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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3日 03:54  上海证券报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Shenzhen O-film Tech Co., Ltd.

  (深圳市宝安区公明街道松白公路华发路段欧菲光科技园)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锁定情况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股份总额为7,200万股,本次发行2,400万股新股后,股份总额为9,600万股,均为流通股。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蔡荣军、控股股东欧菲控股、股东香港裕高、股东恒泰安科技、欧菲控股股东蔡丽华及香港裕高股东蔡高校分别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董事蔡荣军、蔡高校同时承诺: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本公司董事郑伟鹤及监事蔡华雄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股东同创伟业和创新资本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票。

  二、关于上市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根据本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若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方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得以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三、行业价格水平下降的风险

  本公司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产品的价格水平同绝大多数的电子元器件产品类似,整体呈现下降趋势。这种价格的整体下降趋势,一方面来自下游市场的压力,另一方面也来自行业自身的驱动。

  从经验来看,客户倾向于为其新款产品的配套元器件付出比较高的价格,而一旦产品进入市场成熟期,其对成本的关注就会越来越高。本公司通过不断配合客户的后续新款产品开发,维持整体毛利水平保持稳定。从中长期来看,本公司不断研发性能指标更好的产品,以配合客户产品的更新换代,进一步维持毛利水平的稳定。

  行业自身因素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生产工艺技术的提高、原材料价格的下降以及激烈的行业竞争。本公司通过不断提升生产工艺技术水平、提高规模生产效率和产品良品率、采购价格更低的优质原材料,以应对此类长期压力。

  2007年、2008年和2009年,本公司红外截止滤光片及镜座组件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44.10%、39.11%和36.69%;2008年和2009年,本公司纯平触摸屏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30.24%和28.36%。如公司未能持续开发新产品,或未能持续降低生产成本,则可能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四、主要产品相对集中的风险

  本公司产品涉及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行业的多个细分市场。在报告期初,本公司主要产品为红外截止滤光片及镜座组件;在报告期内,本公司成功发展了纯平触摸屏产品;上述两项业务销售收入合计占2007年、2008年和2009年营业收入的69.62%、67.71%和77.82%。公司存在着主要产品相对集中的风险。

  造成该等情况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之初本公司尚处在发展前期阶段,各方面资源都比较有限,因此采取集中资源迅速做大做强优势产品的发展策略,并已取得良好成效。报告期内,本公司日益重视新产品和新市场的开拓,成功发展了纯平触摸屏业务,其对本公司营业收入的贡献比重迅速增大;同时红外截止滤光片产品也成功开拓了数码相机市场,获得多家国际一流品牌数码相机制造厂商的体系认证,使公司客户基础进一步拓展;本公司其他产品及储备技术包括光学低通滤波器、保护玻璃、激光光学读取头薄膜元件、分光棱镜等,已呈现出主营业务领域内产品多元化发展的态势。

  但是,如果公司未能持续开发新产品,或未能为已经开发的新产品成功打开市场,或未能为现有产品打开新的应用市场,则公司产品集中的风险将依然存在。

  五、汇率变动的风险

  本公司出口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较大比例, 2007年、2008年和2009年,本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全年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6.23%、64.61%和65.03%。本公司部分原材料依赖进口,上述期间本公司进口原材料价值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1.36%、59.05%和41.56%。

  2005年7月21日,我国调整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为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政策。此后,人民币对世界其他主要货币汇率一直呈现小幅上升的趋势。人民币升值对本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第一,降低了公司产品的价格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公司出口产品主要以美元定价,如保持美元定价水平不变,则降低了公司以人民币核算的盈利能力;如保持折合人民币价格水平不变,则相对提高了产品的美元价格,降低了公司产品的竞争力。第二,给公司造成汇兑损失。本公司出口销售平均收款期为30天至90天不等,收款期内人民币升值将给公司造成直接汇兑损失。第三,本公司部分设备和原材料为境外采购、外汇结算,人民币升值也将使相关成本下降。

