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7·16"爆炸事故一出,大连市政府急于找出责任方,前后矛盾的通告背后,到底谁才是真正的责任人?谁又来支付数十亿元的善后处理费用?两家小公司已经被推向前台,中石油能否再次成功抽身?
王芳洁 李健/文
7月26日,在大连市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大连市副市长戴玉林说:"经过160多个小时的工作,目前'7·16'事件造成的大连港附近水域原油污染海上清污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果。"
油污源于一场大火。
7月16日18时20分,大连新港油品码头附近的一条输油管线发生爆炸,大火顷刻而发,迅速殃及大连保税区油库,一个10万立方米油罐爆裂起火。尽管大火在15个小时后即被扑灭,创造了一次中国乃至世界火灾扑救史上的奇迹,但1500吨原油就此四处飘散,曾经碧波荡漾的大连湾油污遍布。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及公安局就"7·16"事故情况的通报,两家负责在输油过程中加入原油脱硫剂的公司成为了事故的肇事者,它们是天津辉盛达石化技术有限公司(下称"辉盛达")和上海祥诚商品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下称"祥诚商检")。
然而,《证券市场周刊》记者根据辉盛达公司的注册地址以及公司网站公布的地址访查,根本无迹可寻,而号称业务遍布大中华区的祥诚商检则仅仅是一家注册资本金285万元的内资公司。
知情人士介绍,最终大连港油污的清理费用将高达10亿元之巨,上述两家小公司能否扛起重如泰山的责任?谁又该替事故埋单?
还原大火
"上面已经不让我们对外发表意见了。"26日,祥诚商检人士告诉记者。
同样禁声的还有辉盛达公司,记者多次拨打公司电话均无人接听。另外,曾经对"7·16"事故发表过意见的大连理工大学教授张树深、郑洪波亦"闭门谢客",不再接受记者采访。更令人意外的是,经过几个部门的互相推诿,中石油亦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尽管集体失语,但事实的真相随着时间推移,仍然浮出了水面。
7月15日,一艘名叫"宇宙宝石"号的油轮静静地停泊在大连新港油品码头,这艘30万吨级的油轮为利比里亚籍,隶属于新加坡太平洋石油公司。而"宇宙宝石"号上满载的委内瑞拉出产原油,则最终属于中国石油控股的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油品码头毗邻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下称"国际储运公司")原油罐区,中间以油管相连,这批原油的终点便是那里的油罐。
根据安监局的通报,国际储运公司是中国石油大连中石油国际事业公司(80%股份)与大连港股份公司(20%股份)的合资企业,成立于2005年9月,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国际储运公司原油罐区的日常运营和检维修工作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负责。
15日15时30分,"宇宙宝石"号开始卸油。由于委内瑞拉出产的原油属于高硫油,中油燃料油公司事先已经委托了辉盛达公司在输油过程中添加原油脱硫剂,辉盛达是为此次添加脱硫剂的生产厂家。
记者了解到,原油中存在有机硫和无机硫,加入脱硫剂后,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原油中的硫在加工中引起的设备腐蚀,达到减缓设备腐蚀,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延长开工周期的作用。受托后,辉盛达公司安排了祥诚商检大连分公司在输油管道上进行现场作业。
15日20时左右,祥诚公司和辉盛达公司作业人员开始通过原油罐区内一条输油管道(内径0.9米)上的排空阀,向输油管道中注入脱硫剂。到16日13时左右,"宇宙宝石"号停止了卸油,蹊跷的事情发生了。祥诚公司和辉盛达公司作业人员并没有得到停止作业的通知,而继续向管道中输送脱硫剂。
