栗新宏 萧芹/ 文
保护伞、警察、黑社会,震动全国的重庆打黑案揭开了一个庞大的黑社会金钱帝国。红顶商人操纵的资本化黑社会,300亿元黑钱暗流汹涌,谁在为他们提供黑钱?
10月12日上午9点,重庆市第一、第二、第五等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开庭审理谢才萍、杨天庆等人“涉黑”系列案。从6月3日凌晨开始的重庆打黑大案,涉案人员终于纷纷押上了审判席,曾经的钻石王老五、赌界大姐大、公交大佬、猪霸等黑社会成员逐一亮相。
激烈的庭审还在继续,庞大的黑金帝国已经揭开了神秘的面纱,股份化的赌场、毒品驾驭的坐庄,黑社会大佬背后,涌动着300亿元的高利贷黑金,每年上百亿元的高利贷收入,官员跟黑社会勾结的堡垒里,到底是谁在为黑社会提供庞大的黑钱?
说脏话的黑道大姐大翻供
“我有意见,我没有积极参加黑社会组织。”被起诉的谢才萍社会团伙成员,无一例外反对检方的起诉。这位被同案团伙指认的大姐大,在法庭上时常说脏话,爆粗口,大姐大做派十足。
除了拒不承认参与和组织“黑社会”外,谢才萍对公诉人提出的其本人为社会团伙的头目也提出异议。认为自己只是合伙股东,并不是团伙头目。
颇具戏剧性的是,在10月14日晚上19:00至21:00,法庭质证阶段,在谢才萍的22个团伙成员中,除了与其同居情人关系的罗璇外,其他成员都指认,谢才萍是团伙头目。
跟对其他成员爆粗口不一样的是,身为大姐大的谢才萍对情人罗璇大包大揽,在法庭调查期间,谢才萍向法庭表示,罗璇并没有参与本次起诉其开设赌场的相关事宜,只是开车接送自己而已。但谢才萍袒护罗旋的说法,被团伙其他成员否定。
无独有偶,在两天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12日分别开庭审理杨天庆等9人“涉黑”案、刘钟永等22人“涉黑”案庭审中,9名被告均推翻此前在公安机关的供述,集体不认账。
“老大”杨天庆称,其没有收入来源,根本无法组织以及维持涉黑团伙。而“马仔”们则异口同声地说,没有参与黑社会组织,即使犯了案,也只是无组织的普通作案。
无论大姐大翻供也好,还是老大不认账也罢,漫长的庭审正在将神秘的黑金帝国面纱揭开,触目惊心。
黑金产业链:股份化的赌博链条
谢才萍案的审理,一条精心设计的股份化赌博链条解开了。
据本次公诉机关对谢才萍的起诉书,谢才萍团伙在2008年5月至7月30日期间在重庆渝北区以开设“御井茶楼”为名开设赌场,初期投资由谢才萍和本案另一被告董某各出资10万元,随后又有刘井勇、汤炳等10余名成员加入。
赌博方式是通过扑克牌打“三公”、押赌注,赌注一般分200至500元、300至1000元和500至2000元三个等级。
赌场的主要来源为“抽头”,即每进行一轮赌博,她就拿走此轮总赌资的5%。
曾经在税务部门工作过的谢才萍,对赌场的运作也非常的资本化,在她的统辖下,赌场实行“股份制”。为了控制团伙成员和赌客,谢才萍规定:赌场股东必须轮流坐庄参加赌博,输赢2万元左右才能下庄;赌客必须受邀约才能参与赌博,在赌客少的情况下,股东还必须无条件充当闲家参与赌博;进入赌场的赌客必须确认身份后才能进场。
除了股东,赌场层次分明,还设有“放水”、“记账”、“老板”、“放哨”等人员参与,其中,“放水”主要是向赌客放高利贷,每天利息为所借出赌资的5%。“放水”人员进入赌场,必须经过股东同意或其他赌客介绍。“老板”实际上并非真实老板,是谢才萍雇用的社会闲散人员,以应付警方的排查,并在查处时为幕后老板“顶雷”;“记账”主要是给各股东轮流上庄的时间进行“排期”,谢才萍团伙中,由两位“放水”的人员兼任。
放哨者分为 “内保”和“外围”,“内保”则在门外放哨应对纠纷、吵架等意外情况。此外,还有专人提供后勤保障,负责赌客的一日三餐,同时安排住宿,负责赌场的搬迁和场地的清洁整理。“外围”负责打通关节,联络相关部门,确保赌场经营期间不被查处。负责“内保”的通常是赌场的职工,收入以固定工资为主,而“外围”者通常占赌场干股,有权分得赌场抽头所获得的利润。
在谢才萍团伙中,负责“外围”的是社会闲散人员龚某。谢才萍每月从赌场收益中拿出6万元交给龚某,由他出面,向辖区派出所一名领导郭胜和民警甘勇行贿。甘勇收受贿赂后,自愿充当“保护伞”。凡警方有什么行动,就提前打招呼,让其提早防备,甚至闭门谢客。2000年10月25日晚,谢才萍能从警察布下的天罗地网,用皮箱提走大笔现金,现在看来也就不足为奇了。
