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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同行六十年(上篇1949年-1977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29日 00:01  中华工商时报

  自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上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共和国已经走过了60个年头,中国的民营经济也经过了60年的曲折历程。

  中国民营经济的历史,包括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以资本主义工商业为主的各种私人经济的历史和改革开放后新产生的以个体私营经济为主包括其他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的历史。改革开放后民营经济的孕育、产生和发展,对当前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巨大、意义深远

  1949年

  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中华人民共和国必须取消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的一切特权,没收官僚资本归人民的国家所有,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保护国家的公共财产和合作社的财产,保护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及其私有财产,发展新民主主义的人民经济,稳步地变农业国为工业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建设的根本方针,是以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之目的,国家应在经营范围、原料供给、销售市场、劳动条件、技术设备、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等方面,调剂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使各种社会经济成分在国营经济领导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凡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经济事业,人民政府应鼓励其经营的积极性,并扶助其发展。

  1951年

  2月28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指示》。《指示》指出,必须加强工商业联合会的工作,准备建立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公营企业必须积极参加工商业联合会的活动。党和人民政府,则通过统战部门和财经部门,去实现对工商业联合会的业务的和政治的领导。

  7月20日陈云在全国工商联工作汇报会上的讲话指出,手工业作坊原则上应该加入工商联,手工业作坊加入工商联,要根据大、中、小城市的具体情况,有步骤地进行。

  10月23日周恩来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作的政治报告时指出,私营工商业内部的经济改组已经开始。工商业联合会将逐渐成为全体工商界的,即包括各城市、各阶层和各行业的,并使中小工商业者享有平等权利的组织。

  1952年

  6月20日全国工商联筹备代表会议在北京召开,陈云到会并讲话,指出了私营工商业的光明前途,详细说明了党要在“三反”、“五反”后新的基础上调整公私关系和劳资关系以及调整的具体办法。会议还通过了筹备委员会章程,成立了筹备委员会,选出陈叔通为主任委员,李烛尘、南汉宸、章乃器、孟用潜、盛丕华、许涤新、荣毅仁等13人为副主任委员,沙千里为秘书长。

  7月10日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叔通,通过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向全国工商界作了讲话。讲话呼吁全国工商业者在工人阶级和国营经济的领导下,发挥生产与经营的积极性;有计划、有组织地学习《共同纲领》和人民政府的法令政策,经常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推动和协助各地工商业联合会及同业公会的改组。

  8月1日政务院第一百四十七次政务会议通过了《工商业联合会组织通则》,并于8月16日由政务院总理周恩来签署批准公布施行。《通则》明确指出,工商业联合会是各类工商业者联合组成的人民团体。此外,《通则》还规定,工商业联合会的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工商业联合会的各级最高权力机关为各级会员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

  1953年

  9月7日毛泽东亲自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和一部分工商界代表人物在颐年堂进行座谈。参加这次座谈会的党外人士有陈叔通、黄炎培、李济深、章伯钧、程潜、傅作义、章乃器、李烛尘、盛丕华、张治中。中共领导人周恩来、陈云、陈毅和李维汉也参加了本次座谈会。毛泽东在谈话中系统阐明了经过国家资本主义完成对私营工商业改造的方针政策。

  9月15日毛泽东在怀仁堂约请盛丕华、荣毅仁、包达三、郭棣活、胡厥文等工商界领袖谈话。在谈话中,毛泽东再次肯定了工商界在三年恢复时期所作的贡献,并且指出,在实行改造之后,“将来要安排人员,安排即是有饭吃,其次是地位,即是选举”。“将来开第二届全国政协会,选举还可以扩大一些。”“过去在革命中,民族资产阶级中立过、参加过,从历史上看,现在从企业情况看,我们没有理由排斥。”

  10月20日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第五次常务委员会修正并通过了《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组织条例》。《条例》的通过,为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奠定了组织基础。

  10月23日至11月12日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宣告了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正式成立。出席这次大会的代表共有640位,分别代表社会主义经济成分的国营企业、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公私合营企业、手工业者、摊商和资方代理人、华侨和港澳代表,以及与工商界有密切关系的特邀代表。10月23日,陈叔通作了《为实行国家总路线、正确地发挥私营工商业的积极作用而奋斗》的开幕词,沙千里代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报告了筹备委员会一年多来的工作。27日,李维汉就过渡时期总路线、国家资本主义和私营工商业者的思想改造等问题发表了讲话。11月12日,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11月12日,李烛尘代表大会致闭幕词,号召全国工商界要拥护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对私营工商业所采取的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全国私营工商业者必须积极经营有利于国计民生的事业,接受人民政府的管理、国营经济的领导和工人群众的监督,以适应国家社会主义改造的要求等。

  1955年

  5月31日北京市委统战部在中山堂召开了“改造资产阶级分子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区委统战部、政府各有关部门、国营企业及工会等单位的党员干部146人,重点解决在本市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工作中对改造资本家的认识问题。

  6月6日北京市工商联组织私营工业中基本具备公私合营条件的10个行业33个工厂的113名资本家和资本家代理人进行学习,以提高他们对社会主义改造和实行公私合营等政策的认识。

