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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2月17日 07:5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上海证交所和深圳证交所今日分别发布公告,决定对连续3个交易日达到涨停限制的大部分股票免于临时停牌。 上海证交所的公告称,截至2月16日,连续3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的股票比较普遍,根据该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 定,经批准,大部分股票免于临时停牌的处理。但下列ST股票和今年预告亏损的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仍予以 临时停牌:宁波华联、ST水仙、成百集团。 深圳证交所同天发布的公告称,近日较多个股连续三日达涨幅限制价位。受信息披露条件的限制,经批准,该所决定 对连续三日达到涨幅限制价位的股票免予临时停牌,但ST股票和今年已预告亏损的股票仍需按规定作临时停牌处理。 沪深股市于1996年12月16日恢复实行涨跌幅限制。1998年6月5日沪深证交所分别发布公告对“股票上 市细则”作出补充修订完善了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实行临时停牌的规定。明确了对“交易异常波动”的界定其中包括“某只 股票的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或跌幅限制”。 进入龙年交易后,沪深A股市场出现了大幅上扬的行情,至昨日,两地综指较1月28日已分别上扬了10.3%和 12.23%。火爆的行情中,个股涨停者甚多,其中2月14日甚至占据了已上市股票的“半壁江山”,这其中不乏连拉三 个涨停板者,包括综艺股份、ST海虹等目前的市场主流板块股票。本报讯(记者王炯) 相关报道 免于停牌对行情有何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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