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二手房”中介有了准入标准 市民交易可“点菜付费”
记者王蔚报道
本报讯 为满足“网上二手房”对中介服务的需求,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昨天出台经纪机构准入标准,将适时吸纳符合条件的中介企业上网,为市民提供更多的服务选择。同时,19家已上网中介将改变“打包收费”的方式,在网上公示收费标准,并推出细分服务“菜单”,让市民“点菜付费”。
据分析,此次出台的准入标
准,对经纪机构的外部经营规模和内部管理制度都提出了高要求,有利于引导房地产中介企业向规范化和规模化方向发展,保障市民在交易过程中获得安全和优质的经纪服务。
同时,已入网的19家经纪机构将尽快亮出细分服务“菜单”,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下,将意向客户选择、斡旋洽谈、签约咨询、制作合同文本、相关资料收集和传递、房屋交接等经纪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在网上透明化公示,同时推出特色服务项目,市民可按照经纪机构提供的“菜单”选择相关项目。
网上二手房服务平台有关负责人表示,在试运行期间,平台还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整个流程进行不断地调整和修改,以使流程更简约化、服务更人性化、程序运行更安全化,同时希望社会各界提出积极建议,便于把这项规范市场的实事办好。对近期市民反映的网上挂牌信息“密码问题”,平台已采取了相应调整措施,对没有设置密码而已挂牌房源,平台已对其增设原始密码,各交易中心受理处的工作人员将主动提醒客户挂牌时设置6位密码,以免造成挂牌房源信息被人篡改等问题。
服务平台认定经纪人准入条件
1、执业房地产经纪人所在经纪机构为服务平台所认定;
2、执业房地产经纪人专职在平台认定注册分支机构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
3、执业房地产经纪人具有良好的执业信誉。
房地产经纪机构准入标准
1、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经注册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2、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3、15名以上专职执业房地产经纪人;
4、10家以上的分支机构;
5、具有良好的房地产经纪执业信誉和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
6、承诺遵守网上房地产交易服务规则和技术管理规定,忠实履行会员义务;
7、加入了上海市房地产经纪人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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