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设专家组审理零部件争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 03:10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杨开然 叶永笔)北京时间26日晚,在美国、欧盟和加拿大的再次要求下,WTO争端解决机构决定成立专家组,审理美、欧、加针对中国进口汽车零部件的管理规定所提起的争端。对于专家组的成立,商务部表示遗憾。

  在当天举行的WTO争端解决机构会议上,美、欧、加要求成立专家组,调查中国的汽车零部件进口关税是否违反WTO贸易规则,这是三方第二次提出调查要求。此前,三方于9月份首次提出的调查要求遭到中国拒绝。根据WTO规定,在调查要求被第二次提出时,WTO将自动作出设立专家组的决定。

  对于欧、美、加再次要求设立专家组的做法,商务部部长助理、新闻发言人崇泉昨天表示遗憾。他表示,中国对进口汽车零部件实施的有关管理规定,是为了防止利用整车和零部件税差规避海关监督、偷逃关税的行为,也是保护消费者利益的需要。相关规定符合中国加入WTO的承诺,也符合WTO有关规则。中方在此前与美、欧、加进行的磋商中已对此予以澄清,并对通过谈判解决问题表现出了极大的诚意。

  崇泉表示,加入WTO以来,中国不断扩大对外开放,降低关税和取消非关税措施,在市场准入方面已为其他WTO成员提供了空前的开放机会。汽车整车的平均关税已从加入时的80%降低到目前的25%,汽车零部件的平均关税已从30%降低到10%,而且取消了配额和许可证制度。这些事实都说明中国政府对于履行加入承诺和遵守WTO规则是认真和严肃的。崇泉强调,根据中国加入WTO的相关法律文件,中国有权对汽车整车征收比零部件更高的关税,也有权依法对规避行为予以打击。

  “中国制定的只是规范国内产业的政策,不违背WTO规则。”北京WTO事务中心副主任尧秋根昨天表示,专家组成立后,将进行争端各方听证、内部讨论,并最终出具调查报告,这一过程持续的时间不好预料,将根据调查情况而定。“一年半到几年都有可能。”他说,中国有充裕的时间与WTO沟通。

  ■新闻背景

  进口汽车零部件争端

  我国自2005年4月施行的《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中规定,如用进口全散件、半散件组装汽车,或进口零部件价格总和达到整车总价格60%及以上的,即被核定为构成整车特征的进口零部件,其关税也相应提高。这一政策打击了“化整为零”、变相逃税的汽车巨头,在它们的游说下,欧、美提出了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磋商请求。

记者:杨开然 叶永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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