"原油脱硫剂是一种强氧化剂,非常不稳定,一旦出现条件的变化,非常容易爆炸。如果已经停止了输油,而进一步添加脱硫剂,脱硫剂已经不能进行反应,致使管道中脱硫剂的浓度不断加大,条件便产生了很大变化,从而引发爆炸。"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副总工程师刘延伟对记者介绍。
16日18时左右,在注入了88立方米脱硫剂后,现场作业人员加水对脱硫剂管路和泵进行冲洗。18时8分左右,靠近脱硫剂注入部位的输油管道突然发生爆炸,火灾由此引发。
罐区三号罐距离爆炸油管仅10米左右,经高温烘烤,三号罐很快爆裂,所幸三号罐内仅有一层10多厘米厚的底油,估计仅800吨,否则后果不堪设想。然而,在爆炸油管一米外,还有一根直径700毫米的原油管线,该管线亦很快被烤爆,大量原油喷涌而出,形成一条火龙。
尽管原油罐区的泵房和配电室都被烧毁,但火情最终得到了控制,大火在15个小时后熄灭。然而,屡创奇迹的消防队员没能阻止原油泄漏,1500吨原油随着大火流进了美丽的大连湾。
惨痛代价
毫无疑问,这场突如其来的灾难首先给中石油带来了损失。中石油下属公司占了国际储运公司80%的股份,此次国际储运公司原油罐区大量的基础设施和设备被毁,损失十分惨重。而此次卸运的原油也间接属于中石油,大火无情,被燃烧掉的原油价值已经很难估算,但仅泄漏入海的1500吨原油,价值就达85.5050万美元。
然而,与大火给大连市海洋环境、渔业、旅游业带来的影响相比,中石油的损失实在是不值一提。
据中国海监船19日13时30分最新监视结果显示,受污染海域约430平方公里,其中重度污染海域约为12平方公里,一般污染海域约为52平方公里。事故发生后,昔日湛蓝的海面被大片油污侵袭。在三山岛海域,大片的油带和油块在海面漂浮;大窑湾港区航道附近,一段段条状污油带,随着潮汐的变化,阻断了船舶通航;傅家庄、棒棰岛、金石滩等沿线的海滨浴场及滩涂养殖区附近也面临着严重威胁。
从19日7时开始,依据官方制定的"围、追、堵、清"方案,大连市调集各方力量,全力开展了清污工作。据官方消息,清污中,大连累计出动专业船只266艘次,8550辆车次,大小渔船8150艘次,累计参加清污人员45000人次,使用编织袋12.1万条,塑料垃圾袋46.6万条, 草帘43万米,塑料桶5万余个,开口铁桶6927个,围油栏4万余米,吸油毡65吨。
大连市官员告诉记者,为鼓励清污人员的积极性,大连市政府开出高价,每桶回收油污的收购价格是300元。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仅金石滩一个点,一天的清污费用就高达300万元。
据了解,大连海滩的清污点在10个以上,按照一周的保守清污作业时间计算,仅这一块的花费便达到2.1亿元。而这仅仅是清污费用的一部分,运输油污的人工费、汽油费,其他清油设备如吸油毡、消油剂、清油机也要花钱,还有污染监控费等,以及一些后续的处理,上述知情人士表示,最终的花费可能超过10亿元。
7月26日,戴玉林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海上污油得到基本清除,大面积海上油膜基本清除,目前50平方公里受污染海域已经重现蔚蓝,海水水质达到国家Ⅱ类标准。
但非政府组织北京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提醒记者,戴玉林所说的清理指的是水面、可以打捞的油污清理,而很多泄漏石油已经分解,有的更已经飘散,能打捞的部分还是有限的。马军介绍说,岸边的油污是非常难清理的,有的已经深入沙滩下几十厘米,很难做到彻底清除。
除了海洋环境的负面影响外,大连市政府并不认为此次事件对该市的旅游和渔业带来了影响。大连市旅游局副局长刘晓滨表示,从目前情况来看,整个大连旅游一切正常,市旅游局也没接到旅游团队退团的报告。
然而,记者了解到,没有大量退团的原因之一是,按照现在通行的旅游业行规,游客退团需缴纳高额退团费,目前很多尚未报团的游客已经暂缓了赴大连计划。
大连市海洋渔业局局长刘锡财请大家放心食用大连水产品,他说,如果出现问题,大连海洋渔业局将承担责任。
绿色和平组织的报告称,仅金石滩一处,当地一万多家海产养殖户的贝类水产都已经遭受污染。其中一家养殖户近400亩的贝类养殖场由于石油入侵,其中部分贝类已经死亡,而在事故发生后的6天内,贝类价格的批发价格也已经下跌了15%。