  因此,在出口和进口双方面的共同作用下,汇率变动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六、光纤头镀膜业务情况

  本公司光纤头镀膜业务系进料加工业务,本公司在该项业务中根据物料及人工等投入情况收取一定的加工费用。本公司对该业务相关的采购成本及销售收入均按货物实际价值全额进行会计核算。由于原材料光纤单位价值较高,其销售收入及成本均较大,而毛利较低。2007年度至2009年度,该业务销售收入分别为4,211.91万元、6,466.52万元和7,716.20万元,分别占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27.48%、28.04%和20.69%,毛利额为170.64万元、253.47万元和300.39万元,分别占本公司毛利总额的3.35%、3.91%和3.04%。

  但该业务采用差额结算方式收款,基本不占用公司资金,且加工周期短,公司现有设备即能完成加工,占用公司资源较少,是一项稳定的收入来源。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发行股数: 2,4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
发行价格: [ ]元 / 股
发行市盈率 [ ]倍(按照2009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3.40元(按本公司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除以发行前总股份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2.55元(按本公司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除以发行后总股份计算)
发行市净率: [ ]倍(按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承销费及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资产评估费、验资费、发行手续费、路演推介费、印花税共约[ ]元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注册中文名称: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O-film Tech Co., Ltd.
注册资本: 7,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蔡荣军
成立日期: 2001年3月12日
整体变更设立日期: 2007年10月22日
住所: 深圳市宝安区公明街道松白公路华发路段欧菲光科技园
邮政编码: 518106
电话: (0755)2755 5331
传真号码: (0755)2754 5688
互联网网址: www.o-film.com
电子信箱: ofkj@o-film.com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

  发行人系经商务部出具的《商务部关于同意深圳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转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商资批[2007]1642号)及商务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资审A字[2007]0229号)批准,由深圳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有限”)以截至2007年6月30日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鹏所审字[2007]905号”《审计报告》审定的账面净资产133,989,165.14元按1.861:1的比例折成7,200万股股份,整体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经“深鹏所验字[2007]128号”《验资报告》验证。2007年10月22日发行人依法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301501122288。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发行人之发起人为欧菲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的全部五名法人股东,无自然人股东、国家股和国家法人股股东。

  全体发起人及其所持股份情况如下表:

  

  

  

  

  

  

  

  

  

  

  

  

  

  

  

  

  

  

  

  

  

  

  

  

  

  

  

  

  

  

  

  

  

  

  

  

  

  

  

  

  

  

  

  

序号 发起人名称 认购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618.18 36.36%
(香港)裕高(中国)有限公司 1,800.00 25.00%
深圳市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1,059.98 14.72%
深圳市恒泰安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047.28 14.55%
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74.56 9.37%
  合 计 7,200.00 100%

  

  发行人承继了其前身欧菲有限的全部资产、业务、人员及整体生产经营体系,原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生产经营体系延续发展至今。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股份总额为7,200万股,本次发行2,400万股新股后,股份总额为9,600万股,均为流通股。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蔡荣军、控股股东欧菲控股、股东香港裕高、股东恒泰安科技、欧菲控股股东蔡丽华及香港裕高股东蔡高校分别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董事蔡荣军、蔡高校同时承诺: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本公司董事郑伟鹤及监事蔡华雄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股东同创伟业和创新资本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票。

  (二)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发行人的发起人中,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蔡荣军与裕高(中国)有限公司的全资股东蔡高校系兄弟关系。欧菲控股的股东蔡丽华与蔡荣军、蔡高校系姐弟关系。本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本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

  本公司是一家国内领先的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制造商,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精密光电薄膜镀膜技术为依托,长期从事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本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红外截止滤光片及镜座组件和纯平触摸屏,其他产品和业务包括光纤头镀膜、光学低通滤波器、保护玻璃、激光光学读取头薄膜元件、分光棱镜等。广泛应用于手机、数码相机、摄像机、投影仪、DVD设备等消费类电子产品领域,以及监控系统、光通信等其他领域。

