大会及决议业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真实、有效、合法。
    特此公告
    
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