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10月22日下午消息 已故全国政协副主席霍英东家族争产案,去年在众多重头人物斡旋下和解后,今年又重掀诉讼。除了长房三子霍震宇不满二兄霍震寰隐瞒南沙项目权益,要求法庭撤换霍震寰作为遗产执行人外,长房两女霍丽萍和霍丽娜也加入争产,分别向高等法院起诉要求另委任遗产执行人。案件将于下周一重新展开聆讯。
2006年霍英东病逝,享年83岁,他早在28年前已订立遗嘱,要求其死后20年不可分家,各房太太及子女都是受益人,每人每月都领取定额生活费,金额可以酌情调整。2011年12月19日,霍震宇向高等法院起诉,要求罢免另外两名家族遗产执行人霍震寰及年事已高的姑姑霍慕勤,并建议高院委任其它合适人选共同管理霍英东遗产。
霍震宇指控在父亲身故后接掌霍家商业王国的二哥霍震寰,将与父亲生前联名持有的三个银行账户存款转到自己银行账户,并变卖了家族企业“霍兴业堂置业”价值50亿港元股权和价值7亿港元的三家离岸公司的全部股份,将所得共64亿港元也存入自己名下。霍震寰方面则坚持表示,霍震宇的指控与事实不符,家族争产案由此爆发。
知情者称随后全国政协副主席、香港前特首董建华及曾任香港律政司司长的《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介入了这场争产案的调停,令兄弟争产不到一年便得到解决。2012年8月9日,争产案宣告达成庭外和解,霍英东约300亿港元的遗产扣留100亿留给二房和三房成员后,余下的200亿港元由长房三兄弟平分,各得逾65亿港元。家人将分三阶段获得财产,元配及长房三名女儿,以及二房、三房其它成员,在第一阶段则各获分6250万港元。
然而霍震宇今年4月却再度委派律师提出诉讼,称霍震寰过去隐暪的父亲遗产中,还包含家族公司的一家子公司。该公司将南沙发展项目内的约25%权益转让给霍英东基金有限公司,而这部分权益原本可行使回购权,此举令霍英东长房子女成立的公司获得的南沙发展计划权益变少。
争议部分南沙权益估值约30亿港元,原本由霍英东家族公司霍兴业堂置业有限公司间接透过有荣有限公司持有,1997年有荣决议将该部分权益售给霍英东基金有限公司,至今仍由基金拥有,但其实交易原有一项回购调控,指有荣可以在2007年前回购这部分权益,但这只有霍英东及霍震寰二人知情。
霍英东去世后,霍震寰没有披露这一事件,直到去年十一月霍英东基金开股东大会,霍震宇等人才知道这一安排,霍震寰指回购期限已过,因此南沙权益不会包括在分配家产的和解协议中,只由霍兴业堂控制者霍震寰和霍震霆所得。霍震宇因此指控二哥霍震寰是“不可信的人”,事件“不可能再达成和解”,要求法院重新判决案件。
根据法院排期,案件即将于下周一即28日重新展开聆讯,近日长房两女霍丽萍及霍丽娜也分别加入争产诉讼,两人分别向高院起诉,要求法庭颁令撤换霍震寰成为遗产执行人,并委任前退休法官罗杰志为遗产执行人。(彭琳 发自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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