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07年6月2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2007年7月5日上午9:30分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表达方式审议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 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事项》。
    二、 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三、 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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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