  (三)主要经营模式

  本公司依托自身完善的销售渠道,以市场为导向,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客户的需求及订单要求开发新型号和新规格产品,并结合自身产能、原材料情况安排生产及销售。

  (四)产品的主要原材料

  本公司生产红外截止滤光片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光学玻璃和镀膜材料,生产镜座组件还需要粘合剂和塑胶件等;纯平触摸屏的原材料主要包括ITO导电薄膜、OCA光学胶、基础板材(包括PC板、玻璃和PMMA亚克力板等)、柔性电路板、粘胶类辅料以及其他辅料等。

  (五)行业竞争状况及本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本公司所在行业为光学光电子产业中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制造业这一细分行业。随着光学技术、信息技术和微显示技术的发展,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除了在传统光学行业里继续占据重要位置外,凭借其突出的高精度、高性能的特质,被广泛应用于信息产业、消费电子等领域。根据赛迪顾问预测,未来数年全球光学光电子产业仍会保持较快的增长,由此带动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行业规模以12.85%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快速增长,2013年市场规模将突破350亿美元。

  1、红外截止滤光片市场竞争情况和本公司竞争地位

  全球红外截止滤光片生产企业主要分布在日本、韩国、我国大陆和台湾地区,日韩厂商虽然还有一定的技术优势,但其成本水平也较高。最近几年,日本、韩国和台湾地区的生产大部分转移到了我国大陆地区;我国的光学光电子元器件制造企业已经在全球市场上占据了一定的位置。以本公司为龙头的中国企业,凭借着规模的优势以及近年来在技术和产品质量上取得的进步,迅速抢占原本被日、韩、台企业占有的市场份额。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在红外截止滤光片市场份额不断上升,2007年和2008年,本公司均占据该市场全球出货量第一的位置。

  2、纯平触摸屏市场竞争情况和本公司竞争地位

  目前,全球主要触摸屏生产大厂多集中在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而传统电阻式触摸屏生产能力大部分已经转移到我国大陆和台湾地区厂商手中。近年来,纯平电阻式触摸屏这一革新性设计的出现和应用,使便携式消费电子产品触摸屏市场竞争形势出现了新的变局。它大大提高了电阻式触摸屏在产品外观方面的竞争力,同时兼具成本优势,并正逐步完善多点触摸感应等功能。纯平电阻式触摸屏细分市场是便携式消费类电子产品触摸屏市场中发展最为迅速的一个新兴细分市场。

  本公司依托在光电薄膜领域的核心竞争力,迅速掌握了生产纯平电阻式触摸屏的核心技术并形成了规模化的生产能力,抓住了市场契机,成为我国该领域内领先的企业之一。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相关资产权属情况

  1、主要生产设备

  本公司拥有的主要生产设备包括镀膜机、切割机、清洗机等。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公司拥有的生产设备账面净值总计12,764.72万元。

  2、房地产建筑物

  本公司目前拥有坐落于深圳市宝安区公明街道之工业用土地1宗及其上房屋建筑物8宗,通过购买取得,土地面积10,000平方米,房屋建筑物面积合计11,362.75平方米,主要为总部生产厂房、办公场所和员工宿舍。

  3、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通过出让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1宗,土地证编号为“相国用(2007)第00294号”,土地坐落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斜桥村,总面积28,647.10平方米,权利期限至2057年3月9日。

  4、注册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已有12项商标注册申请获得国家工商总局受理通知书。

  5、专利技术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已获授10项实用新型专利,另有8项专利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

  六、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

  (一)同业竞争

  1、同业竞争情况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蔡荣军除持有欧菲控股的股权外,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也未参与其他经营活动。本公司控股股东——欧菲控股除持有本公司股权外,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其本身除投资控股外,也不经营其他业务。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2、避免同业竞争的安排

