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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18日 05:13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重要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要求,对本期债券发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做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做任何说明。

  六、本期债券要素提示

  1、债券名称:2009年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09苏国信债”)。

  2、发行规模:发行总规模为50亿元。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为3年期和5年期两个品种。其中3年期品种和5年期品种的发行规模分别为20亿元和30亿元。

  4、票面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3年期票面利率为3.25%,票面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基本利差1.40%确定;5年期票面利率为4.10%,票面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基本利差2.25%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本期债券发行首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简称Shibor)的算术平均数1.85%(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5、发行方式:通过承销团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

  6、发行范围及对象: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购买。

  7、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发行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A+。

  8、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全额不可撤消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募集说明书全文请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行人、主承销商网站和中国债券信息网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发行人/公司/集团公司/江苏国信集团:指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本期债券:指总额为50亿元的2009年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09苏国信债”。包括3年期和5年期两个债券品种,其中3年期品种和5年期品种发行规模分别为20亿元和30亿元。

  3、本次发行:指经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本期债券在中国境内的公开发行。

  4、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发行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2009年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5、募集说明书摘要:指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发行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2009年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6、联合主承销商: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7、承销团:指联合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根据承销团协议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团成员组成的承销团。

  8、主承销协议:指联合主承销商与发行人为本次发行及流通签订的《2009年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9、承销团协议:指联合主承销商与承销团其他成员签署的《2009年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团协议》。

  10、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照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承销义务销售本期债券,并承担相应的发行风险,即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将各自未售出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并按时、足额划拨本期债券各自承销份额对应的款项。

  11、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2、江苏省国资委:指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3、债券托管机构、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14、担保人:指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15、担保函:指担保人以书面方式为本期债券出具的全额不可撤消连带责任保证偿付保函。

  16、债券持有人:指持有2009年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投资者。

  17、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18、《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9、《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08】7号)文

  20、元: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09】1489号文件批准发行。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

  法定代表人:董启彬

  联系人:尹友胜、岳芸

  电话:025-84784749/84784717

  传真:025-84784661

  邮政编码:210005

  网址:www.jsgx.net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

  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陈健、蒋政、吴艳、廖陆凯、李冬、程光、张军锋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25层

  联系电话:025-84457777-774/744/504/554/792/940

  传真:025-84579863

  邮政编码:210002

  网址:www.htsc.com.cn

  2、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汪建熙

  联系人:翁阳、王建阳、刘晴川、耿琳、慈颜谊、李亭娜、杨一宁

  联系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8层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68137

  邮政编码:100004

  网址:www.cicc.com.cn

  (二)副主承销商

  1、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唐新宇

  联系人:吴荻、赵炤

  电话:010-66229000

  传真:010-66578972

  邮政编码:100140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0号首钢国际大厦6层

  联系人:汪纯冰、施杨

  电话:010-82295547/82293110

  传真:010-82293691

  邮政编码:100088

  3、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59号常信大厦19层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989号中达广场13楼

  联系人:纪文静

  电话:021-50586660-8863

  传真:021-58201342

  邮政编码:200122

  (三)分销商

  1、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楼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联系人:周猛

  电话:0755-82493862

  传真:0755-82492077

  邮政编码:518001

  2、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大钟亭8号

  法定代表人: 张华东

  联系人:张颖

  电话:025-57710512

  传真:025-83213223

  邮政编码:210008

  3、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16号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联系人:邢欣、吉爱玲

  电话:010-85252652/85252650

  传真:010-85252644

  邮政编码:100020

  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联系人:谢赟、朱敏、董健楠、唐玉婷

  电话:021-63325888-5092/5055/5059

  传真:021-63326933

  邮政编码:200010

  5、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法定代表人:姚江涛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甲56号

  联系人:袁媛

  电话:010-84802052

  传真:010-84801317

  邮政编码:100012

  三、担保人: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291号

  法定代表人:沈长全

  联系人:张庆云

  电话:025-84658679

  传真:025-84658708

  邮政编码:210002

  四、托管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5层

  法定代表人:刘成相

  联系人:周燕、李杨

  电话:010-88086325/88087972

  传真:010-88086356

  邮政编码:100032

  五、审计机构: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宁海路80号

  法定代表人:陈宏青

  联系人:殷明

  电话:025-83721886-319

  传真:025-83716000

  邮政编码:210024

  六、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北京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座12层

