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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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戴红帽子毕竟不是长远之计,刚开始双方都很高兴,可时间一长各种问题和矛盾自然而然就产生了,单就产权和民事责任而言,就为日后的经济纠纷与官司埋下了祸根
尽管这种实际上由私人创办、注册为股份合作企业的“红帽子企业”遇到了种种麻烦,但是,“红帽子”在当时的情况下也确实保护和促进了温州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使温州经济模式得到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中共中央十四届五中全会的《建议》和江泽民在闭幕会上的讲话,给快速发展的民营经济极大的鼓舞,尤其是对个体、私营、外资等非公经济的一些具体提法和表态,使很多人联想到这年初在北京流传的“万言书”,在很多人看来这正是对“万言书”所作的回应
客观地说,自1992年之后,中国政治、舆论和某些实际政策都有很大的改变,如税收政策、私营企业和集体企业享受同等待遇等。同时,很多地方政府官员也意识到面对庞大的社会劳动力急需解决的就业问题,人们生活亟待改善、地方经济需加快发展等问题,鼓励私营企业的发展已是一条重要的出路了。然而人们还没有真正冲破几十年计划经济体制所形成的思想束缚,仍然有相当多的私营企业戴着“红帽子”。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当地的党委、政府怕更多地突出非公经济发展和出现大比例的非公经济企业,会带来政治上的压力和麻烦,因此有些地方故意用“红帽子”来遮掩;二是非公企业还是害怕政治和政策变化影响到企业的经营和前途,“6·4”期间及之后,有的企业“红帽子”“戴”得很舒服没受到冲击,同时还在一些如贷款等问题上钻了一些空子,占了点便宜。
据统计,1994年中国私营企业最保守的数字是100万-150万户。但是在工商局登记的只有43.2万户,那其余的100多万户藏到哪里去了呢?为什么不登记?事实上,他们藏在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里了,藏在个体工商户里了。前者被称为“戴红帽子”,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虽然是后娘养育,但在领导人和现行体制中它们属于公有制范畴,能贴上“公”姓,不姓“私”,而且待遇比个体私营要优惠。后者称为戴红帽子企业,因为个体工商户没有或者只有轻微剥削,也算劳动者的光彩阶层,由于目标小,所以政治政策的风险也就小。1994年国家工商局抽样调查,仅在乡镇企业中就有83%的企业属于私营企业。
“红帽子”,这是最典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词汇。
戴红帽子企业,指的是私营业主在进行企业注册时,事先找好一个国有或集体单位,挂靠在它的下面,然后注册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或集体企业。这些企业其实还是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由组合、自负盈亏,但和挂靠单位商议好,要定期交一笔管理费。这样一来,这个企业就有挂靠单位的照应了,同时这些企业以公有制的名义来从事经营活动,这既使私营企业主寻求到一种安全感,同时还能得到经营、融资、出国、信息等诸多方面的便利和优惠,即使交了管理费,仍是有好处。而对被挂靠的单位来说,私营企业到自己门下“戴红帽子”,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用,这样单位也增加了一定的收入,大家都高兴。真可谓各有所求,双方都有利,何乐而不为?