2008年7月30日,警方拘留了“御井茶楼”一批聚众赌博的赌客,并行政拘留了“老板” 夏令和杜俊。为了“捞出”夏令、杜俊二人,谢才萍通过向某拘留所民警黄某行贿2万元,在黄某等人的帮助下,夏令被提前解除拘留,杜俊则暂缓执行拘留。
庄家留客术:赌资换毒品
检察院本次起诉的涉案金额,主要依据谢才萍供认在上述三个月期间开设赌场期间向赌客“抽水”的金额,据谢才萍团伙供认,在2008年5至7月的三个月期间,开设赌场敛财共计约200万元左右。谢才萍团伙为了留住赌徒,甚至利用毒品套牢赌徒。
10月14日至15日法庭调查发现,赌场的“老板”夏某、杜某与实际股东谢才萍、唐某的供认出入较大。前者向法庭供认,每天开赌场,每天“抽水”达到2万至6万元不等,平均达到3万元左右,而后者只承认每天“抽水”为7000至2万元,平均达到2万元。如按后者2万元计算,赌场三个月实际收入约为200万元,而按前者供述,赌场实际收入超过300万元。
而事实上,谢才萍并不止开设“御井茶楼”一处赌场,在2000年至2009年7月事发时,谢才萍一直断断续续开设了观音洞赌场、南岸区福泽生态大观园赌场、穆斯林大厦等地开设了多家赌场。谢才萍团伙赌场敛财超过千万元。
除了赌场的抽头外,为了聚集赌场的人气,套牢经常参赌的赌徒,谢才萍先后与刘井勇、唐某等人于2008年4月至8月开设赌场期间,用抽头的钱购买毒品“麻古”,提供给赌客吸食。麻古的主要成分是冰毒,刺激中枢神经的新型毒品,具有很强的成瘾性。谢才萍说:“提供麻古就跟提供茶水和烟一样,因为他们需要!”
“麻古”喝的时候是免费的,可是谢才萍不会那么傻,赌徒们越兴奋,自己的抽水越多,不过在赌资结算的时候,谢才萍会从赌资中扣除毒资。谢才萍的这招一条龙服务,使赌场的生意相当红火。
据该团伙成员供认,赌场“老板”、“放哨”、“记账”的人员,每天的收入为300至500元,其中两名“记账”人员都开奥迪车上下班。
“老虎”逐渐走上被告台
在本次供认中,一个关键人物,并没有出现在被告的名单中,即绰号为“七娃”的龚某。
在谢才萍团伙中,龚某负责打点公安。据郭胜和甘勇在法庭上的供认,在从御井茶楼每月获得的6万元中,郭胜和甘勇共分得三分之一,其余资金分别给所里其他分管领导及分局、市局治安总队相关人员。
在总计18万元的“提成”中,郭胜和甘勇实际只拿到约6万元,其余12万元,由其所在派出所及渝北分局和市局治安中队相关务人员分得。
在谢才萍开设的赌场中,全都受到当地警方的关照,但相关警员并没在本次起诉之列。重庆公安局举行的“打黑”成果展中明确,谢才萍是原司法局局长文强的弟媳,文强一直通过给下属打招呼的方式,为其提供保护。以文强为首的司法系统涉案人员将另案审理。
记者了解到,重庆打黑成果展专门绘制了文强团伙的组织构架图。文强为金字塔塔尖,下面分别是文强的四大“黑将”——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治安总队原总队长陈涛、公交分局原副局长赵利明、垫江县原副县长公安局长徐强。通过这四大黑将,文强为6大黑帮提供“保护伞”:陈明亮团伙、龚刚模团伙、岳宁团伙、王小军团伙、王天伦团伙、谢才萍团伙。这些团伙将陆续开审。
重庆打黑案的审理,揭开的只是重庆黑金帝国的一角,涉黑组织垄断生猪供应、操控数条公交线路,已经严重威胁到了重庆的民生。
庞大的黑金帝国链条
重庆,这个因水而兴的码头城市,其骨子里有深厚的袍哥江湖文化。黑社会敛钱的主要方式:运输+放水(高利贷)+肉霸菜霸砂霸石霸砖霸(建筑+饮食)。重庆市警方披露的数据是,重庆高利贷逾300亿元,规模已占到重庆全年财政收入的1/3强。
在重庆市公安局已经披露的案情看,黑社会势力已经渗透到了酒店业、地产业、商贸业、运输业、食品业。涉案最高官员为重庆市原司法局局长文强,重庆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经侦大队、交通管理分局等重要部门牵涉其中,他们构筑成了三重堡垒:官员保护层、红顶商人层、黑社会层,组建成为一个立体、错综复杂的黑金帝国。
在庞大的黑社会商圈里,那些黑社会团伙口口声声放水的资金到底来自何方?