  10月27日毛泽东邀请中国民主建国会、全国工商联的领导人陈叔通、李烛尘、胡子昂、胡厥文、荣毅仁等人在颐年堂举行座谈。在座谈会上,毛泽东主要讲了资产阶级要认识社会发展规律,主动掌握自己的命运,进一步接受社会主义改造。他说:“我想劝一些人,每个大中城市有那么几十个、百把两百个觉悟比较高的核心人物,经过他们去说服大多数人,这样比我们去说更好。要有一些人早些下决心拥护共产(指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国有化),因为迟早是要共产的。”在对待民族资产阶级的态度上,毛泽东明确表明要把民族资产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地主阶级加以区别,要逐行逐业安排好,做好社会主义改造工作。

  10月29日毛泽东邀集全国工商联执行委员会的委员,座谈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问题。在座谈会上,陈云首先着重讲了私营工商业的生产安排和改造问题。毛泽东在这次座谈会上再次要求工商业者要认清社会发展的趋势,掌握自己的命运。此外,毛泽东还表明了要对资本主义采取和平改造和赎买的政策,同时对社会主义改造的部署和领导方法等问题也作了说明。

  陈叔通、李烛尘等人纷纷发言,胡子昂还呼吁工商界应该团结全国各地工商联的委员们,团结民建会的同志们,更广泛地团结全国私营工商业者,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真心诚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造。11月1-21日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执行委员会举行会议,学习毛泽东讲话,听取陈云、陈毅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报告。会议号召全国工商业者在党的领导下积极接受社会主义改造。

  11月21日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第一届执行委员会发出了《告全国工商界书》。公开信明确表示,只有走社会主义道路,才能主动地掌握自己的命运,才能同全国人民一道获得光明幸福的前途。《告全国工商界书》的发出,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进一步深入开展、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的到来、私人工商业者个人的改造等,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1956年

  2月16日至3月3日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根据党中央的指示,召开了第五次全国统一战线工作会议。会议决议指出,今后党的任务是继续巩固和扩大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为我们的共同目标奋斗。决议要求“把教育工作当作统一战线工作中的一项中心工作”,帮助大多数资产阶级分子、民主人士和高级知识分子进行政治学习和思想改造,逐步做到使他们同已经改变了和正在改变着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相适应。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民主党派和工商业联合会等人民团体的作用。

  12月2日中共中央统战部向中共中央提交了《关于继续发挥工商业联合会的作用的意见》。《意见》肯定了几年来工商业联合会在反映工商业者的意见、团结教育工商业者接受社会主义改造、指导工商企业改善生产经营等方面的积极贡献,以及在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中协助清产定股、人事安排和经济改组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12月上旬毛泽东分别找陈叔通、全国工商联正副主任、各省区市工商界代表谈话。在同民建和工商联负责人谈话中,毛泽东明确指出了要实行“新经济政策”。

  12月10日第二届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开幕。

  参加这次大会的代表和列席的人员共有1400人,不仅有全国大中小城市及乡镇的各行各业的代表,工商业者家属代表,国营企业、合作社的代表及特邀代表,还有来自边远地区如西藏、新疆等地的代表以及港澳工商界代表和海外华侨代表。陈叔通作了《全国工商业者继续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充分发挥积极作用为我国伟大的社会主义建设而奋斗》的报告。同日,大会通过了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秘书长名单。主任委员为陈叔通,副主任委员为李烛尘、章乃器、许涤新、盛丕华、荣毅仁、陈经畲、黄长水、胡子昂、巩天民、沙千里、吴雪之、乐松生、毕鸣岐、邓文钊、韩望尘,秘书长为项叔翔。

  1960年

  1月刘少奇在会见中国民主建国会、全国工商联领导人的谈话中说:党对工商业者采取负责到底、照顾到底的方针,在定息、高薪、退职退休、病假工资等问题上要进一步明确和解决。希望工商业者顾一头、一边倒,一心一意奔改造和服务的一面,奔社会主义的一面;要求民建和工商联包一头,协助党做好推动和帮助工商业者进行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工作。

  2月19日中国民主建国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正式召开。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第三届主任委员为陈叔通,副主任委员为李烛尘、许涤新、盛丕华、荣毅仁、陈经畲、黄长水、胡子昂、巩天民、沙千里、吴雪之、乐松生、邓文钊、韩望尘、刘国钧、孙起孟、罗叔章,秘书长为项叔翔。

  1961年

  8月17日中共中央批转统战部《关于继续贯彻对资产阶级人们安排政策的意见》,《意见》指出:对于民主人士的职务和公私合营企业中的资方人员的职务,不要轻易变动。除有违法乱纪行为和严重错误的分子外,不要撤换、降低他们的职务,一贯表现比较好和工作称职的,可以根据需要酌情提拔。在此次精简中,不要把民主人士和资方人员当包袱精简推出去。在此次整风运动中,对于民主人士和工商资本家,包括公私合营企业的私方人员,不要进行整风。

  1962年

  3月27日至4月16日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周恩来总理代表国务院作了《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充分肯定了知识分子、民族资产阶级分子在政治思想上的进步,强调团结他们一道工作的重要性。

  4月18日周恩来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作了《我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新发展》的讲话。关于工商联,讲话指出,“工商联的责任也加重了。一方面,我们对工商业者的定息,延长3年,到时再议。另一方面,工商业者也面临着调整的情况。我觉得目前的情况,不但全国的工商管理局要加强,省、市、区的工商管理局也要加强,好跟工商联联系。”

  (5-8版图片来源:本报资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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