  法定代表人:毛振华

  联系人:涂盈盈

  电话:010-66428877

  传真:010-66426100

  邮政编码:100031

  七、发行律师: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26号4-5楼

  负责人:王凡

  经办律师:吴朴成

  电话:025-83308731

  传真:025-83329335

  邮政编码:210024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09年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09苏国信债”)。

  三、发行规模:人民币50亿元。

  四、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分为3年期和5年期两个品种。其中3年期品种和5年期品种发行规模分别为20亿元和30亿元。

  五、票面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3年期票面利率为3.25%,票面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基本利差1.40%确定;5年期票面利率为4.10%,票面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基本利差2.25%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本期债券发行首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简称Shibor)的算术平均数1.85%(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六、发行价格: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七、发行方式:通过承销团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

  八、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投资人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帐户托管记载。

  九、发行对象: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购买。

  十、发行期限:5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至2009年6月24日。

  十一、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09年6月18日。

  十二、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6月18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三、计息期限:3年期品种,2009年6月18日至2012年6月17日;5年期品种,2009年6月18日至2014年6月17日。逾期不另计利息。

  十四、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首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首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五、付息首日:3年期品种,2010年至2012年每年的6月18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首日;5年期品种,2010年至2014年每年的6月18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首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十六、集中付息期限:自每年付息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

  十七、兑付首日:3年期品种,2012年6月18日;5年期品种,2014年6月18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十八、集中兑付期限:自兑付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

  十九、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办理。

  二十、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二十一、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为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为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二、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全额不可撤消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十三、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发行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A+。

  二十四、流动性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有关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十五、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第四条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联合主承销商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为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为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发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二、认购本期债券的金融机构投资者应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立甲类或乙类托管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丙类托管账户;其他境内机构投资者可通过本期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立丙类托管账户。

  三、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期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托管记载,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

  五、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六、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本期债券通过由联合主承销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负责组织的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均可购买本期债券。

  具体发行网点参见附表一。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者和二级市场的购买者,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投资者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本期债券的担保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五、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发行人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如已上市)或交易流通(如已交易流通)的审批部门同意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等级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担保人同意债务转让,并承诺将按照担保函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担保义务;或者新债务人取得经主管部门认可的由新担保人出具的与原担保函条件相当的担保函;

  (五)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一、利息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限内按年付息,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3年期品种,2010年至2012年每年的6月18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首日;5年期品种,2010年至2014年每年的6月18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首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本期债券每年的集中付息期为自上述付息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含付息首日当日)。

  (二)本期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相关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收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兑付

  (一)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3年期品种,兑付首日为2012年6月18日;5年期品种,兑付首日为2014年6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集中兑付期限为兑付首日起20个工作日(含兑付首日当日)。

  (二)本期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相关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是江苏省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和经营主体,2002年8月公司正式挂牌成立,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其出资人和实质控制人。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江苏省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转让、投资、企业托管、资产重组以及经批准的其他业务。目前,公司已发展成为以能源基础产业、金融服务业、不动产业三大支柱产业为主,涉足资产管理、旅游业、医药经销、实业投资及文化业等多个业务领域的集团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人民币。

  公司本部下设党委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发展规划部、财务部、审计与法律部、资产管理部、酒店管理部、行政事务部、信息技术部、纪检监察室共十一个部门。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539.19亿元人民币,总负债为274.43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为240.70亿元人民币(不含少数股东权益),资产负债率为50.90%;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共计42家,公司总资产为579.34亿元人民币,总负债为254.65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为295.91亿元人民币(不含少数股东权益),资产负债率为43.96%。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江苏国信集团是江苏省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和经营主体,主营业务主要围绕能源基础产业、金融服务业和不动产业三大业务板块展开。集团公司通过股权关系行使投资人权利,具体业务经营通过集团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实现。

