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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002133) 收购黄山广宇股权的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2日 19:03 中国证券网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黄山广宇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07)062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黄山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释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含义如下:
广宇集团/公司/本公司 指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黄山广宇 指 黄山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复兴建设 指 杭州复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立信/审计机构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协议 指 本公司与复兴建设签订的购买黄山广
宇40%股权的协议
第一节 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2007年11月12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经与会董事
审议全票通过了《关于受让黄山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以
5381.33万元的价格受让复兴建设持有的黄山广宇40%的股权。同日,公司与复
兴建设就购买黄山广宇40%股权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黄山广宇50%股权,本次交易后公司累计持有黄山
广宇90%股权。复兴建设与广宇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是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5月修订)》、《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交易不属重大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二节 本次交易对方情况
本次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是复兴建设。杭州上城区资产经营公司持有复兴建
设17%的股权,但仅持有公司2.45%的股权,复兴建设与本公司不构成关联方。
一、复兴建设简介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黄山广宇股权的公告
名称:杭州复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上城区秋涛路18号18-19楼
主要办公地点:上城区秋涛路18号18-19楼
法定代表人:边志军
注册资本:6000万元
营业执照号 :3301021002329
税务登记证号码:浙税联字330102704226198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投资、咨询的服务、商品房销售。
股权结构:杭州上城区资产经营公司持有 17%股权,杭州复兴建设集团有
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持有57.6%股权,边志军持有25.4%股权。
二、复兴建设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复兴建设主要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目前复兴建设持有黄山广宇40%股权,持
有江苏泰州复兴置业有限公司40%股权,持有复兴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80
%股权,持有浙江金潮物业发展有限公司15%股权,持有杭州人和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80%股权,持有杭州复兴钱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80%股权,持有浙江复兴
旅游开发有限公司90%股权,持有杭州兴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5%股权,持有
杭州烨坤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
三、复兴建设最近一年财务状况
经浙江天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止2006年12月31日复兴建设经审
计的资产总额51554.79万元,负债总额41087.30万元,所有者权益10467.48万元,
2006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5518.95万元,净利润3259.31万元。
四、复兴建设最近五年内受行政和刑事处罚、涉及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止本报告日,复兴建设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明显有关的行政处
罚、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第三节 本次交易标的情况
本次购买资产的标的是黄山广宇40%的股权。若本次能购买成功,公司将持
有黄山广宇90%股权,公司将对黄山广宇构成绝对控制。
一、黄山广宇的基本情况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黄山广宇股权的公告
黄山广宇于2002年9月30日登记注册,注册资本7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鹤
鸣,注册地址黄山市屯溪前园南路50号,主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室
内外装饰,建筑材料、钢材批发、零售,营业执照注册号3410001000665。
黄山广宇现有股东结构:广宇集团持有50%股权,复兴建设持有40%股权,
杭州朱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
黄山广宇按房地产经营惯例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抵押贷款信用担保,截至
2007年10月末累计金额为139,099,339.31元。另以12,603,719.76元银行按揭保证金
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担保。截至2007年10月末,黄山广宇开发成本中有帐面价值
为51,189,563.47元的土地使用权为黄山广宇的100,000,000.00元银行借款作抵押
担保。除以上事项外,黄山广宇不存在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或其他重大争
议的事项。
本公司现为黄山广宇股东,受让复兴建设40%股权已经获得黄山广宇其他