  为避免同业竞争,本公司控股股东欧菲控股及实际控制人蔡荣军分别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经常性交易。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本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受让关联方持有的股权、关联方为本公司提供担保等。

  (1)受让关联方持有的股权

  苏州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16日,注册资本6,800万元,实收资本6,800万元,设立时本公司出资6,732万元,占股权比例99%,欧菲控股出资68万元,占股权比例1%。苏州欧菲主要从事新型光电元器件的研究与开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

  2007年12月11日,本公司与欧菲控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账面净资产值为依据,支付687,519.60元收购了欧菲控股持有的苏州欧菲1%的股权,苏州欧菲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2007年12月26日,在苏州市相城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该股权变更登记。

  (2)关联方为本公司提供担保

  近三年关联方为本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提高了公司融资能力,截至报告期末,具体担保情况如下表所示:

  

  

  

  

  

  

  

  

  

  

  

  

  

  

  

  

  

  

  

  

  

  

  

  

  

  

  

  

  

  

  

  

  

  

  

  

  

  

  

  

  

  

关联方名称 取得信贷金额 期 限
蔡荣军夫妇 5,000万元 2008.12.01-2013.12.01
蔡荣军夫妇 3,000万元 2008.09.18-2010.08.08
蔡荣军夫妇 3,000万元 2009.12.11-2010.12.11
蔡荣军夫妇、蔡高校夫妇、欧菲控股 2,000万元 2009.12.30-2011.12.30
蔡荣军夫妇、蔡高校夫妇、欧菲控股 1,800万元 2007.11.09-2011.12.30
蔡荣军夫妇、蔡高校夫妇 500万元 2009.08.26-2010.02.26
蔡荣军 400万元 2009.11.10-2010.11.10

  

  3、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郭宝平、胡殿君、潘同文对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性及交易价格的公允性认真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履行了法定的批准程序。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4、关联交易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公司收购控股股东持有的苏州欧菲股权,有利于本公司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绝对控制,且股权转让以净资产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关联方为本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提高了本公司的融资能力,该等交易没有产生交易利润,不会对本公司当期经营成果及主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姓 名 职 务 性别 年龄 任职起

  止时间

简要经历 主要兼职情况 薪酬

  (万元)

蔡荣军 董事长 37 2007.9

  ~2010.9

曾任职于Eastman Kodak Company,在光电薄膜元器件行业有多年的从业经验和广泛的行业知名度,现兼任中国光学学会薄膜专业委员会委员。 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18.00
尹燕勤 董事、总经理 43 2008.4

  ~2010.9

曾担任凤凰光学(广东)有限公司制造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凤凰光学(上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19.00
蔡高校 董事、副总经理 35 2007.9

  ~2010.9

曾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金融培训中心。 裕高(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事

13.25
胡菁华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9 2007.9

  ~2010.9

曾任深圳华侨城集团兴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高级经理、深圳市火炬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18.24
郑伟鹤 董事 43 2007.9

  ~2010.9

曾任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市南海成长精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合伙人

  深圳市南海成长创科投资合伙企业合伙人

金 燕 董事 46 2007.9

  ~2010.9

曾任深圳新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市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深圳市宝德网络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市柒号食品有限公司董事


  

  

  

  

  

  

  

  

  

  

  

  

  

  

  

  

  

  

  

  

  

  

  

  

  

  

  

  

  

  

  

  

  

  

  

  

  

  

  

  

  

  

  

  

  

  

  

  

  

  

  

  

  

  

  

  

  

  

  

  

  

  

  

  

  

  

  

  

  

  

  

  

  