  一、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一)能源基础业

  江苏国信集团是江苏省主要区域电力供应商之一。截至2007年底,公司参与投资电厂投产机组容量达3170万千瓦,其中江苏省内装机容量占统调比例9.6%;权益容量为886.1万千瓦,比上年增加264.4万千瓦,占江苏省统调机组装机容量的17.8%。2007年全年控、参股发电企业共完成发电量1420.97亿千瓦时,在全省6000千瓦及以上机组发电量中,江苏国信集团发电量仅次于华润集团、华能集团和国电集团,居全省第四位,强有力地支持了江苏省的经济发展。

  江苏省内发电行业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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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作为省政府在电力产业的重要投融资平台,在电力领域的投资受到省政府的大力支持,对省内的电力项目资源具有较强的掌控能力,区域优势较为明显。在《江苏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的“十一五”期间重点支持的9个燃煤发电建设项目中,公司控股、联营5个发电项目,并参股2个发电项目,具体为:控股扬州第二发电厂二期项目(股权比例90%);联营镇江高资电厂三期(股权比例37.5%)、华能淮阴电厂三期(股权比例26.36%)、泰州电厂一期(股权比例40%)、常州电厂一期(股权比例20%);参股华能太仓电厂二期(股权比例5%)、利港电厂三期(股权比例8.74%)。并且,公司已建、在建的核电、风电和新能源发电项目也在省“十一五”规划重点支持项目之列。

  (二)金融服务业

  1、证券业

  公司证券行业平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为创新试点券商之一,2007年公司被中国证监会评为A类A级券商,2008年进一步被评为A类AA级券商,其控股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伟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北京苏信达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五家子公司,目前共有营业网点152家。2007年度在证券业协会公布的106家会员券商中,华泰证券受托资产管理本金总额列第4位,经纪业务列第7位,证券承销金额列第8位,总资产列第11位,净资产列第10位,净资本列第11位。华泰证券经纪业务基础扎实,承销和资产管理主营业绩突出,在行业内处于有利的竞争地位。

  2、信托业

  公司涉足信托业的平台——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际信托”),是2007年中国银监会按照新两规后首批换发新金融许可证的创新类信托公司。国际信托是江苏省内最大的信托公司,获省政府重点支持。在省内信托公司中,国际信托在产品设计能力、投资管理能力、客户资源和业务渠道方面都具有明显优势,尤其在承揽省内项目方面优势突出。

  (三)不动产业

  江苏国信集团的房地产业以江苏省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房地产公司”)为载体,省房地产公司是省内最大的房地产公司之一,在工业建筑、商业建筑、民用住宅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项目运作经验。几年来,先后开发了国信大厦、苏州新区工业厂房、苏州工业园区办公楼、商住楼、南京市估衣廊综合楼、武夷路住宅楼、西方巷综合楼、秦淮绿洲、自然天成别墅等项目。近年来,公司强势涉足为大众服务的精品住宅开发,在民用住宅领域已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2007年省房地产公司储备项目建筑面积近500万平方米,超过2007年已开发项目规模的5倍。此外,江苏国信集团还拥有8家四星级以上高档酒店:南京状元楼大酒店、南京国信大酒店、苏州雅都大酒店、连云港神州宾馆、连云港云台大酒店、扬州花园国际大酒店。这些酒店布局合理、管理先进、效益优异,在江苏省旅游酒店业中优势明显,成为集团公司近几年来稳定的利润增长源泉。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状况及发展规划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和状况

  集团公司主要依托于能源、金融和不动产三大业务板块进行业务发展,在紧紧围绕三大业务进行发展的基础上,业务范畴逐渐拓展延伸至相关领域。集团公司营业范围主要涵盖:火电、核电、水电、天然气、新能源等能源基础产业;信托、担保、保险、租赁等金融业;地产、酒店和软件园等不动产业;并在重组江苏省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后,集团公司业务范围进一步拓展到医药经营等新领域。