重庆有地产商苦不堪言,甚至有人透露,在整体经济下滑,银行收缩银根的时候,黑社会放给地产商的高利贷数额高达100亿元以上,面临高额的贷款,重庆地产商的背后,黑社会成了命脉的掌控者。
有消息表明,黑社会的资金可能来自国有企业。在重庆,国有企业放高利贷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上市公司渝开发就曾经陷入了放高利贷的漩涡。渝开发是重庆城市投资建设公司控股的上市公司,2009年2月,渝开发为合资子公司新干线置业有限公司提供1.6亿借款,借款协议约定借款期限为不超过4个月,利率为:若借款期限在2个月内,则借款年利率为10%,若超过2个月,超出时间的借款年利率则按25%执行。
渝开发到底是不是在放高利贷呢?渝开发并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高利贷行为。事实上《民法通则》规定,利息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4倍就属于高利贷。
根据央行公布的贷款利率,6个月的贷款利率为4.86%,6个月以上到1年为5.31%,很显然,渝开发的25%年利率是6个月贷款的5倍,也超过了1年期的4倍。按照法律法规,渝开发的贷款协议涉嫌高利贷协议。
通过银行的贷款一年期利率是5.31%,转手贷款给中间担保公司,或者财务公司,即使以10%的利率计算,都可以获得4.69%的利息差,300亿元一年产生的利息收入就高达14.07亿元。而一旦黑社会组织以10%的利率拿到300亿元水钱放高利贷,按照他们30%以上的行规,那么300亿元就为黑社会创造了60亿元的收入。
案件还在陆续的审理,相信300亿元黑金帝国的背后,一条更为清晰的链条将浮出水面。■
一、官员涉黑经济图谱
官员:文强(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
资产:
1.古董文物:文强专案组展示了缴获文强的5件文物古董:佛头、象牙雕刻、两个清代瓷瓶、张大千的真迹画《黄山云泉》、恐龙蛋、碑刻等物。
2.总资产: 8处房产,其中一栋别墅占地20多亩,价值3000万左右。加上从其住所搜出来的现金,文强的总资产已近9位数。从其一处住所中搜出来大量的人民币、港币、美元、英镑以及金条,价值3800万元。
3.仙女山镇石梁子村黄家湾之占地20多亩的双栋别墅。当地一直流传着一种说法,即:文强买地没有花1分钱,是武隆县一位主要领导白送的;文强建房子也没有花1分钱,是有建筑商替他免费建好的。据在仙女山上搞开发的一位房产商估价,这两幢别墅的市场价应该在3000万元左右。
牵扯:据警方调查,文强曾多次伙同其骨干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涉嫌先后为王天伦、岳宁、龚刚模、谢才萍、王小军、陈明亮、马当和“亮点”等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团伙充当保护。
官员:陈洪刚(原重庆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总队长、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局长)
资产:未明
牵扯:为岳村等5个涉黑团伙提供保护。岳村本是重庆警方一员干将,曾任南岸区南滨路派出所所长,时陈洪刚为其上司,交往密切。后岳村于所长任上下海经商,成为千万富翁,2002年成立重庆市邦德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据称这是我国第一家进入侦探行业的公司,但其“主营业务”之一却是代人收账。这家公司在岳村被逮捕的同时被警方查封。
官员:彭长健(原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开会现场被双规)
资产:受贿金额达300多万元。
牵扯:为陈明亮、岳宁等涉黑团伙提供保护。
官员:黄代强(原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副队长)
资产:据说就是家里非法所得的现金都有八九位数字。任职期间,他所缴的枪支从未上交,全部占为己有。在很多大酒店和公司都有他的股份。据说他在北部新区还有别墅,光是装修和家具就花了上千万元;手上戴的戒指,脖子上的项链都是上百万元;一套穿的衣服都是十万元以上的名牌,就连平常喝的水都是用虫草泡的。