郭宝平 独立董事 51 2008.4

  ~2010.9

深圳大学教授,光学学科博士导师。先后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新型皮秒同步变相管摄影技术理论与实验研究”,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项目“变相管分幅相机”,国家863项目“纳秒分幅相机”、“紫外、可见光皮秒扫描相机系统”、“可见光皮秒条纹相机系统”等。曾获中国科学院科技进步一等奖等众多奖项。 深圳大学光电子研究所副所长 3.00
胡殿君 独立董事 43 2008.4

  ~2010.9

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科技金融促进会风险投资专业委员会个人会员。曾任光彩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市卓智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

3.00
潘同文 独立董事 48 2008.12

  ~2010.9

注册会计师,曾任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国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 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00
尹爱珍 监事会主席 53 2007.9

  ~2010.9

曾任衡阳无线电总厂分公司财务主管、深圳湘田电子有限公司财务部课长。 —— 7.57
蔡华雄 监事 30 2007.9

  ~2010.9

曾任广州恒创电子有限公司技术员、乐华光通信有限公司经理。 深圳市恒泰安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18.04
刘 琦 监事 32 2008.4

  ~2010.9

曾任信泰光学有限公司生产流水线线长、舜宇光学(中山)有限公司品保课长。 —— 13.33
宣 利 财务总监 34 2007.9

  ~2010.9

曾任中国海尔集团下属事业部财务部长。 —— 15.73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参见下表:

  

  

  

  

  

  

  

  

  

  

  

  

  

  

  

  

  

  

  

  

  

  

  

  

  

  

  

  

  

  

  

  

姓 名 持股方式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蔡荣军 间接持股 2,592.72 36.01%
蔡高校 间接持股 1,800.00 25.00%
蔡华雄 间接持股 469.85 6.53%
郑伟鹤 间接持股 295.16 4.10%

  

  蔡丽华系蔡荣军之姐,通过持有欧菲控股0.96%的股权,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5.13万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0.35%。黄荔系郑伟鹤之配偶,通过持有同创伟业56.25%的股权,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79.49万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5.27%。除上述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控股股东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欧菲控股,持有本公司36.36%的股份,成立于2004年4月7日,注册资本312.89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蔡荣军,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根据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截至2009年12月31日,欧菲控股总资产为335.76万元,净资产为315.70万元,2009年净利润为-34.09万元(母公司报表数据)。

  (二)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蔡荣军,持有发行人控股股东——欧菲控股之99.04%的股权,从而间接持有发行人36.01%的股份。蔡荣军目前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光学学会薄膜专业委员会委员,是精密光电薄膜行业内具有广泛声誉的专家。