实际上,无论是油污清理还是旅游业的影响都是短暂的,但泄漏原油事件对于生态环境的破坏则长远得多。马军表示,从以往的经验来看,石油污染都是相当严重的,周围的生态环境需要一个长期的恢复,美国的阿拉斯加漏油事故已经20多年,至今影响还没有完全消除。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赵章元也表示,这次事故给大连污染海域造成的生态危害,"可能持续10年左右。"石油所含的苯和甲苯等有毒化合物进入了食物链,从低等的藻类、到高等哺乳动物,无一能幸免。
谁之过
漏油事件发生后第二天,大连市政府通报称,"事故原因目前已初步查明,为一艘30万吨级油轮在卸油的过程当中,发生操作不当导致油轮泄油而引发的爆炸,目前船上27名船员已全部安全转移。"
然而,新加坡太平洋石油公司人士告诉记者,公司不仅早在事故发生前5个小时已经停止卸油,各种阀门均已关闭,并且停止卸油时有中方的人员在场。
大连市政府通报中的"宇宙宝石"号油轮,到了7月20日00:50接到大连港口当局的港口清理后离开大连港。上述人士表示,并不认为中国政府会让公司对于爆炸事件负责,而且中国政府亦没有对新加坡方面提交的报告提出异议。
安监总局的通告中没有提及新加坡方面的责任。该通告称,此次事故包括事故单位对所加入原油脱硫剂的安全可靠性没有进行科学论证,原油接卸过程中安全管理存在漏洞,指挥协调不力,有关部门接到暂停卸油作业的信息后,没有及时通知停止加剂作业,事故单位对承包商现场作业疏于管理,现场监护不力等。
最终的责任方被锁定为中石油、辉盛达公司以及祥诚商检。记者在脱硫剂生产企业辉盛达的网站上看到,原油脱硫剂甚至是中石油2001年科技攻关项目,由石油大学(华东)和辉盛达共同完成。据记者了解,通过注入脱硫剂脱硫并非国际上通用做法,实为一个省钱省步骤的捷径。
安监局的报告中提到:"接卸油过程环节多、涉及单位多,稍有不慎就会导致安全事故。有关单位要增强安全意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尤其要加强对承包商的管理,严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如果最终的主要责任被认定为两家受托方,那么这两家受托方毫无疑问将面临重大的事故赔偿。
记者多方调查后发现,辉盛达公司的前身为大港辉达工贸有限公司,地址在大港采油四厂液化气站附近的一个福利厂院内,当地人士告诉记者,原来的大港辉达工贸是一个商铺,注册资金50万元。做的生意就是倒买倒卖,当地人俗称"骑驴"。
2003年,大港辉达的老板张海军重新注册了一家公司,即辉盛达公司,注册资本金8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了稳定剂、助辛剂、活化剂、降凝剂的制造、销售等,辉盛达的注册地点仍是大港油田二号院原四厂液化气站。在辉盛达公司的网站上,公司地点亦写明大港油田二号院街。
然而蹊跷的是,记者遍寻了大港油田二号院街及周边,均没有发现辉盛达公司的存在,亦几乎没有人知道这家公司,但公司的电话号码归属地确实又在大港油田。
当地居民猜测,辉盛达可能为一家藏身于居民楼内的小公司,生产场地可能在其他地方。另外,辉盛达公司网站上公布的外地办事处的电话均系他用。根据公开资料,辉盛达公司的固定资产为570万元。
曾有辉盛达公司工作人员面对媒体时,对公司是否生产原油脱硫剂语焉不详,并称此事在核查中,公司会配合调查, "是否有责任"最后会水落石出,"有事总会查出有事,没事的到最后也会没事的"。
而负责现场作业的祥诚商检工商资料显示,该公司注册资本金285万元,为内资公司,经营范围为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及其相关的咨询服务,似乎并不包括相关工程的现场作业。
知情人士称,这是一家轻资产公司。
在整个事件之中,使用脱硫剂脱硫的创意者是中石油,而且中石油在信息传达过程中也很有可能负有责任。另外中石油委托的辉盛达公司实力堪忧,且辉盛达又将现场作业分包给了一个做商品检验的公司,这种做法也没被中石油禁止。
在记者获得的一份《大连新港新30万吨级进口原油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评单位大连理工大学环境工程研究所便指出,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主要是海上溢油、后方油罐和码头平台火灾爆炸、管道溢油。
