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熊星星、通讯员沈佳)针对我省驾驶员培训乱收费现象,省物价局昨日发文,明确各类驾照培训费的最高标准,9月1日起执行。
新标明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制定最高标准。以C照为例,全省最高不得超过3300元。规定机动车驾驶员报名、培训、考试、办证过程中可收取的费用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考试费和驾驶证工本费、体检费和交通费。除此之外,驾驶员培训、考试和其他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在报名、培训、考试、办证等各环节再向学员收取包括考场模拟训练费、看场费等在内的其他任何费用。同时明确收费主体,除规定项目外,驾校不得替其他单位代收费用。
通知要求,新标准规定的各类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收费标准不得上浮,下浮不限。各类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不得以举办VIP培训班为名,提高培训费收费标准。新增车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标准需报省物价局审批。
对考试不合格需要再次培训的学员,在规定的培训考试周期内,培训机构应免费培训。学员因自身原因中途退学的,应按照实际培训学时和相应标准扣除培训费后,如数予以退还;因培训机构的原因,不能完成全部规定科目培训的,应将培训费全额退还给学员。
湖北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新标准为:大型客车A1为4360元(元/人,下同);牵引车A2为4670元;城市公交车A3为4980元;中型客车B1为3750元;大型货车B2为5050元;小型汽车C1为3300元;小型自动挡汽车C2为3300元;低速载货汽车C3、三轮汽车C4为1250元;残疾人专用车辆C5为3010元;普通三轮摩托车D、普轮二轮摩托车E、轻便摩托车F为5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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