  九、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科 目 2009年12月31日 2008年12月31日 2007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9,388,786.69 22,435,890.04 15,011,378.24
应收票据 3,391,468.95 602,845.03 720,000.00
应收账款 88,020,078.79 48,022,058.64 39,665,185.51
预付款项 13,562,677.27 27,292,108.80 11,226,613.97
其他应收款 4,338,599.01 2,124,164.77 2,318,682.38
存货 61,215,639.01 43,289,741.01 19,089,687.40
流动资产合计 209,917,249.72 143,766,808.29 88,031,547.50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196,125,042.57 156,912,512.81 81,940,776.31
在建工程 45,330,261.96 48,098,077.45 70,590,974.04
无形资产 4,359,634.02 4,233,521.97 4,175,348.89
长期待摊费用 854,942.04 498,579.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8,289.25 207,497.28 178,440.82
非流动资产合计 246,888,169.84 209,451,609.51 157,384,119.36
资产总计 456,805,419.56 353,218,417.80 245,415,666.8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2,706,611.20 22,561,091.93 14,300,000.00
应付账款 2,776,654.00 38,814,075.59 10,848,666.80
应付票据 50,609,631.99
预收款项 1,140,492.76 1,674,558.20 4,999,550.00
应付职工薪酬 6,356,338.03 2,560,124.61 1,609,175.66
应交税费 5,303,438.15 1,187,998.13 2,455,489.90
其他应付款 2,690,806.68 962,392.69 929,122.4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3,025,280.30 5,0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144,609,253.11 67,760,241.15 40,142,004.8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7,059,000.00 89,400,000.00 48,000,000.00
长期应付款 1,948,612.39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743.95
非流动负债合计 67,059,000.00 91,348,612.39 48,015,743.95
负债合计 211,668,253.11 159,108,853.54 88,157,748.77
所有者权益:      
股本 72,000,000.00 72,000,000.00 72,000,000.00
资本公积 61,989,165.14 61,989,165.14 61,989,165.14
盈余公积 12,097,968.32 6,997,488.19 3,269,486.90
未分配利润 99,048,295.11 53,122,910.93 19,999,266.05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737.8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45,137,166.45 194,109,564.26 157,257,918.09
所有者权益总计 245,137,166.45 194,109,564.26 157,257,918.09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456,805,419.56 353,218,417.80 245,415,666.86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科 目 2009 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372,896,765.44 230,682,175.97 153,442,896.43
其中:营业收入 372,891,891.10 230,626,595.27 153,266,261.33
二、营业总成本 274,190,996.25 165,910,395.34 102,314,344.72
其中:营业成本 274,185,509.25 165,880,247.42 102,263,251.20
营业税金及附加 354,349.07 209,259.10 188,562.83
销售费用 6,902,696.64 7,007,915.85 4,920,225.78
管理费用 25,803,518.67 15,216,305.82 9,892,311.73
财务费用 9,749,356.34 4,792,627.46 3,144,869.85
资产减值损失 14,271.84 485,724.63
三、营业利润 55,881,576.63 37,059,947.77 32,982,581.52
加:营业外收入 1,199,358.15 3,702,388.00 500,300.00
减:营业外支出 405,485.73 667,262.35 21,796.5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 56,675,449.05 40,095,073.42 33,461,085.02
减:所得税费用 5,687,561.23 2,815,060.55 2,902,179.49
五、净利润 50,987,887.82 37,280,012.87 30,558,905.53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0,987,887.82 37,280,012.87 30,551,385.93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71 0.52 0.44
(二)稀释每股收益 0.71 0.52 0.44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科 目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59,394,352.50 171,146,461.96 113,896,223.55
收到的税费返还 481,858.64 408,470.43 50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240,043.51 7,266,119.56 2,008,750.33
现金流入小计 263,116,254.65 178,821,051.95 116,404,973.8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9,687,514.34 75,832,114.27 33,676,061.9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3,741,814.36 38,343,229.48 23,985,213.40
支付的各项税费 13,365,098.35 17,122,282.56 6,033,405.33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142,125.23 8,156,882.72 13,612,249.05
现金流出小计 213,936,552.28 139,454,509.03 77,306,929.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179,702.37 39,366,542.92 39,098,044.1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收到投资收益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47,758,978.01 71,983,806.60 104,167,271.16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687,519.6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765,454.42
现金流出小计 47,758,978.01 71,983,806.60 107,620,245.1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758,978.01 -71,983,806.60 -107,620,245.1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4,500,000.00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105,167,929.96 112,153,944.96 71,00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5,500,000.00
现金流入小计 105,167,929.96 112,153,944.96 91,000,0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78,673,153.04 67,256,828.57 9,9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8,164,667.57 2,920,939.62 1,336,183.45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563,290.56 1,512,960.86 127,200.00
现金流出小计 89,401,111.17 71,690,729.05 11,363,383.4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766,818.79 40,463,215.91 79,636,616.5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234,646.50 -421,440.43 -1,789,577.5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952,896.65 7,424,511.80 9,324,837.9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2,435,890.04 15,011,378.24 5,686,540.3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9,388,786.69 22,435,890.04 15,011,378.24

  

  (下转B16版)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特别提示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

  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

  重要提示

  1、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光”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2,4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869号文核准。欧菲光的股票代码为002456,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发行股数为480万股,即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发行股数为本次发行总量减去网下发行量。