火是油港大忌。报告指出,可能发生的最大事故为码头前沿装卸区和后方油罐区发生的火灾和爆炸。环评单位通过计算估计出,该区域油罐爆炸事故的发生概率为0.0087次/年,即大约100年发生一次爆炸。尽管概率不高,环评单位依然认为,"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对降低油码头和油罐区的火灾爆炸损失是十分必要和有益的。"
"鲶鱼"中石油
当然,7·16事故最终的主要责任人尚未确定,从目前的官方通报不难看出,最终的责任人很有可能是辉盛达和祥诚商检,因为关键的信息传达环节的真相已经很难还原。
一旦被认定为这两家公司,那么可能高达十数亿的赔偿,很快将"要了两家的命",但作为有限责任公司,两家公司的破产将是事件最快的结束方式。一旦出现这样的结局,那么中石油很有可能再一次如"鲶鱼"般在其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中脱身。
早在2005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100多吨致癌物质流入松花江,祸及长达939公里的松花江沿岸居民。黑龙江省水产局统计,渔业一项损失就高达18亿元。
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因对松花江污染事件负有责任而引咎辞职。吉化责任追究前夕,吉林市副市长王伟自杀身亡。国家环保总局作出了行政处罚,对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处以100万元的罚款。
100万元罚款了结了"11·13"事故,原因是现有法律规定,"环境污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按照直接损失的30%计算罚款,但是最高不得超过100万元。"此后,中石油只字不提赔偿二字,仅拿出区区500万元"捐赠"给当地政府,帮助吉林治理污染。
今年年初,陕西省华县中石油地下输油管道发生泄漏,尽管各方已全力以赴做好事后处置工作,但是泄露的100多吨柴油在渭河形成的污染还是带入了黄河,沿黄的多地群众不得不暂停饮用黄河水。在此次事故中,事故原因被初步确定为第三方施工破坏,因此中石油至今未谈赔偿二字。
中石油在一次次事故发生之后没有进行赔偿,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一份文件可以窥见中石油处理类似事故的态度。
国家环保总局编号为"环办[2007]100号"文件显示:2007年4月10日-13日,国家环保总局与中国保监会组成联合调研组,赴吉林、浙江省就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调研。调研期间,调研组考察了吉林石化双苯厂"11·13"事故现场。
可是该文件中指出:开展调研前,国家环保总局政策法规司于2007年4月4日,就实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集团公司代表会谈。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代表表示,对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工作予以支持,但是都认为目前不宜把大型化工企业纳入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的范围内。
中石油等公司给出环境污染不能纳入强制保险的理由是:公司财力雄厚,可自行解决污染赔偿问题;与现有的保险和基金制度不好协调,如中石油、中石化设有"安全生产保证基金",该基金已经涉及环保方面;一些污染责任损害,如油污损害的赔偿限额很大,担心国内保险公司不具有承保能力;建议将环境污染责任险计入企业生产成本。
值得一提的是,2006年美国《财富》杂志公布的全球企业社会责任评估排名中,中石油位居倒数第二。2008年,中石油这一排名跃升至80位,但与市值雄踞500强之首相比,仍不和谐。倒是国内的《2010胡润企业社会责任50强》中,中石油赫然在列。
与中石油的"鲶鱼"政策形成对比的是,造成墨西哥湾漏油事件的英国石油公司(BP石油)不久前宣布,将建立一个200亿美元的赔偿基金,为了筹集资金,BP石油正在努力地变卖资产。近日更有消息称,中石油有意花巨资分得BP一杯羹,不过身处"7·16"事故漩涡的中石油,目前去购买同病相怜的BP的可能性不大。
