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负责人就高危行业全面提取安全费用答问(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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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 23:39 中国新闻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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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问:什么叫安全费用?可用于哪些方面? 财政部企业司负责人: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
2004年和2006年分别出台了煤矿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费用提取制度,这次把其他几个高危行业的提取制度一起发布,是经过了认真调研和综合考虑的,也是对高危行业建立安全费用制度的一个总结。 安全费用不应当限于安全设施,还应当包括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重大危险源监控等,对于企业投产时按照“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不应包括在内。 企业要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按规定使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要披露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企业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的,安监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逾期不改的,由安监部门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提取原则为满足基本安全条件 问:各类企业提取安全费用的标准是怎样的?这个标准是怎么确定的? 财政部企业司负责人:实施安全费用管理办法的侧重点,是解决部分高危行业企业缺乏安全生产投入的责任和能力问题。因此,将安全费用提取的原则确定为满足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同时规定实际投入超过计提部分可以据实列支。 矿山企业安全费用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标准为:石油,每吨原油17元;天然气,每千立方米原气5元;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4元,井下矿山每吨8元;核工业矿山,每吨22元;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立方米)1元,井下矿山每吨(立方米)2元;小型露天采石场,每吨0.5元。 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标准为: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为2%;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1.5%;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 危险品生产企业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逐月提取。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含)以下的,按4%提取;1000万元至1亿元(含)的部分,按2%提取;1亿元至10亿元(含)的部分,按0.5%提取;10亿元以上的部分,按0.2%提取。 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以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客运业务按0.5%提取;普通货运业务按1%提取;危险品等特殊货运业务按1.5%提取。 [上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