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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韩头商标家族之争纠缠六年 法律将有最终裁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 09:57 新文化报

  

老韩头商标家族之争纠缠六年法律将有最终裁决

  韩在发(中)与韩东华(左)、韩东江(右)

  提起“老韩头”,人们自然会想起鸡汤豆腐串,一个民间小吃经历了两代人的辛苦努力,渐渐地成为了一个响当当的长春食品品牌,“老韩头”生前开创的“老韩头豆腐串”已经实现了产品多样化、系列化,使之在长春乃至吉林省内外具有

竞争力,并步入新的发展时代,如今已经成为吉林省著名
商标
品牌。

  但近年来,一个“老韩头”商标引起了韩氏家族不和;为了这个商标,姐姐、弟弟又将法庭相见。老韩头大女儿、商标合法注册人韩东华表示不再允许弟弟韩东江使用“老韩头”商标,而其弟弟韩东海、韩东江则认为“老韩头”商标虽然是大姐所注册拥有,但“老韩头”品牌的创立是大家共同创造的,他们应该享有商标使用权。

  著名商标是商标注册人拥有还是家族成员共同拥有?法律将有最终裁决。

  继子女间之争

  继子的妻子抢先注册商标

   其实,关于“老韩头”商标注册的想法是从1991年~1992年间就有了的,但是由于品牌意识不强,“老韩头”本人也不想为此“得罪人”,断了很多小买卖生意人的财路,所以此事便搁置下来。

  一直到1995年,金雅丽见市场上有越来越多的人冒充“老韩头”销售,就决定要将其注册成商标,可是在注册过程中又遇到了难题。“当时的情况是自然人不可以注册商标,必须要有营业执照,证明自己有固定的摊位,在从事这一生计。而我们家族卖豆腐串一般都是走街串巷的,当时我并没有营业执照。所以,以家弟金学亮的名义将‘老韩头’商标注册在了‘金学亮烧鸡店’的名下。”

  见是弟媳抢注 关系开始僵化

  

  韩东华告诉记者,2000年左右,当她和老韩头一起到长春市工商局申请注册“老韩头”这一商标时,才得知已被金学亮优先注册,而接下来自己没有选择告金学亮,是因为她清楚商标的“注册在先”,而且韩东海同意金学亮注册“老韩头”商标,所以她便注册了“老韩头”的头像,头像的下方注册了韩在发三个字。至此,韩东华一家与韩东海一家的关系开始僵化。但彼此保持着“井水不犯河水”的状态。

  老韩头去世了 两家矛盾激化

  

  1997年,韩东海夫妇成立了首家韩氏食品工厂,名字叫做“鑫达清真食品加工厂”,法人代表是金雅丽,所使用的商标仍然是“老韩头”,由于该商标的注册人是弟弟金学亮,金雅丽又将该商标的持有权收归到了“鑫达清真食品加工厂”的名下。

  2000年,“老韩头”韩在发去世,由于死得突然,没有留下只言片语,那一年金雅丽在平阳市场的对面多了一个“对手”,那个“对手”就是同样打着“老韩头”旗号销售食品的大姑姐韩东华,金雅丽一气之下以侵害商标权为名将韩东华举报给了吉林省工商局,并要求工商局将其摘牌。

  韩东华提出申诉拥有所有权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是韩东海一家意料之外的。韩东华不久后就以“老韩头”商标注册不当为由向国家工商总局提起了申诉。这次申诉让“老韩头”的儿子韩东海一家败下阵来,姐姐韩东华也由原来的商标侵权方变成了现在的持有方。2001年9月份,国家工商总局以抢注和注册不当为由下发了关于撤销金学亮注册“老韩头”商标的相关文件。

  在谈到如何将“老韩头”的商标使用权收归己用时,韩东华表示,“我得感谢金学亮给我上了一课,当被金雅丽举报到省工商局后,才知道等待自己的将是摘牌和必须将食品撤柜的命运,在这种情况下,我才决定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申诉,夺回‘老韩头’的商标使用权,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逐渐升级为家族之争

  “老韩头之子”与“韩师傅”出现

   然而事情并没有就此平息,从此,韩东海一家就挂上了“老韩头之子”开始继续经营自己的加工厂。因为没有商标使用权,所以韩东海一家一直进不了大商场、大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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