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要落到实处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将以法律形式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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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3月05日 07:18 中华工商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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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3-53:51:33□本报记者李富永
最近,在广州市人大和政协会议上,代表和委员们热烈讨论一起发生在该市番禺区的“丽江花园风波”:
日前,丽江花园小区绿化“预留地”上,突然来了一支施工队,开始修建一条40米宽的马路。由于这条“市政路”紧贴丽江
花园数个小区,数百名业主自发前往工地阻止施工,双方多次发生肢体冲突。据介绍,业主阻止施工是因为修建马路将破坏
他
们的居住环境,且该路规划从未公示,购房时他们并不知情。与此同时,《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
。按照《规定》,广大市民可依法行使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利,不按《规定》实行政务公开的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享有行
政管理职权的事业单位,将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该《规定》是由我国地方政府制定的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的政府
信息公开行为的政府规章。广州市城市规划局宣布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城市规划成果公示》制度,该制度规定,除
涉及国家机密的,凡是经批准的广州市城市建设总体战略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片区规划、整治规划、重点地区的城市设计成
果以及经评审通过的规划设计国际国内竞赛和咨询成果应该实行公示。为了落实政务公开,目前,全国许多地方都开始将政府
公务活动的内容向全社会公布。比如:北京市实施“阳光规划”工程,将已经审定的全市各类规划编辑成图册,通过上网等途
径向社会公开,以减少随意改变规划的现象,使北京的城市规划做到“公开、公正、规范、高效”;重庆市通过邮局和报刊亭
公开订阅出售“红头文件”,该公报主要刊登国务院办公厅文件、领导讲话、中共重庆市委文件、重庆市政府文件、人事任免
、上情下达、政务要闻等。南京市政府通过建立政府决策公示制、预告制和通报制,公开政府办事制度,免费向市民赠阅《南
京政报》,邀请记者旁听市政府常务会议等措施,让公众知情、参与并监督政府的管理和决策。去年启动电子政务网,构建政
府信息平台,59个部门在网上政务大厅办公。直接面对群众服务的政府部门及开发区均建立了“一站式”的行政服务中心,
街道、乡镇普遍推行“一门式”的政务超市。这些以公开程序、集中办公为特色的政务模式,具有公开性、可选择性和便捷性
的特点,既便利了群众,又遏制了违规、违纪的“暗箱操作”,深受群众赞许。政府上网工程是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据有关
数据显示,政府上网工程从1999年兴起,目前已有70%以上的地、市级政府在网上建立了办事窗口,中央和国家机关在
互联网上已建立了52个站点,gov.cn下的政府站点域名已发展到4722个。可是据近期公布的《中国电子政务研究
报告》表明:我国电子政务度仅为22.6%。国务院信息办公室副主任刘鹤表示,虽然目前各级政府和部委已建成了自己的
网站,但仍有政府机关习惯于将公众关心的信息藏在抽屉里,这与政务公开的进程背道而驰。他认为,除部分需要保密的信息
外,各级政府应及时将信息在网上公布,这一原则将以法律形式确立。曾有记者随意选择10个城市的政府网站,就页面美观
程度,目录归类是否合理,信息是否全面,检索是否方便,在线办公功能是否强大等等问题进行考察。结果发现,北京、上海
、广州具有在线服务精彩等突出优点;而成都、西安和郑州则导航迷失,要么苍白页面;有的搜索了半天才出现“此页无法显
示”;有的则根本打不开。河北部分政府网站的热线电话竟然不留号码。针对很多政务网站信息量少、实用性差、缺乏交互性
、更新不及时等因素,有识之士发出这样的警告:不要让电子政务成为样板工程。政务公开并无模式可寻,关键是要把公民应
该知道的事情告诉他们。这类内容无疑是很多的。比如有的读者就呼吁公布重要的党政干部的履历,尤其是两会期间,包括中
央和地方官员的高层官员变动、人事调动、人事任免也非常频繁。虽然调动和任免都会发个通告,但这些任免通告都有个共同
的特征,就是非常简捷:某某同志任某某职务,再有个“个人简介”就完了。从扩大民众知情权和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来看,这
些人事调动和任免通告可以适当公布调动或任免原因。还有人主张公开企业和个人的纳税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内容也很多
,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需要知道规章制度。最近,国家正在制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法》已完成草案,正在报送审议过程
中,主要起草人之一、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委员周汉华教授说,在本条例草案中,除设计信息委员会的申诉机制外,
还设计了四条保障措施:一、编制政府信息登记簿。实现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的科学化,首要的工作当然是摸清家底,编制政府
信息登记簿。草案规定,本条例施行后的两年内,各政府机关应向公众提供该机关的政府信息登记簿。二、设立首席信息官。
适应政府信息化的发展趋势,在政府内部设立高层次、权威性的专门信息机构,在各政府机关内部设立专门的信息官员,已是
许多国家的共同选择。三、明确政府信息资源主管部门的职责。我国政府信息资源管理领域的落后状况,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
目前多头管理,实际上无人负责的管理体制所造成的。因此,建立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必须明确政府信息资源主管部门
的职责,使其能够制定事关全局的政策,并监督条例的实施。四、规定故意不公开信息的法律责任。草案规定,政府机关没有
依法履行主动公开义务,故意不向公众提供政府信息,篡改、毁灭政府信息,不将政府信息登录到信息登记簿,向申请人乱收
费,非法干预首席信息官的正常活动,或者故意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
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周汉华教授说,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后,很
多方面会有实质性的改变。首先,对于政府机关来说,通过这种制度创新,能够使政府机关从原来那种有图书没有书架的粗放
式的管理,向一种比较科学化的适应信息时代要求的管理方式转变。对于公民个人和企业来说,他们会更容易地获得政府的信
息,更容易相应地做出合理的决策和决定,实现自己的知情权,对企业来说,也降低了商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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