但是,私营企业戴红帽子毕竟不是长远之计,刚开始双方都很高兴,可时间一长各种问题和矛盾自然而然就产生了,单就产权和民事责任而言,就为日后的经济纠纷与官司埋下了祸根。“红帽子”企业的最大问题就是产权不清,产权混乱,民事责任主体模糊,法律责任不明,经济上出了问题,找不到谁该来承担,既影响投资者的权利、义务,同时也把挂靠单位拉了进去,分配形式、民事责任等都给双方造成麻烦。
鹿城运输总公司成立于1993年2月19日,张朝荣出资约361万元,约占公司总股金的62%,是公司最大的股东。鹿城运输总公司的创立,为发展温州交通运输,缓解市民乘车难的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可两年后麻烦来了。令张朝荣难过不解的是,1995年3月17日,该公司挂靠的鹿城区工交委以“莫须有”的罪名免去了张朝荣的公司法人代表及总经理职务,并于当日安排了一名非股东取代张朝荣在公司中的职务,而且启用了一套不知何时何处审批、刻制的企业新公章;之后,在不到一周的时间里更换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就这样,张朝荣投入公司的361万元资产被主管单位接管了。
4月28日,《中华工商时报》刊发了记者对这一事件的调查《鹿运的“集体”是真是假》。之后,《中华工商时报》对这一典型的私营企业主戴“红帽子”现象所作的连续报道,在中国经济理论界和民营企业界掀起了一场大讨论。
张朝荣戴“红帽子”戴出了麻烦,他对媒体抱怨说:“我们现在没有安全感了。”
经过《中华工商时报》的舆论监督和张朝荣锲而不舍的诉讼,2000年4月,“鹿运红帽子”事件才终于画上句号,张朝荣领回了正本清源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重新当上了法人代表、董事长。张朝荣的“红帽子”麻烦历时5年才解决,其中的艰辛、磨难可能只有张朝荣自己倍感“心力交瘁”。
尽管这种实际上由私人创办、注册为股份合作企业的“红帽子企业”遇到了种种麻烦,但是“红帽子”在当时的情况下也确实保护和促进了温州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使温州经济模式得到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北大经济中心的赵耀辉教授曾对“红帽子”现象作过较为细致的研究,他认为这种类型企业产权划分很清晰,根本不存在产权不明确的问题。相反,与戴“红帽子”的温州模式相比,以乡镇企业面目出现的苏南模式却遭遇了发展的瓶颈。在20世纪80年代,温州与苏南是两个齐头并进的模式。一个主张私营企业发展,一个主张集体企业发展。这两种发展模式在早期各有所长,但苏南不少企业有政企合一的人民公社社队企业的底子,由政府管理后越来越像国有企业,最后虽然变成“乡镇长企业”,而多以集体企业为主。到了20世纪90年代中期,就不难看出,“温州模式”明显优于“苏南模式”。苏南模式曾经奏效的原因在于改革开放初期,国营企业生产效率低,私营企业又在社会上广泛受到排挤,所以走“集体所有制”这条中间道路的乡镇企业发展很快。然而到1992年之后,国有企业也在进行改革,私营经济非常活跃时,“中间道路”就显得明显落伍了。同时随着企业的发展,集体组织和政府机构与企业分抢利润,在这种产权不清的企业中,就逼得企业转制或脱去“红帽子”。能从中走出来的企业再获新生,走不出来的或和当地政府纠缠不清的,最后大都死掉了。如发生在陕西咸阳无线电二厂的官司,就是这一方面的典型案例。该厂厂长陈安民在1995年“摘帽”潮中,不声不响地将原“全民所有制”企业改为民营企业。之后,在求证这家企业到底是国有还是私有的过程中,企业的一些员工几乎把所有的精力全都付诸于上访和法律诉讼上,最后企业是“鸡飞蛋打”,陈安民在2001年以犯有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终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
陈安民戴“红帽子”事件在当时也是闹得沸沸扬扬,“陈安民现象”从另一个角度说明“戴红帽子企业”的尴尬。因为“戴红帽子”而引发问题的私营企业不在少数,有的人仍在狱中服刑。
关于“红帽子企业”的很多问题,在1997年中国共产党十五大之后得到相应的解决。中国共产党十五大之后,很多戴红帽子的企业纷纷“摘帽”。
1995年9月25-28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十四届五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建议》指出:“国家对不同所有制的企业一视同仁,依法征税,形成平等竞争环境。”还提出对国有企业改革实行“抓大放小”的战略,加快国有小企业的改革改组步伐,可以“区别不同情况,采取改组、联合、兼并、股份合作制、租赁、承包经营和出售等形式”。把进一步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作为今后15年经济和社会发展必须贯彻的重要方针明确提了出来,指出:“把国有企业改革作为经济体制的中心环节。……同时,要大力发展集体经济,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继续发展个体和私营经济”。