大连市政府官员告诉记者,他们非常清楚"11·13"事故的处理结果,目前清理油污的费用都是由大连市方面支付,至于将来能获得多少赔偿,不是大连市能够决定的。不过该官员称,已经了解了中石油在赔偿相关环境污染事故方面的"路数"。
"7·16"事故背后的能源争夺战
廖宗魁/文
7月16日18时,位于大连市大孤山新港码头的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保税油库发生爆炸,大约有1500吨原油流入海中。
大连油管爆炸与英国石油(BP)漏油事件不是一个量级,但两者之间的内在逻辑是一致的。表面上看,两个事故都存在很大的偶然性,但背后都是中美两国对能源的无限需求和贪婪惹的祸。中国的经济高增长并不是没有代价的,伴随而来的必然是更多的能耗和巨大的环境成本。
人们对能源的追逐和贪婪,也会敢冒一切风险。如今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一能耗国,碳排放量也高居首位,中美在未来全球资源争夺战中的交锋将愈演愈烈。新能源恐怕都只是一种掩饰的武器,真正的焦点还在于资源的定价权。
带血的GDP
值得庆幸的是,大连油管爆炸并没有造成墨西哥湾漏油那样的恐怖损失。墨西哥湾漏油之前的2009年中,就有多名工程师向英国石油管理层提交了内部报告,认为这款金属套管在高压下可能会崩溃。而大连油管爆炸的一年前,相关机构就对保税油库发出了预警,指出其主要的危险是火灾和爆炸。
美国人在不断地向英国石油追索赔偿,只是在减少本国纳税人的损失。而大连油管爆炸的直接损失和环境、经济损失又将由谁来赔偿呢?
奥巴马并非只是头痛医头,他在椭圆办公室的发言一语道破了墨西哥湾漏油事件的本质--美国对石油的强烈依赖。大连油管爆炸事件让我们看到了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看到了面对事件的迅速行动,但是估计大家忽视了这一切的背后都是带血的GDP的必然结果。
中国成功走出金融危机,已经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引擎,经济即将取代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越来越多的人在梦想着G2的美好蓝图。这一切为中国迎来的都是赞扬之声,"发展才是硬道理"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增长辉煌的背后是对能源的巨大消耗,GDP是带血的。国际能源署(IEA)7月19日发布数据指出,中国2009年消费了22.5亿吨油当量,比美国高出了4%,中国已经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能源消费国。
经济规模要当老二了,这是好事;能源消费当老大了,不是好消息。中国官方马上意识到了这一不利消息,迅速出来辟谣。中国国家能源局新闻发言人曾亚川于7月20日指出,IEA低估了中国节能减排措施的效果,2009年能源消耗为30.6亿吨煤当量,约等于21.46亿吨油当量,比IEA的数据低了近1亿吨油当量。
实际上,早在6月份BP就已宣称中国2009年消耗了21.99亿吨油当量的能源,高于美国的21.82亿吨油当量,高居世界第一。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中国2009、2008、2007年和2006年的单位GDP能耗分别下降了3.61%、5.2%、5.04%和2.74%。但我们必须注意到,单位GDP能耗的下降可能是扩大分母的结果。由于这几年国家统计局反复调高GDP增长,分母变大了,单位GDP能耗自然就下来了。中国著名的统计专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任若恩教授一直认为,中国的GDP数据长期存在高估。
从世界银行的数据看,中国近几年的单位能耗产出确实在提高,但与其他国家相比还是显得低效。2007年,中国每公斤油当量产生的GDP为3.427美元,在金砖四国中仅比俄罗斯稍好,比印度还低43%。
姑且不论分母是否可靠,从单位GDP能耗下降的幅度来看,2009年也明显低于2007和2008年,这说明金融危机中的经济增长消耗的资源更多。而今年一季度单位GDP能耗更是上升了3.2%,更说明了近期经济增长是牺牲更多的能源换来的。