牵扯:兼任九龙坡区天润总裁10年。
运作:天润(所有据点对外都是正当的酒店餐营,对内实际上全都是搞的黄、赌、毒),经营期间平均每年的非法所得就有上千万元,但票据因两次故意放火被毁。还在知情人身上强制注入毒品,将其从十几楼推下,使得十几年的经营所得全被他个人非法占有。
官员:徐强(原九龙坡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牵扯:庇护当地黑恶团体,并对这些黑恶势力实行按效益“收税”,明码实价。
二、涉黑组织经济图谱
涉黑-谢才萍(文强弟媳)
资产:从2000年到2008年,通过开设多个赌场获利数千万元。
涉黑-王兴强(猪霸)
资产:北碚黑社会第一号人物,垄断该区猪肉市场,成为“猪霸”,日进万金。
涉黑-贺伦江(建筑)
资产: 2008年,重庆公路局和贺伦江合资组建同聚福收费公路建设开发公司,在渝北区建收费公路。
涉黑-龚刚模(财务公司)
资产:与黑恶势力头目陈坤志所共同成立的重庆万贯财务公司。
组织-米老鼠(李义)团伙
资产:敲诈勒索非法获利55000元;寻衅滋事7次;实施放火1次;抢劫他人人民币1500余元;利用职务之便私分公司资金340余万元;偷税50余万元。
三、涉黑公司经济图谱
一、陈明亮 重庆市江州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头衔:2006年,陈明亮当选重庆市古玩商会会长,被称为重庆最大古玩商。他还当选渝中区人大代表。
资产:重庆江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是渝中区民营企业五十强之一。公司创建于1988年,其前身是重庆江洲仪器仪表有限公司。1996年开始涉足于房地产开发,已取得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公司注册资金2030万元,总资产2亿元。2000年公司斥资1.8亿元在北碚新城区人和镇进行房地产成片开发,征地180亩,共分三期工程,建筑总规模达18万方;第一期工程兴建的农贸市场和居住小区销售入住率达100%。
被捕:2009年6月17日因重庆江北一处名为“世纪英皇”楼盘的开发商涉黑被捕。公开信息显示,世纪英皇项目位于重庆江北区红旗河沟转盘区东南角,物业类型为公寓与写字楼,2007年9月开盘,目前对外售价为9500元/平方米。
罪名: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赌博罪、组织卖淫罪。
二、黎强 重庆渝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头衔:重庆巴南区第二富、重庆市第三届人大代表、重庆市巴南区第十二届政协常委、重庆市巴南区工商联(总商会)会长、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出租与租赁协会常务理事、重庆市道路运输商会(协会)常务副会长。
资产:渝强实业1992年创立,主营道路客运兼营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汽车维修,注册资本3000万(即著名的7字头公交车)。公司旗下还有20多家分公司,仅从事运输的实体,就有宇康运输、强劲运输、学海客运等多家运输公司。拥有100多辆客运汽车,数条线路的运营权限。
罪名: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经营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
三、王天伦 重庆今普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身份:重庆市大渡口区政协委员、第9届杰出青年农民候选人。
资产:今普公司为西南地区最大的生猪屠宰企业,进入重庆市各大中小学食堂,在重庆猪肉市场上占据41%的市场份额。2003年,王天伦拥有的永红公司产值达2.8亿元,上交税费2000万元。近3年中,永红公司实现的总产值就达到8亿元(源自2005年第九届杰出候选人报道)。今普公司涉嫌非法垄断重庆市场70%以上的生猪供应源。
罪名:涉嫌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