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税税率多少、所谓高档商品房的认定标准等,还没有准确说法
【财新网】 (综合媒体报道) 重庆市长黄奇帆1月11日对中央电视台表示,重庆试点的房产税课税对象包括增量房和存量房。“要不了多久就会有正式的新闻发布会”。
中央电视台在1月12日《新闻30分》中进行了报道。但报道称,关于房产税税率多少、所谓高档商品房的认定标准等,还没有准确说法。
央视报道还强调,房产价值评估、房产税计税依据和税率标准等都还需要一一明确,是“一个浩大的工程”。
此前1月9日,新华社报道称,财政部已经原则同意重庆开征商品房房产税,重庆市正抓紧完善相关方案,有望在今年一季度出台文件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重庆市市长黄奇帆1月9日在重庆市“两会”上也明确表示,“十二五”期间,重庆将加强财税调节,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
另据《中国证券报》之前报道,上海试点房产税也已在2010年12月初获得中央批准,并已制定出框架性方案。上海市发改委在部分开发商、房产研究机构中已就试点方案展开调研,以进一步完善方案细则。■
(财新记者 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