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出口退税 政策效果有待观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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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 08:49 中国经济时报 | |||||||||
■新闻分析■本报记者黄杨 日前,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出通知,自2006年9月15日起,调整部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同时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 《通知》提出,一是对进出口税则第25章除盐、水泥以外的所有非金属类矿产品,
二是将142个税号的钢材出口退税率由11%降至8%;将陶瓷、部分成品革和水泥、玻璃出口退税率分别由13%降至8%和11%;将部分有色金属材料的出口退税率由13%降至5%、8%和11%;将纺织品、家俱、塑料、打火机、个别木材制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降至11%;将非机械驱动车(手推车)及零部件的出口退税率由17%降到13%。 三是将有重大技术装备、部分IT产品和生物医药产品以及部分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出口的高科技产品等,出口退税率由13%提高到17%;部分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品,出口退税率由5%或11%提高到13%。 助力产业结构优化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称,这次出口退税和加工贸易税收政策调整属结构性调整,是国务院今年实施宏观调控政策采取的综合措施之一,有利于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外贸转变增长方式,推动进出口贸易均衡发展。 “此次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调整的主要目的是优化现存的产业结构。提高出口退税率,可以保证出口产品的竞争力;降低则相反。”国家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所长张燕生说:“通过降低出口退税率,新政策可以抑制‘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即高能耗、高污染和低附加值产品及资源性产品。这些产品出口增长的代价是我国能源消耗的增加和环境的破坏。” 今年来,我国已经陆续调整了一系列政策控制高能耗、低附加值产品的出口。今年初,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等八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控制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有关措施的通知;今年4月10日起,精炼铜及铜合金的出口税率由5%调至10%,铜材的出口暂定税率由零调至10%。 但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提醒,为了规避国家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一些企业会选择通过延伸产业链,将出口产品转移成初级加工品或半成品。 朱青说,提高重大技术装备、部分IT产品和生物医药产品以及部分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品的出口退税率,也可以看出国家鼓励这些行业的发展,新政策有助于提高这些行业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改善外贸形势 “此次调整部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有助于改善我国的外贸形势,缓解贸易摩擦。”张燕生说。海关总署最新发布的数字显示,今年8月份,中国贸易顺差达到188亿美元,这是今年以来中国贸易顺差连续第四个月创历史新高。 张燕生说,近来,中美、中欧之间一直为纺织品出口问题而摩擦不断,将纺织品的出口退税率降低2个百分点,增加了纺织品出口企业的成本。但另一方面,外商常常在与中国纺织品企业的谈判中,将出口退税部分算进去,拼命压低价格。企业为了竞相压价,甚至放弃出口利润,把出口退税视为主要利润来源。 但中国社科院宏观经济研究室研究员袁钢明认为,从宏观调控的角度看,纺织品出口退税率只降低了2个百分点,对缓解我国巨额贸易顺差的影响不大,还有进一步调整的空间。 对于出口退税率调整是否可以缓解人民币升值的压力,中国银行金融研究所高级研究员谭雅玲认为,虽然降低出口退税率被认为是采用非汇率手段缓解人民币升值压力的一个手段,但美中贸易逆差是结构性问题,出口退税率的调整的影响到底有多大,还值得商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