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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放任和禁止都不可行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8日 17:28 《中国经济报告》杂志
◎ 孙兆康 虚拟世界的网络交易已经大大超出了人们的设想,而虚拟货币作为网络经济中的“货币”,目前对其监管还欠缺成熟的经验。虚拟货币与现实世界的法定货币有何关系?它的发展前途又是如何?这些都是人们关心的问题。笔者试从货币理论角度对此作些探讨。 虚拟货币的现状 本文所说虚拟货币是指在网络虚拟世界中所流通的代用货币。这种货币的原始形式是网络游戏中为增强玩家兴趣,在其打怪擒魔中所无偿取得的游戏金币。游戏金币虽非实物,但有网上图像,并可按规定购买游戏中所需要的武器装备,以夺取更大的胜利。一个没有先进武器装备的玩家,往往一出手就会被敌人斩杀,这就激发了玩家取得游戏币的兴趣。 而且,现在游戏币的用途也大大扩展到虚拟世界的各个领域,如上网的计时付费和聊天室的付费都要使用游戏币。这种付费所用游戏币与玩家创造的金币不同,是由游戏公司专门发行、销售给玩家使用的。同时,因为网络世界模拟的是现实世界,所以玩家拥有虚拟货币,就可以在虚拟世界中,从无到有创立自己的事业,可以从事与现实世界中相应的一切活动,如交友、购物、造房子、养宠物、抱养小孩、打扮自己,等等。甚至在选秀比赛中也可用虚拟货币投票。与此相应,虚拟世界中也形成了独立的商业金融系统,有很多商店、钱庄、当铺、酒吧、赌场等为玩家提供各种交易和服务。反之,玩家也可以摆摊出售自己的物品和宠物,换取虚拟货币。 这样,目前游戏币的来源,除少量由玩家在游戏中所创造的用途有限的游戏金币外,主要是各大网络游戏公司所发行的、冠有各种品名的虚拟货币。我国使用最普遍的是腾讯公司所发行的Q币,一枚Q币的标价是一元人民币,但随着供求变化,价格也有涨跌,一般只值8角或5角人民币。又如,世界性网络游戏“第二人生”中使用的“林登币”,是用美元计价的。因此,在某一时段,各种不同虚拟货币之间,以及虚拟货币与法定货币之间,就存在着复杂的兑换比例。这正如国际上各国法定货币之间有不同的汇率一样。 实际上,目前虚拟世界的网络交易已经大大超出了人们的设想,已经形成了产、供、销一条龙的庞大网上交易市场。而且,产生了专门从事“打币”的职业打工一族,他们把自己从游戏中得到的免费“金币”,卖给需要这种金币的玩家;也出现了专门兑换各种游戏币的兑换店,以及倒卖、倒买游戏币的职业“倒爷”;更可怕的还有诈骗和偷盗虚拟货币的骗子和盗贼。总之虚拟世界完全是现实世界的“摹本”,虚拟货币也就是虚拟世界中公认的交易媒介和付费工具。 虚拟货币的特征 在事实上,虚拟货币相应于纸币各职能,有许多相同职能:作为虚拟财产和虚拟商品的计价标准;作为虚拟财产和虚拟商品的交易媒介;作为网络服务的各种费用的支付手段;当作一种虚拟财产而予以贮藏。这些就是虚拟货币的货币性之所在。 不过,虚拟货币虽然在本质和职能上与现实货币有许多类同之处,但目前尚不能完全代替现实货币,因为它另一方面还有一些不同于现实货币的特征: 一、虚幻性:这是虚拟货币区别于现实货币最显著的特征。虚拟货币在网络中虽也可以显示为金光灿灿成堆的金币或其他外形,但它其实只是电磁或光信号的技术显示。它犹如水中月、镜中花,是看得见,却摸不着、捉不住的幻象。这与现实世界中的有形货币——纸币和硬币完全不同。而且,它与现实世界中同样无形的电子货币也不相同。尽管由借记的存款卡和贷记的信用卡所组成的电子货币,也是通过网络显示数字、传递信息,是无形的,但它与传统的现实货币却是直接相通的,它首先要通过传统货币形式的存款和贷款才得以存在,而且在使用时也不断转变成现实货币,如从ATM机中提取现金和从银行开出支票。所以,电子货币只是现实货币的一种转移媒介,只是一种电子化的记账和支付工具而已。 二、局限性:这包括空间和时间两方面。在空间上,虚拟货币以互联网为平台,一般没有跨界进入现实社会的能力。它离开特定的游戏环境,就没有任何意义。在时间上,任何一款网上游戏都不能永远存在下去。它有自己的营运周期,当某种游戏被玩家厌弃时,营运商就会开发新的游戏来代替它。这时,相应于这种游戏的游戏币也就随之退出了虚拟货币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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