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落。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奥尔特纸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尔特公司”)、宁波广博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宁波广博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博塑胶”)的融资能力,支持3家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本公司决定为以上3家公司2007年度内申请贷款或贴现提供保证担保,金额共计1亿元人民币和500万美元。
    以上3家公司将适时向各银行在前述贷款计划金额范围内申请贷款,具体贷款金额不超过前述计划金额。公司拟为以上3家公司在上述金额内向银行申请的贷款或贴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条款以与各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该事项已由公司二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宁波奥尔特纸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13日,系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50万美元,公司占出资比例为75%。该公司主要从事外销办公纸品的制造、加工,主要产品为外销相册等文具产品。截止2006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3157.38万元,净资产为5120万元;2006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6826.93万元,主营业务利润3576.47万元,净利润2227.72万元。
    2、宁波广博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21日,系中外合资(港资)企业,注册资本100万美元,公司占出资比例为75%。该公司主要从事外销办公纸品的制造、加工,主要产品为外销相册等文具产品。截止2006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2954.73万元,净资产为9500.41万元;2006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796.84万元,主营业务利润1359.79万元,净利润802.63万元。
    3、宁波广博进出口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6月28日,注册资本300万元,公司占出资比例为100%。该公司主要负责本公司本册、相册及其它纸制产品的海外销售业务。截止2006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1074.67万元,净资产为44.68万元;2006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5514.71万元,主营业务利润2325.80万元,净利润-111.77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视以上3家公司实际向各银行申请贷款或贴现合同为准。
    3、担保金额:共计1亿元人民币和500万美元。
    具体融资计划如下:
申请金额
被担保公司 申请银行 资金用途 担保方式 说明
(万元)
广博塑胶 浦发银行鄞东支行 4000 流动资金贷款 广博股份保证
均为到
进出口公司 农行石矸支行 USD500 信用证 广博股份保证
期转贷
奥尔特公司 中行海曙支行 3000 银行承兑汇票 广博股份保证
奥尔特公司 光大鄞州支行 3000 银行承兑汇票 广博股份保证 新增
    注:
    1.上述项目贷款期限和利率以日后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2.广博股份保证是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是否贷款或贴现视以上3家公司经营建设需要而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贷款金额和担保金额,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的担保合同或文件。
    四、董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董事会认为以上3家公司2007年银行贷款或贴现计划均系公司日常经营需要,3家子公司为经营情况稳定,其经营行为完全受本公司控制,为其提供担保不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风险,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以上3家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王廷富、陈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广博股份拟为控股子公司宁波奥尔特纸制品有限公司、宁波广博进出口有限公司和宁波广博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提供总金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和500万元美元贷款(或贴现)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该事宜已经广博股份本次董事会全票表决通过,并将在董事会通过后提交广博股份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因此该事项将履行相关法律手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度通知》等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上述三家子公司均为广博股份的控股子公司(其中宁波广博进出口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事宜未采取反担保措施。
    基于以上意见,本保荐人对广博股份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07年3月22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5110.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54%,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80%。除此之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二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