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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深圳海关关员在清点查获走私的高档手表。深圳海关供图
中国经济网深圳3月19日讯(记者杨阳腾、通讯员苏镁怡) 中国经济网记者今天从深圳罗湖海关获悉,该关日前查获1名入境香港旅客携带未向海关申报的高档手表57块。
3月9日,香港籍旅客林某经罗湖口岸入境,经过海关监管现场时,行色匆匆,神情紧张,被海关关员列为重点查验对象。经检查,关员在其携带的小挎包内发现用胶纸捆绑包装的手表57块,包括瑞士“TITONI梅花”手表42块、瑞士“RADO”手表15块,初步估计案值约人民币22.6万元,涉嫌偷逃税款约人民币8万元。
根据海关规定,旅客进出境携带的超出个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的物品将被视为货物,需要办理货物报关手续。本案当事人携带的高档手表数量已超出自用合理数量,偷逃税款数额超过5万元,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将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正在办理过程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海关对进境物品和进口货物按照不同的税率和计征方式征收关税。以手表为例,国务院批准的《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规定:旅客携带进境的手表,单价超过人民币10000元的,视为高档手表,按照30%税率计征物品进口税。对以货物形式进口的手表,则征收进口关税、海关代征税,高档手表须另征消费税,综合税率折合达到60-63%的税率。物品税和货物税的税率差,刺激了某些不法分子雇佣专人通过旅检渠道走私高档手表进境。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国内居民对国外高档名牌手表等奢侈品的消费需求日益旺盛,从正规渠道报关进口的高档手表数量和款式有限,旺盛的消费需求与正常渠道的进口量之间存在着一定缺口,因此,走私分子充分利用高档手表体积小、价值高的特点,以“蚂蚁搬家”的方式从旅检渠道走私高档手表进境。
据统计,2009年,罗湖海关查获旅客违规携带未向海关申报的各类手表入境情事1080宗,涉及手表共7771块,所涉及手表品牌繁多,包括“劳力士”、“欧米茄”、“浪琴”、“梅花”、“雷达”等国际知名品牌,价格从几万到几十万元不等。
针对以上情况,罗湖海关采取措施加强对高档手表走私活动的打击力度:一是加强商品知识及相关业务培训,提高查缉业务技能;二是加强风险监测,发挥风险情报先导作用,提高查缉准确性和针对性;三是强化正面监管,加大查验力度,严防不法分子以瞒报或藏匿等方式走私该类物品进境;四是加强对旅客的法律法规宣传,引导进出境旅客自觉遵守国家相关规定。
罗湖海关提醒广大进出境旅客,按照进出境旅客申报制度规定,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的自用物品,非居民旅客拟留在中国境内的总值超过人民币2000元(含2000元)的物品应当向海关申报,不申报或申报不实将导致相关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王姣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