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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不听劝阻受伤雇主责任减轻
姜先生雇人为他拆除房屋。其间,雇员小毛不听从旁人劝阻,擅自进行横梁拆除时不慎从二楼跌落地面受伤。
问:对于小毛的受伤,姜先生是否需要负担全部赔偿?
法官解答: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姜先生对小毛因伤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小毛对其自身受伤也存在着重大过失。所以,姜先生可以相应地减轻对小毛的赔偿责任。
离异母亲为儿改姓合法父亲无权拒绝抚养
何女士与其前夫徐先生协议离婚,离婚后孩子归何女士抚养,徐先生每年支付何女士5000元抚养费。一年后,何女士将儿子改为随自己的姓。徐先生知道后大为不满,并因此拒付孩子抚养费。
问:徐先生是否有权拒付孩子抚养费?
法官解答:何女士和徐先生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合法有效。何女士为儿子改姓名并无不当,徐先生以其子改变姓名为由,拒付孩子抚养费没有法律依据,依旧要按协议每年支付5000元抚养费。
擅自降低婚宴标准酒店自担部分损失
今年年初,刘先生给儿子预订了11桌婚宴筵席,并预交了500元押金。婚礼举行当天,由于酒店工作失误,原本每桌1198元的标准被换成了888元。刘先生觉得颜面尽失,拒付1万余元餐饮费。
问:酒店能否全额收取餐费?
法官解答:酒店为刘先生儿子的婚礼提供了婚宴场所及酒席,付出了经营成本,有权收取餐饮费,但酒店没经刘先生同意便擅自降低标准,使刘先生蒙受一定精神损失,存在一定过错。因此,双方可协商由酒店自行承担部分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