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企业主可以入党” 源于商会一份调研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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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2年12月04日 06:40 中华工商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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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2-45:06:13□本报记者孟怀虎
十六大报告明确,私营企业主作为“其他社会阶层”的组成部分,“只要他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
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也可以加入中国共产党。在私营企业老板们高兴之余,你能知道中
共组织原则的这个重大变化,是源于浙江省工商联的一份调研报告吗?浙江省委统战部副部长、浙江省工商联党组书记夏
益昌
,3年前从嘉兴市市长调到省工商联工作。1999年,由夏益昌任组长的“浙江省非公有制经济情况课题组经过深入全省
调查研究,根据浙江省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私营经济的分布、状况、规模和数量上的差异等,课题组写出近万字的《
浙江私营企业抽样调查数据及分析》,上报中共浙江省委后,得到了时任浙江省委书记张德江的高度肯定。张德江批示认为:
“此抽样分析很有参考价值。”调研最早涉及到浙江省私营企业主群体中的中共党员人数这一当时还比较敏感的问题。调研认
为,最近几年,浙江省私营企业主群体中的中共党员人数增加很快,无论是已加入的,还是正在申请加入的比例都很高,这本
身说明了广大的私营企业主是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改革开放富民政策的。据1995年的数字显示,在已入党的私营业
主中,有41.7%是在创办和经营私营企业以前就是中共党员了。其余的是近几年来各地党的基层组织公开地或变相地吸收
进来的。所谓“变相,就是私营企业主表面上辞去董事长、总经理之类的头衔,由他的亲属或亲信担任名义上的企业主的职
务,自己进入党内,实际上他仍然在经营着他自己的企业。调研报告说:“早在1989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就明确规定,私
营企业主不能入党。不少党的基层组织明知党章规定和中央组织部的文件,但仍然在吸收私营企业主入党,其原因是他们的观
念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他们认为,在新的时代应该提出新的入党标准。坚持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共同发展,是党和
政府长期的政策,是不会动摇的。随着私营经济实力的不断增长,私营企业主必然会提出一些政治要求,不允许他们提出是不
可能的,简单地回避这个问题,也是不利于这个群体健康发展的。正确的做法是因势利导,及时将他们纳入现有的政治体系之
中。也正是因为这份调研,才有了中央对私营企业主入党问题的关注。2000年5月,胡锦涛同志和江泽民同志先后在浙江
视察民营企业党建工作,江泽民在浙江视察时,走了7家私营企业,进行党建专题调研。在前不久召开的中共十六大上江泽民
同志的报告中明确地做出了这样的表述:“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
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对
为祖国富强贡献力量的社会各阶层人们都要团结,对他们的创业精神都要鼓励,对他们的合法权益都要保护,对他们中的优秀
分子都要表彰,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要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
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适应新形势,探索党员管理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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