股东的同意。
二、黄山广宇的审计情况
黄山广宇最近三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04年12月31日 2005年12月31日 2006年12月31日
2007年10月 31日
总资产
26,577.63 30,971.60 34,933.93
37,295.20
净资产
6,435.65 7,481.74 8,407.57
10,296.69
主营业务收入
0.00 15,535.84 10,898.77
15,767.81
净利润
-251.67 1,046.09 925.83
2,134.43
以上数据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三、黄山广宇的经营现状及未来发展前景
(一)经营现状
黄山广宇主要开发黄山江南新城项目。
根据立信出具的黄山广宇《审计报告》,黄山广宇从2004年至2007年10月31
日的净利润分别为-251.67万元、1046.09万元、925.83万元和2134.43万元。2007
年1至10月,黄山广宇已经实现销售收入15767.81万元,实现净利润2134.43万元。
(二)未来发展前景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黄山广宇股权的公告
黄山市房地产市场今年以来需求量明显放大,与此同时2007年上半年商品房
竣工量大大低于销售量。由于市场的供需不平衡,预计今后一段时间黄山房地产
市场仍将维持景气。
黄山广宇开发的江南新城项目在当地属于领导者楼盘,品牌具有较高的知名
度和美誉度。黄山广宇江南新城项目成本优势明显,项目土地成本仅为10.66万
元/亩,目前项目附近新拍地块成交金额已达97万元/亩。江南新城项目周边配套
齐全,黄山广宇修建了新安江音乐广场、配置了幼儿园、小学和中学,进一步提
高了楼盘的品质和升值空间。
截至2007年6月底,黄山市中心城区住宅均价为2259元/平米(剔除经济
适用房和安置房),同比增长 15.8%。黄山广宇江南新城项目基本保持了与平均
水平相当的房价和涨幅,在现有房地产市场环境不变的情况下,黄山广宇将在后
期的销售中获得更好的效益,可持续盈利能力较强,未来发展前景良好。
第四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2007年11月12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购买黄山广宇40%
股权的交易价格为5381.33万元。
根据立信出具的黄山广宇2007年度1至10月份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
[2007]第23811号),截至2007年10月31日,黄山广宇总资产为37295.20万元,
负债总额为26998.51万元,净资产为10296.69万元。
在参照立信对黄山广宇审计结果的基础上,综合考虑黄山广宇的资产状况,
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黄山广宇 40%股权的交易价
格为5381.33万元。黄山广宇的未分配利润余额,以及黄山广宇自2007年10月
31 日至其完成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日期间产生的利润,由本公司按受让后的新
持股比例(即90%)享有。
本公司上述交易的投资总额为5381.33万元,获得黄山广宇40%股权。随着
黄山广宇经营业绩的不断增长,投资回报率将不断提高,投资回收期也将缩短。
因此本次交易是公平的、合理的,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支付方式及交易标的过户时间
在公司董事会通过后,转让协议生效后两个月内完成黄山广宇工商变更登记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黄山广宇股权的公告
手续同时公司向复兴建设支付2800万元;余款在上述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完成后两个月内支付完毕。
三、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协议》由广宇集团与复兴建设签字盖章后成立,经广
宇集团董事会及黄山广宇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第五节 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安排
一、人员安置
本次交易不存在人员安置的工作。
二、购买资产的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黄山广宇40%股权的5381.33万元资金,将由本公司自筹解决。
第六节 本次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购买资产的动因
本公司在本次收购黄山广宇40%股权之前,已经持有黄山广宇50%股权,此
次收购股权主要出于以下目的:进一步优化公司主营业务结构,提高公司的整体
资产质量,增强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提高盈利能力。
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黄山广宇开发的江南新城项目土地面积65.6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9.76万平
方米,容积率内可销售面积71.58万平方米,截止2007年10月31日,已交付面积
23.51万平方米,后续可开发面积48.07万平方米。随着黄山市房地产市场的持续
升温,黄山广宇江南新城项目将继续领跑黄山市场,在保持现有销售形势和均衡
的售价涨幅的情况下,保守估计该项目未来将对公司有较大的利润贡献。
第七节 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本公司于2007年11月12日召开了董事会临时会议,3名独立董事均已对
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一)本次交易是公司向复兴建设购买其持有的黄山广宇 40%股权,有利
于公司资源整合,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有利
于公司的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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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审议、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交易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的审计结果为依据,综合考虑了黄山广宇的发展前景,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
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受让黄山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
见》;
3、本公司与复兴建设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4、立信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07)第23811号《审计报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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