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策划、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罗莎琳
业主花上了几十万元、几百万元买下一套房子,就是想享受一下家的安全舒适。但现实生活中,哪怕是新建成的小区,也存在各种安全隐患,游泳池溺死人、电梯卡人、小狗咬人,甚至家中遭遇盗贼等现象都频频发生。随着广州小区规模逐渐成型,社区安全问题也逐渐突出,这些安全隐患的责任该归于谁?
泳池“吞”人
近两个月5小区泳池发生命案
物管:利润极低难再承责 PK 业主:若无保障有谁愿去
进入盛夏以来,不少小区泳池在沉静一年之后整装迎客。相对低廉的费用让不少业主对小区泳池情有独钟,但每年泳池都发生的溺死人事件,让人不得不再次正视小区安全问题。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7~8月,短短两个月内时间,广州就有至少5家小区泳池发生了命案,有的小区泳池甚至是多次发生类似情况。今年7月26日,一名9岁儿童在嘉和苑游泳池游泳时不幸溺水死亡。事隔3个多星期后,近日,一名花季少年在天河某楼盘的游泳池,也匆匆画上了自己的人生句号。
业主张阿姨:小区既然向业主开放了泳池并收费,就应负起全责。如果一个没有任何安全保障的小区泳池,即便价格再低廉,环境再好,相信也没有业主愿意去。
物管(海珠区某大型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朱经理):小区泳池是开发商开设的生活配套之一,营运利润非常低。通常小区泳池的费用是10~15元/成年人,儿童减半。除去人力、泳池清洁、水费等成本,利润空间已非常小。如果泳池安全都让物业公司来承担,那未免责任也太大了。
律师(广东中泽律师所律师周玉忠):现在大部分小区的泳池是由物管公司或开发商来经营,业主去游泳就是和经营方产生了消费合同关系。如果经营方由于设施不当或救援不及时而导致业主溺水,则需要负担大部分责任。但有几种情况,在经营方有提示的情况下,成年人明知自己不会水性却执意下去游泳导致最后死亡的,则该成年人也需要负担责任。同样,在经营方有提示的情况下,如果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小孩发生溺水,则其监护人有很大部分责任。
电梯“卡”人
小区刚建成 电梯频“发疯”
物管:责任应归电梯厂家 PK 业主:上百万元买套危房?
在小区中,另一种“无形杀手”便是业主每天出入必用的电梯。近年广州就发生了多家电梯卡人的事故,造成多名业主受伤甚至死亡。
今年7月,住在天河某小区7号楼的刘女士回家时被困在电梯里。历经一个小时后,技术人员强行打开电梯门,刘女士才得以脱身。据刘女士了解,该小区是在去年3月建成的,从去年5月开始,就经常出现人被困在电梯里的情况,多的时候一个月要发生七八次。另外,今年初在广州一个即将开业的酒店中,一名工作人员被电梯门卡住,电梯象疯了一样上下来回运作,20多分钟后,该工作人员身亡。
业主廖先生:如果电梯出现故障危及人身安全,责任方就很明显。业主花了上百万元,不可能希望买到一套“危房”;而电梯的安全与否,对于并非专业人士的业主来说不可能预知。
物管(广州广发商业大厦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陶朝阅):现在很多小区使用的都是名牌电梯,厂家对于电梯的质量、维保养等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在电梯知识方面,小区物管也并非专业人士,如果电梯一旦发生事故导致业主伤亡,电梯厂家应负绝大部分责任,而物业公司由于选择以及监督不当,也应承担少部分责任。
律师(周玉忠):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是有物业合同关系的,物业公司必须保证电梯的安全运作,同时也有义务发现电梯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排除相关故障或明示相关提示。如果业主在电梯里的行为是正常的,电梯一旦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物业公司及电梯生产方负担全部责任。但倘若是儿童随意玩耍电梯设备造成事故,业主也要负相当部分的责任。
悍狗“咬”人
业主因“狗咬人”闹上法庭
物管:有责任提醒养狗人 PK 业主:被狗咬物管也没招
随着业主生活的丰富,不少小区都聚集了一群养狗一族。但闲暇之余蕴藏着危机,不少小区都出现过狗咬人事件,让业主之间翻脸甚至闹上法庭。家住番禺的黎小姐就向信息时报记者投诉过,由于小区规模比较大,有狗的业主占了1/3比例。很多主人自己不出门,而放恶狗自己在小区乱跑,生人一旦靠近就狂吠甚至冲上来咬。小区不少小孩都被咬伤过,但物管、居委会都说管不了此事。
业主廖先生:既然国家都不可能禁止养狗,其他业主也自然没有权利干涉。但狗主人在享受乐趣之余,是否还应尽到看管好自家狗的责任呢?
