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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禁售电动车 泉州商家受损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3日 16:42 海峡都市报

  N邱云峰

  本报讯“福州的合作伙伴希望我们能允许他们退货,考虑到是政策的因素,我只能接受。”泉州江海车业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江海很无奈。昨日,记者从几家泉州电动车商家处了解到,福州的电动车禁售令已经波及泉州商家。

  2003年5月27日,福州市政府下达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简称《通告》),要求自当天起,“福州市(含两市六县)禁止销售电动自行车”,并规定对已购电动自行车实行临时车牌管理,临时车牌到2007年7月1日到期,到时将禁止所有电动自行车在福州道路上行驶。

  从今年3月1开始,福州展开电动车专项整治,为避免被重罚,电动车销售商家纷纷关门停业。

  李江海告诉记者,这次退货金额虽然只有2.6万元,但过去每个月销往福州一百多辆的好光景显然不会再有了。泉州银豹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负责人汪勇坚表示,自己的车行在福州的销量同样一落千丈。

  泉州雅志电池有限公司专门生产电动自行车电池,在福州也有4个大客户。公司负责人李东建对福州电动车禁售表示了不解,自己既有政府部门颁发的质量合格证书,也有生产许可证,为什么生产出来的产品就不让卖了呢?

  此前,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原告海利达贸易有限公司等诉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禁售电动自行车行为等4个行政诉讼案件,根据鼓楼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确认了被告责令原告“立即停止销售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合法有效,驳回了原告的大部分诉讼请求。

  2004年10月26日,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出台了《关于加强中心市区交通管理的通告》,该通告规定:“以蓄电池为动力的二轮车上道路行驶时,应当按照非机动车的行驶路线行驶,严禁载人;未悬挂和持有有效牌证的,自2005年1月1日起,禁止上道路行驶。”

  “泉州会不会也要禁售电动自行车?”这一疑问更让泉州电动车商家们心里发毛。

  泉州几个电动车商家表示,他们很希望能和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维护企业合法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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