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市人才市场监督大队一项抽查显示,近两成单位在招聘时会“忘”了留联系方式,法律界人士说,找工作也有“知情权”,今后,一个普通应聘者找工作,招聘启事要明晰、到哪里投诉、单位反馈信息等应“一个不能少”。
记者在上海数场招聘会中发现,不少用人单位在招聘启事中并没有把单位的传真、地址、电话写全,现场几家公司仅仅把招聘多少人、什么岗位贴了出来,连一份单位的简介都没有。
上海人才市场监督大队郭处长说,在以往的检查中,每7家单位中就有一家招聘信息不全,最近有所好转,但依然有近两成单位不太规范;作为组织方的中介机构,还有一定数量并没建立起投诉和单位反馈信息机制,这就意味着求职者投出的简历很可能“石沉大海”。
上海劳动法苑陆敬波律师说,“知情权”这个说法也应适用于市民找工作,所谓“求职知情权”指求职者在应聘中,有了解与他的职业有关的企业相关信息的权利,这些信息包括企业的经营状况、薪酬待遇和落聘的原因等。求职者只有在应聘中详细了解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后,才能结合自身特点选择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反之,如果招聘单位没有将录用条件详细告之求职者,一旦出现劳动者违规的情况,就无法依据《劳动法》与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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