物管(陶朝阅):这其中的主要责任在于狗主人,既然养了狗,就有管好狗的义务。同时,物管公司也有责任提醒业主,在一些小区虽没有禁止养狗,但却明文规定不能在小区遛狗,这就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伤人事件。
律师(周玉忠):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狗咬人是由动物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广州市也有养狗管理条例,规定了哪些狗能养、不能养以及只能圈养,这些规定之余都需要物管公司来负起监管责任。此外,从物管公司和业主之间的管理规约中,如果有业主不能在小区遛狗等规定,发生了狗咬人事件,大部分责任在于狗主人。倘若没有管理规约,而狗咬人后却又找不到狗主人,物管公司则要负大部分责任。
盗贼“入”门
轻则连偷数户 重则入室杀人
物管:设门卡业主常不配合 PK 业主:不安全凭啥收费?
日前,海珠区某楼盘业主论坛上出现一个令人咂舌的的帖子《小区一晚5家业主被盗》。发贴人“玲珑之心”说,前天晚上,自家阳台的防盗栏竟被小偷锯掉了,同一座楼的另外4家业主也同遭厄运。而今年上半年,白云区某楼盘则发生了一起入室盗窃引发的杀人案,业主一名女亲属在发现小偷入室后,在家中被杀害身亡。
业主罗老师:如果连最起码的人身财产安全都不能保障的话,物管公司还有什么理由来收业主的物业费?小区发生了盗窃案,物管公司要负全责。
物管(“玲珑之心”所在的物管公司负责人):我们小区去年设立了门卡,而且规定业主必须凭卡进出,但很多业主并不配合。自己没带卡,如果保安不给开门业主就有意见,甚至和保安吵架。因此小区发生盗窃案,业主有一定的附带责任。
律师(周玉忠):物业管理公司有对业主有安全保障的义务,但由于能力有限,并不可能完全排除盗窃案的发生。如果从单个案件来看,如果小区安装了监控设备,进出需要门卡等安全措施。如果盗窃案发生之后,小偷是旁若无人地进出,监控设施又没有监控到位,物业公司就必须负全部责任;但如果小偷利用假身份证混入小区,监控设备也留有小偷作案的证据,并配合业主第一时间报案,物管公司则只负少部分责任甚至无责任。
记者手记
小区安全,
防范比追究
更重要
我们常常见到,小区发生安全事故后,业主和物管公司便杠上了。打架的打架,找律师的找律师,找媒体曝光的找媒体。不管最终如何判决,双方都是两败俱伤。
很多时候,物管公司都是以赔偿了事,就算打官司打到法院,也无非是赔偿的金额多了一些。但那些在小区安全事故中受伤甚至死亡的业主,他们的伤痛却永远无法弥补。而物业管理公司在赔偿了之后,其品牌影响力也大大受挫。
与其在事故之后争论得你死我活,为什么不在事故之前防范于未然呢?泳池做好足够的安全措施,家长看管好自己的孩子,何以会出现溺死人事件?电梯商和物业公司共同维护好电梯的日常运作,业主做好文明出行,电梯卡人的危险也可降低不少。有人说,畜生性情琢磨不定,这话不假,但如果狗主人不要让狗自己在小区遛达,哪会出现狗咬人事件?当然了,小区财产安全除了要靠业主和保安共同维护外,咱们的警察叔叔的力量自然也少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