资源战的定价权之争
墨西哥湾漏油使得奥巴马被迫暂停了近海深海开采,一块大的石油蛋糕没了。虽然奥巴马推出了新能源的战略,但新能源的概念早在上世纪70年代就已经提出,但从来没有成为经济增长的引擎,而阿富汗换将,中国南海油田的争夺,都是BP事件导致的激烈能源战的结果。
近年各路资本炒家都在热炒中国的能源需求,高盛正是基于此成功预测了147美元/桶的油价,并从中大获其利。而铁矿石厂商们也已打破传统的长协定价机制,转而实行季度或者月度定价,目的很简单,就是狠宰中国。
中国和美国都具有庞大的资源需求和能源消耗,但双方在资源市场的定价权却差异极大。美国利用自己的两把利器--军事和金融,牢牢控制着全球能源与资源市场。反观中国,则每每成为能源涨价的牺牲品,问题就在我们有庞大的需求而缺乏定价权。
我们没有强大的军事控制中东,就只能在外交上拉拢。在联合国内,中国一直对制裁伊朗打折扣,同时也与沙特交好,中国目前已经成为沙特的第一大原油进口国。金融也是中国的软肋,美国投行们的触角早就深入到全球资源的各个领域,全球三大铁矿石生产商的大股东几乎都是华尔街金融机构。
只有真正对资源实现控股,才能最终影响价格,显然我们对此已有意识,在全球资源战中也开始静悄悄地行动。根据Dealogic的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参与了130亿美元的海外矿产资源收购与投资,该金额是2005年的100倍。今年迄今为止,中国已有76宗海外矿产交易,价值总计83亿美元。2009年,中国在跨国矿业并购案价值中占到了三分之一,而2007年占比只有7.4%。
危机中才蕴含机会,机不可失。中国成功收购的一些矿产品企业,都是在各国遭受金融危机重创的时期。中铝曾在金融危机最严重时试图收购全球三大铁矿石生产商之一的力拓,但最终由于不够狠而失败。如今三大矿山活过来了,反咬一口,在铁矿石上漫天要价,中国反受其害。
如今BP遭受重创,正在卖儿卖女,中国倒是不妨出手一把。收购的风险太大,但是低价买点BP的优质资产和技术绝对不亏。过了这一村,以后想买就难了。2005年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企图收购美国加州的优尼科,但最终被雪佛龙出180亿美元的高价击败,教训值得吸取。
解密中国房地产"泡沫"
中国房价"高泡沫论"甚嚣尘上,却忽略了隐藏在中国房地产市场背后特殊的经济背景。在高收入阶层"重置"住房需求完成之前,房价会长期维持在高位。
刘政凯 陆维皓/文
7月22日,碧桂园委任莫斌为总裁及执行董事。这是继保利地产、龙湖地产、SOHO中国、万科、金地高管变动之后,又一起大型房地产商高管人事地震。
房地产商高层频繁变动的潜台词一般为销售状况不佳、融资不当等。但是变动有一个敏感的时间点,那就是在4月17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之后,房地产商需要做出新的战略调整,人事变动也就在所难免了。
7月12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6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数据,数据显示,2010年6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1.4%。7月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强调:将继续执行该通知及相关配套政策。
上涨的统计数据与强硬的政府表态,与之相应的是中国房价"高泡沫论",这些为房地产商在严厉调控过程中进行人事变动提供了注解。可是,简单的"高泡沫论"模型,忽略了隐藏在中国房地产市场背后特殊的社会和经济背景。我们认为,中国正经历一场如火如荼的全民住房"重置"。
"高泡沫论"者的疏忽
目前市场盛行的"高泡沫论",其逻辑基于国际通用的一项指标:房价与家庭收入比。该比率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平均房价,除以该国或地区的平均家庭收入。
目前国际上普遍的观点是,该比率如在1.5至3倍之间,房价为"可负担";如超过3倍,房价存在泡沫;如果超过5倍,则房价为"严重难以承受"(根据Performance Urban Planning的《2010国际房价承受力调查》)。