  2005-2007年及2008年江苏国信集团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单位:亿元

  ■

  (二)发展规划

  1、深入挖掘三大主营业务的增长潜力

  在今后发展中,发行人将通过下述措施进一步做大、做强能源基础产业、金融服务业和不动产业等三大基础产业,以实现集团公司主业稳健、持续、协调发展。

  (1)能源基础产业

  主要包括电力、天然气、新能源等主业。集团公司将积极争取江苏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巩固和强化集团公司在江苏省内能源投资主体的核心地位。坚持以火电为主、核电与水电相结合的发展道路,重视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展,实现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加强安全生产,重视电力环保;加快电源建设,确保稳步增加发电能力,在区域电力市场中保持较强竞争能力;天然气走专业化、市场化发展道路,在上游争取气源确保供给,在下游开拓市场谋求空间,同时集团公司将向油品的储运拓展。

  (2)金融服务业

  主要包括证券、信托、银行、保险、担保、租赁等主业。集团公司将顺应经济发展潮流,积极参与国内外金融市场分工,通过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经营,突出金融业务的服务功能、服务特色和产品创新,提升集团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并按照“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基本业务定位,创新专业化金融工具,拓展信托市场;加快机构平台和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促进担保业务快速发展;发挥江苏银行股东权益,探索整合农村金融资源,适时发展保险业务和租赁业务。

  (3)不动产业

  主要包括房地产、酒店、软件园等主业。集团公司地产业务立足江苏省内,辐射长三角地区,在未来发展中,集团公司将建立以品牌创立为核心的内涵型、集约化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稳健策略下的适度扩张;发挥酒店规模优势,推进品牌化、网络化发展战略;做大做强软件园自身产业,使之成为江苏省软件产业又一增长源。

  2、积极拓展公司盈利渠道

  在今后发展中,江苏国信集团将围绕三大业务板块,深入挖掘其他业务潜力。主要通过以下措施实现:

  (1)扶持江苏省内中小科技企业发展,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在时机成熟的时候,集团公司将发展其综合优势,进入创业投资领域,通过成立创业投资公司,有选择地投资于处于种子期或刚起步的中小企业,逐步开展创业投资业务,扶持推动江苏省内中小科技企业的快速成长。

  (2)加大资产整合力度,为新并入的企业发展创造条件。集团公司将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产业结构为目标,创造有利条件,积极扶持相关企业,走内涵式发展和集约化经营的道路,力争取得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净资产收益率。在“十一五”期间,争取做好集团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苏大江国际经济实业公司和江苏省国信永泰资产处置公司的合并重组工作,组建国信永泰资产处置有限公司;做好江苏省医药公司、药材公司和医疗器械公司的整合工作,组建江苏省省级医药龙头企业。

  (3)依托主业优势适当延伸产业链,为培育新型主业打好基础。在公司可经营资源领域内,集团公司将增强对港口、码头等垄断性资源领域的投资力度,探索发展与公司产业关联度大的现代物流业、软件业和信息产业等高端服务业,努力培育以现代服务业为方向的新型主业。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编制基础

  发行人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但为保证会计信息的连续性和可比性,本次披露的2005年度至2007年度的三年连审财务报表仍按原会计准则编制,2008年财务报表按新会计准则编制。

  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对发行人2005-2007年和2008年财务报表分别出具了《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05年至2007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苏天会审二【2008】107号)和《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苏天会审一【2009】98号)。以下所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投资者在阅读发行人的相关财务信息时,应当查阅发行人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二、发行人财务数据

  (一)发行人2005、2006和2007年(三年连审)及2008年主要财务数据与指标

  发行人2005年-2007年及2008年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发行人2005年-2007年及2008年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08年净利润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下同。

  发行人2005年-2007年及2008年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发行人2005年-2007年及2008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次

  ■

  三、发行人财务分析

  (一)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发行人2005年-2007年及2008年资产负债结构

