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瓶商话】
玉米原产于异域,但人们并未因此而排斥之,相反还会大表欢迎,决定这一切的是经济和市场的力量。
《金瓶梅》第67回,西门庆与应伯爵等行令饮酒,“画童儿拿了两盏酥油白糖熬的牛奶子。伯爵取过一盏,拿在手内,见白潋潋指一般酥油飘浮在盏内,说道:好东西,滚热!呷在口里,香甜美味,那消费力,几口就喝没了。
“牛奶子”是何物?请教了一下“度娘”,百度百科[微博]里有其词条,说它是亚热带和温带一种常见的植物,果实可生吃,也可用来制果酒、果酱。然而《金瓶梅》此处的“牛奶子”分明是一种饮品,与百度百科里描述的牛奶子显然不同。
不用多加考证,根据“酥油”、“白糖”等字样很容易看出,《金瓶梅》中所谓的牛奶子实际就是酥油奶茶。
弄清牛奶子是酥油奶茶,似乎“哦”一声就足够了。其实不然,须知,奶制品被汉民族所接纳,中间有一个漫长的过程。多年以前读《汉书·匈奴传》,深感这大概是中国历史上最早一篇对胡汉文化进行比较的宏文,尤为可贵者,其主旨是在比较,通篇都只是从衣食住行等方面论述胡汉是两种不同的文化,而很少武断地区分优劣。关于胡人的生活方式,《汉书》选取了几件富有代表性的事物,即以肉类乳酪为食,以毡帐为房,“随畜逐水草往来”。是否食乳酪,长期以来都被视为两种文化中一个重要的区别,据《竺可桢文集》,著名学者傅斯年先生乃至谓世界文明各国历史上惟汉族未染饮牛羊乳酪之习惯,而竺可桢先生引述傅氏此言后也认为“此言诚有至理”。
随着蒙元入主中国,两种文化的融合当然不可避免,推动这种融合的更主要地依靠国家的强制力,诚如《明史》所言:“元世祖起自朔漠以有天下,悉以胡俗变易中国之制。”朱元璋肇建明朝之后,情况发生了很大改变。朱元璋厌恶“胡俗”,反“胡俗”更是他起兵时凝聚民心的口号之一,在朱元璋的治下,“于是百有余年胡俗,悉复中国之旧矣”。这种背景下,在前期,奶制品无法进入明朝人的生活就很好理解了。有的学者甚至认为,《金瓶梅》中提到“牛奶子”,这是牛奶在中国小说中的第一次登场。
像西门庆这样的人家喝酥油奶菜,意味着什么?毫无疑问,既然有祖制在前,明朝的统治者们不会公然下令可以在饮食上向“胡俗”妥协,只可能采取一种听之任之的态度。国家机器的强制力一旦退出,人们饮食的偏好由谁来决定?当然只有市场了。
推动文化的融合,市场的力量最有效率,也更容易水到渠成,仿佛润物细无声。
验证这一点的,除了“牛奶子”,《金瓶梅》中还有“玉米”。《金瓶梅》提及“玉米”的有多处,第31回,出现了“一碟玉米面玫瑰果馅蒸饼儿”,第35回又有“两大盘玉米面鹅油蒸饼儿”。但众所周知,中国并不是玉米的原产地。1492年,哥伦布踏上美洲的一个岛屿时,发现了一种名叫麦兹的奇异谷物,“甘美可口,焙干,可以做粉”。哥伦布的这篇日记,被认为是世界上关于玉米的最早记载,学术界公认,自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后,玉米才在世界上传播开来。而按照农学家的说法,玉米最早传到中国的时间是1531年,距离哥伦布发现美洲不到40年,到明朝末期的1643年,它已经传播到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广东、广西等十余省。
玉米在中国的传播何以如此快捷?无他,因其特别合适山地种植也。在人口日益增多而良田相形见蹙的形势下,大量种植玉米满足了人们对粮食的需求。玉米原产于异域,但人们并未因此而排斥之,相反还会如《金瓶梅》中所描写的西门庆那样大表欢迎,决定这一切的只能是经济和市场的力量。如果任由这种趋势发展下去,从物质领域自然会跨到非物质领域,不同文化的最终融合当属瓜熟蒂落了。
(作者系湖北杂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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