在全中国范围内,对普通双职工家庭,目前这一比率达到6.8倍。在北京和上海,该比率更高达10倍和13倍。这便是中国房价"高泡沫论"的逻辑基础。
然而在这个逻辑里,"高泡沫论"者却忽略了与中国房价相连的特殊社会背景。
长期以来,"房价与家庭收入比"多被用来分析西方发达国家的房地产市场。与中国不同的是,经历百年市场经济洗礼,发达国家的社会整体住房水平已相当高,绝大多数人的基本住房需求得到满足,并没有迫切的"换房"需求。
与之相反,在1998年全面住房改革以前,中国的住房建设严重滞后,绝大多数的住房完全不符合现代居住标准。1998年,中国城市居民平均居住面积仅为9.3平方米(据住建部数据),许多城市住房年久失修,缺乏起码的维护和配套系统。几乎每一个中国城镇居民,都有较迫切地改善住房条件的要求。
高收入阶层的需求推动
1998年,中国全面启动住房改革。与之同步,进入新世纪以后,中国城市化进程开始加速,城镇居民比例逐年上升。换言之,从1998年开始,绝大多数中国人需要在全新的商品房市场中,完成"重置"自己住房的需求。
由于中国人口基数异常庞大,如果想用较短的时间--例如3到5年完成这一"重置"过程,即使开发商开足马力,全中国的钢铁、水泥等原材料供应也将不堪重负,建设所需的巨大资金量,也根本无法在短期募集。所以在过去的10多年中,中国房地产事实上一直处于需求远大于供给的失衡状态。于是在基本的供求关系驱动下,中国房价扶摇直上。
由图1可以看到,对双职工家庭,中国的房价收入比在1990年代初刚开启商品房市场时,高达14.7倍;如以每个家庭1.5人工作计,该比率更达到20倍。当时,商品房在全国渗透率接近于零,只是极少数人享用的"奢侈品"。
此后,随着商品房的渗透率逐步提高,房价与家庭收入之比逐步下降,但是相比发达国家,仍处于较高的水平,原因就是中国人"重置"房屋的需求还远未得到满足。即使算进预售房屋(注:2005年后,房屋销售统计数据加入预售,这可能导致房屋渗透率增长被高估),截至2009年,中国城镇商品房渗透率也不过25%--即平均每4户家庭才拥有一套商品房;而全国商品房渗透率则不足15%。
在这种供需严重失衡的背景下,已经高度市场化的中国房地产,其供给注定会向高收入阶层倾斜。根据2004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中国的基尼系数已经达到0.47(注:此后国家统计局不再公布该数据。在世界银行2007年的报告中,中国基尼系数为0.469)。
根据当时的数据(见表),中国最富裕的20%人群占有了全国51.86%的收入,其收入约为整个人口平均数的2.6倍。
对于中国全国来说,2009年的房价与家庭收入比率为6.8至9.1倍,属于"严重难以承受";但对于这20%的高收入阶层来说,中国的房价与家庭收入仅为2.6至3.5倍,处于3倍的"可以承受"范围附近。
虽然民间"买不起房"的呼声异常高涨,但根据CEIC统计数据,2009年全中国购房杠杆比率(房贷总量/房屋销售总量)却仅为47%。对照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目前的杠杆比率远低于"通知"中对第一套房所要求的30%首付比例,较"通知"对第二套房所要求的50%首付比例也还有距离。这表明在市场中的购买群体,手中现金仍旧十分充足。
所以我们认为,鉴于目前中国仍旧偏低的商品房渗透率,在高收入阶层"重置"住房的需求完成之前,其强劲的购买能力,会将房价较长期维持在一个高位上。
"居者有其屋"的路线图
我们认为,中国实现"居者有其屋"的过程,就是整个中国社会"重置"住房的过程。排除经济适用房的因素(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性,决定了它只能帮助有限的低收入家庭),这个过程最终会以"双管齐下"、"自上而下"的方式实现。
一方面,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人的平均收入水平将会进一步提高。
另一方面,随着供给的进一步加大,中国房地产开发商的视野,将逐步转向中等收入的人群,房价上涨的速度将会放缓。两者交相作用,最终使"住房与家庭收入比"下降到合理的水平。
历史数据显示(见图2),随着商品房渗透率的逐步提高,中国的房价收入比已经在下降。从1998年到2009年,中国商品房渗透率从1%升至12%,与之相应,房价与家庭收入比也由17倍降至9倍(以每户1.5人工作计)。随着房地产供给的增加,中国的商品房正从有钱人的"奢侈品",逐渐变成较高收入阶层可以负担的商品。