  单位:万元

  ■

  (二)营运能力分析

  发行人2005年-2007年及2008年营运能力指标

  单位:次

  ■

  (三)盈利能力分析

  发行人2005年-2007年及2008年盈利能力指标

  单位:万元

  ■

  (四)偿债能力分析

  发行人2005年-2007年及2008年偿债能力指标

  单位:万元、倍

  ■

  (五)现金流量分析

  发行人2005年-2007年及2008年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

  第十二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无已发行尚未兑付的企业债券。

  发行人自2006年起,共发行10期短期融资券,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除 08苏国信CP01、08苏国信CP02、08苏国信CP03、08苏国信CP04和09苏国信CP01外,其余短期融资券均到期足额偿付。具体发行情况如下表:

  发行人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

  ■

  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下属子公司无已发行尚未兑付的短期融资券。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拟募集资金50亿元人民币,将全部用于秦山核电二期扩建工程、江苏国信泗阳秸秆发电工程和新建上海至南京城际轨道交通项目三个项目工程建设及补充营运资金。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41亿元,补充营运资金计划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9亿元。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向

  (一)秦山核电二期扩建项目

  1、项目概况及审批情况

  秦山核电二期扩建项目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秦山核电二期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05】202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总投资158亿元,江苏国信集团投资占比16%。该项目拟使用发债募集资金额为15.16亿元,发债额占江苏国信集团投资额比例为60%。

  2、项目盈利预测

  该项目动态总投资158亿元,江苏国信集团投资25.28亿元。投资内部收益率8%,投资回收期为25年。

  (二)江苏国信泗阳秸秆发电工程项目

  1、项目概况及审批情况

  江苏国信泗阳秸秆发电工程项目经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江苏国信泗阳秸秆发电工程项目的批复》(苏发改交能发【2007】237号)批准建设,项目总投资2.70亿元,江苏国信集团投资占比100%。该项目拟使用发债募集资金额为1.62亿元,发债额占江苏国信集团投资额比例为60%。

  2、项目盈利预测

  该项目动态总投资2.70亿元,全部由江苏国信集团进行投资。项目投资利润率为6.29%,全部投资和自有资金内部收益率分别为10.30%和13.55%,投资回收期分别为9.46年和8.22年。

  (三)新建上海至南京城际轨道交通项目

  1、项目概况及审批情况

  新建上海至南京城际轨道交通项目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委关于新建上海至南京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交运【2008】402号)批准建设,项目总投资394.5亿元,江苏国信集团投资占比12.75%。该项目拟使用发债募集资金额为24.22亿元,发债额占江苏国信集团投资额比例为48%。

  2、项目盈利预测

  该项目动态总投资394.50亿元,江苏国信集团投资50.30亿元。全部投资和自有资金内部收益率分别为6.6%和6.5%,大于铁路行业基准收益率3%。在包含建设期的情况下,贷款偿还期为12.8年,项目全部投资回收期和自有资金投资回收期分别为15.2年和17.4年。

  (四)补充营运资金

  为优化发行人财务结构、减轻因原材料成本上涨带来的资金周转压力、保障公司在建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9亿元计划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二、发债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单位:亿元

  ■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建立了统一的财务、会计体系,以保证正常生产和经营活动;以向投资者和公司决策层、管理层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为目的,设立了财务部和资金管理中心,并在各子公司设立了财务部,形成了预算、财务、资金的整体管理职能。

  针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集团公司已制定了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和统一调配。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和财务部负责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总体调度和安排,对募集资金支付情况建立详细的台帐管理并及时做好相关会计记录。此外,资金管理中心和财务部将不定期对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核实,确保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同时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将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查。

  第十四条 偿债保证措施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50亿元,分别为3年期和5年期的固定利率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偿付本息时间明确,且支付金额不会发生变化,不确定因素较少,有利于提前制定相应的偿债计划和必要的偿债保证措施。

  一、本期债券偿债计划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公司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设计工作流程、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等工作,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内部机制。

  (一)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自本期债券发行之日起,公司将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管理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工作。小组成员均由相关职能部门专业人员组成,所有成员将保持相对稳定。自成立之日起至付息期限或兑付期限结束,偿付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有关事宜。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债券本息偿付办法。

  (二)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

  针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期债券自身特征、募集资金用途等特点,公司将建立一个多层次、互为补充的财务安排,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还本付息,并根据实际

  发行人: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主承销商

  二OO九年六月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下转A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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