  3、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0年7月14日(T-5日,周三)至2010年7月16日(T-3日,周五)期间,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现场推介。只有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要求的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方可参加路演推介,有意参加初步询价和推介的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可以自主选择在深圳、上海或北京参加现场推介会。

  4、配售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配售对象参与初步询价时须同时申报价格和数量,由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统一申报。询价对象应按照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2010年7月16日(T-3日,周五)12:00前已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配售对象(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与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除外)方可参与本次初步询价。配售对象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提供有效报价,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6、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名单及对应的有效申报数量。

  7、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申报数量;配售对象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将被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8、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9、本次发行可能因以下情形中止:初步询价结束后,如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取得一致;网下申购结束后,网下有效申购数量小于480万股。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

  10、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发行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11、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10年7月13日(T-6日,周二)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可于深交所网站(www.szse.cn)查询。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2010年7月13日(周二)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T-5日

  2010年7月14日(周三)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现场推介(深圳)

T-4日

  2010年7月15日(周四)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现场推介(上海)

T-3日

  2010年7月16日(周五)

现场推介(北京)

  初步询价截止日(截止时间为15:00)

T-2日

  2010年7月19日(周一)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报数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10年7月20日(周二)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0年7月21日(周三)

网下申购缴款日(9:30-15:00;有效到账时间15:00之前)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T+1日

  2010年7月22日(周四)

网下、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T+2日

  2010年7月23日(周五)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摇号抽签

T+3日

  2010年7月26日(周一)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网上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网下申购缴款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推介具体安排

  中银国际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推介工作。中银国际将于2010 年7月14日(T-5日)至2010年7月16日(T-3日),在深圳、上海、北京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进行路演推介。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 推介时间 推介地点
2010年7月14日

  (T-5日,周三)

15:30-17:30 深圳:深圳福田香格里拉大酒店二楼大宴会厅1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4088号

2010年7月15日

  (T-4日,周四)

15:30-17:30 上海:上海丽思卡尔顿大酒店三楼宴会厅3厅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

2010年7月16日

  (T-3日,周五)

9:30-11:30 北京:北京金融街洲际酒店五楼西安厅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1号


  

  注: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公告。

  三、初步询价安排

  1、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询价对象应到深交所办理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数字证书,与深交所签订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使用协议,成为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用户后方可参与初步询价。

  2、本次初步询价时间为:2010年7月14日(T-5日,周三)至2010年7月16日(T-3日,周五)每日9:30-15:00。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由其所属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代其填写、提交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

  3、配售对象应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每个配售对象最多可以申报3档价格,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每一档申报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下限为100万股,且申报数量超过100万股的,超出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累计申报数量不得超过480万股。配售对象提交申报数量及申报价格时应注意:

  假设某一配售对象填写了3档申报价格分别是P1、P2、P3,且P1>P2>P3,对应的申购数量分别为Q1、Q2、Q3,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为P,若P>P1,则该配售对象不能参与网下申购;若P1≥P>P2,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若P2≥P>P3,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Q2;若P3≥P,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Q2+Q3。

  4、配售对象申报的以下情形将被视为无效:未在初步询价截止日2010年7月16日(T-3日,周五)12:00前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申报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与备案信息不一致的;申报价格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累计申报数量超过480万股以上或者任一报价数量不符合100万股最低数量要求的申报数量。

  5、询价对象每次申报一经提交不得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或申报数量的,应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询价对象每次申报及修改情况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6、配售对象的托管席位号系办理股份登记的重要信息,托管席位号错误将会导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请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正确填写其托管席位号,如发现填报有误请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四、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联系方式

  1、发行人: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荣军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公明街道松白公路华发路段欧菲光科技园

  电话:0755-2755 5331

  联系人:胡菁华

  2、保荐人(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新宇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中心2号楼15层

  电话:010-6622 9301 / 6622 9302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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