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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5日 08:18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 //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处理事宜 根据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2006年12月31日总股本89,783,4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 75,337,927.35 元结转至2007 年度。 根据本公司2007年9月10日通过的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本次发行在2007年内完成,滚存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若本次发行未能在2007年内完成,则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进行处置。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料为不饱和树脂、化纤等石化产品,以及铜、锌合金等金属原材料。2005年以来,由于石油、铜、锌等价格持续上涨,公司原材料成本不断提高。2004年、2005年、2006年及2007年1-6月份,原材料成本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59.14%、60.57%、61.55%和61.25%。虽然公司通过技术改造、内部挖潜,努力提高原材料利用率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若上述原材料的价格进一步上涨,仍将对本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面临着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 三、劳动力成本上升的风险 公司属于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2004年、2005年、2006年及2007年1-6月,人力成本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19.11%、19.81%、19.48%和19.51%,对公司生产成本的影响仅次于原材料。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推动劳动力成本不断上涨,公司面临着劳动力成本上升的风险。 四、出口退税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部分产品出口国际市场。2004年、2005年、2006年和2007年1-6月,公司出口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16.39%、22.94%、18.67%和15.39%。公司出口业务享受国家对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财税[2007]90号”《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自2007年7月1日起公司主要产品钮扣和拉链的出口退税率由原来的13%下调至11%。假设该政策自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根据公司2007年1-6月份出口销售额测算,出口退税率降低2个百分点,影响半年度净利润约为78.6万元左右,占当期净利润的2.5%左右。自2007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出口退税率以来,实际影响公司第三季度净利润约为59.2万元左右,占7-9月公司净利润比例为1.07%左右。虽然出口业务收入占公司收入总额的比重不大,但随着公司产品出口规模的上升,以及出口退税率进一步下降,将对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五、国际贸易国别政策风险 目前,公司钮扣、拉链等产品除有20%左右直接出口外,还通过供应给国内服装鞋帽等生产企业实现间接出口。我国是纺织品、服装鞋帽等轻工产品的出口大国,近年来欧美等国采取关税、非关税贸易壁垒等多种形式对我国服装纺织品出口实施设限,这些出口限制和国际间的纺织品贸易摩擦会通过国内服装纺织品生产企业间接对公司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六、实际控制人变化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持有公司32.45%的股权。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合计持有伟星集团9.54%的股权,同时均在伟星集团担任副董事长职务。自伟星集团设立以来,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在伟星集团战略决策中处于核心地位,在领导伟星集团发展壮大过程中,得到了伟星集团其他股东的高度认同。因此,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为伟星集团的实际控制人。 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分别直接持有公司7.62%、5.05%的股权,分别担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于伟星集团由34个自然人股东出资设立,股权分布相对分散,若伟星集团发生股权变动或其他多数股东采取一致行动或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在行使各自股东权利时不一致,可能会导致伟星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因此,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风险。 释 义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 ■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二、本次发行要点 1、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本次公开发行申请于2007年12月21日获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88号文核准。 2、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3、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4、发行股数:本次公开发行1000万股 5、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为26.85元/股,为招股意向书公告日(T-4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 6、预计募集资金量:预计募集资金总额2.685亿元(含发行费用) 7、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帐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支行,账号为1207021129200065033 三、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取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不安排向原股东配售。 2、发行对象:本次网上发行对象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东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和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机构投资者。 四、承销方式与承销期 1、承销方式: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2、承 销 期:2007年12月25日-2008年1月9日 五、发行费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六、主要日程与停复牌安排 ■ 以上日期为证券市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本次增发的股票在发行完成后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七、本次发行股份的上市流通 本次增发网上发行的部分无限售期。本次增发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办理增发股份上市的有关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公告日期:2007年12月25日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A2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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