时任中国共产党中央总书记的江泽民在9月28日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十四届五中全会闭幕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在讲话中,重申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强调要对非公有制经济与国营经济一视同仁,鼓励、支持其发展。他说:“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方针。”“只有坚持这条方针,才能使我国经济充满生机和活力,促进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他还说:“在积极促进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发展的同时,允许和鼓励个体、私营、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正确引导、加强监督、依法管理,使他们成为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国家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为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中共中央十四届五中全会的《建议》和江泽民在闭幕会上的讲话,给快速发展的民营经济极大的鼓舞,尤其是对个体、私营、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的一些具体提法和表态,使很多人联想到这年初在北京流传的“万言书”,在很多人看来这正是对“万言书”所作的回应。
关于“万言书”,在此我有必要做个简单的交代。
在1995年前后,社会上流传4篇万言书。
第一份万言书大约写于1994年的下半年,流传于1995年初,题目是《影响我国国家安全的若干因素》。该文从“八九”风波教训说起,称中国的所有制结构变了,阶级关系变了,社会意识变了,执政党也变了。私营经济的发展,产生了新的资产阶级,“可以预料,一旦形势允许,这些人组成公开的资产阶级政党不需要太长时间。”“一旦条件成熟,就会在国际资产阶级配合下,把共产党‘连锅端’”。(《大突破——新中国私营经济风云录》,马立诚著,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第225页)
第二份万言书出现在1995年夏秋之间,题为《未来一二十年我国国家安全的内外形势及主要威胁的初步探讨》,仍没有作者署名。据学者马立诚在《大突破》一书分析,“其作者和第一份万言书是同一类人”,暗指出自一人之笔。文章提出,苏东剧变之后,中国面临的形势严峻。国内由于新的资产阶级形成,和平演变危险大大增加。因此,要在政治、经济、文化、思想各条战线,开展以“反和平演变”为中心的阶级斗争。
第三份万言书的题目是《关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若干理论和政策问题》,1996年底出炉。该文说,两种改革开放观斗争的焦点,就在于是坚持还是否定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该文明确反对国务院制定的“抓大放小”的方针,说为了维护公有制主体地位,小的国企也不能放,要保住所有几十万个大中小国有企业。“抓大放小”的实质就是搞私有化。争论的焦点还是在是要“公”还是要“私”。该文的主要观点在《当代思潮》杂志1996年第4期上公开发表,署名是“本刊特约评论员”,仍不知其“真人”是何人,题为《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标志及怎样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抓大放小”,是中央政府对国有企业改革提出的一个形象化的思路。“抓大”,就是集中精力抓好一批关系国家命脉、体现国家经济实力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放小”,就是按照十四届三中全会所确定的,把一般扭亏无望的、产品没有市场的国有小企业,或者兼并、承包、卖掉、破产。到1995年,全国大约800万家企业中,有32万家是国有企业,这些企业也就是政府要“抓大放小”的对象。在国有工业企业中,列为大中型的只有1.4万户,其余为小企业。即使是1.4万家大中型企业,也不全在“抓”的范围。根据当时政府的计划,“抓大”,只是1000家大型骨干国有企业。很显然,其余都是“小”的,都在“放”之列。而“放”都“放”哪里去,其实就是放开所有制,放到民营经济中去。
第四份万言书是在1997年初邓小平去世之际流传开来的,题目是《1992年以来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动态和特点》。在这份万言书中开列了一个很长的“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人名单,还开列了许多“支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媒介名单。名单中包括许多著名的经济学家、法学家、作家和理论家。要求对这些人和媒介采取严厉的行动。
4份万言书(《大突破》,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第223-233页)都在围绕“公有制”与“私有制”表达一个问题,发展私营经济是建设社会主义中国的“罪魁祸首”。4份万言书的相继问世,标志着“左”派们从1995年的隐蔽走向公开,与市场派形成鲜明的“交锋”。
但这一时期的个体私营经济,以前所未有的力量形成“喷涌”之势。到1995年底,全国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达到63.1万家,注册资金2462.5亿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局在《经济日报》上公布,对1995年中国500家大型私营企业的销售额或营业收入的调查表明,希望集团有限公司的销售额或营业收入达16.5675亿元,上亿元的共有41家,500家大型私营企业的销售额或营业收入均在1110万元以上。而如果把戴“红帽子”的私营企业计在内的话,按最保守的估计,1995年私营企业应在150万户以上。据官方当时的数据,1993-1995年,非公有制经济获得高速发展,3年平均速度达到66%,最高年份达到82%,最低年份也有51%。当然,不可否认,这种高速发展与当时的经济过热现象是有关系的。
(选自《中国往事30年》,张志勇著,经济日报出版社出版,作者系本报首席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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