在可以预见的未来,这种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将持续影响中国房价。商品房渗透将从最富阶层开始,逐步走向寻常百姓家。但是,由于目前中国的商品房渗透率仍然极低,完成这一过程可能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在此过程中,实际购房者与整个中国社会对于"泡沫"的判断,将持续存在较大的差异。
作者在一家QFII机构从事投研工作
南京注定爆炸
两个月前,这里已发生过一次气体泄漏,但没引起重视。
李德林/文
到7月28日下午6时,南京爆炸已有10人死亡,120人住院,其中14人伤情严重。
当日上午10时11分,南京轻纺企业集团塑料四厂(下称"塑料四厂")工地上发生爆炸,当时,扬州洪远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在现场进行土地平整作业,挖断地下燃气管道,可燃气体泄漏,一辆私家车打火时引发了爆炸。
据《证券市场周刊》了解,塑料四厂已经停产多年,埋在该地区下面的管道气体泄漏已经不是第一次,两个月前这里已经发生过一次管道气体泄漏。塑料四厂爆炸的背后,是缘于一片增值的土地利益,于是隐患重重,急于求成,爆炸终难以避免。
失败的招租
塑料四厂早在1999年就停产了,南京市政府对轻纺企业进行重组后,塑料四厂的退休及在职员工就进入"托管"状态。为了降低"托管"成本,塑料四厂的控股股东南京轻纺企业集团开始为厂房四处招商。
记者了解到,塑料四厂位于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万寿村15号,地处南京城北,东面紧临经五路,有阳光雅居商品住宅小区、高力汽配城;南面厂门口是76路公交车站,与红太阳装饰城隔路相望;北面是栖霞大道,与晓庄地铁车站近在咫尺。
当时南京轻纺企业集团希望每年能够收到租金1亿元,安排一位名叫钱晓玲的人负责招租。之所以开出如此高的租金,除了塑料四厂地处优越,更重要的是塑料四厂周围大型集团林立,诸如江苏高力集团、德国OBI集团、南京朗弛集团、百安居、苏宁集团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均在此区域投资。
据了解,2004年南京市政府就已经将塑料四厂纳入了区域改造规划,所以拥有成套厂房的塑料四厂在大批企业集团入驻之后,就成了香饽饽。但招租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不了了之。
两次泄漏
随着新工业区域的日趋成熟,塑料四厂所在地的土地已经变更为商业用地,轻纺企业集团决定出售塑料四厂土地。
据了解,拆迁塑料四厂决定作出之后,扬州洪远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进入塑料四厂进行现场作业,当时南京轻纺企业集团管理处将厂址地下管网的资料图交出。南京市安监局副局长刘照华介绍,塑料四厂地下共有两根管道,一根是直径159毫米的燃气管道,另一根是直径为89毫米的丙烯管道。
塑胶四厂犹如一个火药桶,2009年旁边修建加油站的时候,当时周围的居民就打着横幅,要求政府规范塑料四厂以及周边的基建,避免事故发生。可是到了2010年5月27日,塑料四厂地下通往金陵塑胶厂的丙烯管道被挖断,但很快被堵住。
5月27日的管道泄漏之后,塑料四厂的平整作业也没有停下来。因为这块土地已经大幅度升值,平整后可以回笼大笔现金,这对已停产多年的塑料四厂来说,是一个很大的诱惑。遗憾的是,先前的管道泄漏没有得到重视,急于施工使得泄漏在两个月之后再次发生,终酿成悲剧。
刘照华介绍说,在7月28日9时56分许,管道出现了小的泄漏,10时10分许出现了大泄漏,10时11分发生了爆炸。金陵塑胶厂在10时12分联系到了上游的输气供应商停止了气体供应。
据初步调查判断,7月28日事发的管道是直径为159毫米的燃气管道,这一次的泄漏与两个月前的泄漏如出一辙。刘照华介绍说,目前塑料四厂事发现场已经得到了有效控制,不会发生二次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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